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殇(父子)-第1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一会儿,热水便来了。我拿起手帕,用热水敷在光的伤处。
“呃…痛痛痛…”暗在睡梦中叫唤着。
见状,我低头吻了吻暗皱起的眉心,又将药膏均匀地涂在红肿的地方。或是药膏很好用,没过多久,暗便沉沉地睡着了…
我松了一口气,这个笨蛋,痛成这个样子都不说,是怕我觉得麻烦吗?
肩上突然搭上一双手,轻柔地为我揉着酸软的肌肉。
我放松身体,靠在莫辰的身上…”辰,你说,我该不该回去呢?”回去那个”家”…自从我们出了彼岸庄,就发现有很多人在跟踪着我们。由于没有收到袭击,甚至说,那群人是在试图保护我们…而通知了清后,清则提醒我是王府的人。
王府…遥远记忆里的一个地方。没有亲情;没有友情;有的只是无尽的嘲弄,无尽的黑暗…至于那个”父亲”也只不过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这样子的囚笼,我…还要回去吗?那个黑暗的地方,藏污纳垢,污秽不堪…虽然我自己也好不了多少,但是如果可以避免的话,我还是想自由地生活…
但是…蹭了蹭莫辰,满意地感觉到莫辰将我拥得更紧了…好像冥冥中有一个声音在引导我,要我回去王府…
“辰,要是我回去了,你会陪我吗?”明明知道答案,但我还是问道。
“会。”莫辰勾起一个几不可见的浅笑,但还是被我捕捉到了。
“可是,会很麻烦耶!”我是最怕麻烦的…就像是外面的”苍蝇”,讨厌死了!
“那么,什么时候回去呢?”我沉思着,只是不知道是以什么身份…算了,既然我的”父亲”这么”保护”我,那这些麻烦的事情就由他来做好了!!!现在最重要的…”辰,我们到隔壁去吧!”临走前还点了光的睡穴…
“主人,发现了夜少爷的踪影了。”暗影再一次跪在地上说道。
冷刑天没有说话,自从上一次失去了冷幽夜的消息已经有五个月了。如果不是一直都安排人密切注意,恐怕到现在还不知道他回来了吧!
“主人,和夜少爷同行的还有两个人…”暗影迟疑了一下…”其中一个是杀手,另外一个没有什么能力。”
冷刑天周遭的空气就像是凝结了似的…”下去。”短短的两个字,却让跪在地上的暗影感到无比的压力…
暗影退下,在阴暗处无奈地苦笑…王爷,好像变了呢!以前的王爷,从来都不会关心别人,就连他的王兄,也没有过多的关注,现在的王爷,却对他的一个早早离家的儿子如此的关心,这样子的变化,又会有什么影响呢?
不过,不愧是王家的子孙,这个素未谋面的夜少爷,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存在啊!先不提他的能耐,能够让一个杀手留在自己的身边,这种胆量就不是人人都有。就这一点而论,夜少爷是要比其他的王孙贵胄要来得可贵…至于王爷其他的儿子,都是一些窝囊废,成不了大气…如果这么说,王爷对夜少爷这么看重也是理所当然的,毕竟夜少爷可能会是王爷的继承人啊!
暗影想到这里,不禁神色严峻地对下属说:”无论付出什么代价,都要力保夜少爷的周全!”王爷的动作,已经被有心人所留意了,如果不及时采取行动,夜少爷就危险了!!!
而这时,冷刑天一个人坐在太师椅上,冷着一张俊脸,盯着手中的一叠信…纸的边缘已经起了毛,看来是经常被人碰触,但是还是保存的很好,看得出来主人的细心…
冷刑天一封一封地阅读着,虽然已经看过了千百遍,但是惊鸿老人所送来的关于冷幽夜的信,还是让他百看不厌…这是,一种什么感觉呢?
冥殇(父子) 外篇 番外
章节字数:3393 更新时间:08…10…14 00:24
番外
三岁前的我是一个很幸福的女孩。一直到了我的父亲有了外遇。
母亲在婚后一直就像是一株吐丝花一样地依赖着我的父亲,似乎没有了他,她就会死……
然而我的直觉是错误的。当父亲一脸绝然地要求离婚,母亲只是以一种难以言喻的眼神定定地看着父亲,似乎是想要将父亲的模样深深地刻在她的脑海里。父亲似乎再也不能忍受母亲那幽怨的眼神,便带着他的新欢走了。那时候,母亲便将视线移向我,蹲下来和我平视。
“幽夜,记住,除了你自己,谁也不能够相信……只是母亲教给你的第一件事,记住了,知道吗?”
“嗯。母亲,父亲去哪儿了?他身边的人是谁?”我好奇地问。
母亲的脸变得煞白:〃你没有父亲,没有!知道吗?以后你就只有母亲!母亲会让你变强的,一定,不管付出任何的代价!!!”母亲紧紧地见我搂住。
我一动也不动地任凭她将我搂得似乎是想要让我窒息。
从此之后,我的地狱生活开始了。
原来母亲是一家在国际间颇负盛名的跨国大企业的千金,而在这个风光的背后,母亲还是一个职业杀手。多讽刺啊…众人眼中的好女人,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杀手……
呵呵,当时的我还没有意识到,我的母亲,已经永远地离开了我……我爱的,我的唯一的母亲,已经在父亲离开的时候死去了。现在的她,于我而言,只是一个陌生的女人,一个提供我物质生活的女人。
而相对的,我必须为这种生活付出代价。我必须努力地去学习,学习所有的知识,哪怕是对于我这样一个小女孩而言太过繁重的知识,我都必须像海绵一样地去挤去水分。因为母亲每一天都回来检查我所学的东西。而且她每天都会告诉我一句话,让我重复的说出来,这也是她唯一和我交谈的机会了。由于每天都要将以前所记住的句子以及不漏地说出来,所以我的记忆力比普通人要好很多。
后来,在我8岁那年,母亲将我送到了杀手的训练营,进行为期1年的训练。母亲在离开前留下了一句话,让我至今都忘不了:〃只有活下来了,才有资格做我的女儿。”
原来我以前算做的一切根本就一文不值的,原来在她的心目中,我根本就不是她的女儿……我无言地看着我的〃母亲〃,静静地咧开了嘴,笑了…既然你没有将我当作是你的女儿,那么,我也没有必要将你当作是我的母亲吧…那么,就让我,为自己而活吧!
