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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盗墓乙元-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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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盗墓乙元》

       元甲百米 著
   
       简介 警告:本书可能导致读者思考方式及情绪反应出现异常。18岁以下未成年者;心智不健全者,请谨慎阅读。
美人兮见之不忘:
《盗墓乙元》充斥着香艳与恐怖、惊险和刺激、正能量及责任感,让我有点上瘾。
遍布珍宝的凶险古墓,奇幻浪漫的另类爱情,扣人心弦的绝地逃生,无奇不有的洗脑遭遇……
艳而不俗,超乎想象,直指人心。剧情跌宕起伏,离奇感人,读起来荡气回肠……
作者自定义标签: 变身 盗贼 腹黑 无限流
 
 
      第1章 神秘黄金头颅 喜金

    直到今天。

    面对亲爱的冰儿,我都会回想起,我将那颗镶满宝石的黄金头颅,带到她面前那个遥远的黄昏。

    不可避免。

    这同时又总是让我想起,爱情受阻后的命运巨变。

    看到新闻上说:“一群技艺高超的盗墓犯罪分子,在贪欲的纵容下,泯灭良知聚在一起。向社会正义发起挑战,导致系列盗墓大案在全国不断上演。他们疯狂的同时,也为自己掘下了灭亡的坟墓。终于,被警方一网打尽。”

    这个团伙成员里,就有我的好友小胖。如今他已经被判刑,有些秘密也可以公开了。其中有个秘密,便是我们一起盗墓的传奇经历——

    说起那次盗墓,确实有些偶然。那是几年前,一个大雪纷飞的冬天之夜。和我光屁股,长大的好友小胖,提着一瓶二锅头和一只烧鸡来找我。那时,我正坐在家里。想着如何让自己变得强大,让自已有资格去触碰心爱女孩的那片天空。是她让我看到了,我曾经不敢想象的美好。她是我的希望,我的信仰,是我永远也戒不掉的毒,更是我愿意认真活下去的唯一理由。

    小胖是个以盗窃,古人墓葬中的财宝为职业的人。他这样的人古往今来,各朝各代都有。他们一般白天抓兔踩点,晚上偷文物。我记得很清楚,小胖辍学那天我们还一起喝醉过。那时,社会经济不发达。读到初中毕业,如果没有太大的学习潜力和经济实力,多半会退学学门技术。小胖刚开始,选择了比较偏门的行业——旧衣改制。但是,据说学了几个月就放弃了。然后,就是学另一个偏门——倒斗。

    后来我听小胖说,他当年被中间人带到洛河岸边的一个村里。他的师父家。中间人是他师父的远方亲戚,和小胖家也有点沾亲带故。倒斗这行业,为了防止黑吃黑,对人的选择很严。说上查三代,下问六亲都不为过。多半搭伙的,都是亲戚和很铁的哥们,不会和半生不熟的人合作。毕竟这行是捞偏门的,所以非常迷信。用小胖的话就是:山多终遇虎,礼多人不怪。最好还是讲究些礼节为好,保身求心安是人之常情。

    小胖常说,行有行规。在中国,倒斗也分三个大派,衍生出很多小门。小胖属于,规矩较多的双十派。虽然不是最赚钱的,但是安全系数非常高的。就是凭着倒斗,小胖发了财。有车,有房,有漂亮老婆,混的风生水起,唯一的缺憾就是没有孩子。不过,他和老婆都很年轻,机会多得很。比起小胖,我则是个心比天高,命如纸薄,懦弱无能,常遭白眼的穷酸大学生。由于酷爱历史,所以竟错误的地选择了历史专业。上了几年学又回乡创业,把家里所有的钱几乎折腾光了。我的拼搏就一个理由,就是要娶到我心爱的女孩。

    我大学刚毕业时,有个留在西安工作的好机会。但是我却想回家闯一番事业,最主要的是家乡有我的心上人冰儿,因此错过。冰儿,是我的未婚妻。自从冰儿出现后我才知道,原来有人爱是那么的美好。那时我心中的愿望,就是想要和她一起慢慢变老。

