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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替身弃妇-第3章

小说: 替身弃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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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立雅望着她绑着蝴蝶结的公主头,委婉地问:“你这个发型,好像从小到大都没改变过吧?”
  “思──是啊!”
  打小照顾她的管家太太认为,这样的发型最好整理,所以她一直梳着这样的发型,虽然她在二十岁那年嫁给宫城元朗,但是因为已经习惯了,所以她还是一直维持同样的发型,没有改变过。
  “这种发型……不好看吗?”她摸摸自己的头发,不安地问。
  “并不是不好看,而是──太像小女孩!这样的发型让你看来高贵、有气质,但恐怕无法引起男人太大的兴趣,我劝你最好换个发型,才能让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觉。”
  “好!那么我要剪头发。”
  项允蕾下定决心,她要改变!为了心爱的男人,她愿意改变自己,变成他所喜欢的女人。
  “嫂嫂,这样……好吗?”
  项允蕾瞪着镜中的自己,双颊红艳似火。
  “有什么不好?”
  温立雅悠闲地坐在一旁喝茶,高雅的气质任谁也猜下出来,两年前她还是个整天穿着男装的假男人。
  “太……暴露了!”她的半个胸脯都快从衣服里蹦出来了。
  她身上穿着一件材质柔软的纯白小礼服,上头缀有许多的小珍珠,既别致又好看,唯一的缺点是这件衣服太暴露了!她的胸部上方几乎完全裸空,只靠着两条珍珠串成的肩带支撑,她不敢想像,万一其中一条珍珠肩带断了……
  “愈露愈好。”
  “咦?嫂嫂,你说什么?”项允蕾怀疑地转头看着嫂嫂。
  她刚才说了什么?愈露愈好?
  “没错!别怀疑,我的确是那么说。”
  温立雅轻叹一声,站起身来走到镜子前,打量自己的小姑。
  其实允蕾的身材相当不错,虽然她并没有遗传到西方人那吓人的身高,但她的胸部的确比一般日本女孩丰满,圆润的酥胸让腰肢看起来更加纤细,玲珑的身材穠纤台度,只是她一直将它藏在保守的服装下,未曾展示于人。
  “为什么这么说呢?”项允蕾从不知道,自己的嫂嫂是如此“豪放”的人。
  “唉!你还太单纯了,不知道男人心里想的是什么。”
  “是什么?”她的确不知道啊!
  “他们心里想的,是如何剥光你的衣服!”这是她身处在男人的世界中十几年的心得。
  “不可能!”项允蕾红着脸猛摇头。“元朗哥不是这种人!”
  “元朗哥也是人,只要是人就会有欲望,这是正常的事。更何况他是男人,难不成你以为,他和那个千娇百媚的俱乐部女经理在一起,都是纯吃饭聊天吗?”温立雅笑着问。
  “当然不是……”她还没“单蠢”到那种地步。
  “那不就对了?正因为他把森岛由美当成女人,所以才会和她交往,如果他也把你当成女人,你就有机会了。”
  “真的是这样吗?”项允蕾喃喃自语。
  “没错!其实男人是种半人半兽的动物,他们的上半身由人掌控,下半身却是由兽欲主控,你必须先设法引起他想得到你的欲望,才有机会获得他的心。根据调查,男人只会对他有‘性趣'的女人动心,他们不可能爱上一个自己毫无欲望的女人,这是男性为了傅承后代所产生的一种本能,他们自已也很难控制。”
  “那你的意思是说──我必须先让元朗哥对我产生……呃──欲望,他才有可能爱上我?”她失望地问。
  她原本期望,自己心爱的人能因她内在的美好而逐渐爱上她,没想到却事与愿违。
  “没错!或许你期待纯纯的爱,不过这对男人来说,是一件很难办到的事。为了尊重你,他或许可以勉强在婚前谨守礼教,但那为的也是能够在婚后获得一切补偿,如果要他一辈子不能碰你,大概没有男人受得了吧?”
