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科幻未来电子书 > 大宋法证先锋 >

第3章

大宋法证先锋-第3章

小说: 大宋法证先锋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急忙转头去看。

方才我飞身赶过来的时候,将手中提着的酥肉包匆忙扔在一边。

我扭头去找。

终于在雪里发现那个未曾破损的纸包,急忙如获至宝地拿起来,喜形于色。

正在庆幸,忽地注意到那一队人马仍旧驻扎原地,不曾动弹。

情形着实诡异。

我皱起眉头,向着旁边的张姓人家挥了挥手:“风大,别冻着孩子,快回去吧。”

许是看出不对,也便跟我千恩万谢之后,抱着娃子,犹犹豫豫回家去了。

我吁了口气,转身欲溜之大吉。

“凤宁欢,你拿得什么?”

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我心头冷战。

怪不得方才就觉得有什么不对头,自那一声突兀而来的“停脚”开始。

原来竟是熟人,且是克星对头。

只是他为何竟如此牢记本主簿的名字?

我脚下一顿,旋即只当什么也没听到,埋着头向着只管走。

“站住!”身后一个凶狠的声音。

我暗暗叫苦,忍着身体的不适,几乎要小跑起来。

有人闪身,飞快地到了我跟前,粗壮的胳膊伸出,手里还捏着一把没有出鞘的大刀,真是啧啧威风。

“侯爷问你话,你跑什么?”他吼。

我几乎双眼一翻,昏死过去。

只不过是一面之缘,现在也仅仅是听到我的声音而已,那位贵人,至于如此敏感就猜到是我吗?

我愁眉苦脸,叹一口气,缓缓地转过身去。

不想上前,只站在原地,距离越远越好。

直觉是这么以为。

那侍卫仍旧站在我身边,对我虎视眈眈,似乎怕我跑了。

我哪里敢,再说,跑能跑得过他们么?

“不知是侯爷……小人见过侯爷。”我慢吞吞地。假惺惺摆出一个姿态,心底超级厌恶:没来由唤住我做什么?混蛋。

忽然想到方才在事情发生之前,他那一声“停轿”。

我鬼使神差地想:莫非是他听到了我的笑声,所以才……

风雪之中,忍不住有些脸热:混账,你自恋到何种地步。

轿帘子并不掀起来,那人果然是好享受,怕雪扑到他娇贵之躯吧?

倒是辛苦我们这些人,这么冷的天,这么大的雪,傻呆呆站在这里,等他训话。

贵人开口:“凤宁欢,本侯问你,拿得什么?”

我本能地想将手中之物藏起来。

却只好硬着头皮回答:“回侯爷,是……是酥肉。”

“哦?酥鱼本侯倒是见过,酥肉是什么东西,你喜欢吃的?”他问。

完蛋……

我心底哀叹:怎么竟是个闲话家常的势头?

就在这雪里?

他老人家藏在轿子中,倒也安逸。

可是本人还在吞风吃雪,家中清雅还在等着,万一我回去晚了,那孩子又要担心。

大不妙大不妙。

我决定壮起狗胆,速战速决。

“回侯爷,不是,是家中小弟喜欢之物。侯爷若无其他要事……”我沉吟着,盯着那密密实实垂着的轿帘子,恨不得一脚将他踹飞九霄云外。

“原来如此……”仍旧是饶有兴趣的声音,说道,“拿来给我看看。”

可恶,可恶!

我心头一凉,他完全没有将我后半句的精华听在耳中!

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无非是孩子喜欢的五香肉而已,你在东京繁华世界,什么没见过,大概是轮不到吃这种低贱之物。

而旁边的侍卫仍旧在对我虎视。

咬了咬牙,拍拍纸包上的雪,恋恋不舍地将东西交出去。

侍卫取了,献宝一样快步走到轿子边上,递了进去。

里面一阵窸窸窣窣。

我竖起耳朵,心惊肉跳。

老天,这位爷不会要动我的东西吧……

我捏着心,苦着脸,祈求上天,何至于如此残忍埃

最坏的果然应验了。

过了一会儿,那人说道:“嗯……还不错,本侯留下了。你可以走了。”

我木立原地,呆若木鸡。

抢东西啊!

