裙摆摇摇-第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正当她看完第一章,准备翻页时,一声呼唤蓦然响起。
“凌珑!”
有人在喊她的名字!
纤嫩的小手僵在半空中,翻页的动作为之冻结,她像是被点了穴,保持原先的姿势,一动也不动,只有那双眼睛,因为无限的恐惧而瞪大。室内有瞬间的寂静,所有人停止交谈,目光全都掉转方向,朝她这儿看来。
她不肯面对现实,迟迟不愿意抬头,甚至还闭起双眼,在心里努力祈祷,希望那声呼唤只是她的错觉——
“凌珑!”
她几乎要发出呻吟。
不是错觉,真的有人在喊她。
她捏紧手里的小说,全身发冷,慢慢转动僵硬的颈子,看见那张烙在记忆里的无赖笑脸。
向刚就站在几公尺之外,勾著薄唇,带著浅浅的笑意注视她。
他穿著清爽的蓝色衬衫、米色的薄丝长裤,比十年前更高大、更俊朗。
她克制著不要发抖,努力压下汹涌而来的惊慌,想礼貌性的回以微笑,但是小脸上挤出来的笑容,却比哭还难看。
“你记得我吗?”向刚朗声间道,用最大的声量,隔著数排的人跟她说话,丝毫不在意四周关注的目光。
她僵硬的点头,把脸埋回小说里,学习鸵鸟逃避现实。
可惜,向刚不肯放过她。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他双手交叠在胸前,轻松的伸长腿,倚靠在柜台旁,坚持要跟她“闲话家常”。
“两、两个月前——”书页后传来闷闷的声音。
“是吗?”他偏头微笑著,打量著缩在队伍里的小女人,眼睛像是黑色的钻石,闪亮得有些异于寻常。“怎么这么见外,都回来两个多月了,也不来我家里打声招呼?”他语带揶揄。
小说挪开,粉嫩的脸儿不情愿的露了出来。
“呃——我有点忙,所以忘了。”她很想来个相应不理,但是又担心,放任他继续自问自答,会惹来更多人的注意。
“忙?”他挑起浓眉,模样比她记忆中更有魅力。“你在忙些什么?”
“照顾我嫂子。”
他再度挑起浓眉,理解的点头,接著转身对著窃窃私语的人们介绍。“你们不记得了吗?她是凌家的小女儿,凌云的妹妹。”锐利的视线,没有错过她眼里的惊慌。
众人响起一阵省悟的低呼。
不能怪大伙儿眼拙,只是女大十八变,凌珑又离开镇上太久,要不是有了向刚的提醒,他们根本认不出眼前清丽的小女人,就是当年的黄毛丫头。
“啊,是月娥的女儿嘛!”排在队伍后头的文具行老板娘发出热情的呼喊,要不是距离太远,大概已经冲过来给她一个拥抱。
她勉强挤出笑容,不安的发现,所有人一听见老妈的名字,立刻立正站好,眼里多了几分敬意。
这几年来,凌梁月娥有如被月下老人附身,为镇上男女的婚姻大事而努力。那块“第一媒人”的匾额,就高悬在凌家客厅,而匾额下方,则是摆著一叠高高的资料,里头全是方圆百里之内,所有未婚男女的资料。
“凌珑啊,你记得我吗?”左边有人大幅度的挥手,试图吸引她的注意力。
“我是你国中隔壁班的同学啊!”一个粗壮的年轻男人喊著,对她咧开一个大大的笑容。
她的笑容快僵了。
右边队伍里又有动静。
“哈罗哈罗,我是你高中同学的表弟!”一个少年兴奋的说道,还拿起数位相机,拍下她错愕的表情。“我听表姐提过你,她说高三期末考时,你传来的小抄救了她一命。”
她惊慌的倒抽一口气,连忙四下张望,就怕高中老师刚好也在现场。
清澈的大眼儿在室内绕了一圈,没瞧见老师,倒是看见向刚双手交叠在胸前,黑眸瞅着她,好整以暇的微笑,欣赏她被众人围攻的窘迫模样。
这个家伙是故意让她曝光的!他明明就知道,她胆子小,一受人注意就会手足无措——
砰!
