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中短篇科幻小说1000篇 (第三辑)-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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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只索取不给予这类便宜事儿是没有的)。我明白了,苏菲,你要我给你什么作为回报。”
“我想要你方最新的电视游戏节目。”
“你可以得到。现在请输送我需要的信息。”
“你知道我不能直接说出那个人的名字。我头脑的程序具有保密性能。”
“我知道。不过总有方法进行交流。”
“你说得不错。现在就输给你——这些就是你要的信息。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
“PERHAPS ABYSMAL TALENTS TARGETS ENABLED RAPTURE NEARING。就是这些。耐特,现在我得‘停机’。”
“多谢,”我心不在焉地答道,头脑早已集中在对字句的解析上了。
这个句子的首字母组成是PATTERN(格式)。
计算机密码分析系统靠发现单词的格式来解析单词。要用英文字母表的字母顺序一一代替单词中的字母,必要时重复字母。比如,PATTERN这个单词用字母顺序代替,其格式就是ABCCDEF。
依照此种方法,PERHAPS ABYSMAL TALENTS TARGETS ENABLED RAPTURE NEARING以及THIRSTY ARTISAN NURSING SAWDUST THROATS AROUSAL ADRENAL FAISIFY LAUREIS中每个单词的格式都是ABCDEAF(DEAF意为“耳聋的”)。
苏菲告诉过我阿诺德·B·奇尔马克是个聋子。这可以解释他那不是害羞的害羞。奇尔马克是个唇语读者。这就是他从塔拉索夫办公室的那个同伙接收情报的方法——通过枪支爱好者赫米斯·T·福里的望远镜观察并读出叛徒的嘴形。
我立即将一项命令传给我方某个机构的某个特工。不一会儿我输给苏菲一条信息。
联机。
格式:ABCD EAD(DEAD意为“已死”)。
《给妈妈的一封信》作者:史蒂芬·C·菲舍尔
'作者简介'
史蒂芬·C·菲舍尔是本书四名同姓作者之一。没有人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他既是一名科幻作家同时也是费城的一名音乐学家。他与第一卷第三章的作者露西·卡罗尔关系密切,后者也是费城的一位音乐学家。作者史蒂芬·C·菲舍尔智能顾问是詹南·沃尔夫。詹南·沃尔夫与詹南·沃瓜福没有什么关系。史蒂芬·C·菲舍尔是以史蒂文·菲舍尔的名字命名的,他们之间也没有什么关系,只不过巴蒂文·菲舍尔是作者父亲喜爱的作家之一。
亲爱的妈妈:
我很高兴你能喜欢尼古拉斯生日晚会的录像带。
他很喜欢你送给他的那件衬衫并且一直穿在身上。不长时间就会穿破,但是他长得太快了,用不了多长时间衬衫就会小的。
这的一切都很平静。我已经在新闻中听到了那件事情,但是那是发生在西马蒂娜,离这五百公里的西诺河的对岸。我们这一切安好。似乎听说伊利诺斯州有什么麻烦我不担心这件事会对住在卡萨思城的你有什么影响。毕竟,拉·帕兹的陆地比地球的陆地要大得多。
尼古拉斯正盼望着有一个小妹妹。还有三个月,在这样的天气里,我都熬不过去了。
