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买棺材吗-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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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惊恐地跑出家,一路狂奔。
然后,他听到了一个声音。
“要买棺材吗?”
回忆到此为止,李四揣摩着来人话中的含义,“东西卖给了我,就是我的,你管我怎么用。”
周围安静了好久,久到李四以为人已经离开,那个声音又起。
“我的棺材,只卖给死人。”
“不,你不可以拿走它,不可以。”
李四在黑暗中尖叫着,胡乱摸索着,碰到石棺的那刻,仿佛是抓住了最后一根稻草,他急急钻了进去。
死,也不出来。
数日后,李四的尸体被发现死在家中的石棺里。
邻居议论纷纷,用怪异的眼光打量着这间窗户被封得死死的屋子。
阿绫已嫁作他人妇,那一夜她要说的,是她要出嫁;李四第二天听到的,正是阿绫出嫁的锣鼓声。
官府判定,李四是活活饿死在棺中。
现场没有他杀的迹象。
至于李四为何要饿死自己,官府没有头绪。
楚凡根据从官府那里获取的消息,找到了阿绫。
“是我不好,如果我跟相公说清楚,李大哥就不会饿死。”阿绫悔恨不已。
“详细的情况,可以和我说说吗?”楚凡适当放软了语气。
“大概是我八岁的时候,我和李大哥一起去看皮影戏。同龄的孩子很多,大家都互相拥挤,我被推搡到了地上,擦破了皮。李大哥行事冲动,和那个男孩儿打了起来,两人一起滚在地上,那个男孩儿比我们大几岁,李大哥被打得鼻青脸肿,情急之下他拿起了手边的椅子砸了过去,绊住了对方的脚,那个男孩儿朝后摔在了断裂的椅腿上,血溅到了皮影戏的幕影上。那件事,给李大哥留下了很深的阴影,他忘不了血溅皮影戏的那幕。自那时起,他就对影子特别敏感。情况越来越严重,他总是说有人偷偷跟踪他,他不敢看自己的影子,发展到后来,他不能容忍任何光线出现在他视野里,因为那会带来影子,他相信那影子是来夺取他的命的。”
杯弓蛇影,而疑神疑鬼么?楚凡有些可惜,自作孽,不可活。
“你知道那石棺李四是怎么得来的么?我盘问过他的邻居,都不知道李四家里有这东西。如果是后来搬进去的,一副石棺,不可能不引起任何注意,即使是晚上,也会有声响。”
“我听李四说过,是一个穿着一身白色衣服的男人卖给他的。当时,那男子只问他要买棺材吗?他想用棺材来躲避光线,点头答应了,回到家中时,那具石棺就在他家里了。”
果然是那个家伙!楚凡不动声色地掩去眼底的涟漪,“那他有没有像你描述那个男人长什么样?”
这回,阿绫是什么都不知道了。
风动幡动,无非心动。
李四的坟头,慕言一身清净的白衣,把这次的买卖入了账。
我的棺材,只卖给死人。
《晋书》: 乐广宇修铺,迁河南尹,尝有亲客,久阔不复来,广问其故。答曰:“前在坐,蒙赐酒,方欲饮,见杯中有蛇,意甚恶之,既饮而疾。” 于时,河南听事壁上有角,漆画作蛇,广意杯中蛇即角影也。复置酒于前处,谓客曰:“酒中复有所见不?”答曰:“所见如初。” 广乃告其所以,客豁然意解,沈疴顿愈。
4。时空
作者有话要说:允许某冰自恋一下前3章的内容些许恐怖了些,这章来点轻松的。劳逸结合哈~(貌似这和劳逸无关么??)
大家有意见尽管提,大家的想法是某冰动力的源泉哦~
这次的红唇,是真的滴出了血。
楚凡瞟了一眼,继续走自己的路。
结果,招来了一顿群殴。
带着一只熊猫眼,他走出电梯,从口袋里掏出钥匙,抬头,一个身穿白色奇装异服的男人从他家走出。
他疑惑。
走进家门,看到一地的啤酒罐子,他的疑惑立刻转变成烦心。
只不过是受了失业的挫折,所谓阅历高深的成人就是这么经不起打击的么?
水池里堆满了脏乱的碗筷,烟灰缸铺了出来,积了一桌的灰。
楚凡一股脑儿扔进了垃圾袋。
懒得去看主卧里是怎样一番凌乱,更懒得去想主卧里的人是怎样一番颓废。
的确,一个月前楚妈妈的意外死亡给他们家带来了阴霾。
楚凡想不通的是,他的爸爸,身为一个社会高层主管的杰出人物,竟然是这么的脆弱,一蹶不振。
而令楚凡万万想不到的是,这份脆弱是如此的不堪一击。
隔天回家时,楼下停放了数辆警车;家门口,拥挤了大堆的人。
有邻居认出楚凡,眼里露出怜悯。
楚凡推开人群,和警察说明身份后,被带到了他家的主卧。
放学的铃声响起,楚凡却并没有像往常一样直接回家,他拖着书包,漫无目的。
飙车族的不良少年吹着口哨,挑衅地开着风光的摩托在他周身打转。
主卧里是一片狼藉,玻璃碎渣遍地,血腥的是,整盏玻璃吊灯砸下的地方,正是楚爸爸的尸体所在之处,可以想象当时那具尸体遭受过多严重的毁容。
“意外?”楚凡对警察现场的初步推断难以接受,他的家,就这么轻易被‘意外’打败了么?