在这一年里,我作为营里唯一的一个女性,活了下来。在营里面,我一直是一个特别的存在。教官总是一脸的赞赏地对我说:”你是我最为骄傲的学生’!”而和我一起训练的孩子总是一脸敌意地看着我,因为我的存在让他们被人所忽略…所以在集训中我是众矢之的,基本上所有的人都针对我,所以我必须更加努力地训练自己,因为我要为自己而活,就必须变强…我。。必须是一个强者!!!就这样子,我在训练营里待了一年…一年下来,我身上的伤痕最多,但是我的地位也是最高的…以前围堵我的人,都对我心悦诚服…
而在我13岁那一年的生日,我第一次杀人,暗杀对象是一个30岁的企业家。他的名字叫做傅新仁…是我的父亲…第一次的杀人,我的心情异常的平静,甚至在那个男人倒在血泊里不敢置信地看着我,我的嘴角还是上扬着…父亲,惊讶吗?你的女儿变成了一个杀手…都是因为你…是你造成了这一切!!!而你最没有想到的应该是,出高价收买你的命的人,就是当年你为她而抛妻弃女的女人!!!
回到别墅,看着空无一人的屋子,我自嘲地笑了笑,你还在期待些什么呢?不是早就死了这条心了吗?明明记得很清楚的,有了感情就会有缺点,有了缺点就会陷入危险之中…这样的话,我…还是一个人吧,反正,我已经习惯了寂寞,习惯了独自在黑暗中舔舐着自己的伤口…就像是现在…
我一身的黑衣,就这样子坐在阳台上,看着远方的星空,陪伴我的酒只有我最爱的花彼岸花。
13,圣经中,犹大因为13枚银币而出卖了耶稣,从此,13被认定为不详的数字…
而我,陵幽夜,13岁时杀了第一个人…那个人,给了我生命,但是也毁了我的一生…我的父亲…黄泉路上…你有否后悔呢?
第二天,母亲回来后宣布,要我到最著名的中学就读,因为以前我所学的知识就已经够全面的了,所以我可以跳级读书。
在新的环境里,我与人一直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只能说是杀手的天性吧!表面上看来,我只是一个天才儿童,但是,谁又能够想到,在他们眼中的小女孩是一个嗜血的杀手呢?在学校里,听着〃同学〃在谈论我的事情,我还真的是哭笑不得…世界上,任何人都不可以小看哪怕是一个朝夕相处的人,因为,有一天,他或许会亲手将你杀死……这是我的母亲教给我的第二件事情…在学校的日子里,我没有丝毫的松懈,还是在不停顿地学习,杂七杂八的东西,我全部都会去学,技多不压身嘛!
但是我所到之处总是不得安宁,因为有一个自称是我的〃朋友〃的人一天到晚都在我的身边转,让我非常厌恶…要不是要掩饰自己的身份,我早就将她解决了…整天都在我耳边嘀咕着什么小功小受的,还介绍那些耽美的书籍漫画给我…由于我一直都没有接触过这一方面的东西,而且我早就学会了伪装。所以我也就顺着她的意思,成了一只”耽美狼”。
其实我觉得耽美也没有什么问题,反正我是绝对不会去碰”爱情”这一味毒药…因为我一直都记得…记得母亲爱父亲爱得这么深,但是最后还是遭到了背叛…爱情…对于我这种生活在黑暗中的人而言,无疑是一种毒药…一触…即亡!!!
就这样子,我白天扮演着学生的角色,一到了夜幕降临的时候,我便撕开身上的伪装,变成一个无情的杀手。直到后来我大学毕业后,我便到了母亲旗下的企业工作。那时候,我才18岁,刚刚过了法定年龄。在这些年里,我和母亲一直都是极少交流的,即便是住在同一屋檐下,也难得见一次面,更何况我们彼此都有意避开对方,即使是相见也只是点一点头,便错开了。
有人说过两条平行线,一旦交叉,那么等待它们的是永远的错过…大概说的就是我和我的母亲吧,三岁前的交集,便是我们之间唯一的交点,过了,我们也回不到以前的日子了…物是人非事事休…我和我的母亲,早就在我三岁那一年…永远地…离开了…
不过,应该说,我们确实是母女。母亲白天是一个精炼的企业总裁,晚上则是杀手组织的首领;而我,白天是一个安分守己的职员,晚上就是杀手组织的头号杀手…我们都是双面人,但是,物以类聚,不是吗?
在我身兼”两职”的日子里,母亲还是坚持教我一些〃名言警句〃而我也只是静静地听着,一言不发。房间里,只是回荡着母亲的声音。大概是我们在一天里唯一一次单独的交谈机会吧!
后来,母亲要求我与其他的男人交往,我耸耸肩,照着办了,反正只要她没有触犯我的底线,一切就照着她的意思去做好了,我乐得不用操心任何事…
每一次交往的对象,总是先对我说分手,说是在我的面前觉得自卑,对此,我实在是很鄙视他们,凭什么女人在男人的面前就必须矮上一个头?真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