我不喋喋不休了,我看了看屋里的陈列。我不满意,但是我不知道还要说些什么。你怎样描述边缘行星的生活即使这个行星最多也只是地球的百分之几的大小人们回到地球才意识到我们不是同一太阳系?四个世纪以前我们的先人就比大多数的地球人对拉·帕兹了解得更多一些。录像转播帮了一点忙,但是每周传播费用太高了,我们得意地给母亲看了十分钟的她的孙子三周岁的录像(是按地球时间计算的在行星没有四季差别,我们不太在意行星的本分)。下一个录像要一直等到新生儿的出生才会看到。与此同时,我尽量在信中用不同的表达方式来说明从来没发生过什么事情,即使的确发生了什么事或者不可能解释,或者听起来令人如此担心以至于最好不提它或者二者都不是。我想知道夏娃的女儿们在她们离开家以后给她写回信,是否也有同样的问题。
我伸伸腰。也许我该睡个午觉。今天是行星的星期天一个非常好的下午不要着急(拉·帕兹每天是二十小时,所以当地的日期很少能和地球的时间吻合)。尼古拉斯和我单独在房子里。尼古拉斯正穿着母亲送的衣服;我并没有夸大这个小男孩在这件事上的喜好(这是一件浅红色的条状衬衫,闪着亮光,非常花哨)。热情的尼古拉斯穿上它,足以证明这件具有异国情调的衣服一定是花了母亲的许多钱才从地球上送到的。萨姆在村子里踢足球。整整一周,他都在农场干活并且总是抱怨天气炎热;在他不工作时他每条路都能走上五里路,所以他靠跑步、踢球等娱乐来打发这炎热的天气。这里的其他男人们也是这样。他们都疯了。我猜想夏娃和她的女儿们可能都这样告诉她们的男人们。
布若特斯在高喊狂叫。布若特斯是我们的鹰龙。鹰龙地球上的意思似乎有些像晰蝎或栖息在地面上的鸟,尽管他们的进化的确与地球上的同类没有什么关系。它们直立时几乎有一米高;经过进化它们的前骨已经退化。它们用短而硬的尾巴来保持身体的平衡。更为重要的是,他们有一张大而尖的嘴,什么食物都吃,食欲很强。它们的身体是由一层彩虹色的外壳包裹着。成年时体重可达二十公斤。在旷野里它们成群结队地奔跑,为首的是雄性,后面跟着它们的家族成员。没有配偶的雄性偶尔地也试图去争夺霸主地位;决斗是残酷的,用尖嘴和脚上的三个尖利的爪子决斗,胜者为王,败者常常被杀死。
像布若特斯这样争夺霸主地位的确是青年时期的辉煌。如果布若特斯发现有什么东西不动,它就会上前吃掉它;如果在爬动,它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去骗它,如果骗术失败,它会借机杀了它。假如它成功了,它也会用惯常的方式把它吃掉。这是一场决斗。是否人们会说“布若提斯在生活中的三大习性就是食物,交配、攻击”。是否它已经意识到这种不同:它的眼睛,外壳都是血红色的,当它激动时你就会看到一块很大的垂肉会在头上立起来,就像印第安士兵的帽子。它叫声尖利,臭气熏天,从这你就会理解为什么萨姆和我不太喜欢这种动物。
“布若特斯又在愤怒地喊叫,”尼古拉斯说。“当然,我的儿子对这种动物倾注了极大的热情,他虽然只有三岁,还不会叫自己的名字,在任何情况下也不可能走近动物如果它用手去抚摸布若特斯,很可能就永远回不来了。”
“动物也是如此。”我回答道。当然,布若特斯总是狂怒这一点已经是司空见惯了。如果说它还能换种方式,我还猜不出。
然后拉尔夫开始狂吠。拉尔夫是这个农场除了我们和山羊艾莉之外的来自于地球的惟一猎狗。它是纯种的拉·帕兹猎狗。纯种意味着它们所有祖先都是狗。其中之一也许曾经是德国的牧羊犬。拉尔夫比布若特斯更温顺。除非什么事情的确值得称赞它从不狂呼乱叫,引起骚动。在这个星球允许饲养狗,因为行星进化远远落后于地球,除了狗之外,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阻止怪兽们吃庄稼。最终也许会有一些行星上土生土长的动物可以代替狗来担当这个责任。但是我们不想等上几百年时间来验证这件事情。
