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魂-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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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们到了一家名为花荫的青楼。
我化身为一个俊俏公子哥,点了花荫的头牌姑娘。
姑娘的手很美,皓腕凝霜雪。她的手一斟酒,我的葫芦就像在经过这家青楼门前时一样震动起来。
我仔细看那双手,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居然是一双男人的手。
只不过它白皙而修长,柔韧而优雅,所以长在女人身上也不太突兀。
我忽然捉住了姑娘的腕。
“这双手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
“七…七天前……”
“我把你的手变回来,好不好?”
姑娘显然吓住了。她觉得我是神仙,其实我本来就是个神仙,只是没有仙官。
我把她的双手变了回来。姑娘的手立刻恢复了原貌,涂着凤仙花汁的纤葱嫩指。可我却觉得,这样的手远没有那双来得干净,清雅。
庸脂俗粉,索然无味。
戚少商说,“你知道么,我第一眼就很喜欢惜朝的手。”
我笑了,“你真是天生的断袖之癖,会去注意男子的手。”
他尴尬了很久才开口,“那一次他跟我的七位寨主比武,用手捉住老六的枪。我才知道原来男子的手也可以生得这样好看。就像……白莲花。”
走出青楼的时候,我对戚少商开了个玩笑,“等收齐了惜朝的魂魄,我让他转生成女子好不好?”
他居然认真地考虑了很久,说“不好”。
我惊讶,“难道你不希望你们能名正言顺地嫁娶生子么?”
戚少商却说,“那样,惜朝就不是惜朝了。”
我想了想,也觉得对。
我就是喜欢他青衫儒雅,挺拔若竹的模样。
而后我又在汴梁的酒肆里喝了三天酒。
我其实喝得很少,只是要探听消息。
这种地方看似杂乱,却是各种消息的最大集散地。京城里有什么奇闻异事,一定最先传到这里。
果不其然,很快我又听说,哪家瘸腿的孩子忽然能行走了。
世上哪有这种好事!
可戚少商又不愿了,他说上回我们夺了人家眼睛,已经是有违人和,这一次又要夺人家双腿,实在大不应该。
我突然觉得惜朝以往一定很烦恼,该死的大侠脾气,真迂腐!
我不得已带他去了一趟地府。
世说,地府有业镜,能照出前世冤孽,辗转轮回。
那就是孽镜台。
我让他看,看那个瘸子前世是怎么亲手砍了人家的腿,这才罚他今生一辈子无法行走。
戚大侠终于不说话了。
我收回了那双腿。
戚少商看着魂魄一点点聚集,眼里有光。
他多么爱他,我知道。
因为爱就在他眼底深处烁烁明灭,像一簇荧火。
我抱着葫芦,站在汴梁城高处,看这人世车水马龙,锦绣繁华。
孑然而立,袖下风声四起。
第一次对清苦的修行生活有了倦意。
我只是个女子。
往来匆匆的人群中,灯火阑珊的街巷里,我回眸一瞥,是不是也可以遇见一段缘分?
后来我很久都没有探听到消息。
也许汴梁已经没有惜朝的魂魄碎片了。
我告诉他,魂飞魄散之后,碎片会飘向曾经归属的地方。
戚少商说,我们或许该往北走,去连云山水。
等我们北上之后,我发现戚少商的形貌变了,翩翩白衣变成了一袭厚实的皮毛。
鬼魂的样貌是可以随心变幻的。
我抿抿唇,微微赞道,“大当家真是一派英雄气概。”
他的眼睛蓦然就亮了,流光溢彩。
我真羡慕惜朝。
连云山水头上的天,是艳蓝色的。
我很久没有见过这样高远的天空,忽然觉得这里很适合放鹰。
上界的琉璃宫殿,躲藏在哪一朵云上?