“Sir。”一个警察高喊了一声。
正在做笔录的楚凡循声看了过去,席梦思的床垫被整个翻了起来,他从来不知道主卧里的席梦思是镂空的。
床底下,藏着的,是一具木棺。
积了薄薄一层灰,棺盖被钉得死死的。
在场的人都震惊不已。
二十一世纪的人们,流行骨灰,早已丢弃了古老的传统下葬方式。
询问的视线聚集在楚凡身上,楚凡怔怔摇头,他远比其他人更为惊讶。
难道他天天和一副不知名的棺材住在同一屋檐下吗?
单单是想,各种电影镜头就已经开始在眼前浮现了。
我们说开棺的时候,总是会附加上验尸二字。
楚凡想,这种难闻到犯呕的气味,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尸臭。
“Sir……”这次的叫声,没了底气。
分尸。
围观的人群开始唏嘘不已。
那被分尸的人,会是谁?
楚凡开始胃抽筋,他扶着墙,挤出人群,跌撞着走到楼梯拐角处,不争气地吐了出来。
电梯门‘叮’的一声打开。
楚凡看见昨天那个身穿白色奇装异服的男人走进了电梯。
疑犯?
楚凡的决定下得是如此之快,以致他自己反应过来的时候,人已经在电梯中。
电梯正在一层层往下走。
单独一个人。
楚凡只在地上找到了张发票存根。
棺木一副,人民币x圆整。
底下,是楚爸爸的亲笔签名。
日期,是一个月前的今天。
正当楚凡一头雾水时,电梯‘砰’地一下停止了运作。
然后,他感受到了地心引力的召唤。
***
呜——
楚凡闷叫了一声,你奶奶的熊,疼呃!TMD,哪个欠扁的家伙走路不长眼,没看见你爷爷睡午觉呢!
楚凡揉着被践踏的脚踝,看着肇事者匆匆逃离了自己的视野,他莫名地眨了眨眼。
想他一21世纪大好青年,祖国未来的栋梁,社会未来的接班人,玉树临风潇洒倜傥,人见人爱花见花开,那女人看见他干吗像见鬼一样?简直是太失礼了,和教科书上说的古人的礼义廉耻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么。
隔着皮质手套,揉捏时不得轻重要领,楚凡脱下它,凝视良久,突然叹了口气。
还以为会因为那场电梯事故挂了……
遥想那天天气晴朗阳光普照,他也没携带什么陈年古物,花儿红红草儿青青的,怎么就碰上年下流行的‘穿越’这档事儿了。
楚凡花了一分钟的时间知道了这是什么年代——一个历史老头讲课时他却在睡觉的年代,答案是知道了也等于不知道。
三天的时间,适应了这个年代的生活。还好,古人发明衣服本来就是蔽体的,这一点和时装没有冲突,除了这靴子。
所谓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冒着招摇过市引人注目的无比危险(?),楚凡很是得意洋洋地和他的这双adidas运动鞋订下了终身不离不弃的契约。
然后,楚凡花了三个月的时间,混到了现在的位子——京城八扇门座下第一弟子。
想想那六扇门的诸葛神候可是一呼百应的威风,是女人见了四大神捕都是眼冒心心。怎么说,这八扇门还比这六扇多了两扇,差别……也没这么大……的吧……
套句俗话来起个头。
说来话长。
这六扇门上管朝廷下管人民,中间兼职私家侦探。是男人难免沾点儿野花惹点儿小草,达官贵人又死要面子,家里的妻妾要讨好,外面的情人也要哄好。
正所谓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
于是,八扇门发挥那多出来的两扇门的作用,暗地里给这些人拉线搭桥从中谋利。楚凡绝对相信那个创始人物要是活在21世纪,绝对是一商场老狐狸。
再补充一句,此京城非彼京城,实乃一名为京的城池罢了(liao)。
由此可见,电视剧果然害人不浅啊!!!
虽然遭遇了种种,楚凡来此的最初目的没有变。话说,也不是他自愿到这个鬼地方来的。
那个身穿白色奇装异服的男人。哦,对了,在这里,就不能算是奇装异服了。
楚凡用了足足一年时间,打探这个人的消息。
是哪个混帐说白色代表不吉利来着?天知道这年代流行色是什么,随便路上一抓就是一大把。
幸亏楚凡有个数学考90分的脑袋(注:试卷满分为一五零),误打误撞,倒也抓到了那么一条线索——棺材。
提起棺材,他不免又回忆起那天的事。
他,想回家。
在这里的一年零三个月零三天零一分零一秒,他得了‘我爱我家’的相思病。
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吟句诗,楚凡自觉真是对得起自己的小学语文老师。
这次的机密情书交到某知府手里的时候,知府大人瞪着圆溜溜的眼珠就盯着楚凡那双招摇的adidas。
尽管楚凡有先见之明地把古时的长裤改成了喇叭裤,可再怎么喇叭,还是要能方便走路的,总不至于像姑娘家那样行不露足。
说真的,楚凡觉得这老天爷是故意和他过不去,什么触霉头的事儿都栽到他头上了。
才出知府家,就迎面和一个将死之人来了个亲密接触。
他呸呸呸,白白糟蹋了一身才洗干净的衣服,恼羞成怒地恨不得给地上的人来上一脚。
接下来事情的发展,令楚凡神游了一回四海。经过一年的时间,他稍稍总结了一下,这时不时的预感,只会在事情与那个家伙有关的时候出现。
脑海里蹦出一幕幕情景剧。
一个叫香莲的乡村妇女,一户四口之家的幸福生活,突如其来的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