  “原来如此。”一向期待着白雪公主梦幻式爱情的项允蕾,终于明白了。
  “所以这件礼服绝对不会太露,安心的买下它吧!”
  项允蕾点点头,走进更衣室换下礼服,交给店员替她包起来。而温立雅另外又替她挑选了一套搭配的内衣和高跟鞋,甚至连睡衣都预备了两件。
  离开精品服饰店之后,温立雅又带着项允蕾前往美容院修剪头发,这些事都是先前她苦恋丈夫武居拓也时,宫城元朗为她做过的事,如今她替允蕾做这些事,也算回报他对她的恩情。
  希望他知道这些事情之后,会觉得感动!她顽皮地一笑。
  “嫂嫂,你看我的头发修剪成这样如何?好看吗?”
  发型设计师完成后,项允蕾转头望着温立雅,紧张地问。
  温立雅看了,霎时眼睛一亮。
  “很好看!”这是肺腑之言。
  发型设计师利用巧手妙剪,将项允蕾原本整齐平板的发丝,修成有层次的羽毛剪,并且染上当下流行的栗红色,衬托她栗褐色的眼瞳更加迷人。
  如果再换上时下流行的服装,从小是个乖乖女的项允蕾便会摇身一变,成为最时髦漂亮的大美女。
  “好,完成了!”
  温立雅满意地点点头,她就不信宫城元朗看了,会完全没有任何反应。
  自己的老婆变得这么时髦漂亮,这下看他怎么办?她几乎等不及看他惊讶的表情了。
  等她带着项允蕾返回宫城家,宫城元朗正好自外头返家,他看见温立雅很是高兴。
  “小雅,你来了!近来如何?娃儿应该愈来愈大了吧?”
  温立雅是他父亲收养的养女,就像他的亲妹妹一样,他对她一直十分关心,虽然武居家与宫城家紧紧相邻,仅有一座小树林相隔,伹他每次看见她,仍会这么问上一问。
  “托你的福,我很好。娃儿长得愈来愈好了,拓也也愈来愈爱我,我觉得很幸福。”温立雅甜蜜的一笑。
  “幸福就好。”
  宫城元朗好奇地瞄了一眼站在温立雅身旁,一直低垂着头的女孩。
  由于没看清楚她的脸,他不知道她就是项允蕾。
  “这是哪位?你的朋友吗?”
  温立雅噗哧一笑。“嘻!她是小蕾呀!你看不出来吗?”
  “小蕾?!”宫城元朗再仔细一看──真的是她!
  “小蕾……你怎么……”变得这么漂亮!
  “惊艳吗?她去剪了头发,这是我给允蕾的建议,你觉得如何?”
  “很……漂亮!”他差点认不出来!
  “对吧?”
  如果他现在就感到惊艳,那么等到允蕾毕业舞会那一天,他可得小心眼珠子,别让它们滚出来了。
  温立雅用手肘推推红着脸,一句话也不敢说的项允蕾,小声地提醒。“你不是有话要对元朗哥说吗?”
  “啊……对。”项允蕾紧张地吞了口口水,才嗫嚅地说:“元朗哥,下个礼拜五晚上,我们学校将举办毕业舞会,我想……可不可以请你做我的舞伴,陪我一起去参加?”
  “下个礼拜五?应该没问题。”宫城元朗笑着推推眼镜。“不过你确定不给学校的男同学一点机会?你变得这么漂亮,我想一定会有很多人抢着请你跳舞。”
  “我……”项允蕾被他那句“漂亮”夸得芙颊生晕,不知该怎么回答才好。
  只要他一用那双温柔得像要滴出水的眼眸望着她,她的脑袋就晕陶陶的,压根忘了自己身在何处。
  “唉!”这小妮子!温立雅摇摇头,无奈的接道:“就是因为如此,才需要你随身保护,替她阻挡那些恼人苍蝇的靠近呀!万一那些人为允蕾争风吃醋,还打了起来……”
  “说得也是。”宫城元朗立刻紧张起来。“那好吧,那天我一定会抽出空来,陪小蕾参加舞会。”
  “真的吗?我好高兴,谢谢元朗哥!”项允蕾绽开娇艳如花的笑颜。
  宫城元朗望着她美丽的笑靥,有几秒的失神,不过随即恢复清醒。
  他在搞什么?他暗斥自己。
  小蕾是他从小看着长大,就像自己的亲妹妹,而他居然和那些好色的登徒子一样,盯着她看呆了!
