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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重生脚踏实地 作者:两颗心的百草堂(晋江金牌推荐vip2015-01-25正文完结)-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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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给自己准备了一条非常华美的裙子,裙摆做工考究,手工刺绣,肩膀处是透明的沙,收腰,穿上这裙子在露出笑容,使得她看起来温柔美丽,非常有名媛淑女的感觉。
    她很期待晚上的生日宴,不知道今天秦心该会如何出丑。
    秦心有些走神的站在窗前,忽然一阵琴声把她唤醒,是初秋,自己也弹过,总是很容易让人平静下来,悠远的琴声能安抚人心。
    “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的吗?”一曲毕,顾明夕弯腰站在秦心跟前,如同王子一般,朝她伸出了手。
    “今有佳人邀本宫赴宴,本宫尚无称心的行头!”秦心看到顾明夕这副模样,也一本正经的开口道。
    然后秦心就被顾明夕带到他公寓里去。
    秦心看着偌大的房间,目瞪口呆,里面居然全部是女装,挂的整整齐齐的,从头到脚的东西都有。
    “顾学长,这些是?”
    “我家人都出国了,他们以为我有异装癖,所以每一季最新的服饰都会寄来给我。”顾明夕耸了耸肩道。
    秦心因为知道顾明夕上一世跟青神的纠结,所以没有再问。高高兴兴的挑衣服,衣服太多,新的过份,吊牌都没有拆。
    顾明夕看秦心试衣服,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扶额。
    觉得秦心糟蹋了那张脸。
    干脆让秦心坐下,他给打扮。
    秦心有些心虚,刚刚看到这么多漂亮的衣服,有些太兴奋了,上辈子也曾很奢侈过,却也没有这么大的试衣间,就有一百多平了,而且是一个人的,在监狱里待的生锈了,醒来看到自己那一堆暴露的衣服不忍直视,宁愿清汤挂面,可是女人终究是有爱美之心的。
    顾明夕给她选了一条金属色拼接迷你裙,虽然是一条裙子,造型却十分帅气,拼接的部分有些像是太空的特殊材料,搭配秦心的短发很干净利落。
    秦心以为这就差不多了,又被顾明夕按到椅子上,他开始给秦心化妆。
    她脸上最美的部分是眼睛和嘴唇。
    顾明夕先给秦心的面部,耳部与颈部涂抹上金色珠光饰底液,再在上面加一层丝柔光亮BB霜,确保底妆服贴,秦心的皮肤非常好,没有额外的遮瑕处理。
    然后开始化眼妆,秦心的眼睛非常漂亮,天然的丹凤眼,顾明夕舍不得太多处理,只是轻轻的在眼脸处涂上了一些大地胭脂色的腮红,眼影都只是用裸色的加深,化好眼部妆容,并没有让秦心真开眼。
    他着重画的是唇,他先用少量的丝柔珠光粉底液模糊唇部的轮廓,再给唇部上色,最后再用同色系把唇部轮廓勾勒出来。
    完全画好了,才让秦心睁眼。
    秦心站在所有面都是镜子的试衣间中间,却仿若看到一个外星的公主降临地球一般,最先引人注目的是那深宝石红色的双唇,散发着极致的魅力,其次是她的眼眸,只是注视着你,却如同吸铁一般,会让人沉溺进去。
    秦心这才知道为何顾明夕要给她选这样硬朗的裙子,这副妆容稍微穿的妩*媚一点就会太妖娆风尘,可是这一身的裙子正好压制,她知道自己长的好,可是也没有极致的感觉,最多比一般人好,可是眼下,她都不知道怎么形容,只是觉得自己两辈子重来都没有这么漂亮过。
