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72-博弈-第1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表现在其文已有论述。
而弱势群体在追逐自己的利益上,显然处于无力的状态。这首先表现在,弱势群体在国家的政治构架中缺少利益代表。根据1999年2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中国人权发展50年白皮书》,1998年初选出的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共2979名,其中,工人农民占189%,知识分子占2108%,干部占3317%,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占1544%,解放军占9%,香港特别行政区代表占117%,归国华侨占124%。很显然,弱势群体拥有的众多人口与在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中代表的比重是很不相称的。而更重要的是,在我国,弱势群体缺少国际上通行的表达自己利益的制度化方式,如游行、请愿、罢工等。在西方市场国家中,弱势群体即使拥有这些权利,他们也仍然处在弱势的地位。而在利益已经高度分化,弱势群体连这些最基本的权利也没有的情况下,他们就只能处于更加弱势的地位。
有关权利制度安排的再审视
那么权利的失衡是如何形成的?为了说明这个问题,需要我们注意到问题的另一个方面,即在正式制度层面上的权利低水平均衡。更确切地说,目前我国各群体在社会权利上是正式制度层面的权利低水平均衡与非正式层面的事实上的权利失衡结合在一起。
让我们首先来看权利的低水平均衡。所谓权利的低水平均衡,在现实的层面上表现为,对社会各个群体——包括穷人和富人——的权利保护均处于一种很低的水平上,并由此形成了一种低水平的权利均衡。在最近一段时间,“私有财产入宪”的问题引起广泛的关注,与这种权利的低水平均衡有着直接的关系。事实是,在我们的社会中,无论是富人的财产还是穷人的财产,都缺少法律的和制度化的保障。前者如资本创造的财富,后者如城市中被强制拆迁的住房和农村中被强制征用的土地。而在市场经济所创造的新的社会关系中,这种权利的保护就更是缺乏。如在面对政府的时候,私有企业的权利是什么?在面对劳方的时候,资方的权利是什么?在面对资方的时候,劳方的权利是什么?在面对政府的时候,普通民众的权利是什么?对于上述诸如此类的权利,不仅缺乏保护,甚至连基本的界定都付诸阙如。正因为对各个群体的权利均缺乏正式的、制度化的保障,在我们的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存在着相当普遍的“非制度化生存现象”。
但是,正式制度层面的权利低水平均衡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在另一个方面,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特别是在非正式的层面上,不同群体的社会权利远不是处于一种均衡的状态,而是处于一种事实上的不均衡状态。因为不同群体的结构位置、社会影响力以及所拥有的机会结构是不同的,因而他们为自己争取利益的能力和事实上的权利也是不同的。这种差异也突出地表现在前面所说的强势与弱势群体之间。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恰恰是正式制度层面的权利低水平均衡为非正式制度层面事实上的权利失衡提供了可能和空间。
合作主义的宪政体制:从权利的低水平均衡走向高水平均衡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社会,是人类自古就有的理想。但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问题显然比理想要复杂得多。
从历史上看,一个相对公平的社会,是建立在各个群体和阶层权利大体均衡的基础上的。在西方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经历了一个通过社会权利关系的调整,来不断改善社会公平状况的过程。在资本原始积累时期,西方社会也出现过严重的贫富分化。但在后来的发展中,特别是在20世纪下半期,社会公平的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这种改善与两个因素密切相关。一是全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二是在持续不断的工人运动中,逐步形成了雇主和劳工之间的权利均衡,并最终形成了雇主组织、劳工组织和政府之间的合作主义制度框架。可以说,没有这样一种大体保持权利均衡的制度框架,今天相对公平的利益分配格局就很难建立起来。而且,也正是由于这个制度框架以及所保障的权利均衡,才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我们都知道,在最近的几十年中,西方社会中罢工之类的工人运动已经越来越少,原因之一就是这套权利均衡机制在起作用。
就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当务之急是打破权利的低水平均衡从而走向高水平均衡。在这种权利的高水平均衡中,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无论是强势群体还是弱势群体,无论是企业主还是劳工,其正当的权益都应该受到保护。特别是其合法地表达和争取自己利益的权利应当受到制度的保护,这尤其表现在对其为争取自己合法利益而施加压力之权利的保护上。权利的高水平均衡在宏观制度框架上将体现为一种合作主义的宪政体制。
这种合作主义宪政体制至少意味着这样几点:第一,承认社会利益高度分化的现实,承认不同的社会群体追求自己利益的合法性并保护其权利,就不同群体表达自己的利益以及为追求自己利益施加压力做出制度性安排。第二,在几个最主要的社会利益主体间建立沟通和协商的渠道,特别是在劳方和资方之间要建立制度化的利益谈判机制。第三,明确国家或政府在利益均衡机制中的角色,即国家充当规则的制定者和冲突的裁决者的角色。第四,形成制度化解决社会利益冲突的机制。建构和谐走出失衡博弈——断裂社会的利益冲突与和谐
《博弈》 第一部分建构和谐走出失衡
建构和谐走出失衡
和谐就是克服失衡
