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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1章

美人临安-第2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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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皇上召进宫了。”
  “只有他们回来了?”宋酒等她气喘匀了,才递过去一杯茶。
  窦小六咕噜咕噜喝下,“还有种将军,也跟着回来了!”
  “他们两人到底去哪儿了?”
  窦小六一边说一边比划,“宋将军奋勇杀敌的时候掉下了深渊,后来秋遥娘子得知了,瞒着种卿将军偷偷去找宋将军。这些消息之所以没传回来,是因为大家都相信宋将军还活着,出动了许多人马才将他们找回来。”
  秋遥对宋锦承真是情深,连宋酒都惊讶她的举动。
  听窦小六说,等皇上见过宋锦承和秋遥之后,秋遥回来见她。
  结果她左等右等,等来的不是秋遥和宋锦承,而是王之焕。
  “怎么是你来了?”
  虽然这么说,她还是起身走到了他的身边。
  这一个月两人不是天天都能见面,每次刚想要做点什么,皇上的急召总是来得很及时。
  王之焕很自然的搂住她的腰,两人并肩走着。“怎么,不想见我?”
  宋酒学着他的样子环住他的腰,道:“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怎么不想?”
  但是她此刻更想见的是秋遥。
  王之焕从她闪光的眸子中了解到了什么,惩罚性地在她唇边咬了一口。
  等他手里的事情都办完,她欠下的“债”也该还了。眼下讨点利息是可以的。
  宋酒坏笑着凑过去,妩媚的在他下巴处一舔,离开之前还打了一个璇儿。如此动作,引来王之焕一声闷哼。
  “看来你是想提前还债了?”
  宋酒不明所以,还什么债?
  王之焕以为她在装傻充楞,轻柔地捏着她下巴,双唇贴紧她的唇,提醒道:“阿酒,你这是在犯罪。”
  “我犯什么罪了?”
  “欠债不还!”
  “什么债?”
  王之焕什么也没说,狠狠地吻了下去,在她的口腔里搅得天翻地覆。
  “你浑身上下都是债,用一辈子慢慢还吧!”王之焕笑眯眯地说道。
  宋酒噘着嘴瞪他,他却拉着她往一座庭院走去。
  “有个惊喜给你,千万别被吓着!”
  宋酒暗道,只要不是惊吓就好。
  庭院原是祝虞居住的地方,自从他住进皇宫之后,这里基本上就空置了。
  这里能藏着什么惊喜?
  王之焕神秘地掏出一条白练,覆在她的眼睛上。“一会儿听见声音再拿下来。”
  她的耳朵一向灵敏,周围的风吹草动都能听见。王之焕并没有离开,只是离她的距离远了点。
  他说的声音是什么?脚步声也算?
  “娘亲!”
  宋酒的心嘭嘭跳了几下,耳边全是那道声音。
  那个声音……是阿盼啊……
  她慌忙扯下白练,眼前除了王之焕,再无其他人。
  “娘亲,我在这儿!”
  声音是从后面传来的。
  她一转身,一个小小的身影站在台阶上,笑着朝她招手。
  她在梦里梦了千百遍的身影出现了!是那样的真实,真实到令她热泪盈眶……
  那个身影有她熟悉的圆溜溜的眼睛,有她熟悉的甜甜的笑容,还有她熟悉的面孔。
  她不敢大声地喊,生怕这场梦会醒,生怕醒后抓到的又是枕头。
  宋酒就这么远远的看着阶上小小的身影,眼泪扑簌簌地落下来。
  金色的阳光穿过海棠树的叶子,穿过疏影横斜的回廊,聚集在那个身影上。
  她回头看向王之焕,他走上前来和她站在一起,笑着对阶上的人说:“阿盼,快过来!”
  该回来的人都回到了她的身边,她想要抓住的幸福,离她这么近,触手可及!
  “想好怎么还债了?”
