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死魂-第6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八十三章 香港
走过那座连接着深圳与香港的关口大桥,我便正式的踏入了香港的地界。
香港特别行政区,一个发达的繁荣城市,我在深圳生活的几年里,或多或少的从电视里了解了一些这座城市的外表。
那繁华区一栋栋的高楼,公路上一辆辆双层大巴,一条条纵横交错的地下铁,还有那香港的特色茶餐厅,街边的大排档,和那铜锣湾的扛霸子……陈浩南,都已在我脑海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办完了过关的手续,我和老妈便坐上了来往市区的地铁。这是我第一次乘坐这种交通工具,由于那个时候全国没有几座城市拥有地铁,而深圳的地铁在那时仍然没有修建完工,我第一次坐上了地铁的感觉就是很激动。
就像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土鳖一样东张西望,看着地铁门窗上贴着的繁体字广告,却是感觉十分的亲切。
看了这么多年《道书》的我,已经对大部分的繁体字了如指掌,基本上没有看不懂的内容。
也多亏了这一点,在我步入香港读书后很快的便适应了学习和生活。
在地铁上我感到一阵的寒冷,看了看四周密密麻麻的人群站在了车厢之中,却还是如此的冰凉,情不自禁的感叹了这香港地铁的空调开得跟停尸间一样,生怕冻不死人一样。
我们很快便坐着地铁到了我继父潘叔叔的家中,这几年中我慢慢的适应了这个叔叔的存在,在起初我还是特别不能接受妈妈和别的男人结婚的事实,但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渐渐的懂事,也感觉到了这个叔叔是真心对我们母子,便也放弃那些幼稚的想法。
一进家门,我就有些吃惊,因为这里的房子相比起深圳我们所住的实在是小了很多,听老妈说香港的住房普遍比深圳小,只有有钱人才住半山腰的那些小型别墅而已。
以前我从没有想到香港人都是如此的生活,并不像电视里那般的豪华。
而从我一路上所见的人来看,香港的确是一个人口密集的都市,那些卖商品的大街上密密麻麻的全是不同肤色,不同种族的人在忙碌的行走着,每个人都是匆匆忙忙的样子,走路的速度都快接近了小跑。而人与人之间距离都不到一两米,就像一锅满满的抄手,不停的在一个小锅里游动着。
在家里住了一天,稍微适应了一下香港的生活之后,老妈便带我去了一家香港的中学报考并领取学位。
而我则顺利的利用一身的“技能”,轻松的混入了一所基督教中学,在考试的时候,让我感受到香港的数学和语文不是一般的简单,高中入学题跟深圳的小学毕业无疑,但英文却是着实让我看得有些吐血,高中水平已经紧超内地的大学……
有时候我特别感叹于自己的杀破狼命格,换了新的地方,生活也就随之变得平静起来,因为从我来到香港读书的三年里,除了一些无伤大雅的孤魂野鬼,我几乎连一只厉鬼都没有见过。
这着实让我有时候感到了技痒,但仔细想想自己宁愿如此的平静,也不愿意再和那些鬼怪打太多的交道。我认为以我的命格,等我在香港住久了之后,即使我不去找事,那些鬼怪都会主动的找上我。
这就是我的命,无法改变……既然迟早的事,又何必急着自讨苦吃……
于是我便在一种平静的状态下,轻松的度过了这高中的三年生活。在这三年之中,我慢慢的适应了香港的生活,习惯了这里的人和这里的生活方式,渐渐的我已经成了半个香港人一般。
因为“留级”的关系让朱小琴成了我的学姐,我每年放假回去看老爸的时候,她总是一副长辈的身份不停的和我唠叨这个那个的,让我感觉她成了我第二个老妈一般。
而老爸则是在我十八岁的时候,和我谈起了师父张武焱留给我的那栋房子,他不希望我为此而改变,所以在和我商量了之后,将房子的钥匙,暂时留在了他的手上,等我真正需要的时候再回去取。
随着我选择了这样的生活,我和我以前的那些小伙伴们也慢慢的疏远了。
而我深圳的那几个朋友,则是渐渐的和我断掉了联系,虽然他们每次都有聚会,但却总是临时性的组织,让我这个身在香港的人根本不能马上赶到,渐渐他们便习惯性的淡忘了我的存在,直到最后便不再联系我了……
而他们也因为及时的插班,同样都比我高了一个年级,在我还在高三的时候,他们便已经进入了大学,彼此之间渐渐没有了消息。
我并没有因为这些事情而赶到悲伤,因为在香港的三年生活里我渐渐的认识一些不停的人,不停的人种……
这三年里,我最要好的两个朋友中一个是泰国混血的唐泰桑,和巴基斯坦的克米特。原因十分的简单,因为我们三个都不喜欢耶稣基督,在宗教课上总是睡觉和开小差。
渐渐的三年过去,我们终于面临了香港的中学会考考试。
“听日就要考试了,今日仲要我们念‘神经’,MISS黄……都傻傻的……”克米特用他那口不标准的粤语说道。
“系‘圣经’,唔系‘神经’……”唐泰桑缓缓的说道,笑了笑克米特说道。
接着便放下了旧约圣经,悄悄的用英文和我说道:“魂单,一起溜出去吧?”
我摇了摇头,看着坐满了学生的教堂一片的安静,而教堂的大门正严严实实的关闭着,根本不可能出得去,便小声的用英文回答道:“大门关上了怎么走?”