    顾明夕很是得意的看着震惊的秦心,然后把她赶出家门,快去约会吧!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顾明夕:他们以为我有异装癖……
    秦心:哦。
    顾明夕:……(你不好奇我到底有没有吗?你真的不好奇吗?你怎么不问呢?我告诉你我没有,真的没有,小时候麻麻喜欢给我穿女装,我是家里最小的小孩,然后他们就误会了,不会你也误会了吧,我真的没有。我先给你挑衣服,我再给你化妆,我就不信你能忍住不问。)
    顾明夕送走秦心,回想起来她还没有问这个问题,误会的人又多了一个,内牛满面T_T。

  ☆、第三十六章 :约会记录

祝军打电话给秦心说来接她。
    秦心在顾明夕公寓门口等祝军;等了七分钟五十三秒;这七分五十三秒当中有秦心有过八次的冲动;想回顾明夕公寓把衣服换回来,把妆容洗掉。
    每个即将要出去约会的女孩一定都有这样的经历;就是很忐忑,你不打扮邋遢觉得忐忑;可是用心打扮了却觉得更忐忑。
    其实顾明夕没有给秦心化很浓的妆,比她自己以前那浓妆艳抹的好多了,整个妆容非常干净,不会有一点多余的腻味;就是把秦心脸上的优点更加凸显。身上的裙子也没有很复杂,剪裁非常简单,就是一条无袖连衣裙;色彩也很庄重,就是材质看起来比较炫目。
    每个路过顾明夕公寓的人,看到秦心,几乎都会忍不住回头。
    秦心以前也是公众人物,对被人围观并没有太不适应,可是却不知道祝军看到自己这样会不会被吓到,而且万一祝军只是想随便吃个便饭,自己这样是不是太隆重了,好囧啊。
    以前的秦心满脑子都是莫兴宁,做什么糗事都一往无前,那是无知者的大无畏,重生回来,经历了那么多事情之后,反而胆小了,她两辈子都没有真正谈过恋爱,对莫兴宁只是剃头担子一头热,再到后来在圈子里面,一出道就把名声弄臭了,更是乱的一塌糊涂,在监狱里倒是干净了,可都是女囚犯,捡肥皂都没用,更别说谈恋爱了。
    所以歹命的她居然是第一次被人正儿八经的邀约,好在时间相对论虽然很漫长,但是终究还是会过去的。
    祝军开着吉普过来,看到秦心,差一点刹不住车。
    秦心看着那车直直的开过来,在距离自己很近很近的地方才停下,呼吸都停了好么,她这辈子刚刚开始,不会歹命的第一次约会就被约会对象撞死,这样太惨烈了吧。
    祝军心都跳到嗓子眼上了,他大概刚刚开车开顺手了,已经达到人车合一的境界,看到秦心就想飞奔过去,结果……
    开车门,下车,抱住秦心,“你没事吧!”
    秦心脸色更加苍白,“祝军,你力气太大了,勒的我喘不过气,咳咳……”
    祝军赶紧松开手,面红耳赤的不知道说什么。
    被这么一折腾,秦心也没有紧张的感觉了,反而有些好笑,因为她发现祝军居然比自己还紧张,而且平时都穿运动鞋的他,今天居然穿的是皮鞋,然后平时穿的很随意的他,今天穿了一套黑色西装,还是很正式的那种。
    不过祝军身材高大,秦心快一米七了,他一米八多一点,完胜秦心,穿西装很帅,一下子从一个大男孩变成一个成熟男人的感觉,
    一路上秦心心情都很好,当你认真打扮之后,发现对方比你还要认真的打扮了,就会觉得心里很平衡,还有一种莫名的窃喜,就是感觉到被重视了。
    除了刚刚开始祝军闹了点乌龙,一路上祝军开车都非常严肃,一本正经,连脸都不转过来看秦心,秦心坐在副驾驶上,却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祝军,祝军更加不敢看秦心了。
    秦心终于发现这货在脸红,小麦色的皮肤是不太看出来脸红,可是自己一直看着他的时候,居然发现脸和脖子的颜□□别越来越明显,连耳根都红了。
    两人一路默契,没有说话。秦心见他实在不好意思,没有再看他,而是扭头看窗外,偶尔能从窗子里看到自己的模样,很美,她都有些陶醉,年轻真好,漂亮真好,她感觉自己的心在跳舞,甚至激动的有点想抖腿,不过立马想到顾明夕,那货懒散散的坐着都能很优雅,要是知道自己被打扮成这样,还在抖腿一定会醉。