戚少商的魂魄在夜里已经能出入青葫芦,白天却仍要收回去,他还不能见阳光。
我们夜里找到一间酒肆的残骸,已经被风沙埋没了。
与酒肆一齐埋没的,还有一窖子不掺水的老酒。
酒中有魂。
我不知道惜朝的魂为什么会在连云山水,为什么会在这破败的旗亭酒肆。
他好像不应该出现在这种大漠风沙之中。
戚少商说这就是缘分。
这里原本有个山寨,叫连云寨。那个书生是在烟霞烈火般的夕阳中出现,让他的生命开始一路流血牺牲,最终什么都不剩。
他们的爱情是踏在如山的杀戮罪孽之上的。
我听得毛骨悚然。
在连云寨故址,我们搜回了五六片魂魄。
惜朝的魂魄齐了。过程又快又顺利,快得我自己都不敢相信。
我乐得呵呵地傻笑。
戚少商抱着惜朝因为虚弱而昏迷不醒的魂体,说要谢我。
我很好奇,“你要怎么谢我?”
“这……”他身无长物,连魂魄都是我炼回来的。
我忽生奇想。
“等他醒了呀,你们亲亲给我看!”
“……”
他无语了很久。
——哟呵,本姑娘还没提更那什么的要求呢!
偷偷地笑。
心中是愉悦而满足的。
我觉得自己已动了凡心。我大概爱上了爱情。
那晚我准备美美地睡一觉。
可我梦见了师父。
他看上去老了很多。
抚摸着我的手仍旧是那么枯瘦,那么慈爱。
他说我的报应到了。
我伤害生灵,夹竹桃精怨气冲天,上界将我的仙籍消了。
我当时还没反应过来,仙籍消了究竟意味着什么。
我变成了凡人。
彻彻底底的凡人,虚弱的女子。
十二年后,我已从女子变成了妇人,再也没有仙家不老的容颜,姿容一日日渐衰,身体也患过各种疾病。
也许你觉得我的境遇凄惨了点儿。
不过,让我狡黠地眨眨眼,从我的身后拉出两个小娃娃来给你看。
一个穿着白衣,带着俩小酒窝。
一个穿着青衫,留着卷卷儿长发。
我浣洗完衣服之后,背着竹篓,牵着俩小屁孩,走在江南湖岸边,秋水连天远。
两小孩忽然被人抱起来,左手右臂各一个。
我回过头去,绽开一个明亮的笑容,唤一声,夫君!
我的夫君姓莫,江南小小丝绸商。
他说当年在路边看见我抱着大葫芦,神情迷惘地站在雪地里,数九寒天也掩不住一身豆蔻春意。
他说我一定是对他下了蛊,第一眼就情有独钟。
我听着,一面抚摸怀胎九月的肚子甜美地笑。
大夫说我怀的是双胞胎,生产会有些困难。夫君问我怕不怕,我摇摇头。
于是他抱我更紧。
我当然不怕,我知道到时候瓜熟蒂落会很顺利,其实那些难产的呀,都是因为等待投胎的鬼魂被各种原因所阻到不了位,而我只要拔开我的青葫芦,呼——
那天稳婆还在半路,家里两个孩子呱呱的哭声就掀翻了顶。
我实在很想让两个孩子继续用他们前世的名字,戚少商,顾惜朝。
但夫君一定不许,也好,莫少商、莫惜朝不算难听,私下里我再叫他们原有的名字就好嘛。
只是生的时候两个婴儿五官都缩在一起,短短胎发都蜷在脑门上,我也分不清谁是谁。随手指了指,喏,这个叫惜朝,那个叫少商吧!
夫君抱过去笑着说,娘子取的名字甚好,就这么定了。
谁知道“惜朝”却咧嘴笑了,俩小小嫩嫩粉粉的酒窝现了出来。
我赶紧把孩子抢过来就喊,不对不对,这个叫少商,那个才叫惜朝!
我和夫君大眼瞪小眼。
当时隔壁的苏家本是想跟莫家定下娃娃亲的,苏家那粉雕玉琢的的小女婴也才诞下三天。莫苏两家世代交好,娃娃亲本不是什么奇怪事儿。
可我坚决不许,我辛辛苦苦炼魂收魂、被贬下凡、怀胎产子都是为了什么呀,哪能允许这种事发生!
为了这事莫苏两家差点儿撕破脸。
我缠着夫君不让,硬说要等到孩子长大了自个儿选,你说定了少商吧,若是惜朝长大了喜欢苏家女儿有多难过?定了惜朝吧,若是少商喜欢她又怎么办?