就在我这一句话刚一说完,身旁的克米特低声的说道:“魂单,你太小看我了吧?我是克米特,自由人!这里关得住我?忏悔室那边有一个小门,我有钥匙,嘿嘿……”
我听着克米特如此的说道,便朝忏悔室那边看去,只见那后面一片黑暗,根本看不出还有一个小门的存在,真不知道是怎么被这个家伙给找到的。
我低头犹豫了一下,嘴里还是继续跟着大众念着圣经。就在这时,克米特是完全的按耐不住了,和唐泰桑使了个眼色,便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走……”
我还没反应过来,只见唐泰桑就跟在了克米特的身后,悄悄的往忏悔室那边溜去,我有些无奈的看着两个身影在学生中悄悄地穿梭,便咬了咬牙,跟了上去。
“好兄弟……”在到达了忏悔室后面之后,克米特看了看跟上来的我,竖起了大拇指说道,接着便掏出了一把小钥匙,轻轻的打开了教堂的这个隐秘的小后门。
不得不说的是克米特人如其名,自由人……没有任何地方能把这个家伙给关住,有时候我真怀疑他是不是越狱男主角的亲兄弟,一样的小平头,一样牛逼的逃跑技术,甚至连样貌都有几分的相似。
我们三人悄悄的溜出了教堂后,便假装低年级的学生,溜出了学校。走在大街上,我们三人特别的引人注目,因为克米特在巴基斯坦人中真算是一个超级的帅哥,所有经过的女学生基本上都会多看他几眼,而唐泰桑则我们三人中唯一的混血儿,中泰混血……一副阳光的正太面孔,样貌也不差于克米特。
相比之下,我就显得有些让人失望,带着一副黑框眼镜,典型的一个书呆子形象,还留着一条小辫子,站在了这两个阳光型男的旁边,显得特别的另类。
“去喝点东西吧……”克米特得意的说道,他显然还在为刚才自己溜出来的本事感到特别的自豪。
也不等我们答应,便自顾自的走在了前面,带着我们走到了一家星巴克。坐下来各自点了饮品之后,克米特便有些不耐的说道:“明天要考试,所以不能喝酒,等考完之后,我们一起去喝一杯……”
“抱歉……不行……我要陪我女朋友……”就在克米特刚一建议完,唐泰桑就带有歉意的说道。
“真扫兴,女人哪没有?酒吧的更多,你知道吗?”克米特一副得瑟的表情说道,同时拍了拍我问道:“魂单,你说是不是。”
“我对女人没兴趣……”我淡淡的回道,就在我刚一说完,克米特立刻收回了搭在我肩膀上的手,一副装逼的模样说道:“你知道吗?每三个男人之中,就有一个是同志……我不是……”
克米特一说完,便看向了唐泰桑,而泰桑立刻就反应过来,摇了摇头说道:“我也不是……”
然后两人同时齐刷刷的看着我,露出了一副猥琐的表情笑了出来。
我看着他们这般的嘲弄,只是微微的笑了笑,便没有再理会。因为这三年里我早已经习惯这两个家伙的戏耍,而他们的目的也只是想用激将法,让我去找一个女朋友。
“嘿,目标,我十点钟方向,不错……”克米特笑着笑着突然说道。唐泰桑一听他的话,便也朝我身后的那个方向看去,也是一副满意的表情说道:“是不错……”
我看着唐泰桑如此的表情便拍了拍他问道:“你不是有女朋友吗?”
“看看又不会怀孕……”他轻松的说道,便拍了拍克米特问道:“你和魂单谁上?”
“我还是算了……”还没等克米特回答泰桑的问题,我便主动的说道。
只见他们俩听我这么一说,都是一副鄙视的眼神看着我,竖起了中指说道:“胆小鬼……”
我没有理会他们的鄙视,便回头看了一眼,他们所说的方向,只见就在远处一个短发的少女站在了那里,一副有些焦急的样子,似乎是在等待什么人一般,而我清楚的看到了那个少女的右手手腕上竟然带着三个手表。
“是她?!”
第八十四章 夜访港中大
“郭清爱?!”
我眼前的那个短发少女,正是四年前,和我失去联系的那个郭清爱。我静静的看着她有些出神……真想不到,我会在四年后又遇上她……而显然我当时想不到的事情还不止这些而已……
看着那个少女的样貌,让我无法控制的想起了那些往事,她的弟弟,血轮教的叶魇,我对她许下的那个报仇的承诺,还有当年和她的那一吻的画面……一切就像放映机一般的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魂单,你不上……我上啦……”克米特在我出神的同时,缓缓的说道,接着便起身走向了郭清爱的方向。
我静静的看着那个四年不见的少女,如今的她变得更加的漂亮,而她的脸上却多出了一种曾经没有的冷淡,一种孤傲冷漠的感觉,带着这种独特的气质显得更加的迷人。
女大十八变,果然没有说错。郭清爱不仅是气质发生了变化,甚至连身材也改变了许多,从小还是一个小飞机场的她,此刻竟然鼓起了两个大包。而而且身形也长高了许多,显得特别像一个模特一般。而唯一没有改变的则是她那一头的短发,和仍然带着右手上的那三块手表。
我看着克米特走上前去,似乎和郭清爱说了几句什么话,心里有些好奇,而就在这个时候,郭清爱突然看向了我的这个方向。只见她很焦急的对着我招了招手,示意我过去的样子。我惊讶的看着这一幕,心里想着她根本不可能还认得出我的样貌,因为相隔四年的我,此刻也已经不是原来的样子,一副黑框的眼镜,以及一身的衬衫校服,哪里还有原来的那副模样,她怎么可能一眼就认出了我。
而就在这时,我终于明白了她的意思,只见我的身旁一个男生,迅速的走向了郭清爱的方向,手里还拿着两个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