和谐社会不是一个锦上添花的抽象理想,而是一个有着明确所指的现实战略构想。和谐的对立面是失衡,严重的失衡就是断裂。可以说,尽管在理论上和谐社会涉及多方面的关系,但在中国目前情况下,和谐社会的最基本含义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一种大体均衡的利益格局。这样一种均衡的利益格局是和谐社会最主要的基础,也是关涉到我们这个社会未来前景的根本所在。
一个现实的背景是:通过过去四分之一世纪的改革,我国建立了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但理应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种种利益均衡机制却没有相应地建立起来,结果就是社会利益格局的严重失衡以及由于利益格局失衡引致的各种社会矛盾的大量出现。对此,许多学者进行过多方面的论述,在此不再赘言。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已经严重失衡的利益格局本身已经形成了一种推动这种格局更加走向失衡的动力机制。就此而言,2004年发生的一些趋势是特别值得思考和讨论的。
在2004年,受到交口称赞的是农业政策的调整,包括工业反哺农业理念的形成。在宏观政策及其他因素的推动下,2004年中国农民的收入在八年徘徊之后有了大幅度的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936元,实际增长68%,是1997年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而促使农民收入大幅提高的政策,也普遍被认为是最得人心的政策之一。在《CCTV2004中国经济年度报告》的网络问卷调查中,问到“2004年中国最深入人心的经济政策”时,选“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和“农民增收1号文件”,分列第一第二。然而,令人们深思的是,尽管农民收入在2004年获得超常规增长,但却并没有改变总体上收入拉大的趋势。根据2004年全国5万户城镇住户抽样调查结果,上半年最高10%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332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7%,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8倍;而最低10%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39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6%,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9%。高低收入组人均收入之比为95∶1,比去年同期91∶1有所扩大。也就是说,不同收入组之间的收入差距在继续扩大。北京市统计局的数据也证明了同样的趋势。北京市统计局的数据也表明,2004年前11个月,高、低收入组的收入之比为58∶1,与上年同期的47∶1相比,差距也在扩大。
2004年中国收入格局的变化是耐人寻味的。首先,一方面是农民的状况在改善,另一方面却是全国总体的贫富差距却进一步拉大,由此提出的一个问题是,究竟谁更穷了呢?因为过去的一个解释是,城乡的收入差距是造成中国贫富悬殊的一个主要原因。第二,总体上贫富差距扩大的趋势是发生在宏观政策明显倾向贫困阶层和弱势群体的背景下发生的。据此可以推断,如果没有上述宏观政策,贫富差距的更加恶化是必然的。
两个值得注意的新迹象
在农民收入迅速提高的同时整个社会收入差距却在拉大,其中可能有两个因素起了作用。一个是尽管农民总体收入水平在2004年有了很大提高,但在农民内部出现了进一步的分化;二是在城市的内部,部分下层群体的收入状况可能在恶化。这表明了近年来我国社会中开始出现的一个令人担忧的趋势,即中层和下层之间的分化可能在进一步突出。
我们过去讲中国社会分化的时候,更多地讲的是上层和下层的分化,而且都是假定上层是一个很小的数量,很大的一个数量是下层。主要原因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会资源迅速积聚到上层的过程,导致了一个人数不多但掌握大量资源的上层的出现。而在诸如房改、医改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实施的过程中,中层与下层之间处境的差异并不大。这样就导致社会分化主要表现为上层和中下层之间的分化。到现在为止,这种分化已经开始定型化为一种较为稳定的社会结构。现在可能出现的一个问题是,原来大体上都属于下层的那部分当中出现了分化,即中下层之间的分化。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课题组的测算,最近几年中我国中等收入阶层正在以每年1%的比重增长。一般地说,中等收入阶层的成长,是与经济的增长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另一个数字是,在2003年,中国贫困人口首次出现反弹。如果以人均年收入637元以下作为标准,2003年中国的贫困人口增加了80万人。这在改革开放之后还是第一次。尽管增加的这80万人基本是分布在贫困的农村地区,但实际上,城市中中下层之间的分化可能更为明显。
这当中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在经济迅速增长下的贫困问题,因为经济的增长往往是与物价的上涨联系在一起的。2004年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在4%左右,将成为1997年以来物价涨幅最高的一年。而食品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的上涨,远远高于总体物价上升的幅度。这对于没有从经济增长当中受益或从经济增长受益小于通货膨胀当中受损的群体来说,意味着他们的生活状况会进一步恶化。
乔治·吉尔博伊(George JGilboy)和埃里克·赫金伯瑟姆(Eric Heginbotham)在2004年的一篇题为《中国的拉美化?》文章中则指出了近几年中呈现的另一个趋势,即农村中的社会矛盾正在开始向城市转移。这个转移的过程大约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农村工业的衰落、城市化的政策和圈地运动是几个直接的动因。其表现是大量农村人口涌向城市。90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