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灵异录-第1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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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还是轻轻地扶着宋婷的柔弱的肩膀,温柔地笑道:“能告诉老师,你为什么要退社吗?”
也许是因为老师的柔声细语,也是是因为害怕,晶莹的泪珠出现在宋婷的眼眶中,不停地打转,只见她擦了下泪水,泣声道:“老师……我……我害怕……害怕被女鬼杀死……”
宋婷的话语一出,其他的女生的身体也均是一震,只有那个身穿红衣的少女眼睛中透露着冷淡淡的目光,好似一切都跟她无关一样,而短发女生刚偷偷地观察着她,眼睛中尽是迷惑之色。
白衣女教师又再次轻咳一声平息了声乐社的噪乱的声音,她轻轻地帮宋婷擦掉眼角的泪珠,然后回到钢琴前,望着教室里的众女生,笑道:“退社的事情我早就想到了,只是我从来就不相信什么诅咒谣言之说,而且我也相信我的学生也绝不信轻信这些鬼怪之说,可是我并不强求大家留在声乐社,毕竟退不退社是大家的自由,现在还有谁想退社请举起手,我不想我的学生有什么心理负担,如果没有一颗纯净的心学音乐的话,那么还不如离开这里。”
宋婷紧紧地抿着嘴唇,垂在身体一侧的手轻轻地抖动着,最后她咬了咬银牙举了起来,泪水也再次沿着眼角流了下来,也许这便是带头效应吧,很快便不断有女生举起手来,而这个时候,整间声乐室三分之二的人都举起了手。
“喂,沈菲,你不想退社吗?”短发女生此时又再次捅了捅红衣女生的胳膊。
红衣女生似乎有些烦烦这个坐在自己旁边的女生,她没好气地说道:“要退你自己退,我才不怕那些什么诅咒谣言。”
听到沈菲的话,短发女生本想举起的手也放了下来,她决定跟沈菲在一起,不是她跟她关系有多好,而是她有些沈菲,她需要将一些事情调查清楚,因为除了帚兰之外,她便是陶晓玉最好的朋友,她发过誓,绝对不会让晓玉就这么死了。
第十三章 退社风波(下)
第十三章 退社风波(下)
很快整间声乐社里近三分之二的人都竖起了手,虽然每个人的眼睛之中都闪烁着恋恋不舍的目光,可是在和心中的那份恐惧的对比之上,恐惧占得了上风,她们害怕,害怕自己会成为一个被红绳吊死的人。
白衣女教师望着那双双闪烁着晶莹泪花的眼睛,轻轻地叹了口气,然后坐回钢琴前,并没有回头地说道:“不管怎么样,请大家今天上完今天的课,下面老师要演奏的是贝多芬的名曲《致爱丽丝》……”
温馨轻快的琴声从声乐室里传来,传播在整个星澄高中的上空。
这个时候,却有一个黑影偷偷地望着声乐社,那是一个看不清形状的黑影,目光显得是那么的令人惊粟。
可是当再将目光注视到那里的时候,那里已经没有什么黑影和可怕的目光,只是阴暗一片。
“难道又是我的幻觉吗?”白衣女教室依如平常一样地弹着钢琴,可是敏锐的她却捕捉到阴暗中的那丝诡异,然后这只是一闪念间,并没有让她的琴声变杂,纤细的手指依旧演奏在琴键之间,如同舞蹈的精灵。
声乐社的活动很快便结束了,大家在跟老师道别之后便急忙离开了声乐室,似乎声乐社里隐藏着什么可怕的怪物一般,让大家惟恐避之不及,但是仍然几个胆大的女生留了下来,因为音乐已经是她们生命的一部分,抛弃音乐跟抛弃她们的生命一样,根本就是不可原谅的。
白衣女教师在向大家交待完下一次的课程之后便夹起乐谱走了出去,她的身影刚一消失,待在声乐室的五个女生便开始讥讥喳喳地开始议论起来,当然议论的内容还是关于声乐的可怕传闻以及她们的社友陶晓玉诡异的死状。
