闻婧打电话过来的时候我正在床上睡得格外欢畅,左翻右跳地穷伸懒腰,觉得我的床就是全世界。其实我的床也的确很大。我只有两个爱好,看电影和睡觉,如果有人在我累得要死的时候还不让我睡觉那还不如一刀砍死我,那样我一定心存感激。所以我理所当然地把床弄得往死里舒服,我曾经告诉我妈我哪天嫁人了我也得把这床给背过去。所以闻婧的电话让我觉得特郁闷。在被她电话打碎的那个梦境里面我拿着个小洗脸盆站在空旷的大地上,天上像下雨一样哗啦啦往下直掉钱,我正在下面接钱接得不亦乐乎。所以感觉上如同闻婧阻了我财路一样。我接起电话对她说,你丫个祸害,又阻止我挣钱。怎么着,又写东西呢,我的文学小青年。我没搭理她,我说,有什么事儿你说,废话完了我接茬睡。你已经胖得跟猪似的了你还要弄得习性也跟过去啊。现在是下午五点你说你这叫睡午觉还是叫睡什么?...
《亲爱的你被我设计了》作者:席绢1天才少女一旦过了二十岁之后会称为什么?天才少女之前,是天才儿童;再之前,有没有天才婴儿这回事?似乎没有。那,一个天才过了少年期之后,只能称为天才或天资聪颖的杰出人士了。没有什么天才成人、天才老人之类的称呼。唉,天才!多么刻意去创造的名字。在“巴克”酒吧阴暗的后门巷子,完全无法想像此刻人声鼎沸的酒吧内景,以及车如流水马如龙的人潮正在前门喧哗著,为午夜十二点的钟响启开夜生活的序幕。后门,一如全天下餐厅的后门一般,一定是个窄巷,用来堆垃圾与员工出入上班的地方,当然谁也别奢想这样的地方会有人肯多加关爱加以布置一番。事实上,如果这个地方突然跳出一堆又肥又丑陋的大老鼠,古泉莲吟也不会太讶异,但她会吓死。实验室中养的白老鼠与外面横行于垃圾堆中的大灰鼠到底是不同的,在连日来的证实之后,她深深肯定不是所有的老鼠类都是可爱的。...
第一章 他们都说我是天才 这阵子不知怎的,老觉着自己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并且勤奋好学求实创新。只是这也没什么,所有的个人简历都描绘着我的样子,我实在是一个很普通的人。 我因平凡而谦虚,为此我从不认为自己是人才,但他们都说我是天才。 天才就天才吧,这令我惶恐。我深知出生时我绝无彩霞满天鲜花铺地这些神人降临所应有的奇异现象,充其量我也不过是个早产了整月的常婴,曾为我剪断汲取天地灵气日月精华的脐带的胖阿姨据说也剪断了千百条抽吸肥滑脂肪暗黑血液的脐带。我真的不是天才,虽则这令我沮丧。 若论及自小的出类拔萃或与众不同,不知我满月时所患的小儿急性肺炎是否可算佐证? 并非所有人都有机会患此病的,我先天习惯了月华霜露的天才小胃适应不了后天的糟米粗糠我才发了此病。可在这个金钱至上的年代里;在父亲每天埋首写作研究的境况下;在家里吃了上顿不知下顿在何方的情形中;我得这病已是暗...
1999年秋天,我刚来上海,没什么朋友,只能整天泡在酒吧里,在那里用一台老式手提电脑写点儿东西。那个时候,我最喜欢的是延长路平型关路口的清平檐。就像它的名字一样,这家里外都有些破落的酒吧,晦暗地矗立在梧桐落叶中,无形的颓废差不多就要把它掩埋了,二楼欧洲风格的布艺沙发又大又软,当初肯定是很奢侈的,不过我到上海的时候,它们都已经半旧了,对于清平檐来说,我来得太晚,没有赶上她的繁华盛世。但是对于上海来说,也许我来的正逢其时,1999年的上海,人们脸上总是洋溢着某种焦灼的气息,这种焦灼是积极的,骨子里有一种蒸腾的味道。然而,这种气息却不容易感染我,一个白天不上街,晚上不看新闻的人,不大容易被那种所谓的大时代气息感染。我喜欢的饮料叫“赤裸的晕眩”,这种饮料对混合口味的追求非常上海气,但是,上海人只迷恋绵软的酸和甜,而“赤裸的晕眩”却是又涩、又苦。朗姆酒加上柠檬、牛奶兑制而成。刚开...