    我俩从两小无猜时,就建立了深厚感情。从见到冰儿一眼就那么一眼,我就知道这辈子非她不可,今生只能为她徘徊。我们青梅竹马,两心相照。一起上了初中和高中,最后还一起考上了大学。我认为最美好的冰儿,是上天恩赐给我最美好的礼物。从小到大,只要听到有人说喜欢冰儿,我就会有一种莫名的敌意。

    被我像星星月亮心头肉一样痴爱着的冰儿,是独生女,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二老不希望她远嫁。冰儿是个孝顺女孩,大学毕业后就在老家找了工作,以方便照顾父母。这也成为我回乡创业的诱因。我一直梦想着有天能到把她娶回家,然后就可以天天看着她。

    时光如梭,太多的世俗把一切都变得迷茫,但冰儿却是我永恒的光芒。丽质天赐的冰儿,大学刚毕业。生得雪肤冰姿,俏丽如花。加之父母工作好,家境富裕。自然成为,男人心中的女神级人物。

    比起心爱的冰儿,命运却对我大肆打击。这正好印证那句话:梦想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为了冰儿我真的放弃了太多东西,但是我却觉得,这真的是我活到现在,唯一值得高兴和幸福的事情。我刚回家乡时,毅然放弃了工作机会,开始了自主创业。打拼几年。养鱼鱼死,养羊羊病,养猪肉掉价。欠了一屁债不说,还成了十里八乡的笑柄。

    “昨晚,和老表们弄到几个铜器,卖了几万块。”小胖’呵呵’笑着说。“唉!老刘。我说,你就别一根筋硬撑着了,跟我一块干算了。我保证,你一年之内有车有房,气气派派把冰儿娶回家。”我抬头看了一眼小胖,露出一贯的,对盗墓的藐视,说:“你就臭显摆吧!反正,我是不会做这种损阴德的犯法事儿。”说罢,又点了一支烟抽起来。

    小胖见我这孬样,恨得咬咬牙,用手指点点我。看我一副冥顽不化的样子,不愿扫了我的酒兴。无奈话头一转,又说:“不过话又说回来。也亏你有先见之明,不爱趟这浑水。这个钱可是拿命换的啊!运气好的话,能得点东西。运气不好忙一晚上,却发现吃的是别人的剩饭,连个屁都捞不到。就拿这次来说。墓里面缺氧,差点要了我的命。还有,你看我这两手血泡的。”小胖发着牢骚,倒上酒,撕着烧鸡。还不忘把满是血泡的手,摊在我面前让我看。

    在我们洛阳。掘冢盗墓,虽然是“奸事”,却有很多人因此起家致富。今日名闻天下的“洛阳三宝”,就是龙门石窟、白马寺和“洛阳铲”。其中,前两样都有极好的声名。而独独这第三样,似乎并不光彩。因为,它是一种盗墓工具。

    洛阳城,的确是盗墓风行。主要源于,洛阳自古以来的厚葬之风。自古以来,洛阳达官贵人讲究厚葬。而且,往往异常重视墓穴的修建。随葬颇丰。以致于,洛阳古墓多如牛毛。

    唐代诗人王建,曾这样形容洛阳墓葬稠密:

    北邙山头少闲土,

    尽是洛阳人旧墓。

    旧墓人家归葬多,

    堆着黄金无买处。正因如此,洛阳盗墓之风,自古盛行。历代盗墓者,也是能人辈出。

    我喝了一杯酒,没有说话。因为我的心思,完全没有在小胖的话题上。我毫不怀疑,我正经历着生命中最糟糕的时刻。我和冰儿之间的感情,突然出现严重的威胁,我面临着失去冰儿的巨大危险。如今,我面对的现实就是:冰儿说的每一句话我都记在心里。她要求我做的,我都尽力。她说一句爱,我就感动得痛哭流涕。但最后,我却始终不能和她在一起。