“最近学熊是发生一些奇怪的事,真是令人感觉烦躁。”说话的是一个胖胖的留着短碎头发的女生,如果不是声音的话,别人一定会认为她是一个男孩子,她叫方超,是星澄女子高中的三年级生,也是声乐社的社员。
“是啊,特别晓玉的死,唉……那么好的一个女孩,我欠她的钱还没有还呢。”一个留着披肩长发,头戴粉红色发夹的可爱女生轻声叹息着,她叫萧柔,也是星澄女子高中的三年级生,同样也是声乐社的社员。
“嘿嘿,小柔,小心晓玉半夜里会去掀你的床帘找你要钱啊!”冷笑的声音突然响起,骇得众女生一跳,只见一个穿着黑色外褂,头发染成金黄色、耳朵上打着耳钉的女生正双手抱在脑后,她是汤明华,同样是星澄高中的三年级生,不过却是体育专长生,音乐只是她的爱好。
“汤华,你就不要吓小柔了,而且晓玉刚死不久,还是不要亵渎的好,死者为大啊。”一个短发女声立即禁止大家再提及那个名字,生怕会将那个人的魂魄给招来,然后她又转望着另一个女生,语中含刺地说道:“不过我想倒是有一个人可以无所顾忌,是吧?”这个短发女生名叫霍盈盈,同样是三年级生,是陶晓玉的好朋友,和帚兰关系也不错。
霍盈盈的目光望着坐在她旁边的红衣女生,目光中含着说不清的意思,红衣女生皱了皱眉,冷声道:“霍盈盈,你是什么意思?”
“我什么意思难道你还不知道吗?”霍盈盈立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她望着红衣女生厉声道:“谁不知道晓玉一直压着你一头,她一死,自然你便是整个年级的第一人,顶替晓玉的保送生资格,顺利进入梦寐以求的大学,难道这些不足以成为你杀晓玉的理由吗?”
这一番话顿时将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红衣女生的身上,目光的意味各异。
红衣女生的脸色微微一变,却仍然保持着冷静,只见她轻轻地合上自己的乐本,嘴角挽起一抹笑丝道:“证据呢?虽然你说的话足成形成我杀人的动机,可是证据呢,警察是不会只因为听信你这么一句话便会将我带走的,而且在这里的几个人,谁跟陶晓玉没有一些矛盾!”
沈菲指着萧柔道:“首先是萧柔,她从二年级时便将晓玉的奖学金给借了去,只到现在都还没还,为什么,原因我想只怕是她不想,于是便将晓玉杀死,这样的话,那笔钱也就自然不用还了。”
沈菲的话将萧柔小巧的脸立时变得难看起来,一双秀拳也紧紧地握着,可是她却没有反驳,因为此时如果反驳,只会将事情闹得更糟。
“还有方超,你不要以为我不知道,晓玉是班级里的纪检干部,你的那个不良的习性早已记得晓玉的本本之上,如果晓玉将这些事向老师报告的话,那么你的体育保送生身份也将丧失,对不对?”沈菲根本没不看萧柔的变色的脸,而是将目光聚在汤明华的脸上。
汤明华也同样没有反驳,只是冷冷地哼了一声。
沈菲再望向方超,目光中闪过一丝狡色:“方超,你也不例外,你以为你偷窃晓玉零食的事情我没有看到吗?晓玉虽然原谅了你,可是你却始终不安心,难保你不会对她下毒手。”
方超胖胖的脸立时变得惨白无比:“你……你怎么会知道这件事!”
“哼,当时我由于笔记本掉进床铺底下,于是我便钻进出拿,可是还没有出来,便见你进来,于是我便有幸看见了那一幕。”沈菲面无表情地说道。
“呃……”方超被沈菲的话给噎得说不出话来,只好闷闷地嗯了一声,低下胖胖的头。
沈菲最后将目光盯着霍盈盈的身上,霍盈盈被她的目光给盯着异常难受。
“说吧,我的动机是什么?”霍盈盈突然间变得异常的冷静。
沈菲摇摇头:“没有,你没有杀晓玉的动机,可是你却是晓玉最好的朋友之一,而晓玉却常和秀兰一起学习和玩耍,难保你不会因为而产生妒意,虽然这个听起来有些可笑。”
“不可笑。”沈菲没想到霍盈盈会将自己的话接了下来,只见霍盈盈理了理自己的短发,叹道:“确实,虽然同样是晓玉的好朋友,可是明显晓玉喜欢和秀兰在一起,两人能够快快乐乐地一起学习,难道还不足以人妒忌吗?”
