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行-第16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梁红玉拿到酒之后也觉得头疼,就派人送了过来。按说杨云意是个女子,本不该来前线的。可因为家里的两个嫂子成天吵架,闹得她心中烦闷,加上又担心大哥,拼着被大哥责罚,心一横,就跟着车队一起过祈县来。
杨志本就是杨华的侍卫长,以前在军统司就职时同后勤司没少打交道,运送药材的辎重兵见是杨志的妹妹,自然不好说什么。
接过那坛子酒,白音大喜,仰天喝了一口,翻身上马,笑道,“美丽的姑娘,我这就禀报大汗。”
蒙古人白音宝力格一手提着坛子大口地灌着,一手牵着缰绳,马蹄翻起地上的淤泥,飞快地跑远。
雨还在淅沥地下着,前方的景物变得朦胧起来。杨云意手搭凉棚看出去,却见远方的地平线上一片洁白地帐篷绵延十里,看起来像是散落在人间地白云。
在帐篷之间,有哨兵骑着马来回巡逻,几声木铎,缕缕炊烟,看起来一派宁静。
“真壮观啊!”杨云意感叹着,正要说些什么,却看见原处大营外面有几个大坑,因为下了几天雨,里面已经积满了水,明亮而耀眼。
杨云意大觉奇怪,问:“梅叔,这是什么,是军队取水的点吗?我看这水脏得很,别吃坏了肚子才好。老梅愣了一下,缓缓道:”那不是取水地,军队的用水都要去汾河用牛车拉。这是坟墓……我河东军俘虏了三千女真士兵,杨侯说这些俘虏都是养不熟地狼崽子,准备于今日正午都坑杀了。“
“啊!”刚才那片宁静的风景突然被老梅这冰冷的一句话给打破了。万人坑,伏尸百里的战场在这一瞬突然涌进脑海,让杨云意打了个寒颤。举着雨伞地手也微微发抖。
“梅叔,杀俘不祥……这样做太野蛮……”杨云意说不下去了,心中的寒意越来越甚。她想起杨华“杨屠夫”的外号,想起历次战争中,杨华都不留活口的习惯。不要说才三千俘虏,就算是三万。三十万,只怕他也会毫不犹豫地挥动屠刀。
回想起夏收那天,那个微笑着将茶碗递过来的青年,那个温和的男子。
杨云意心中疑惑:究竟哪一个才是真正地杨华呢?
一直沉稳木讷的老梅闻言突然激动起来,咬着牙齿:“杀得好。若不杀,老梅也不会死心塌地地跟着杨侯了。我一门三兄弟都死在山西战场,不报此仇,誓不为人。杨侯说得对:狗咬了我们一口,我们也要咬回去。”
这个时候,从远方走过来一队沉默中的军队。
“是回太原的捧日军。”老梅介绍说。
这一队人马浑身稀泥,旗帜也肮脏地低垂着。他们头发散乱,破碎的铠甲上满是刀砍枪刺地痕迹。但他们胸前挂着的骨灰盒却异常的洁白。
“一个,两个,三个……一百个,一百零一个……”越数。杨云意头越晕。只觉得整个褐色的大大地都像是被人血浸泡过,变得又松又软。
风中全是腥臭污秽之气,熏得人鼻子抽动。
被那支部队踩过的泥土翻起了,一颗头颅从淤泥里迸了出来。
杨云意吓得大叫一声,手中的雨伞落到地上,一弯腰,将早饭全吐了出去。
老梅走到头颅前看了一眼,说:“有辫子,不是自家兄弟。”就不再停留,顺便一脚踏下去。将那颗呲牙咧嘴的脑袋踩回泥中。
杨云意有些后悔来祈县了。她慌忙从酒坛中倒出一碗米酒,喝了几口。心中才好受了许多。
老梅好象也没有安慰她的意思,反说:“整个山西。整个太原已经变成了一个大战场,杀人还是被杀,都是很正常地事,姑娘不必害怕。”
杨云意不想答话,埋着头坐在车上向前行去。
走不了半天,对面的军营中突然响起了长长的牛角号,在一片开阔的平野中冲过来一队整齐地骑兵。马蹄轰鸣,湿泥和积水被队伍溅起,腾于高空,在军队的背后拖曳出一条黑色的尾巴。
同先前送骨灰盒的脏得不象话的捧日军不同,这一队骑兵衣甲鲜明,身上都穿着银亮的胸甲,有的人甚至还在头盔顶上插了一只野鸡尾羽。见了人也不说话,只抬起下颌将轻蔑的目光落到对方身上,看起来异常骄傲。
红色的三足乌大旗呼啦飘扬,上面那只怪鸟仿佛得意得要飞上天去。
“停!”当骑兵部队冲到车队面前时,为首那个骑士举起右手,所以的骑兵都同时拉停了战马。
那个骑士突然掀开面具,露出一张温和地笑脸,探过头来看了杨云意,笑道:“怎么来了个女人,你好象是杨志地妹妹?我是杨华,告诉我,你来这里做什么?”
