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滔天大罪-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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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锵!”一声震颤不已的巨响,萧爻手里碍眼的花布缎子终于碎开,露出里头更碍眼的剑鞘。
牡丹花舍弃了其固有的淡色,浓烈的如同火烧的嫁衣,而另一把则是危险的绯红,一长一短,倘若不是阮玉让得快,这剑鞘就想要侵吞过来般,将素净的“悉昙”染成血色。
“呸。”阮玉恨恨的一跺脚,“兵刃取胜的不能算!”
似乎刚刚先发制人的不是她一样。
阮玉算是心眼大的,其他人早就变了脸色。
牡丹与良人撞在一起现世已经算十分难得了,这两把兵刃还是一人所执,难不成之前都是瞎了眼,好为人师,却不知眼前这个才是隐世高手——修到了返老还童的地步。
再往深处想一想,萧爻有可能不是萧故生的儿子,是他老子。
“……失敬失敬,贫僧有眼不识泰山。”智远第一个反应过来,竟然假模假样的给萧爻作揖,还纳闷这高手掩饰的够好啊,这几天同吃同住,完全没露出破绽来。
还真像个十几岁的孩子。
“萧……兄弟?”沈言之是第二个,他似乎知道牡丹剑所属,言语中瞬间透露出试探和戒备,“你这两把剑是如何得来?”
“一柄是送的,一柄是捡的。”萧爻实话实说,他也没料到这布料先后在水里,泥浆里以及雪地里兜过一圈,早不结实了,竟能在人前被真气爆开。
随后,萧爻又意识到……非是布料不及以往结实,而是白锦楠给他的内力霸道强悍,不仅是布包,甚至差点伤到与之切磋的阮玉。
第96章 第九十六章
沈言之瞧向萧爻的眼神,越发的深邃起来。
在他的记忆里,大多时候都是颠沛流离的,他娘的本事再好,有千军万马追堵,也难免有所疏漏,甚至有一次沈言之被绑成人质,要他娘束手就缚。
那是沈言之第一次见到这朵殷红的牡丹花,绣在雪练似的长袍上,来人蒙着脸,但露出的眼睛很年轻。
那也是沈言之第一次看见那么多血——他娘就算杀人,也很秀气,毒用的非常精致,连兵器都是短刺,血都放不出来,人先死了。
时隔数年,再见到这纯色牡丹时,竟是在一个半大小子的手里,当真时也命也。
沈言之兀的叹了口气,开口问,“这牡丹剑的主人现今安好?”
“……”倘若这时,沈言之一掌攻过来,或背信弃义,直接将他交给段赋,萧爻都不会这么惊讶。
他自以为他娘的那个臭脾气,除了家里人,外面有鼻子眼睛,能呼吸的,都得罪光了,谁知这位沈宫主非但没有暴怒,反而鬼迷心窍似的,问王拾雪“现今安好?”像是个故人。
“好好好,能吃能睡能揍人,就是婆家出了点问题。”萧爻道。
兴许是随了王拾雪恩怨不大分明的个性,萧爻的是非观也异常淡薄,否则不能让慕云深这个“无恶不作”的大魔头占了许多便宜,现下又想:倘若沈大侠当年没把慕大公子挫骨扬灰,兴许还能做个朋友,他人看起来还不错。
随即遭了慕大公子一记瞪视。
“天色虽还早,但此事要紧,吃过了饭尽快下山去吧。”许崇明还是那副笑脸。但几日下来,人已经瘦了许多,脸上首先有了轮廓,不像之前囫囵馒头似的胖白,甚至有些见憔悴。
他说话的时候,更多了种恭敬,少了调侃的语气,与沈言之更像主仆,而非朋友。