玻璃外的巨响,打断大伙儿热络的自我介绍。
一颗毛茸茸的脑袋贴在玻璃上,蓝眼睛骨碌碌的乱转。小皮球已经壮烈牺牲,成了一小坨破碎的皮革,被狗儿丢弃在一旁,它现在最感兴趣的,是用湿湿的舌头擦洗玻璃。
“唉啊,那只狗是你的吧?”有人眼尖,认出那是凌家豢养的狗儿。
“嗯。”她收回怨恨得足以杀人的目光,不再理会向刚。“抱歉,我来不及带它回去,只能暂时把它带在身边。等我一缴好电话费,马上就带它离开。”
她的歉意,立刻被街坊邻居解读成别的涵义。
“啊,原来你在赶时间啊?怎么不早点说呢?”有人反应过来,殷勤的连声招呼。“来来来,别站在后头,你先来处理好了。”
此举马上得到热烈响应,原本排在她面前的人群,有如红海般迅速分开,眼前出现一条康庄大道,柜台与她之间再也没有任何阻隔。
“呃,不用了,我跟著大家一起排队就行了——”凌珑受宠若惊,连忙摇头。
“别客气啦!”
“是啊是啊,都是自己人嘛!”
“别担心,我们都不急。”
人们七嘴八舌,坚持她得接受这个好意,就连柜台后方的眼务人员也露出亲切的微笑,对著她频频招手。
她无可奈何,只得硬著头皮,拖著有些颤抖的腿儿上前,手忙脚乱的翻出帐单与钱包,搁在柜台上,让对方办理缴费手续。
然后,当手续办妥后,她抓起收据与零钱,在向刚的微笑,以及众人的注目下落荒而逃。
五十CC的小绵羊加速到底,一路住前冲,趴在前头的狗狗迎风而立,兴奋得吐出粉红色的小舌头,哈哈哈的喘气。
凌珑目下斜视,冶汗直冒的骑车往前奔驰,一心想著要快点逃走。
只是,疾速前进了几个路口,一辆闪亮得刺眼的银色进口轿车就从后方追来,车窗缓缓摇下,那张让她魂飞魄散的俊脸出现在车窗之后。
喔,不要吧!
“你不想跟我说话吗?”向刚偏头揶揄著,一手搭在核桃木方向盘上,技巧的操控车子与她并行。
“没、没有——”她含糊的回答,右手扭著把手,猛催油门,只差没将把手扭断,机车冲了出去,狗狗开心的大声吠叫,以为他们在玩官兵捉强盗。
他轻易追上来。
“那为什么跑得这么快?”
这不公平!他的代步工具可是高级轿车,而她的却只是老旧失修、不时会熄火罢工的小绵羊,两者的水准相差太多,她就是把车速加到破表,也甩不开这只庞大的跟屁虫。
“我得回去照顾嫂子,她是孕妇,饿得很快。”她咬牙切齿的回答,提醒自己街道上行人众多,而向刚又是邻里间的名人,她就算再不爽,也得多少应付他一下。
再说,老妈早有交代,要她待在镇上这段时间里必须谨言慎行,维持礼貌,免得得罪了左邻右舍,对老妈的媒人生意造成妨碍。
像是知道她不敢翻脸,向刚敛著眉目浅笑,继续与她攀谈,那修长的指在方向盘上轻敲,敲得她神经紧绷。
“我还以为,你是存心躲我。”
“我没有。”
咦,这对话好熟悉!
“那么,我请你喝咖啡。”他用平静的声音建议,看著那张小脸从谨慎转为惊恐。“我们多年没见了,不如趁这个机会,好好叙叙旧。”
“呃,不必了,嫂子肯定饿了,我必须立刻赶回去。”算了算了,他们之间有啥旧可以叙?再说,她一点都不喜欢暍咖啡,那黑漆漆的液体只会让她胃痛!