“妹子,快向杨侯赔罪!”杨华身边的一个侍卫慌忙掀开面具,惊慌地叫出声来。
“哥!”杨云意惊喜地叫出声来,也不理睬杨华,只道:“嫂子们吵得人头疼,我受不了那个烦,就在夫人那里请了令,带着两车药材和十坛酒过来劳
“有酒!”杨华面色一沉,怒视杨志,喝道:“杨志,你好大胆子,居然酿造私酒?”
杨志慌忙下马跪在杨华面前,颤声道:“侯爷,末将冤枉啊!”
杨云意跳下车去,站在大哥身边,对着杨华怒喝道:“杨侯,这酒又不是我大哥自己要喝,是张知府酿成地,夫人让我给你送过来。”
“呵呵,你这个小女子胆子还不小嘛,见了本侯居然敢大声说话,跪下!”杨华冷冷一笑。
“跪下!”骑兵们都同时大喝。
杨志更是害怕,伸手不住拉妹子的裙角。
杨云意委屈得快要掉下眼泪来,她看了看地上地淤泥。牙一咬,就要跪下去。
杨华突然抽出横刀,猛地在杨云意思手肘下一抬,哈哈大笑:“杨志,你妹子颇有胆色,不像你。连老婆都怕。算了,地上脏得很,就免礼吧!”
众人也跟着杨华轰然大笑起来。
杨云意气得直掉眼泪。
杨华:“杨志,今天的事你就不用跟我去,你们兄妹自己团聚吧。”
杨志站依旧跪在烂泥里。赔笑道:“侯爷,末将身为您的亲军侍卫长,绝不离你半步。我河东军没有临阵脱逃士兵,杨志也不能例外。”
杨华呵呵一笑,还刀入鞘,道:“那好,带上你妹妹跟我们一起去,如果她愿意地话……你和老梅把酒带上。掺些水进去,平均分给所有将士。”
笑声中,骑兵轰隆而去。
杨志还跪在泥地上。
杨云意气恼地将他从地上扯起来,“哥。你怎么这么懦弱,杨华太欺负人了!”
杨志不好意思地一笑:“侯爷脾气不好,你今天的所作所为,换成其他人早被砍了。之所以让你一同去,也是你哥我的面子。”
杨云意更是恼火,一跺脚:“你怎么这样……对了,你们现在去做什么?”
杨志道:“也没什么,我们骑兵的任务是警戒,侯爷要杀那三千女真俘虏了。”
“啊!”杨云意大惊,几乎晕倒在地。
十坛美酒掺了水。被勾兑成一百坛。已经完全没有酒味道。可杨华还是郑重其事地将这一百坛河水摆在长案上。
三千女真俘虏已经被押到大坑之前,发觉不对的金人开始骚动了。有的人开始激烈地挣扎。无奈他们的锁骨都被人用长矛刺了一个大洞,二十人一组用绳子穿了。这一挣扎。疼不可忍,发出凄厉的惨叫。
杨华走到长案之前,倒了一碗酒,向一个赤膊的行刑手递去,“干了,然后去挑一个!”