江湖人有个好处,见到什么天塌下来的大事,都能习以为常。“牡丹”与“良人”虽是不世出的宝剑,但兵器好不好还是看人,倘若萧爻不过三脚猫,或比三脚猫好一点,那些话本谣传里,也不会将他算进去,最多三言两语,说是个运气好的樵夫。
所以震惊是一回事,更多的,还是想等萧爻活着回来后,再行了解,省的在一个死人身上浪费时间。
当下众人便在许崇明的安排下,有条不紊的践行。
萧爻早前从军时,践行酒算是家常便饭,隔三差五就有一顿,很多人喝了上顿没下顿,然而萧故生还是每次都郑重其事,上香,拜皇天后土。
而江湖里这种酒却少的可怜,都是无根无萍的人,没有归属没有家,也就没有所谓的“远行”,萧爻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些人齐聚一堂,相互磕碜着对方怎么还活着之类。
萧爻有点担心,这践行酒怕不是善茬,弄不好就变成“送你去死”了。
萧爻的酒虫在肚子里乱钻,根深蒂固的变成了一种可望而不可得的“痒”,那合欢门的男男女女一个接一个的端着酒碗,来跟他眉来眼去,萧爻皱着一张脸,头次觉得这酒,怕是不喝为妙——
怕跟前门那条老狗一样,忽然“失态”。
等走的时候,萧爻肚子里空落落的,别说酒,连一粒米都没敢下肚。
笏迦山下的半里亭倘若是太平时节,能够成为一众才子佳人趋之若鹜的好地方。
名字虽然不好听,却很有意趣。向后半里是峭壁,倒悬的瀑布气势骇人,激起的水汽,几乎能扑到人的身上,但真正近前时,才发现不过是一层轻薄的雾。
向前半里则是明镜般的湖泊,所有的声势浩大在这里偃旗息鼓,深冬的季节,湖面已经结了一层厚冰,自上而下望过去,但能见其中水草游鱼,仿佛一方透明的印信。
在这种地方杀人放火,简直缺德。
沈言之与萧爻到的时候,段赋那顶轿子还没出现,今天的雪下的并不大,有种轻飘飘不着力的感觉,风一吹,全进了四面没墙的亭子。
萧爻接连两个喷嚏,坐下感觉更冷,只能一刻不停的小踱步,惊扰了几只还没冻死的麻雀。
他这点动静,并不能破坏笏迦山的薄情,那湖泊还是岿然不动,那瀑布也是亘古长流,只教耐心一向很差的阮玉跟着噘嘴。
“小丫头,你们宫主苛待你啊,光这一层薄棉衣,不冷吗?”萧爻没话找话说。
“……”沈言之这宫主就端坐在他面前,静静看他编花样。
“笏迦山上,有比这冷十倍的时候。”阮玉杏眼一瞪。
萧爻对阮玉的态度并不在意,搓着手,蹭到她身边坐下来,小声问,“你是山下阮家庄的人吧?我上次经过,遍地狼藉,民风彪悍……你这模样倒不像。”
阮玉和阮长恨不同,她当年还很小,还是哇哇啼哭的婴儿,父母的面就算见过,也不记得模样,到没有那么多无法启齿的仇恨。
“我爹是阮家庄的人,我娘不是,她从外族来的,柳叔说我随了她。”阮玉“呸”了一声,又道,“阮家庄的都是畜生,攀亲带故的,我爹当年为了保全他们身受重伤,结果他们连夜淹死了我娘,还剜了柳叔的眼睛……我爹活活便气死了。”
“这么说来,慕大公子没冤枉好人,是该杀。”萧爻心里头砸吧了一下,却没意识到此举颇有点护短的嫌疑。
正说着,段赋的轿子终于姗姗来迟。
这次随行抬轿的,只有四个黑衣人,其中一个身材异常高大,手里提着三个匣子,另有一小支正规军,整肃有序,离得不远,正好呈犄角之势,虎视眈眈的盯着萧爻。
阮玉这就不乐意了——自己的猎物被别人盯着,换谁都不高兴。
萧爻与传闻中的并不一样。段赋与萧故生好歹相互膈应大半生,都知根知底,萧故生有个不务正业儿子对段赋来讲,也算是一种安慰了。
但此前,段赋与萧爻匆匆几面,也不过是京城里你上我下的例行公事,萧爻在人群里打着哈欠,的确是很不着调,段赋瞥了一眼,实在不想浪费心力。
