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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裙摆摇摇-第10章

小说: 裙摆摇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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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呃,我搬家了。”她低著头,瞪著怀里那颗毛茸茸的脑袋。面对这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她决定放弃诚实的美德,硬著头皮说谎。
  “不,你没有搬家。”向刚静静反驳,用慵懒的目光注视她。
  “你怎么知道的?”一阵莫名的寒意袭来,她居然在烈日下觉得全身发冷。
  “你忘了吗?我是凌云的合伙人。”他笑意更深,俯下身来,逼近那张苍白的小脸。“这几年来,我上你家的次数,可能比你回家的次数还要频繁。”
  噢,她是被吓昏头,还是被晒昏头,居然忘了这么重要的事,当他的面撒了个蹩脚到极点的谎。
  向刚毕业之后,并非全然断了音讯,小镇上消息流通迅速,关于他的点点滴滴,还是不时会渗进她的生活。
  她知道他考上北部大学、知道他久居北部、知道他去外岛当兵——她当然也知道,他在大学毕业后就跟凌云合作,开设了一间公司,据说还经营得有声有色,如今已经颇具规模。
  她从不怀疑,向刚会是个成功的商人。跟其他人相此,他的举手投足多了一份优雅,而他的言谈微笑,又多了一分狡诈,这些特质,全都是商场上必备的条件。
  回返镇上前,她也曾经忐忑过,就怕会撞见他。但是,凌云曾轻描淡写的提过,说台北的总公司需要向刚坐镇,她就放心的以为,他还远在天边,绝对不会在镇上现身。
  看来,她猜错了!
  粉嫩的小脸上闪过各种复杂的表情,黝黑的大手却已经探来,松开她环抱狗狗的双手。
  “饭团,上车。”向刚下令。
  狗儿听话得很,一个口令一个动作,一接到指示就跳出她的怀抱,跑进车子里坐好,比起在电信局门口难以管教的欠扁模样,简直是判若两“狗”。
  “你怎么知道它的名字?”她不爽的质问。
  “我跟你嫂子也很熟。”他回答得很简单,话锋一转,又绕回她头上来。“天气这么热,我可不想继续晒下去。你是决定要自己上车,还是让我抱著你上车?”
  这么明显的威胁,让她就算再不情愿,也得举白旗投降,为他的无赖俯首称
  巨。
  她太过了解向刚,知道他绝对是说到做到!要是她继续赖在摩托车上,他真的会罔顾她的挣扎反抗,动手把她扛进车子里。
  为了避免成为乡里间茶余饭后的话题,凌珑慢吞吞的滑下椅垫,拔下车钥匙,再打开车座拿出皮包,跟一整袋的小说、漫画。
  “那是什么?”
  “漫画。”
  “童心未泯?”他扯出一个浅笑。
  “要你管。”她皮笑肉不笑,拖著沈重的脚步,无奈的上了车,心情沈重得像是要被送上刑场的犯人。
  车内宽敞而舒适,不但有凉爽的冷气,还有著悦耳的轻音乐。要不是驾驶实在碍她的眼,她就会承认,坐他的车,远比站在大太阳下,汗流浃背的等待救援来得舒服。
  她不动声色的打量,确定这几年来,向刚远比她这个小职员吃得开,狗儿则在后座跳来跳去,兴奋极了。它用强壮的好奇心四处闻嗅,再用同等强壮的洁白牙齿,快乐的咬碎所有的新发现。她在心里偷偷期望,它会去咬那些它完全看不懂,却看来很昂贵的精密仪器。
  引擎发动后,皮椅下传来轻微的震动,向刚的身躯靠了过来,一手撑住她身旁的玻璃,宽阔的肩膀遮挡住外头的阳光,一股清爽好闻的男性气息,从他欺近的身躯传过来。
