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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4372-博弈-第5章

小说: 4372-博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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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面人物纷纷发表讲话,而最重要的一个动作则是在房产商的力推下,工商联邀请众多房产商同心协力,写出一个报告上报给国务院。舆论认为,这个举动促成了国务院18号文件的出台。该文件确认,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且发展是健康的,并指出,“房地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由此,房地产的“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地位得到官方确认。可以说,在改革以来的20多年中,一个利益群体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影响甚至改变政府的一项重要政策,这还是第一次。    
    案例2:陕北油田产权之争。此案被称之为“保护私有财产第一案”。1994年4月13日,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和陕西省政府签订了《关于开发陕北地区石油资源的协议》(后来被称为“4·13协议”),从中石油和陕西延长油矿管理局已登记的探矿权、采矿权区块范围内,划出1080平方公里的区域,交由地方市县组织开发。从此,陕北地方政府开始大规模招商引资。1999年7月,原国家经贸委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了“国经贸石化1239号文件”,要求陕北当地各县政府必须依法行政,“坚决停止和纠正允许投资商参与石油开采活动的做法”和“杜绝越权审批石油区块及井位的行为”。2003年春,陕北地方政府采取“先收井,后清算”的办法,突然强行收回油田,引起当地的极大反弹。投资者们称,此后的清算过程,也是以政府单方面定价为准,远远低于各大小投资者的计算价格,政府支付的回购款,只有他们实际投资的20%。这次事件涉及陕西延安、榆林地区15个县的上千名“油老板”和数万农民,他们曾经拥有5500余口油井,价值70亿元以上。自2003年以来,他们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维权行动,包括司法诉讼、发动舆论声援、组织座谈会、开办网站等。事件目前仍在进行之中。    
    案例3:两税合一。两税合一问题近几年就在政府部门和学术界中进行酝酿,围绕这一问题进行的利益博弈也就由此而展开。从阵营来看,可以看出,大体是财政部、内资企业和部分专家学者为一方,商务部、外资企业以及一些地方政府为另一方。2005年1月12日,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公开表示:“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已经迫在眉睫,现在时机已经成熟,不能再拖了。”紧接着,1月16日,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再次重申,两税统一的时机已经成熟。但也几乎就在同时,2005年1月5日,一份名为《在华投资的跨国公司对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若干看法》的报告出台。这份报告是由一家咨询公司受通用电气等在华投资时间较长的跨国公司委托,以问卷形式对京、沪54家跨国公司组织的一次关于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调研而形成,并向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提交。报告提出,希望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能够就现有的优惠政策给予外商投资企业5~10年的过渡期,并且希望中国政府能够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中给出一个“合理的、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所得税率。这份报告后来被称为外资企业的联合上书。更有人说,这是外国企业联手要挟政府。而站在反对方的还有商务部。而在今年的两会上,数十位政协委员就此单独或联名提交了数份提案,建议尽快实现“两税合一”。2005年3月9日,“两税合一”的议案没能付诸表决。《华尔街日报》对此报道说:“中国将推后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方案”,并认为,“这使外资企业暂时赢得了一场胜利”。在2005年1月中旬,在跨国公司联名“上书”国务院的时候,金人庆曾感慨地说:“现在为中资企业说话的人太少了,而为外资企业说话的人太多了。”利益博弈的主体与要素    
    与上述几个利益博弈的案例相比,这次房地产博弈更充分地展示了利益博弈时代的内涵。我们可以看到,利益博弈所必需的那些要素在事件的进展中陆续出现,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有如下几个。    
    一是利益博弈的主体。在这次房地产博弈中,非常多的利益或非利益主体卷入了这场利益博弈,其中包括房地产商、地方政府、国内炒房客、国外投资人、国内普通投资者、购房自住者、潜在购房者、已有住房者、中央政府、金融机构、有不同利益背景或无利益背景的学者等。在这些利益主体中,房地产商无疑是一个发育程度最高的利益主体。这首先是因为,房地产是过去十几年间资源积聚速度最快,同时也是资源积聚规模最大的一个领域。其次,房地产商也是较早以自觉的意识甚至集体的力量影响政府政策和社会风向的一个群体。同样引人注目的另一个博弈主体就是地方政府。虽然在过去地方政府也往往是地方利益的承载者,但地方政府很少以直接的利益主体甚至博弈方出现。而在这次房地产调控中,一些地方的政府和一些政府部门或是用明顶暗抗,或是用暧昧的态度暗示,直接参加了利益的博弈。在一些地方,地方政府甚至充当起某个利益联盟的整合者的角色。而作为调控方的主体无疑是中央政府。值得注意的是,这次中央政府的调控远非是过去那种令行禁止的效果,而是在面对博弈对手和复杂的博弈环境时依据对方的反应不断出台新的政策措施和施压手段。这种情形甚至与两年前开始的宏观调控的情形都已经有了很大不同。    
    二是利益群体之间的联盟与对抗。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次房地产热的发生,就是几个利益主体合谋的产物。对于房地产开发商和地方政府在推动房价上升的作用方面,人们已经多有讨论。但我们更要看到的是这几个主体之间的联盟与合作关系。房地产集团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稳定联盟关系,人们有目共睹。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的房地产热时,这个联盟就在开始形成。在这次博弈中,两者的联盟一直是最值得关注的因素之一。现在有越来越多的证据可以表明,一些地方房价扶摇直上,就是开发商和地方政府合作的产物。在中央政府调控意向明确之后,两者在对房价和房地产泡沫是否存在的解说以及在对调控措施的反应上,配合都相当默契。作为博弈的另一个主角的游资与地方政府的联盟关系则显得相当脆弱和不稳定。虽然利益的一致性使得地方政府在当初对游资频频招手,但在博弈不能没有牺牲者的时候,游资就会成为牺牲的对象。于是人们看到,在一些地方的调控中,相当多数量的房子砸在炒房者的手上,而开发商大多毫发无伤。在这个联盟中,除了上述三个主角之外,还有几个主体也是不能忽略的。一是媒体,除了房地产是媒体广告收入的重要来源之外,地方政府的态度无疑是影响媒体的重要因素。二是某些有利益群体背景或自己置身于利益之中的专家学者。三是有利益背景的研究机构。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一些政府的机构实际上也成了利益中人。    
    在1998年的一个研究报告中,我曾经指出过,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我国开始形成一个由经济精英、政治精英和知识精英构成的精英联盟。通过这次房地产博弈来看,这个联盟形成和存在的影响是深远的。