“谢侯爷!”那个行刑手一口喝干了酒,往地上一摔,提起大刀朝女真人走去。
那群女真人不住后退,挤成一堆。行刑手嘿嘿冷笑着,从里面揪出一个矮胖的敌人,一刀切断他锁骨里地绳子,一脚踢去,将那人踢的跪倒在地。手一挥,一颗头颅飞上了天空。
看到红艳艳的血飞溅而起,杨云意又大叫起来。
那个行刑手浑身热血地一脚将那颗人头蹄下坑去,转身便走。良久,那具无头尸身这才扑通一声栽倒下去。
一个接一个的行刑手喝干酒,提着刀去俘虏群中寻找目标,酒碗一只只被摔碎在地。
渐渐的,那口大坑被尸体填满,浑浊的积水泛出来,带着人血在地面四下蔓延,整个天地都被这片残酷的红色覆盖。
杨云意突然想起以前在东京时,曾经有一次去买鸡。卖鸡的小贩也是这样从鸡笼中将那些待宰地公鸡一一从中抓出来,然后是麻利的一刀。
眼前的场景是如此的相似,只不过,这一次公鸡换成了女真人。
她浑身一颤,眼前突然发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残酷地杀戮持续了三个时辰,到傍晚才结束。三千女真俘虏就这样从世界上消失,大地上只留下三个不太高的土丘。等到明年春暖花开,土丘上长了草,一切又都恢复原状。
军中凡是同女真有血仇的士卒都参加了行刑队,杀到后来,士兵们手都杀软了,酒已经喝干。
许多人都说,今天喝的酒滋味非常好。
其实,这酒早淡得与河水没任何区别。
回营之后,杨华听杨志说他妹妹还在帐篷里休息,笑了笑,说:“杨志,我那里还有几颗花红,等下你送过去吧。女人。总是见不得血腥的,估计今天晚上会吃不下饭的。”
杨志忙恭身道:“多谢侯爷。”
“去吧,好好照顾你妹子,你老婆那么厉害,估计她也吃过不少苦。”杨华挥挥手。
关群伸手捏了捏上嘴唇那两撇鼠须,道:“将军。连日阴雨,路上烂得紧,骑兵的力量也发挥不出来,是不是把游奕骑都撤回来?”
祈县之战结束的那天,满天乌云终于化做一场淅沥地秋雨。这一下就是三天。据李鹞子说,战马的马蹄都快要沤烂了。路上又泥泞难行,根本没办法追击女真地溃军。
而现在,敌人大概是末日前地疯狂,居然一口气突破了霍邑,杀到了临汾城下,吓得范琼躲在城中不敢出城野战。
关群琢磨,看娄室的行军路线应该是去关中。南下。有拱卫京畿地宋朝大军,北上他已经被合东军吓破了胆,唯一地活路是去陕西。
而从山西去陕西就只有一条路,临汾…洚州——龙门渡口…过黄河。这也是唐朝李渊入关地路线。
如果女真人能够去关中。关中一旦糜烂,河东军就有介入陕西战场的借口。一旦河东军入陕,主公的大事成矣!“
现在若把娄室往绝路上逼,只怕要付出极大代价,而且,河东军也再没机会染指关中。
天下乱不乱同他关群没任何关系。
听关群这么说,杨华郁闷地点了点头,说:“真没想到范琼这么懦弱,连娄室这只被我去掉了爪牙的老虎也收拾不了。”
关群一笑:“老虎再老再弱也是老虎,范琼。绵羊尔!”
“让李鹞撤回来吧。五百骑兵在泥地里打滚,日行二十里。连步兵都比不上。”杨华异常地郁闷,“天不绝娄室。奈何!”
他狠狠地伸拳砸了下桌子:“我本想把这支金兵吃光抹净的,哎,就这么让他们走了,真是不甘心。”
关群无视主公的懊恼,对他来说,爱国主义这种东西毫无必要,民族主义也没有任何意义。从春秋战国到现在,进入中国的蛮族不知有多少。最早的西戎,到汉朝的匈奴,然后是物胡十六国,唐朝的突厥。如果不是被汉人打得整体西迁,就是被彻底同化。如果不出意外,也许用不了两百年,女真也会变成彻底的汉人,就像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