  她点点头,含泪拥住了这个死皮赖脸却让她心心念念的男人。
  (正文完)


第六十六章 :【番外】钱改容
  七岁那年,我第一次被父亲手中的藤条打得伤痕累累。
  那个时候我根本不懂为什么父亲会如此生气,直到后来遇见她,我才恍然大悟。
  父亲气的不是我忤逆了他的命令,而是气我不爱惜自己的身体。
  我出生的时候,整个临安的人都知道我是男生女相,有着女子无法比拟的容颜。
  但是我也比她们更容易薄命,需要生活在阳气极为旺盛的地方。
  庆幸的是我自小就对案件感兴趣,科举之后便进入了大理寺。在那里往返的都是杀伐气浓重的犯人,他们身上的杀气重足够冲淡我身上的阴气。
  七岁那年,我被父亲责罚,便是因为我牵着一个走失的小女孩回家,还留她在我房里过夜。
  小女孩长得不漂亮,我觉得她身上的阴气应该不旺盛,所以放心大胆的留下了她。但是第二日,父亲粗暴地把小女孩赶出了钱家。
  我人生中第一次喜欢一个小女孩儿,就这样被父亲扼杀在了摇篮中。我甚至连她的名字也没问,就这样失去了她。
  从此,我开始变得默然,对钱家的事情都撒手不管。父亲也没说什么,默默地接手。我们父子之间的关系,如履薄冰,只要再来一记重锤就会破碎。
  母亲过世,圣上给假三年让我回来守孝。但大理寺的案子实在太多,我的假期一减再减。对此我并没有异议。
  我原本是不会遇见她的,只要钱方不闹事的话。可缘分好似冥冥之中就注定了,就算钱方不去闹事,钱家的其他子弟也会去。
  而我的使命,就是进那家酒楼,拦下他们。然后,和她相遇。
  一次连面也没有见到的相遇,因为她戴着皂罗,挡住了她的面容。但是我鬼使神差地记住了她的声音,此后的时光里再也没有忘记过。
  但是也只是一次简单的相遇,我并没有放在心上。临安的人和事,没有几样是值得我记得的。
  再次相遇,是因为她的儿子走丢了。
  她在街上不停地找,焦急的目光穿过了人海,进入我的眼中。恍惚间我好像见到了七岁那年的小女孩,同样焦急的寻找的目光,扎得心头生疼。
  我身边的孩子叫了她一声“娘亲”,我才意识到她已经是有夫之妇,可在我看来她根本不像是已经成家的人。
  她一眼就认出了我,那一刻我的心似乎活了过来。而我也记得她的声音,对她笑了笑。
  我们到西子湖上泛舟,说了很多话,从七岁那年开始,我从未说过这么多话。是她勾起了我幼时的回忆,我喜欢和她说话。
  钱方把她告到公堂,我本想出手相助,却被王之焕抢先。后来我总是会想,是不是那一次我先他一步,以后的种种机会我都能抢先得到?
  答案是否定的。
  我可以和她并肩而行,却永远走不到一个点上。
  云湘宗姬突然出现在宋家酒楼,而且认出了我。她知道我对宋酒的心思,也曾劝我表明心迹。
  第一次失败了,我收起了心思,小心翼翼的藏着。
  直到我要回京城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再见,我决定说出来。她的答案我早就料到,可是亲耳听她说,心里很不好受。
  回到京城,我就想最好一辈子都不要相见了。这样对我来说是一种解脱。
  但就在三月的春风里,当我打开大理寺大门的那一刻,潦倒如她第一次倒在了我的怀中。
  她的脑袋重重地撞击着我的胸口,声音沉闷如同深海里传来的震动,一下一下抨击着我岌岌可危的心。
  那个时候,她仰着头,我几乎快认不出是她。这些日子她到底经历什么,为什么会落魄到此?
  “改容,救我……”
  再一次遇见,她对我说的竟然是救她!
