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第2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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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娆音乃了反。
注'二'赵夫人即赵娆也。女尚书,宫内官也。
注'三'前书刘向上书论王凤曰“称誉者登进,忤恨者诛伤”也。
及事泄,曹节等矫诏诛武等。蕃时年七十余,闻难作,将官属诸生八十余人,并拔刃突入承明门,攘臂呼曰:“大将军忠以卫国,黄门反逆,何云窦氏不道邪?”
王甫时出,与蕃相迕,'一'适闻其言,而让蕃曰:“先帝新□天下,山陵未成,窦武何功,兄弟父子,一门三侯?又多取掖庭宫人,作乐饮燕,旬月之闲,赀财亿计。大臣若此,是为道邪?公为栋梁,枉桡阿党,复焉求贼!”遂令收蕃。
蕃拔□叱甫,甫兵不敢近,乃益人围之数十重,遂执蕃送黄门北寺狱。黄门从官驺'二'蹋踧蕃曰:“死老魅!复能损我曹员数,夺我曹禀假不?”即日害之。
徙其家属于比景,宗族、门生、故吏皆斥免禁锢。
注'一'迕犹遇也。
注'二'驺,骑士也。
蕃友人陈留朱震,时为铚令,'一'闻而□官哭之,收葬蕃尸,匿其子逸于甘陵界中。事觉系狱,合门桎梏。震受考掠,誓死不言,故逸得免。后黄巾贼起,大赦党人,乃追还逸,官至鲁相。
注'一'铚,县,属沛郡。
震字伯厚,初为州从事,奏济阴太守单匡臧罪,并连匡兄中常侍车骑将军超。
桓帝收匡下廷尉,以谴超,超诣狱谢。三府谚曰:“车如鸡栖马如狗,疾恶如风朱伯厚。”
论曰:桓、灵之世,若陈蕃之徒,咸能树立风声,抗论惛俗。而驱驰崄□之中,与刑人腐夫同朝争衡,'一'终取灭亡之祸者,彼非不能絜情志,违埃雾也。'二'
愍夫世士以离俗为高,而人伦莫相恤也。以遯世为非义,故屡退而不去;以仁心为己任,虽道远而弥厉。'三'及遭际会,协策窦武,自谓万世一遇也。懔懔乎伊、望之业矣!'四'功虽不终,然其信义足以携持民心。汉世乱而不亡,百余年闲,数公之力也。
注'一'前书班固曰:“相与提衡。”音义云:“衡,平也。言二人齐也。”
注'二'违,避也。
注'三'论语曰:“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
注'四'懔懔,有风采之貌也。
王允字子师,太原祁人也。'一'世仕州郡为冠盖。同郡郭林宗尝见允而奇之,曰:“王生一日千里,王佐才也。”'二'遂与定交。
注'一'祁,今并州县也。
注'二'史记曰,田光谓燕太子丹曰:“臣闻骥壮盛之时,一日千里;至其老也,驽马先之。”
年十九,为郡吏。时小黄门晋阳赵津贪横放恣,为一县巨患,允讨捕杀之。而津兄弟谄事宦官,因缘谮诉,桓帝震怒,征太守刘□,遂下狱死。允送丧还平原,终毕三年,然后归家。复还仕,郡人有路佛者,少无名行,而太守王球召以补吏,允犯颜固争,球怒,收允欲杀之。刺史邓盛闻而驰传辟为别驾从事。
允由是知名,而路佛以之废□。
允少好大节,有志于立功,常习诵经传,朝夕试驰射。三公并辟,以司徒高第为侍御史。中平元年,黄巾贼起,特选拜豫州刺史。辟荀爽、孔融等为从事,上除禁党。讨击黄巾别帅,大破之,与左中郎将皇甫嵩、右中郎将朱□等受降数十万。于贼中得中常侍张让宾客书疏,与黄巾交通,允具发其奸,以状闻。灵帝责怒让,让叩头陈谢,竟不能罪之。而让怀协忿怨,以事中允。'一'明年,遂传下狱。'二'