这才平息下来。
两个孩子是直接转世投胎,没过奈何桥,也没喝孟婆汤。
要知道喝了孟婆汤,不止前世记忆尽忘,连容貌也会模糊起来,所以寻常孩子才会长得越来越像父母。而我却能看着他们一点点长大,眉目舒展,逐渐长成我初见他们的模样——
更何况他们都是有记忆的。
这样有一点好,他们对我的两次再造铭感五内,比寻常孩子更爱娘亲。
也有一点不好,我啥都教不了他们了!
夫君请来的教书先生被惜朝气得病了一个月,谁能容忍一个几岁孩童比先生还有才,还训他墨守成规,户枢久蠹?
夫君请来的授武先生被少商打趴养了半个月,小孩连剑都提不动,干脆用一根青青脆脆的柳枝耍人。
两个神童的名号传遍了江南,我乐得笑开了花。
不过,还有一点大大的不好,我总摆不起娘亲的架势,和两个孩子像挚友多过像母子。
有时候娘亲做得不对的,少商倒来循循规劝,我七窍生烟!!
这两个孩子前世都很苦。
恨地很苦,爱得更苦。这一世我早已打算让他们好好地,暖暖地守在一起,再没有仇怨隔如山,再没有阴谋背叛和怀疑。
我不知道邻居们会怎么看待我这个娘,人家的眼光我管不了。
惜朝小时候很漂亮,漂亮得像玉人儿一样,眼睫如絮,比我的还长。
有次他被恶户子弟当作女孩调戏,我叉着腰骂,谁敢把我家惜朝当女人,我第一个不放过他!
惜朝在我身后冷冷哼了声,我浑身寒毛抖了一抖。
泼妇之名传得冤枉啊,天知道我是怕惜朝一剑给他刺个透明窟窿!
少商小时候很温厚,当然他前世今生都是个温厚的人,长得俊来又比惜朝平易近人,说亲的从十几岁起差点没踏破莫家门槛。
但都被我以“看孩子自个儿意愿”强硬回绝了。
邻里都说我是个怪娘。
两个孩子却很感激我。
十三岁的时候我得偿所愿,又看到了他们的“亲亲”。当然,我是躲在树后头偷偷看的,他们也仅止于亲亲而已。
惜朝的小脸儿红得不像样,小嘴被一个深吻弄得红滟滟的,甚至有些上气不接下气。
要知道前生他们早已在一起了,隔着这十几年还不痒痒么,再长大几岁未必比干柴烈火差……哎哎哎,我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呢?
正掩着嘴偷笑,但一时太过得意忘形导致笑出声来,立刻被小孩发觉了。
我尴尬地咳嗽,连忙说,“不用管娘,不用管娘。你们继续……”
哪里肯继续!惜朝差点没一斧头砸在少商脑门上。
那斧头是他给我画图纸,我找工匠打造的,扔起来真的有鬼哭的声音,呜呜呜的。
记得我第一次听到时很难过。
少商拍拍我的手,他知道我又想起了我给他炼魂时的哭声。
十五岁的时候,夫君去了。
如今的世道不安定,小小商贩也不能安稳生活。夫君是被一群强盗杀人劫财而死。
莫家两个仆从和邻居都痛哭流涕,我和孩子们却没有哭。
我看惯了生死。
夫君一世良民,温柔和善,来生一定有所福报。
小孩儿也不哭,因为他们五天后就联手挑了强盗山寨,轰动整个江南!
当年夫君看孩子年龄小,硬是不肯让惜朝经手商事,我也就多过了几年清寒生活,多亲手浣洗了几年衣裳。
此后惜朝正式经营起了莫家,井井有条,短短几年从小小一户发展成莫家丝绸大商。
十七岁的时候,我偷偷让他们成了亲。
莫家大门紧闭,院子里却挂满了热闹的花灯,白衣青衫换作大红喜服,红布料裁好截好,做成大大的同心结。
香台上供着莫家的祖先,也有戚家祖先灵台,顾家母亲的灵台。还有……神仙画像。
哈,惜朝画的原本就是我的师父!
我想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个画面,惜朝给我奉茶时我的手在抖。我看着他一撩衣摆,朗朗跪下,清俊的容颜在红烛摇光里一晃一晃,心里实在颤得厉害。
未盖严的茶水溅了出来,烫得我的手轻轻一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