  她是何等坚强的人,不到绝境时是绝对不会说出这样的话。我更加好奇是什么把她变成了这个样子。
  得知宋清盼被王之焕杀害那一刻,我才明白过来她是被他伤了心,宛如一朵濒死的花朵在进行死前的挣扎。
  她要杀了王之焕,为宋清盼报仇。
  我心底竟然有一丝窃喜,她的身边终于只剩我一个了。
  她在京中养伤的时日,我每日都会抽出空闲陪她,打算在她的生命轨迹里留下我的痕迹,不是一点,而是全部。
  直到窦小六出现,我和她失衡了。
  她为了救窦小六闯进王家,和王之焕当面对质,却险些魂飞天外。
  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她不是真正的宋玉姝,只是拥有宋玉姝的一缕魂魄而已。真正的她,是临安一座小酒楼员外的女儿。
  古今奇异怪诞的事情如此多,她的经历我是深信不疑的。
  后来她和王之焕之间的误会解除,彼此之间仍有隔阂。只有在这个时候,我的作用才能凸显出来。
  她只有在我的面前才会全身心的放松,她认为我和她之间是没有秘密的,一切皆因我们是知己。
  我的心意,她一直都知道,可是她不知道的是……我这一辈子,心里只能装下她一个,别的,无论怎么拼命也没有机会。
  她要去漠北,我陪她!
  她要我回京城,我也答应了。
  只要是她的要求,我都能办到。
  唯有那一次不行……
  父亲劝我该娶妻了,对象是一位将军的千金。上过战场杀过敌,模样虽不算出众但还算耐看。我拒绝了。
  也许是见我态度坚决,父亲将她请了过来。
  那个时候,她快要和王之焕成亲了。而我院中栽着的垂丝海棠就快凋谢殆尽,残花落在我的怀中,很绝美。
  她没有笑,也没有劝我。
  她只是看着我头顶上的垂丝海棠树,道:“改容,花落了……”
  我知道。垂丝海棠的花落了,我对她的感情就要在这里止步了。
  依照父亲的安排,我去见了那位将军的千金。
  千金很直爽,“钱寺丞,我知道你不喜欢我,正好,我的心也不在这里!日后我在战场杀敌,你在京城辅佐陛下,咱们各自为政如何?”
  我答应了。
  千金是看不起我这样文弱的书生,但是为了让她父亲高兴,她才肯来见我。
  我们是那么的相似。但我多了一项,为了让她安心,好好地和王之焕生活,不必觉得对我愧疚。
  感情的事,从来都是心甘情愿。只要她好,我就好。
  她成亲那天,我喝到了她酿的留仙酒,突然有了流泪的冲动。
  酒入喉辛辣不已,带着微微的苦涩,像是在挽留什么。但是后来有了淡淡的甘甜,好似挣脱了束缚变得洒脱了。
  我远远地看着她,任泪水肆意滚落。
  “大哥哥,你怎么了?”
  我低头一看,是一个穿着淡粉褙子的小女孩,和我七岁那年见到那个她一模一样……
  我攥着酒杯,笑出了几分苍凉。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从嘴里飘了出去。“啊,大哥哥弄丢了一样东西,丢了两次……”
  小女孩嘟着嘴道:“既然丢了,就去找回来呀!”
  我笑着摇头,再去看她,喃喃道:“找不回来了。”


第六十七章 :【番外】祝虞 1
  紫宸殿的滴漏响了一宿,内侍蹲在门口撑着下巴打盹,呼噜声轻轻的被殿外的大风吹散得一干二净。
  其实他们都不敢弄出一点声响,怕打扰了我批阅奏折。
  自从登基之后,我的自称就从“我”变成了“朕”。每当满朝文武下跪朝拜的时候,山呼万岁,一声“平身”总是会冲口而出。
  因为已经习惯了。习惯当真是个可怕的东西,我从前是绝对不允许有这样的习惯发生的。
  三更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桌案上的奏折已经去了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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