注'一'中,伤也。
注'二'传,逮也。
会赦,还复刺史。旬日闲,复以它罪被捕。司徒杨赐以允素高,不欲使更楚辱,'一'乃遣客谢之曰:“君以张让之事,故一月再征。凶慝难量,幸为深计。”'二'
又诸从事好气决者,共流涕奉药而进之。允厉声曰:“吾为人臣,获罪于君,当伏大辟以谢天下,岂有乳药求死乎!”投杯而起,出就槛车。既至廷尉,左右皆促其事,朝臣莫不叹息。大将军何进、太尉袁隗、司徒杨赐共上疏请之曰:“夫内视反听,则忠臣竭诚;宽贤矜能,则义士厉节。'三'是以孝文纳冯唐之说,'四'
晋悼宥魏绛之罪。'五'允以特选受命,诛逆抚顺,曾未期月,州境澄清。方欲列其庸勋,请加爵赏,而以奉事不当,当肆大戮。责轻罚重,有亏觽望。臣等备位宰相,不敢寝默。诚以允宜蒙三槐之听,以昭忠贞之心。”'六'书奏,得以减死论。是冬大赦,而允独不在宥,三公咸复为言。至明年,乃得解释。是时宦者横暴,睚鴺触死。'七'允惧不免,乃变易名姓,转侧河内、陈留闲。'九'
注'一'更,经也。楚,苦痛。
注'二'深计谓令自死。
注'三'内视,自视也。反听,自听也。言皆恕己,不责于人也。
注'四'文帝时,魏尚为云中守,下吏免。冯唐为郎中署长,奏言曰:“臣闻魏尚为云中守,上功首虏差六级,陛下下之吏,削其爵。愚以为陛下法太明,赏太轻,罚太重。”帝即日赦尚复为云中太守。
注'五'左传曰,晋悼公之弟杨干乱行于曲梁,魏绛戮其仆。公怒之。绛曰:“臣闻师觽以顺为武,军事有死无犯为敬。臣惧其死,以及杨干,无所逃罪。”公曰:“寡人有弟不能教训,使干大命,寡人之过也。子无重寡人之过。”与之礼食,使佐新军。
注'六'周礼朝士职,三槐、九□,公卿于下听讼,故曰“三槐之听”。
注'七'睚音五懈反。鴺音士懈反。前书曰:“原涉好杀,睚鴺于尘中,触死者甚多。”
注'八'转侧犹去来也。
及帝崩,乃奔丧京师。时大将军何进欲诛宦官,召允与谋事,请为从事中郎,转河南尹。献帝即位,拜太仆,再迁守尚书令。
初平元年,代杨彪为司徒,守尚书令如故。及董卓迁都关中,允悉收敛兰台、石室图书秘纬要者以从。既至长安,皆分别条上。又集汉朝旧事所当施用者,一皆奏之。经籍具存,允有力焉。时董卓尚留洛阳,朝政大小,悉委之于允。
允矫情屈意,每相承附,卓亦推心,不生乖疑,故得扶持王室于危乱之中,臣主内外,莫不倚恃焉。
允见卓祸毒方深,篡逆已兆,密与司隶校尉黄琬、尚书郑公业等谋共诛之。乃上护羌校尉杨瓒行左将军事,执金吾士孙瑞为南阳太守,并将兵出武关道,以讨袁术为名,实欲分路征卓,而后拔天子还洛阳。卓疑而留之,允乃引内瑞为仆射,瓒为尚书。
二年,卓还长安,录入关之功,封允为温侯,食邑五千户。固让不受。士孙瑞说允曰:“夫执谦守约,存乎其时。公与董太师并位俱封,而独崇高节,岂和光之道邪?”'一'允纳其言,乃受二千户。
注'一'老子曰:“和其光,同其尘。”
三年春,连雨六十余日,允与士孙瑞、杨瓒登台请霁,复结前谋。'一'瑞曰:“自岁末以来,太阳不照,霖雨积时,月犯执法,'二'彗孛仍见,昼阴夜阳,雾气交侵,此期应促尽,内发者胜。几不可后,公其图之。”允然其言,乃潜结卓将吕布,使为内应。会卓入贺,吕布因刺杀之。语在卓传。'三'
注'一'说文曰:“霁,雨止也。”郭璞曰:“南阳人呼雨止曰霁。”