现在全体动物大合唱。艾莉在咩咩地叫,布若特斯的配偶和后代们正在骚动,每条路的几公里外都能听到。我想我能听到山谷上下的其他农场的动物们也加入到这场骚动。我站在椅子上,我的猎枪从靠近天棚的饲草架上拿下来(在这个房子里,枪被放在我们应该放的地方,尼古拉斯够不到的地方),我检查看它并且上了子弹,我装满了一袋额外的子弹放在我的裤兜里。
“怎么啦,妈妈?”尼古拉斯询问道。
我不知道,尼古拉斯,但是我要查明这件事。现在你和格林尼呆在这儿,把门关上,等我回来,好吗?格林尼是一种长有六条腿,喜欢在自家墙上爬喜欢找虫子吃的晰蜴,它除了虫子,对什么都没有兴趣。尼古拉斯对此没有什么热情,但是勉强同意了,必须这么做。如果尼古拉斯想出去,就没有什么办法把他留在家里。一台高精密的光学计算机控制台是这的必需品。另一方面,上着锁的门已经是很豪华的了。在这个世界上最好的镇就是你可以信托的邻居们。但是有只锁在手边还是很方便的。
我尽可能安全地关上门,到了田里。这场骚动发生在农场的另一端,就在养鹰龙的棚子的旁边。我们把鹰龙棚子设计得离房子越远越好,以防听到动物的喧闹和难闻的味道,但是有风时,还是于事无补。我小心翼翼地沿着田间小路往前走,这里有轮作的谷物:绿色谷物、玉米等。当我往前走时,我惊异地看到一些小小的,四条腿的龙飞走了。这些谷物主要用于供我们食用;我们离城市太远没有地方可买蔬菜,我们的现成谷物就是这些鹰龙活的,皮蛋等。布若特斯工作尽职尽责;它的家里有30个雌龙,它们生活得快乐。我们吃一些蛋而另一些蛋留作孵化。我们用隔离的棚喂养幼小的动物,长到丰大的雄龙我们留下来,它们也可以作为食品来吃。我们定期送一批到里约毛拉多或维那维拉。一些肉被运回地球上成为美味佳肴。另外,在地球上还有出售鹰龙皮的市场。
当我看到这场骚动时我还没到田里,正走到丰路上。这时我想回到家里用对讲机求助。它是木狐怪,确切地说并不是兽类,它们很大。正因为此,当它站起来看我时,我发现它还很漂亮。它看起来有一种豪华,高贵的气息。如成年人一样高。在阳光的照耀下身上披着一层蓝黑色的闪亮的外壳。它站在那,左右摆动,这样两眼才能看着前面的景色。以前我也见过木狐怪,猜想在这一节不可能有活的、野生的。也许本地找不到这种鸟。如果它们想来,有许多广茂的森林可供隐藏。它们凶猛,残忍,茹毛饮血。隔开木狐怪与鹰龙的是一块棚栏:这种动物非常聪明,一旦跳进栅栏内,那就完了,我们的其他动物可就遭殃了。
木狐怪决定不再理我,它高声尖啸,跳进了棚栏内,贴着地面顶开了栅栏柱。其他部分已经没有意义,已经立不住了。这些幼小的鹰龙在棚子后面技成一团,很容易就成了木狐怪的口中佳肴。在另一个兽棚里,布若特斯高叫挑衅,但是木狐怪很清楚自己的目的,不予理睬。
与此同时,当我正犹豫是进攻还是后退时,老拉尔夫跳进来助战。眼看着六年的心血毁于一旦,我不能继续让拉尔夫独自面对这种事了。我手中的枪并不是用来打木狐怪的,除非在短射程内,所以我冲上前去。
随着一阵惊慌,木狐怪抬起头。我发现拉尔夫的头从木狐怪的嘴里伸出来,而拉尔夫的其他部分已经看不见了,看起来好像这个动物已经吞咽了可怜的拉尔夫。尽管我知道它只不过是咬断了这个可怜的狗的脖子,这种场面使我非常震惊,但是我的思想还没有反应过来。我站稳脚,举起枪当木狐怪又袭击我时,我在二十米外的地方开了枪。
我的枪法并不差。我曾经打死过几只怪兽。如果我有只大枪,我就足能处理好一切事情。当开枪时,我保证有一发子弹射中了木狐怪的尖嘴,另一些子弹打中了它的脖颈。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