伟祺: 初次见你是在公寓楼的过道上,我清楚地记得,那时的你穿一件蓝格子衬衣,外面套着浅灰色的毛背心,初秋的早晨,你提着一箱行李,出现在我门外,温柔地问我,“范玫是住901吗?” 那时的我一脸倦容,身上穿着皱巴巴的睡衣,头发如杂草般在头顶上怒放。“嗯”,我点点头,指了指隔壁。 你接连说了几声谢谢,才提着行李离开。 关门的一瞬间,我开始后悔,为什么没在开门前照照镜子理理自己的尊容。 然而事实无法改变,我只有接受给你的第一印象这样糟糕的事实。 这是一幢弧形公寓,站在露台上,我可以清楚地望见你打开房门,开灯,然后迫不及待地从行李箱里抽出一张CD放进CD机。然后你拉上窗帘。 露台上顿然暗了许多,只有柔柔的光透过窗帘漫散开来,还有一首悠悠的钢琴曲。这首曲子的歌唱版我曾听过,叫《新不了情》,好像是万芳的歌。...
考 莉 的 雏 菊CALLIE’S DAISIES“唔。”我微笑着、迟疑着,希望能准确恰当地提出问题。“考莉,你能给我讲讲浪漫吗?讲讲你生活中的浪漫故事。”考莉的蓝眼睛闪着光。“天哪,我不知道。”她的目光穿过破旧的桌子,投向她的丈夫。“你有什么可讲的,约翰?我们可以告诉她什么?”我的任务是采访约翰和考莉,为当地的报纸写一篇关于他们64年的婚姻生活的故事。一个登在情人节专版上的爱情故事。约翰的声音轻柔而安静。“也许你可以给她讲讲花,”他建议道,然后转向我说:“我每个结婚纪念日都给她送花。”考莉咯咯地笑着:“是的。我们结婚这么久了,他快不知道下次该怎么做了。”“几年前,我给过她一次惊喜。”约翰说:“你知道,我们是在教堂里相遇并堕入爱河的,所以在教堂送花给她似乎是个好主意。我就这么做了。就在教堂,当着所有人的面,在牧师开始当天的布道之前给她献了花。”...
黄 金 故 事一、大厮杀(上)这个故事,极之特别,看的时候,要小心一点。尤其是第一部分,由于是在一种相当特殊的情形之下和我发生关连的,所以叙述的方法,也比较特别。至于究竟是在甚么样的特殊情形之下和我有了关连,以后自然会说明。现在不说,一来,免得破坏了第一部分所应有的那种特殊诡秘的气氛之外,也是说故事的手法之一。在第一部分之中,有一些叙述,是我看到的,有一部分,是我想到的,有一部分,是我知道的。我并不参与其中,但是却又像是正和所发生的事在一起一样──这是其特殊之处。更多的是和白老大商讨时他告诉我的资料。所以,需要先说明一下,那么各位在接触这个故事之际,就可以知道,在第一部分,哪些是我的联想,哪些才是真正发生著的事。听起来好像很复杂。其实一点也不,看下去,自然条理分明,十分容易了解──我...
真正的飞行术,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速度快,动作灵活,而且能够飞行到很高的高度。比之普通的飞行器有过之而无不及。唯一缺点就是长时间会耗费大量的真气,所以现在很多人即便是很强的人,都放弃了飞行术,而采用驾驭宠兽的方法在天空飞行,这种方法几乎不消耗本身的内息,而且飞行速度也不慢,越是高阶的宠兽飞行速度也越快,虽然赶不上飞行术的速度但是比起飞行器来说决对是绰绰有余了。当然,也还是很少一些武功高绝的人自恃身份,仍是采用飞行术。如同四大圣者,个个功参造化,除了进行星球间的飞行,一般来说耗费的真气对他们来说,只是九牛一毛。而又由飞行术衍生出来的各种飞行的功法可谓是多如牛毛,其中也确实产生了不少绝妙的功法,二叔传我的“御风术”就是里面的佼佼者。爱娃见猎心喜,我自当是倾囊相授,谁叫我们情同手足呢,何况,二叔也曾说过,以后如果我遇到合适的人,自然可以传出去,好的功法不能够敝帚自珍,...