  “你想做什么?”她瞪大眼儿,全身都缩了起来,怀疑这家伙图谋不轨。
  “只是想替你扣好安全带。”他一脸莞尔,倾身从她的腿边拉出安全带的扣环,轻松的插进杆眼里。
  凌珑松了一口气,暗骂自个儿想得太多。她抬起头,本想开口道谢,但是却又发现,扣妥安全带后,他还是悬宕在她身上,迟迟没有回到驾驶座上,那双黑眸巡回过她纤巧身子的每一寸,除了笑意之外,还带著某种让人不安的灼热。
  “你还是这么的小。”向刚轻声低语,低沈的声音在车厢内听来更添亲密。
  这次肯定不是她胡思乱想,他、他、他他他他——
  混乱的脑子还来不及反应,向刚已经俯下身来。
  “小东西,欢迎你回来。”霸道的薄唇,在她讶异失措的瞬间,轻易的封住她芬芳的呼吸,他吻住她,夺取她的呼喊与抗议,放肆的重温睽违已久的软嫩。
  两条线再度交集,他与她之间的故事换了段落、换了章节,这会儿才正要再度展开。
  第六章
  凌家时客厅里,坐著一个美丽的少妇。
  她粉颈低垂,静静的研究时尚杂志,奶油色的丝质孕妇装,衬托出白皙的肤色,肩上披盖著羊绒披肩,用来抵御乍暖还寒的春季气候,一身咖啡色与奶油色交错的她,比提拉米苏更让人垂涎欲滴。
  门外传来声音,狗儿兴奋寸吠叫著,她停上阅读,抬起头来,眨了眨水波荡漾的眼儿。
  “饭团,安静!不要叫了,大嫂可能在午睡。”清脆的声音隔著门传来,接著门被推开,一人一狗全挤在门口。
  狗儿夺得先机,率先冲进来,直扑沙发上的少妇,前腿抱著美女的大腿,用乞怜的眼光骗取注意力。
  “别担心,我醒著。”她轻盈的起身。“你提了什么回来?我来帮忙——”
  凌珑连忙双手打叉,阻止嫂子起身。
  “啊,娃娃,你不要站起来,坐著就好。”她连连摇头。“这只是一些小说、漫画,不重的,我自己拿就行了。”虽说这袋东西真的没多少重量,她还是偷偷怀疑,嫂子说不定连这点东西也拿不动。
  凌家的新成员,是个纤细的美女,人如其名,她整个人就如瓷娃娃般,细致得让人心生怜爱,连风大一些,都要担心她会被吹走。好在凌云动作迅速,苦耕有成,结婚几个月就让她怀孕,多少增加了点重量。
  踏人家门后,凌珑还回过头,紧张兮兮的张望,确定那辆进口轿车驶离家门口后,她才松了一口气,在玄关换了拖鞋入内。
  “大哥昵?”
  “在厨房里。”娃娃纤如春葱的指,轻搔著狗儿软软的肚子。
  凌珑点头,往厨房走了两步,又停下来。“你现在饿吗?有没有什么想吃的东西?”
  “杂酱面。”
  “我马上去煮。”她立刻回答,快步往厨房走,脑子里已经快速的把冰箱里的剩余食材回想了一逼。
  冰箱里还有些香菇跟猪绞肉,先爆香,再用豆瓣酱拌炒——嗯,昨天隔壁送了一袋新鲜的小黄瓜来,可以切丝——
  娃娃娇柔的嗓音传来,打断她的思绪。“不用忙了,凌云正在煮。”笑容更美更柔,简直让人目眩神迷。
  沉思中的睑儿,迅速韩为惊恐。
  “拜托,他煮的怎么能吃!?”她三步并作两步,咚咚咚的跑进厨房,就看见大哥真的站在沸腾的汤锅旁。“啊,面都被你煮糊了,娃娃爱吃的是有点嚼劲的面啊!闪开闪开,让我来。”
  凌云依言让开,斯文的俊容上带著浅笑,让妹妹接掌煮面的工作。
  “你出去外头陪老婆,别在这里跟我挤。”进了厨房,她的声音就大起来了。
  高大如山的男性身躯踏出厨房,空间立刻变得宽敞起来,她打开冰箱,上半身埋进冰箱里东翻西找。
  “葱呢?葱放在哪里?啊,找到了。”她自言自语著,从冰箱里拿出需要的东西,开始大展身手。
  蒜头与香菇在俐落的刀工下化为碎末,接著被扔进油锅里爆香。抽油烟机隆隆作响,她翻动著锅铲,眼儿瞪著油中剥剥乱跳的佐料,脑子里却不由自主的飘到向刚身上。
  几年没见,他无赖恶劣的程度,倒是跟她的厨艺一样,都有著显著的进步。最让她懊恼的,是他对她仍有著超乎寻常的兴趣,总以逗弄她为乐——
  凌珑咬住红唇,免得逸出懊恼的呻吟。
  噢,他为啥就不能高抬贵手,放她一马?