沉默,无声的沉默在声乐室里漫延着,大家都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只能闻得彼此的心跳声和呼吸声。
“我建议大家都不要胡乱猜测了,不然我们都会有危险,现在关键是大家要经常在一起,这样的话就算凶手是以声乐社的人为目标,我们这么多人也绝对不会怕一个凶手的。”沈菲首先打破沉默。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
“可是,如果凶手是人的话还好说,可是如果是鬼的话……”萧柔轻声说着,两只秀手依旧在揉着自己的衣角。
“这个世界怎么可能会有鬼呢,萧柔你不要乱想!”汤明华厉声喝道,耳旁的银色耳钉闪烁着银色的光芒。
“这个世界绝对一种理论,那便是相对论,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绝对的事情存在,鬼魂之说也亦然,而且很多人都曾见支过黄娟的身影出现在声乐室里,这点我想都不会否认吧!”方超辩解道,显然她是偏向鬼魂杀人的。
“是啊,我也见到过呢,我就曾经见过到声乐室里飘过一个身穿白裙,头系红色丝带的女生在声乐室里走动呢!”原本一直垂着头,揉搓着衣角的萧柔突然抬起头,说道。
沉默,又一次沉默在声乐室里漫延着,而这种沉默却是死寂一般,给人以强烈至极的压迫和滞息感。
“黄娟……那个五年前便已经跳楼死亡的女生为什么还要在这里徘徊呢?”霍盈盈坐回自己的椅子,轻启嘴唇直喃喃道,似是在问别人,又似是在问自己。
“你难道忘记了声乐室的‘七子寻身’的恐怖传闻了吗?”萧柔小声地提醒道,声音中明显带着颤抖。
“什么嘛,那只不过是声乐社为了招揽社员而编的吸引人的噱头而已,也只有你这个笨笨的小丫头才会相信。”汤明华双手再次抱在脑后,口气中带有嘲讽之意。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这句话总没有错吧,如果那个传闻是真的,她们七人的怨念集中在黄娟的身上,让她为她们寻找七个肉身的话,那么我们不就危险了吗?!”方超突然惊呼道,指着声乐社的众人道:“一、二、三、四、五!五个!现在留在声乐社里的人恰好只有我们五个!啊!”然后便是方超歇斯底里的恐惧的尖叫声。
“方超,你冷静些!不要往哪里想!只要我们在一起就不会有事的!”沈菲一把揽起方超的肩膀,虽然方超的身形比她要大一圈,可是明显沈菲一身的红衣给人以强烈的安全感。
就在这个时候,放学的铃声响起,五个女生收拾好东西之后便赶紧离开这间让人不安的声乐室,随着室内灯光的一暗,整间声乐室立时漫延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诡异感觉,这让最后锁门的萧柔全身一颤,然后迅速地朝着大家追去。
第十四章 无知伪娘(上)
第十四章 无知伪娘(上)
可能是由于凌凡今天出门没有看黄历,遇人不淑,碰上一个黑计程车,黑计程车司机也许看出凌凡有点傻,于是打起了凌凡的主意。
黑计程车司机载着凌凡在南阳市里绕了一个大圈子才将他送到星澄女子高中的华丽丽的校门前,而凌凡此时才醒悟过来,在车上他一直地思索着这个让他愁思不解的案子,只到他掏出钱包付钱的时候才发现事情的不对劲和那个司机狡黠的面容,因为计程车上显示的数字比凌凡坐动车从青山市奔到南阳市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凌凡将一张大大的红票丢到计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