  羞愧霎时充斥着他的心。
  “我有事必须出去一趟!”
  他转身逃向门外,不顾温立雅在背后的呼唤:
  “等等!元朗哥,你才──”
  才刚回来耶!
  她忍不住笑了出来,看来──允蕾的改造计画已经成功了。
  趁现在快逃吧,元朗哥!温立雅在心中低语。因为你很快就会发现,自己无处可逃!
  “允蕾,这几天怎么都没看到你?你跑到哪里去了!”
  毕业考结束那天,项允蕾走出教室,准备用手机连络司机过来接她,一个染着金发、将发型用发雕抓成刺蝟状的大男孩跳出来,一把抢走她的手机。
  他叫矶部优健,父亲是国会议员矶部次郎,身为矶部次郎唯一的儿子,他却完全没遗传到父亲的严谨稳重。个性狂放不羁的他,乍看之下简直和街头的混混没有两样!
  不了解他的人,可能会怕他,但了解他的人就会知道,其实他是个很会关心别人的好人。
  豪迈不羁的矶部优健,和向来以乖乖牌着称的项允蕾,原本应该怎么也搭不上关系,伹他偏偏是她在学校唯一的男性好友。
  刚开始,她根本不认识他,两人同校三年,却完全没碰过面,直到去年春天,有次她走在校园里,正巧与矶部优健偶遇。他一看到她,就像看到史前人类出现一样,先是瞪大眼紧盯着她,然后便非常失礼的爆出大笑。
  “喂!现在是夏天耶,你把自己包得这么紧,不热吗?”他追着她猛问。
  项允蕾又羞又恼的瞪他一眼,随即掉头走开。
  那时以为他是登徒子,根本不敢搭理他,是他锲而不舍的追着她,找话题和她说话,她才慢慢有回应。
  相处一段时间,她彻底了解他的个性之后,就更加敞开胸襟,真心接纳他,与他成为好朋友。
  “优健?!你在做什么,快把手机还给我呀!”
  发现手机被他抢走,项允蕾紧张地大叫。
  那支轻巧的限量手机,是宫城元朗送给她的生日礼物,她一直很宝贝。
  “那么紧张做什么?”矶部优健撇撇嘴,将手机丢还给她。
  “真是!”怎么用丢的呢?她立刻心疼的检查手机有没有摔到。
  “喂!最近你都躲到哪里去了?”矶部优健朝她昂昂下巴,颇有质问的意味。
  “要毕业考了,我当然都在家看书啊!”
  “看书连手机也不开?”他不高兴的问。
  害他从早CALL到晚,怎么也打不通,而他又不喜欢打电话去宫城家,一直连络不到她,他才会变得如此焦躁。
  “既然要看书,当然就不开手机呀!”项允蕾奇怪的看着他。
  他是怎么了?以前他从来不会为了这种事不高兴的!
  “我看你笨笨的,怕你被坏人拐跑了。”
  可能连他也觉得自己反应过度,所以有些不好意思,但他选择用粗鲁的态度掩饰。“喂!你要不要去吃饭?”
  “吃饭?”项允蕾看看手表,是到了吃饭的时间,反正她还没通知司机过来,和他去吃顿饭也无妨。
  “好啊!”
  矶部优健听了,很高兴的说:“我知道有个地方气氛不错,我带你去。今天我请客!”
  “不用了,我可以自己付账。”她可不是那种、连一支霜淇淋都要男人付钱的小女人主义。
  “谁说不用?帮女人付账,本来就是男人的责任,跟我一起用餐的女人,没有自己付过钱的!”他傲然说道。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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