并行了一会儿,凌珑始终没办法突破封锁,正当她焦急得几乎想抱狗跳车时,小绵羊开始发出连串咳喘,排气管还吐出黑烟,她愈是心急,黑烟就冒得愈多,冒到好像快出火了。
接著,年老力衰的小绵丰陡然熄火,在大马路上正式罢工。
老天,旧事也重演得太彻底了吧?
“该死的火星塞,早不坏晚不坏,居然就选在这个时候给我出问题。”她喃喃咒骂,把头靠在狗儿毛茸茸的大脑袋上,懊恼的轻撞两下,狗儿叫了两声,转过头来用舌头帮她洗脸。
一旁传来声响,进口轿车的车门开了又关,高大的身影步步逼近,她沮丧的抬起头来,因为强烈的阳光而眯起眼儿。
向刚朝她走来,步履从容,简直像是头漫步的狼,全身上下都隐含著内敛的危
险。
总觉得她早就知道,成年后的他会是这种模样。
当初的俊朗轮廓,历经岁月的洗礼,变得更粗犷而男性化。眼前的向刚看来精明干练,强悍而有自信,那股引人注目的独特性质更是有增无减,仿佛他生来就是个发光体,注定要受人瞩目。
而他嘴角郡抹邪门的笑,让她头皮发麻,立刻就确定,眼前的他肯定此十年前更具危险性!
凌珑警戒的看著他,大眼儿盯著那张俊脸,要非常努力,才能克制住拔腿逃跑的冲动。
她也得非常努力,才能够克制住,不为盘桓脑中的回忆脸红——
停车棚里的那一吻,已经是上个世纪的陈年往事了。向刚还记不记得?还是说,对他而言,停车棚里时那一吻,就跟恶作剧的捏弄一样,只是戏弄她的手段之一 ?
这么多年来,凌珑始终没有机会询问,关于那个期末考的早晨,向刚到底是临时起意,还是蓄意诱拐,用了一个荒谬的理由就骗得她的初吻。
那个吻,对她来说是惊吓大于羞怯。
她起先是吓呆了,后来则是怒火中烧,要到很久很久之后,当震惊与愤怒都褪去,在一些偶尔来拜访的羞人梦境里,她才会回忆起他热烫的唇、他霸道的拥抱以及他尝起来奇妙的滋味——
“怎么了?”向刚走到她面前,背著光的身影看来更高大。
“没什么,只是老毛病了。火星塞塞住了,三不五时就会闹脾气。”她抱住怀里胡乱扭动的狗儿,故做镇定,不理会热烫的脸颊,仿佛那儿的嫣红并不存在。
“需要我替你牵去修理吗?”他十分周到的问,显然不准备丢下她不管。
无奈凌珑不肯领情,立刻婉拒他的提议,小脑袋摇得像博浪鼓。“不用了,我只要打个电话,机车行的人就过来了。”
小绵羊三不五时罢工,她早成了机车行的常客,虽然老板提议,最好就此汰旧换新,再买一台新机车,但是她如今可是无业游民,哪有闲钱买新车?基于经济考量,就算小绵羊再破旧,好歹仍是个代步工具,在它正式成为废铁前,她都会耐著性子骑的。
“那么,上车吧!”向刚简单的说道。
“呃——为、为什么要上车?”她戒慎恐惧的问,看著那辆轿车的眼神,像是在看著某种吃人的怪物,全身不由自王的缩了起来。怀里的狗狗被勒得太紧,抗议的汪汪大叫,她连忙松手。
“你不是急著要回去照料嫂子吗?”他慢条靳理的问,露出友善的笑容。“我可以送你回去。”
“不用了。”凌珑匆忙摇头。他的笑容,让她全身的鸡皮疙瘩都自动起立。
只有极少数的人,才知道向刚并非如外表般那么和善无害,而很不巧的,她就是那其中之一。
“不需客气,我还认得你家的路。”他见招拆招。
“呃,我搬家了。”她低著头,瞪著怀里那颗毛茸茸的脑袋。面对这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她决定放弃诚实的美德,硬著头皮说谎。
“不,你没有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