  当初,他夺了她的初吻,说是家教费,那么现在呢?刚刚车上那一吻又是什么?载她回家的车费吗?
  新仇旧恨一起涌上心头,她握紧锅铲,激动得想冲出去行凶,把向刚打得头破血流,最好是能把他打得昏迷不醒,省得他以后再来烦她——
  只是,一想到那可恶的家伙是大哥的含伙人,她顿时双肩一垮,整个人像泻了气的皮球,从杀意盎然变得沮丧万分。
  就像高中时打篮球那样,向刚负责进攻,凌云负责防守,他们总能配合得天衣无缝。对那间公司而言,两人都是重要人物,缺一不可,她就算再气愤,也得顾及大哥的事业,不能动向刚一根寒毛,更别说是拿锅铲去扁他了。
  她皱著脸儿,在乌云罩顶的情绪下,迅速的把面煮好。
  “是向刚载我回来的。”她把面端到客厅,神情凝重的宣布。
  凌云只是挑眉,没有吭声。
  皱得像小笼包的脸儿往前靠,逼到他面前。“老哥,你不是说过,他待在台北处理事情,暂时不会回来吗?”她质问著,心里有点不爽。
  “台北的事情处理妥当了。”凌云平静的回答,修长的指拿著筷子,体贴的送到妻子面前,照顾得无微不至。
  凌珑瞪大眼睛。
  “你知道他要回来?”
  “知道。”
  “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她气愤得哇哇大叫。
  “为什么要告诉你?”凌云反问。
  “我才能提前逃走嘛!”呜呜,不都说兄妹连心吗?为什么明明是同父同母同血缘,彼此流著相同的血液,凌云却一点儿都不了解她?
  正在低头吃面的娃娃,优雅的搁下筷子,水眸里绽著笑意。“对了,我听妈妈提过,向刚这趟回来,是为了参加下礼拜的相亲。”
  “相亲?”她微微一愣,偏著小脑袋想了想,接著又猛烈的摇头。“他在台北肯定有数不清的女人,哪里会需要相亲?”
  向刚虽然可恶,但是男性魅力的确不容置疑。就凭著他俊帅的脸庞、高大结实的体魄,再加上可观的银行存款,一定会有许多女人前仆后继,抢破了头要赖上他。
  说不定他是吃腻了台北的时髦女郎,想换换口味,才转移阵地,准备回来拐骗中部的清纯少女——
  “我身旁没有别的女人。”醇厚的嗓音,突然在她脑袋上方响起。
  她吓了一大跳,咽下涌到嘴边的尖叫,连忙转过身去,惊惶的眼儿只看见一堵高墙,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冒出来,竟就贴著她的身子耸立,靠得好近好近。
  呃,不对,不是墙——她稍微退后一点,眼儿往上瞄,才确定了这个庞然大物的真正身分——
  果然是向刚。
  “你就这么喜欢吓我吗?!”凌珑恼怒的质问,迅速跳开,不想跟他站在同一块地砖上。
  如果可以,她甚至不想跟他呼吸相同的空气!
  “不,”向刚露出莫测高深的微笑。“我比较喜欢做别的事。”幽暗的视线,从她气得发红的脸儿,一路下挪,扫过衣衫下的曲线,没遗漏任何细节。
  他的表情让她心儿一跳,本能的知道,最好别去追问,他喜欢做的到底是什么。
  不过话说回来,他喜欢做什么又干她啥事?
  “你不是回去了吗?”她不客气的问。
  “我把车子停好,用走的过来。”向刚轻松的坐下,回答得理所当然,仿佛这里才是他家,而向家只是他停车的地方。
  该死,她应该一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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