青天白日,在本主簿的地盘上,抢东西!

这当真是……不可饶恕的丑恶罪行!

本主簿皱了皱眉,然后张嘴,很有骨气地说道:“侯爷……此物,在距离这里不远的金福楼有卖,侯爷您……”

不等我说完,“起轿。”

无情的声音响起。

本主簿再一次的呆若木鸡。

而眼睁睁地望着高头大马再度迈蹄子向前,中间那刺眼的轿子,忽闪忽闪,已经过了我的跟前。

这还有没有天理了?

本主簿捏着双拳,愤恨地目送那人的离去,欲哭无泪。

雪糊在脸上,一片冰冷,而我心亦如冰,只想着:回去,怎么跟清雅说?

——说我被抢劫了么?

嗯,这倒是个不错的说辞。

本主簿在雪中,孤零零地一瘸一拐地向着家的方向而去。

真是凄惶。

****************

要推荐,要收藏,好冷……

4 被调戏的凤主簿

收藏啊收藏,票票啊票票,好瘦小可怜的书啊~。~

今天至少还有两更吧,我想……

*****************************************

打开小院门,尽量让自己身法轻盈些,小心关上,耳边一声“吱呀”都觉得如惊雷震耳。

幸亏风雪渐大,这声响,想必是惊动不了屋内的清雅吧。

只不过,被安乐侯这一啰嗦,弄得我回来的迟了,又丢了清雅喜欢吃的东西,不由自主产生了“凤宁欢啊凤宁欢你做人真失败啊真失败”这种深刻的感想来。

于是心虚。

蹑手蹑脚地开屋门入内,探头探脑看了一会儿,顾不上拍打身上重重雪片,先向着自己的小屋内而去。

我为了救人,在雪中摔了那一跤,虽然不至于骨折之类,然而毕竟天寒地冻,何况又摔得重,身上几处淤青是少不了的。

方才回来的路上,腰都在发酸,腿也隐隐作痛,尤其是膝盖跟大腿臀部处,几乎让我想折根树枝假扮残障人士拄着回来。

这幅狼狈样子,先需要遮掩一下,莫要给清雅看到才是。

正顺着墙根向着自己的西厢房内溜。

东厢内一声轻轻地咳嗽:“是姐回来了吗?”

我呆站在原地,张口回答:“碍…是,清雅,你醒着?”

急忙低头,慌乱地拍了拍身上,虽然没有什么尘土,不过袍子倒是有被雪打湿了一些,除此之外,应该还好。

我昂首挺胸向着清雅的房间而去。

撩开帘子,直入眼眶的,是靠在炕头上的少年,瘦弱的身子裹在厚厚的棉衣里,一张脸微微蜡黄,只双眼兀自清亮。

见了我,少年瘦削的脸上露出一丝笑意,温声说:“你回来了。”

我小心蹭过去:“清雅,饿了吗?”伸手摸摸他的额头,倒是并不冷,又握握他的手,温温的,还好。

少年摇了摇头:“我听外面风声甚急,为你担心呢。外面很冷是不是?”

“不太冷,只不过风大就是了。”

口不对心的回答,我转身,去拨弄那小火炉:“你要是饿了,稍微忍一忍,我立刻做饭给你吃。”

“嗯。”乖乖地回答。

我心头轻叹,将炉火挑的旺了些,伸手,入怀中掏了掏,掏出一包干糖来。

幸亏我很有先见之明,将这一包姜糖藏在怀中,才没有被那安乐侯盘剥去。

真是后悔,为什么没有将那酥肉也藏进去,不过……就算如此的话,怕也是逃不出那人贼眼的,明明轿帘子垂的密密实实,却能察觉我手中提着物品,假如我都塞到怀中去,保不准他会问:“凤宁欢,你怀中鼓鼓囊囊的是什么?”