也就是这个不着调的后生,躲过了他多次的围追阻截,让他最得力的手下返京后谢罪自尽,让魔宫一众人等折损在不知名的荒山上,现而今看起来——
水雾笼罩中,只能见他一个背影,虽是坐着的,却隐隐透出了利剑的寒气,透过漫天大雪与猎猎狂风直指眉心。
这几个人刚靠近,萧爻便悚然一惊,段赋眼里的“高深莫测”不过是他挎着脸,还没收拾好信心罢了。
萧爻的装腔作势莫名有几分像样,沈言之便在一旁看清了形势。
段赋不知是因为轻敌,还是家中有事分不出人手,这四个黑衣人的武功虽然已经超凡脱俗,堪称绝代,但与之前几人相比,怕是还选了当中最不济的。
而这样的高手,沈言之对付其一已经十分吃力,萧爻毕竟年轻,就算有白锦楠的内力与慕云深的招式——两者脱节无法交融,十招之后萧爻必败无疑。
打不过的时候,就靠两样东西:嘴和胆子。
其中胆子这种东西美化一下,能称为气魄,没什么实质。
“段大人来了啊,”沈言之指了一下阴晦不明的天,“已经错过时辰了。”
“时辰是我定的,早一点晚一点,终究是要来。”段赋那双手半掀开轿帘,他的膝盖上还摊放着一本书,似乎已经胜券在握,“我要的人沈宫主虽然带来了,但似乎并不打算束手就缚?”
包庇萧爻其实对沈言之完全没有好处。若是为一句江湖承诺,且不论逍遥魔宫原本就没有江湖信誉可言,就算沈言之有意角逐武林盟主,现今大部分江湖归附朝廷,信誉在见风使舵面前不堪一击。
所以“一诺千金”这样的推辞,蒙得了别人,却蒙不了萧爻与阮玉,倘若沈言之不是想这时候反水,一巴掌拍死自己,便是另有图谋。
总而言之,这不是什么好人,干不出什么好事。
曾经为国为民的沈大侠很委屈啊。
“萧兄弟是魔宫的客人,我只能请他下山。更何况,他的身手不弱,魔宫这些年却大为耗损,倘若真要强绑——萧兄弟是后辈,难免诟病。”沈言之道。
其实前辈为难后辈也不是什么大事,难就难在萧爻没有名气,最多也就是在平云镇那种边塞之地混个脸熟。
一个成名已久的武林中人,通常都很要面子,去跟一个无名小卒斤斤计较,这事儿要传出去,难免引人嘲笑。
而且现存的武林世家都看不起逍遥魔宫,自己依附朝廷,却还要暗地里骂一句“朝廷走狗”,沈言之大可堂而皇之的请萧爻下山,在没见证的时候绑了他甚至杀了他都是后话,明面上不失礼数。
所以萧爻只觉得时时刻刻如芒在背,沈宫主越说越像是要临阵反悔的样子。
第97章 第九十七章
蓬勃的水汽在萧爻的周身流转,不自觉的变成一种朦胧薄雾,他微微皱着眉,挥了挥手,想驱散这过于显眼的包围。
两股内力的此消彼长,最终突破了萧爻的控制,作用在这些无辜的环境上,连一旁的阮玉都深受其害,平白糊了一脸的冷风和水汽。
阮玉虽然在慕云深的问题上,看萧爻颇为不顺眼,却也知道,这个人看上去吊儿郎当的外表下,藏着不少稳重和复杂心思,否则,那倒霉催的死城里,她也不会上来就吃亏。
但现在,萧爻却表现的有些浮躁。
面对劲敌,尚未动手先暴露自己的深浅,实在不像他的作风。
“你没事吧?”小姑娘百年难得一次关心人,萧爻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能苦笑着摆了摆手,示意她不要戳穿。
萧爻的内力在这水汽蒸腾的地方,越发的嚣张跋扈,似乎滋养了一番便亮出爪牙,要撕碎他这任主人,自己快活去。
另一方面,他长久未曾饮酒,经脉中疼痒无比,似出了什么变故,张开血口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