潇湘书院→吕挽→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契子 刘意是个嫁得好的女人。 96年,周蒙在北京加盟影视作文案,刘意是发行一部的经理,也是公司的红人。在北京人眼里,他们都是外地女孩。不同的是刘意嫁了,嫁个北京老公。女人嫁老公其实跟买彩票差不多,没有道理可讲,赌的是个运气。刘意的运气不错,她老公是中央电视台的,单位好,年纪轻轻有房有车,长得也不错,粗中带细高高大大的,还特会疼人。刘意漂亮吗?一个成熟的女人可以用微笑把她的脸蒙起来,你看不清她,却容易被她的某个细节所打动,刘意清瘦而白哲,有点儿贫血,并不严重,可她老公因此特别心疼她,结婚两三年了也不肯要孩子。其实,女孩子多少都有点儿贫血,因为怕胖习惯扣着吃,因为爱上了要疑惑没爱上要焦急。贫血不是病,是女孩子的娇矜。有天晚上,为准备一个媒体发布会周蒙和刘意一起加班。材料准备好了,两个人各端上一杯热茶。这时,刘意开了口:以前,我喜欢...
序 寄会云 给阿贞 给谷莺 给咪咪 给LW 给 Bonnie 给尚勤的两封信 给汝清的五封信 给H的十三封信 给Y的四十八封信 给Y的四十八封信(一) 给G的九十四封信 给G的九十四封信(一) 给G的九十四封信(二) 李敖情书集:原序 三册书装贯串的主题是:我们要有现代化的爱情。 在现代化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国,我们看到现代化的电子情歌、现代化的性病医院、现代化的人参补肾固精丸,却很少看到现代化的爱情。 现代化的爱情是什么?现代的中国人知道的似乎并不多,他们虽然也风问什么自由恋爱,也爱得自称死去活来,但是,他们的想法大陈旧了,做法太粗鲁了,手法太拙劣了,在现代化的里程碑上,他们的爱情碑记,可说是最残缺的一块。有多少次,我看了古往今来的许多所谓爱情故事,忍不住好笑说:“中国人中的这种人呀!他们不懂得爱情!”...
柔和的姿势投射出优雅的抛物线,像是一道彩虹划过天际,只是这美妙的意境下面,纯真不再。主人公与JUDY恋爱两年,进大学前分手。因篮球的关系先后与王艳及张芸两个女孩相识,均未能如愿在一起。随后遇见篮球队,参加比赛的同时挑战自我情感。之后与JUDY好友老太婆坠入爱河,却发现一切尽是JUDY的安排。色狼中介骚扰老太婆,进而引发球场暴力,和被开除的宇哥一同认识到另一个并不美好的世界。老太婆得知真相后选择退出欲将幸福交还JUDY。最后主人公结婚成家,妻子是谁留给读者自行安排。本文没有死人,没有绝症,没有激情火辣镜头,尝试以语言文字思想感情拉拢人心引起共鸣。这篇长文断断续续写了大半年,期间正反面的鼓励都收到不少,最终得以出版,要感谢所有与此书有关的人。创作时间拉得太长,难免有信心不足迷茫压抑的时候,通常我会去书店看一些类似作品,即刻便信心大增。更要感谢苏打饼干,BBS论坛上的千年、皮雅诺、南半球...
琼瑶1 清朝,顺治年间。对新月格格来说,那年的”荆州之役”,像是一把利刃,把她的生命活生生的一剖为二。十七年来,那种尊贵的,娇宠的,快乐的,幸福的岁月……全部都成为了过去。她在一日之间,失去了父亲、母亲、姨娘、两位哥哥、和她那温暖的家园。什么都没有了,什么都不存在了。迎接着她的,是那份永无休止的悲痛,和茫不可知的未来。 和父母的诀别,永远鲜明如昨日。 那天,荆州城已经乱成一片。老百姓四散奔逃,城中哭声震天,城外炮火隆隆,吴世昌的大军,已攻上城头。浑身浴血的端亲王,匆匆忙忙的奔进王府大厅,把八岁的小克善往新月的怀中一推,十万火急的命令着: “新月!阿玛和你的哥哥们,都将战至最后一滴血,我家唯一的命脉就只有克善了!现在,我把保护克善的重责大任交给了你!你们姐弟俩马上化装为难民,立刻逃出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