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关门之后 作者:劳伦斯·布洛克-第1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看着他的当事人说,“我们运气不坏,如果他那天刚好没应酬,他的不在场证明就不会那么强了;又如果他一直待在他女朋友公寓里,拉上窗帘,也就真的没人知道他在哪里了。”
“一旦佩格察觉到迹象不对,我就会小心点,别被她抓到。”汤米说,“只要我一回到布鲁克林,我就是十足的居家男人,我在城里的所作所为绝对不会影响到我的家庭生活。”
“但是入夜之后,汤米的行程就很难解释了。”卡普兰继续说,“因为其中有几个小时,他跟他女朋友留在公寓里,而且把窗帘也拉上了。”
其实不用把窗帘拉上,我想,外面的人根本就看不见。
“更何况有段时间,连她也不知道汤米在干什么。”
“她睡着了,可是我睡不着。”汤米补充说,“所以我穿上衣服,到酒吧里混了两个小时。我没去太久,她睡醒前我就回来了。如果我有架直升机,倒是可以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从我家到她家来回一趟,可是靠我那辆别克可不成。”
“现在的关键是,”卡普兰说,“就算时间足够,就算他女朋友的不在场证明不算数,就算所有证人的证词都不是真的,这起谋杀案也不可能是他干的。比如说,汤米在那两个讲西班牙语的小鬼离开之后,并且在命案可能发生的最后时限――凌晨四点钟前溜回家中,那他老婆跑到哪里去了?根据克鲁兹和赫雷拉的说法,那时家中根本没有人。他上哪里去找到她,再把她杀掉?你要他怎么办?把他妻子塞在车厢里吗?”
“也有可能是那两个小贼到以前,他就把她杀掉了。”
“我居然还想要雇用这家伙。”汤米说,“我有预感,你知道我意思吗?”
“别急。”卡普兰说,“最糟糕的是时间上有点接不上。汤米最有力的不在场证明是从晚上八点到午夜前后,之后,他就跟他女朋友单独活动,没出现在有人可以证明的公开场合了。法医确定他妻子十点钟左右的时候还活着,所以她最早被杀害的时间顶多是十点多。还有,时间也不能解释所有事情。他们怎么可能闯进公寓,把屋子都翻遍、偷遍了,居然会没看到屋里有具尸体?我想他们连哪里有指纹,都会瞧得清清楚楚。警察在那间房间里找到蒂勒里太太的尸体,他们为什么没注意到?”
“也许尸体被什么东西盖住了。”我想到斯基普那硕大无比的莫斯勒保险箱。
“也许尸体是在衣柜里,所以他们没看到。”
他猛摇头,“死因是利刃猛刺而死,鲜血流得到处都是。床跟卧室的地毯都被染红了。”我们两个都故意不看汤米。“她不可能死在别的地方。”卡普兰开始下结论了,“她就是在那里遇刺身亡的。蒂勒里太太不是赫雷拉就是克鲁兹杀的,不管怎么样,凶手反正不是汤米。”
我想在他的话中挑点毛病,但一时之间却找不到。“我只是不明白你们找我要干什么。”我说,“汤米输官司的机会好像微乎其微。”
“根本不可能立案。”
“那――”
“问题是,”他说,“为了这种事闹上法庭,就算你全身而退,也还是输。因为在你今后的日子里,所有的人都记得你曾经为了谋杀发妻上过法庭。没人管你是胜诉还是无罪开释,你要是没事,大家就以为是你的律师买通法官或是贿赂陪审员。”
“而且,”卡普兰说,“你也不知道法官会不会突然发神经。你别忘了,在抢劫进行时,汤米所能提供的不在场证明,是他跟别的女人在一起。那个女人是他的同事,陪审团固然会相信她的话,但是你看到《邮报》上那些捕风捉影的文字没有?
如果他们不相信她的话,认为是他女朋友为汤米遮掩,怎么办?如果他们想到他妻子在血泊中辗转呻吟时,而他却在别的女人床上欲死欲仙,那不更是火上加油?”
“你接着说。”汤米说,“现在连我自己都觉得我好像有罪了。”
“陪审团不同情他,事情就很难办了。他长得英俊威武,穿得也很气派,你在酒吧里可能很喜欢这一类的人物,但上了法庭又如何?他是一个靠电话卖产品的推销员,这种职业相当获得大家尊重――打通电话给你,建议你什么时候要投资。很好嘛。但是对那些买股票却赔了几百块的人,或是用杂志订购单邮购却发现产品不好用的人来说,汤米的形象又是如何?告诉你,我绝对不会让汤米上法庭的。只要上法庭,我就一定会赢,这点我有把握,但是谁要这种收场?我不希望这件事立案,我希望在他们给大陪审团寄通知前,就把前因后果交代得清清楚楚。”
“你要我干什么?”
“看到底你能找到什么,马修,把克鲁兹跟赫雷拉的把柄揪出来。我不知道我要你找什么,可是如果你能找到沾上血迹的衣服之类的东西,那就棒极了。你以前是警察,现在是私人侦探,你到街角、酒吧,到处转转,说不定能找出什么消息来。
布鲁克林区你很熟吧?”
“有些地方还算熟,我在那里工作过,常常来来往往的。”
“你不会在那里找不到路吧?”