注'二'执法,星名。史记曰“太微南四星曰执法”也。
注'三'帝时疾愈,故入贺也。
允初议赦卓部曲,吕布亦数劝之。既而疑曰:“此辈无罪,从其主耳。今若名为恶逆而特赦之,适足使其自疑,非所以安之之道也。”吕布又欲以卓财物班赐公卿、将校,允又不从。而素轻布,以□客遇之。布亦负其功劳,多自夸伐,既失意望,渐不相平。
允性刚棱疾恶,'一'初惧董卓豺狼,故折节图之。卓既歼灭,自谓无复患难,及在际会,每乏温润之色,杖正持重,不循权宜之计,是以髃下不甚附之。
注'一'棱,威棱也,力登反。
董卓将校及在位者多凉州人,允议罢其军。或说允曰:“凉州人素惮袁氏而畏关东。今若一旦解兵*(关东)*,则必人人自危。可以皇甫义真为将军,就领其觽,因使留陕以安抚之,而徐与关东通谋,以观其变。”允曰:“不然。关东举义兵者,皆吾徒耳。今若距险屯陕,虽安凉州,而疑关东之心,甚不可也。”时百姓讹言,当悉诛凉州人,遂转相恐动。其在关中者,皆拥兵自守。更相谓曰:“丁彦思、蔡伯喈但以董公亲厚,并尚从坐。今既不赦我曹,而欲解兵,今日解兵,明日当复为鱼肉矣。”卓部曲将李傕、郭汜等先将兵在关东,因不自安,遂合谋为乱,攻围长安。城陷,吕布奔走。布驻马青琐门外,'一'招允曰:“公可以去乎?”允曰:“若蒙社稷之灵,上安国家,吾之愿也。如其不获,则奉身以死之。朝廷幼少,恃我而已,'二'临难苟免,吾不忍也。努力谢关东诸公,勤以国家为念。”
注'一'前书音义曰:“以青画户边镂中,天子制也。”
注'一'朝廷谓天子也。
初,允以同郡宋翼为左冯翊,王宏为右扶风。是时三辅民庶炽盛,兵谷富实,李傕等欲即杀允,惧二郡为患,乃先征翼、宏。宏遣使谓翼曰:“郭汜、李傕以我二人在外,故未危王公。今日就征,明日俱族。计将安出?”翼曰:“虽祸福难量,然王命所不得避也。”宏曰:“义兵鼎沸,在于董卓,况其党与乎!若举兵共讨君侧恶人,山东必应之,此转福为福之计也。”翼不从。宏不能独立,遂俱就征,下廷尉。傕乃收允及翼、宏,并杀之。
允时年五十六。长子侍中盖、次子景、定及宗族十余人皆见诛害,唯兄子晨、陵得脱归乡里。天子感恸,百姓丧气,莫敢收允尸者,唯故吏平陵令赵戬□官营丧。'一'
注'一'戬音翦。
王宏字长文,少有气力,不拘细行。初为弘农太守,考案郡中有事宦官买爵位者,虽位至二千石,皆掠考收捕,遂杀数十人,威动邻界。素与司隶校尉胡种有隙,及宏下狱,种遂迫促杀之。宏临命诟'一'曰:“宋翼竖儒,不足议大计。
'二'胡种乐人之祸,祸将及之。”种后眠辄见宏以杖击之,因发病,数日死。
注'一'诟,骂也,音火豆反。
注'二'竖者,言贱劣如僮竖。
后迁都于许,帝思允忠节,使改殡葬之,遣虎贲中郎将奉策吊祭,赐东园秘器,赠以本官印绶,送还本郡。封其孙黑为安乐亭侯,食邑三百户。
士孙瑞字君策,扶风人,颇有才谋。瑞以允自专讨董卓之劳,故归功不侯,所以获免于难。后为国三老、光禄大夫。每三公缺,杨彪、皇甫嵩皆让位于瑞。
兴平二年,从驾东归,为乱兵所杀。
赵戬字叔茂,长陵人,性质正多谋。初平中,为尚书,典选举。董卓数欲有所私授,戬辄坚拒不听,言色强厉。卓怒,召将杀之,觽人悚栗,而戬辞貌自若。
卓悔,谢释之。长安之乱,容于荆州,刘表厚礼焉。及曹操平荆州,乃辟之,执戬手曰:“恨相见晚。”卒相国钟繇长史。'一'
注'一'钟繇字符常,魏太祖时为相国。
论曰:士虽以正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