    车开的不快,不过盐城也不算太大,很快就到目的地了,远远的看到那恢弘的罗马式的拱门的时候,秦心的脸色有些不对。
    祝军在伊皇会所门口停了下来。
    他下车给秦心开门。
    今天会所门口停很多豪车,看到只是一辆吉普,泊车小弟奔跑的速度都没有那么快那么热情。
    可是当他看到下车的两人,虽然都很年少,可是男的非常有气度,女的极其漂亮,他在这边上班这么久,居然没有见过比眼前女孩更让人惊艳的,一下子殷勤起来。
    而且今天是莫家小公主生日宴,二楼都被包场了,出入年轻人许是她的朋友。
    伊皇会所是会员制度的,级别越高享受的权力越多,而且对会员级别有一套特殊的评价制度,并不仅仅是有钱就可以。
    祝军进门就刷了一下他的会员卡,是小叔给他的。卡面上有四颗真钻,虽然不大,但是就这张卡来说就挺值钱的,更别说这卡背后所代表的身份地位。
    秦心有些懵,并没有太注意祝军手中的卡,因为上辈子她曾做过这里的员工,大厅一进去就有喷泉,喷泉旁边是一个巨大的钢琴。
    此刻那里也坐着一个女孩,长头发,气质温婉,穿着白色裙子,挺直着腰,一遍又一遍专注的弹琴。
    秦心坐过这个位置,也是在这里被林天水发现,因为这本来就是林天水的产业。
    林天水喜欢从正门进来,在这喷泉面前站一会,他是学者型的人物,走到哪都很亲切,那时候秦心看到站在喷泉面前的林天水的时候,会觉得很高兴,弹奏的曲子也愉悦起来,因为他是会所里来去匆匆的客人当中,唯一一个会驻足听的。
    祝军发现秦心似乎有点走神,还是有点紧张,或许她不习惯这里,祝军知道秦心每天都练琴,见她盯着钢琴看,又觉得真是小孩子,或许她喜欢钢琴吧,
    “走吧!” 祝军伸手握住了秦心的手,感觉到她小手手心出汗了。
    “额,好的。”秦心抬头看到祝军脸上宠溺的笑容,自己的手被他的手紧紧的握着,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也许是踏实吧。
    二楼边上,有一个年轻的男孩,拿着一瓶香槟,直接对着嘴喝,眼神朦胧胧的,看上去已经半醉,整个人都依靠在栏杆上,旁边有两个服务员紧张的看着。
    正是觉得万分无聊的莫兴远,生日宴单调的令人发指,就两个内容,一个是大人虚伪的你敬我,我敬你,还有一个就是莫兴婧那脑残又在表演卖乖,每年都这样,过生日的人不腻,他都腻了,好想出去飚车,要不是每次生日完,老爷子要求要拍全家福,他现在就遛了。
    他这位置虽然是在外头,可是整个二楼大厅一览无遗,左边角落他老爸莫怀天正在跟一个女明星调*情,而整个会场都不见他老妈程紫玉,莫兴远嘴角裂开一个笑容,他老妈早就跟着一个男的到楼上去了。
    以往还能看看莫兴婧那脑残整另外一个脑残,近年那女人居然没有出现。
    莫兴远又喝了大大一口香槟,他小小年纪,看上去混蛋无比,却是对家里所有人看的比谁都清楚。他讨厌家里的每个人,包括他自己。
    当他知道爷爷给堂哥安排了一个未婚妻的时候,第一时间感觉是幸灾乐祸,之后也果然如此,莫兴宁每每气急败坏还要装作一脸绅士,可是他那未婚妻真的蠢的跟猪一样,别人不喜欢她,她居然一点感觉不出来,勇往直前,蠢的让人惨不忍睹。
    可是莫兴远发现,看着家里每个人作秀,还不如看莫兴宁那蠢猪一般的未婚妻,至少真实,搞笑。
    不过从什么时候开始,连这点乐趣都没有了呢?或许是那天他百无聊赖的坐在乒乓球台上,看到她用猩红的指甲握着篮球居然投出了个空心球出来,篮球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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