“那倒不成问题。但是你们为什么不找个会讲西班牙语的人?我能用西班牙语在杂货店里买酒,但是讲其他的话,就结结巴巴了。”
“汤米说要找一个他信得过的人,所以他下定决心要麻烦你。我觉得他的想法没错,有交情的朋友,干起活来总是特别卖力。”
“这是实话。”汤米说,“马修,我信得过你,这就够了。”
我真想告诉他,这世上唯一能信任的就是他自己,但我何必跟钱过不去?他的钱跟别人的钱一样好用。我不确定我是不是喜欢他,但是我一向不会喜欢我的雇主,否则的话,如果我不努力,我就觉得歉疚。
我实在不知道能帮什么忙。就算我什么东西都没发现,警方也很难起诉汤米。
我怀疑是卡普兰故意搞点花样,好提高他的律师费用,如果真这样的话,那我只要装模作样混上一个礼拜就行了。这种事不无可能,反正不关我的事。
我说我很乐意帮忙,也希望能替他们找到有利的证据。
汤米说我一定有办法洗刷他的嫌疑。
卡普兰说:“现在咱们来谈谈你的费用。除了每日的酬劳跟报销的费用之外,我想我们还应该付你一笔订金,或者你是以小时计酬?你为什么一直在摇头?”
“我没有执照。”我说,“我没有法律地位。”
“那没有关系。我们可以把你的头衔登记为本案顾问。”
“我不想出现在任何的公文书上。”我说,“我也不会记录我所花的时间跟费用。如果我有什么花费,我会自己掏腰包。我只收现金。”
“那你的费用要怎么计算?”
“我只说一个总数。如果在结案前我觉得不够,我会再开口。如果你不同意,那你可以不付,我是不会跟任何人上法庭的。”
“好像没有人这样做生意吧。”
“这不是做生意,这是帮朋友的忙。”
“可是你也收钱了。”
“帮朋友忙,顺便收点钱,有什么不对?”
“是没什么不对。”他看起来若有所思,“你觉得这个忙值多少钱?”
“我现在还不知道问题有多复杂。”我说,“你今天先给我一千五百块,如果我觉得不够,我会让你知道。”
“一千五百块?汤米可不知道他花了这笔钱能得到什么。”
“没错。”我说,“连我也不知道我能找到什么。”
卡普兰的眼睛眯了起来。“这笔费用好像有点贵。我想开头先付个三分之一就够了。”
我突然想起我以前那几个做买卖的朋友,他们最会讨价还价了,卡普兰显然就是这一类的人。
“其实这并不算多。”我说,“顶多是保险公司赔偿金的百分之一,你们不就是为了这笔钱才雇用私人侦探的吗?是不是?除非汤米清白,否则保险公司不会付钱。”
卡普兰的表情有点讶异。“这倒是实话。”他承认,“但是我想我们不是为了这个理由才请你来的。保险公司迟早会赔我们。我觉得你提出的价钱不是特别高,只是一开头就全部付清,总有点――”
“不要争价钱了。”汤米插嘴说,“这价钱对我来说很合理,马修。现在唯一的问题是我的手头有点紧,一下子叫我拿出一千五百块来――”
“也许你的律师可以先垫上。”我建议。
卡普兰对这事显然有很多意见,所以我走到外面去,让他们两个在里面商量。
接待员递给我一本《命理》杂志。里面有两幅彩色铜版画,画的正是十九世纪布鲁克林的市区景象。我正看得出神,卡普兰的房门开了,他叫我进去。
“汤米同意从保险公司的给付和变卖他妻子遗产所得中,先拿出这一笔钱来。”
他说,“所以我会代付一千五百块给你,我想你不介意写张收据吧?”
“当然不介意。”我说。我点了点钞票,十二张百元大钞,六张五十块,所有钞票都不连号。好像每个人身上都有几张现钞,特别是律师。
他写了一张收据,我顺手签了。他还为他刚才犹豫不决的态度向我道歉。“律师在学校里的时候,就被训练得非常保守。”他说,“当我碰到不是很符合正常程序的时候,难免要花点时间调整。希望刚才没冒犯你。”
“没事。”
“那我就放心了。我不会麻烦你把你的调查所得打一份报告给我,但是可不可以请你有所发现的时候,告诉我们一声?宁可什么事都告诉我,也不要把许多细节轻易放过,谁也不知道什么事会在最后关头救人一命。”
“这我明白。”
“我相信你了解。”他送我到门边。“对了,”他说,“你的费用只是保险公司赔偿金的两百分之一。我记得我告诉过你了,保险里有双重保障条款,谋杀可以得到双重赔偿。”
“我知道,”我说,“只是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有这种规定。”
第八章
第六十八分局位于第三大道跟第四大道间的六十五街上,大约在湾脊区跟日落公园之间。路的南边有新的公寓建筑工地,警察局就在对面。这栋建筑物有点像毕加索的立体派作品。建筑表面有一些凸出的方块和一块休闲用的空地。我记得东哈勒姆区也有一栋样子差不多的建筑物,我后来才知道,这两栋建筑物是出自同一人手笔。
这栋建筑有六年历史了。入口处的纪念碑上说,建筑师、警察局长、市长跟其他几个值得提一笔的人物,都相互较劲,想为市民留下不朽的作品。我站在那里,从头到尾把碑文读了一遍,好像那是什么绝妙好词似的。然后我走到前台,问当班的警员可不可以见一下卡尔文·诺伊曼探长。警员打了个电话,用手一指,叫我到值班室找他。
建筑内部相当干净宽敞,而且灯光明亮。警察局已经好多年了,但依旧是当年那种簇新的感觉。
值班室里有一排灰色档案柜、一排放私人用品的储物柜,以及两排面对面的办公桌。角落里有台电视机,但没人看。那十几张桌子上一半有人。饮水机旁,一个穿衬衫的男子跟另一个穿西装的男子谈话。拘留室里,一个神智不清的汉子不着调地唱着西班牙歌。
他在填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