囧死人了。

“清雅,你若是觉得冷,就吃点这个。”

我是很易受寒的体质,而且整天在衙门里坐着抄录东西,虽然也有生火炉,不过到底是抗不过那股寒气,于是经常嚼两片干姜糖来吃,吃过之后,肚子里暖暖的,会好过很多。

本来给清雅的好东西,被人抢了去,虽然清雅向来不会吵着让我要什么东西,我仍旧觉得不过意。

这个半路穿越得来的弟弟,让我很是疼惜。

他不爱说话,也不喜欢烦人,总是默默地,有时候我甚至察觉不到他的存在。

他天生身上带病,据说活不过十八岁,眼下他已经十五岁了,过年之后便是十六,我……我不知道自己还能陪他多久。

我身边空空,这一年来,清雅已经渐渐成了我的生活支柱,之所以能够在这陌生的年间活下去,之所以可以容忍那么重而枯燥的工作,多数是因为有清雅在。

我甚至有些不敢想,假如有朝一日清雅不在,我……会怎样?

可是,可是……想太多无用,不是么?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尽我绵薄之力,在清雅好端端于我身边的时候,好好地照料他,让他开心,见他欢颜,便是我最大愿望。

*******************************************************************

清雅伸手,接过那包姜糖,拿在手中捏了捏,说道:“姐,我不爱吃这个,你自己留着吧……”

说着,又给我塞回来。

我的脸色有点讪讪的。我知道清雅不很喜欢吃糖,可是我身边又没有别的什么好物,只好……

只好伸手,接了过来,不知要说什么好,刚想起要去做饭,忽地听到清雅问道:“姐,你的衣裳怎么湿了?”

我有点紧张,“氨了一声,急中生智,说道:“我……外面路滑,我不小心跌了一跤。”

清雅皱着眉看我,似乎在分辩我是说真话亦或者撒谎骗他。

我无法面对那么清澈的眼睛,就算我撒谎是为了他好,为了不让他担心,却仍旧无法面对这少年纯真无瑕的双眼。

“我……我去做饭。”我慌忙说。

清雅也没说什么,我转身向外走,却感觉身后清雅仍旧在看着我。

他似乎……猜到了什么。

虽然不过是个不满十六岁的少年而已,可是我总觉得,清雅的心,我是摸不透的。

这只是一种云山雾罩的感觉,而大多时候,我却觉得,我跟清雅,是相依为命的,他只是个单纯的少年,只是沉默寡言了些,而我又太过敏感。

我叮叮当当地在厨房内忙了起来。

我的厨艺不好,顶多就是放油下菜然后翻炒三部曲。

幸亏清雅也不挑剔。

两个人如此相处了一年,我也逐渐地习惯了这种生活模式,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清雅下来,用过了饭菜之后,围着桌子,问我白日在衙门之中的事情。

我本是想将那不可一世的安乐侯的故事说给他听听,可是因为那人实在是太刺心了,一想起那双锐利的眼睛我就不舒服,于是索性不提。

只闲散地说起天气之类的。

清雅并不去睡,刚吃过饭,我也不希望他立刻回去躺着,对胃不好。

清雅靠在桌边上默默地看着灯影,我便回房内,拿了一本书出来,靠在灯下缓缓地看。

清雅曾经问我,看的是什么。

我只含糊其辞,说是在衙门库房内找到的一本闲书罢了。

清雅便不再问。

可是,我看着那典雅花纹的书皮,上面写着四个现代简体字:聊斋志异。

蒲松龄大神,原谅我吧,我居然,将你带到了大宋年间。

小女子也是迫不得已啊,欲哭无泪,谁叫我这次旅行,心血来潮带着的只是这本书呢,图他体积小,重量轻,占地方少,容易携带。

而随身带来的其他,比如笔记本,比如相机,比如那些不能暴露的衣裳,早就被我挖地三尺,藏了起来。

此事对清雅也不能说。

否则的话,我怕一直淡然乖巧的他,会反目认为他的老姐是妖怪。

其实留着那些东西也无济于事,虽然是现代科技,到底是能量有限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