    一家女,百家提。女孩在没有嫁人之前,所有男人都有去提亲的权利。摊上冰儿这样的女神级女朋友,我也真是够累的,经常得和突然冒出来的情敌拼刺刀。通常,冰儿的坚定。加上,对方的优势不算太大。我,总能轻松过关。可是前一段,骄纵任性的富家公子哥黄晓宝,不知何时见过一次冰儿,结果就被冰儿迷住了。黄晓宝天天开着大奔驰缠冰儿,还找了县里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去提亲。那家人可是非同小可,家族势力比较大。有当官的,有经商成巨富的。他爸则是私营金矿矿主,光彩礼一下就拿出了一百万,把冰儿的父母喜欢的到处炫耀。因此,竟不把我放在眼里。

    还好,我那心爱的宝贝冰儿,死活就是不同意。冰儿的家人,怕把冰儿逼出个好歹来。再者,也碍于冰儿已经和我订了婚。虽然不比结婚,但当时也是请亲戚朋友喝过订婚酒的。不好把事情做的太绝,以免被唾沫星子淹死。便通过媒人,捎话过来,说:“冰儿到了结婚的年龄,今年必须结婚。要是我愿意,就送五十万块结婚喜金过去。不然,就退回我家先前送去的订婚礼金,还冰儿自由身。”

    我爹为了这事,下午没吃饭就出门了,到现在还没有回来。我知道这事,真是太为难他老人家了。五十万块钱,虽然不及那个富家公子哥的一半。但是对我们家来说,实在是很庞大的数目。冰儿的家人,知道我家拿不出这么多钱。所以,竟然狮子大张口。

    ‘’冰儿家里,竟然敢要那么多的喜金钱,真不是东西。这明摆着是要拆散你们俩。”小胖说着,端起酒杯递到我手上。‘’来哥们,喝酒!咱不想那么多,只管喝醉就行了!”说罢,小胖已经一饮而尽,把空酒杯端到面前让我看。我苦笑一下,也将一杯酒全部倒进肚子里面。刹时,一股火辣的感觉直冲喉门。我顿时全身一爽,心中的阴霾也一扫而光。当下咧嘴对小胖傻笑着,说:‘’我真是个悲剧,连青梅竹马的女朋友也娶不起。还不如放开冰儿,让她跟那个富家公子哥黄晓宝,过上等人的生活。”

    小胖闻言,打我一拳头,说:“老刘,你怎么说起了屁话。是男人,你就要想办法。人生,没有过不去的槛,只要你努力就行。”

    “我难道去偷去抢吗?现在就算是把我杀了卖肉卖血,我也搞不到这五十万块钱。”我自我嘲弄着说。

    “俗话说,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你也别太钻牛角尖了。”小胖用心用意的劝我。

    “没希望了,真的没希望了。我的好兄弟,你知道吗?我和我的宝贝疙瘩!我的心肝宝贝儿!我的命根子……冰儿,真的没希望了!”我借着酒劲,含泪摇头。自暴自弃之心,随之生起。干脆抓起桌上的酒瓶,扬起脖子一阵猛灌。酒,把我呛的差点把肺都咳出来了。

    小胖在一边静静的看着我,什么都没说。连劝也没劝我,只是那样静静的看着我。

    天灰地暗,不知所以。

    那天,我大醉。等我醒来时,小胖已经离开了。我的枕头边上放着一包东西,用油纸包裹着。我打开一看,竟是五万块钱。见到钱,我的眼泪都流出来了。

    接着,我发现。油纸里,还有一卷半尺来长的,看起来相当古老的编制竹物。我知道,这都是小胖留下的。我很感谢他对我的帮助,只是心里对那东西并未太留意。当下打过电话,对小胖表达了感谢,随口问起了那竹物的来历。小胖说,那是他和老五,在古墓中得到的。听老五说那是一种书,知道我比较喜欢看书。又见那书竟是竹子做的,十分稀罕,就随手捎出来给我把玩。

    我一边打着电话,一边抚摸着手里的那卷竹物。见上面,用古老的篆体文字,歪歪曲曲,刻着四个字“掘金乙元”。说实话,那些字实在是有点太古老了。好在,我是一个比较喜欢研究历史的文人。平常喜欢琢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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