《博弈》 第一部分中国进入利益博弈时代(2)

        
    三是利益的表达。这次房地产利益博弈给人耳目一新的印象是,牵涉其中的利益群体都开始在以明确且直截了当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在这次博弈中,财大气粗而又口无遮拦的著名开发商任志强成为一个焦点人物。最初的时候,任的“为富人造房论”一出台,便成为众矢之的。在调控过程中,任的言行也多成为人们抨击的对象。但公正地说,任的一些话除了显得霸道和不合时宜之外,作为一个利益群体的发言人,任倒是尽职尽责的。关键的问题是如何看待利益群体的博弈行为。在国外,人们对利益群体的认识和接受也经历了一个过程。被称为研究利益群体“第一个最重要的美国理论家”的詹姆斯·麦迪逊,就曾经将利益群体看作是为某种共同利益的冲动所驱使而联合起来的一些公民,把他们的利益建立在损害公民的权利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但在后来,人们对利益群体的看法开始越来越理性,人们逐步形成了这样一种共识:利益群体的形成是社会利益分化的必然结果,而利益群体及其活动,也是多元社会的组成部分。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甚至卷入其中的一些地方政府和政府部门,也在以或明或暗的语言传达自己明确的意向。当过于晦涩的语言达不到效果的时候,他们不惜以可能遭致谴责的代价明确表达自己的主张。如建设部总经济师兼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谢家瑾表示,政府不希望房价出现大起大落的情况,房价的大落对老百姓没有好处。现在大部分家庭都拥有自己的房产,房价大落,许多家庭就会出现负资产,对社会稳定没有好处,特别会给金融安全带来威胁。上海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华伟则认为:“现在政府宏观调控的目的已经达到,投机性的房地产需求已经得到抑制,政府必须适时停止紧缩性的房地产政策了。”上海房地局的一位副局长则对上海的房地产市场及其调控做出了这样的判断:“上海采取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已经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已经得到了有效遏制。”“上海的房地产市场不会大起大落,政府会把握好调控力度。”而广东省珠海市建设局则举办了稳定珠海住房价格座谈会,珠海市建设局在会上明确表态“珠海的房价还没有体现我市的价值”,给到场的该市房地产公司和物业公司老总们吃了一颗“定心丸”。应当说,这些表态都是在调控的最关键时刻做出的,其中的涵义是显而易见的。此前,已经有文章指出,目前的房价问题已经政治化,而在此背景下,能够出现上述言论,是耐人寻味的。    
    四是新的博弈手段的采用。我在《利益博弈新手段》一文中曾经指出,观察这次房地产热及其调控的博弈过程,我们可以发现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现象:人们在使用一些完全不同于以前的语言来谈论这场房地产博弈。要挟、挟持、绑架,这样几个过去很少用到现实经济政治生活中的名词,在2005年的房地产以及其他的利益博弈中不止一次被提及。这些名词不仅表明利益博弈新手段的出现,同时也表明这种利益博弈的程度之激烈。如果我们将20世纪90年代中期海南等地房地产泡沫破灭之后刚刚形成的房地产集团使用的博弈手段、2003年房地产集团反对“121文件”时使用的博弈手段与2005年这次房地产调控中所使用的博弈手段进行一下简单的比较,就可以很容易发现:其所使用的博弈手段,在不断丰富。在海南等地房地产泡沫破灭之后,房地产集团所使用的手段还仅仅是鼓动一些学者一般性地倡导政府要放松银根,很少直接涉及房地产,大体是一种旁敲侧击式的博弈;到了反对“121文件”时,就已经直接面对主题了,但方式主要还是呼吁,至多是上书。而在这次房地产调控中,硬碰硬的实质性博弈开始出现了。在直到笔者发文时还没有最终结果的房地产博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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