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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短篇集暮-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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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忽然说:“我跟他离婚好了,你可以有他,我觉得他已经不值得我容忍了。六年来,我什么都没有做错,无论你的吸引力有多强,他是不该做这种事的。”

  “不,他爱你。”

  “他才不爱我。”我说:“你相信我好了。”

  玫瑰的声音低了下去,“男人大约都是这样的吧?我尽量把他想得很好。”

  “是我使你的幻想破灭了?他就是那种典型的男人,但是他运气好,他碰见了你,他原本不过想占一点小便宜……“

  “不!”玫瑰尖叫,“他不是那种男人,绝对不是!”

  “我会把他说得那么怀?”我问她,“他到底还是我丈夫,但是你说了,什么男人都是一样的,他也就是那样了。”

  “你不要跟他离婚,我知道该怎么做,你们的家庭……我不想破坏你们的家庭,我以后不见他就是了。”

  “问题是以后我也不想见他了。”我说:“我还有一双手……”

  “不要因为我的缘背──”

  “不是因为你,我刚刚看清了他的真面目,原来我嫁了六年的男人,会是这个样子。”

  “你要与他离婚?”

  “是的。”

  “其实所有的男人都差不多,”她小声的说:“他,我老说他是不错的,你要是多了解他,你会发觉他是不错的。”

  我冷笑了。

  他们总是说妻子不了解他们。

  他们总是说这种话。

  我的天,如果我一天有四十八个小时,也许我可以匀得出时间来了解他,如果我们的开销松一点,说不定我的精神就不会那么紧张,我的笑容会多一点。

  我们的生活是生活,不是幻境。

  生活有美丽的嘛?而他却挑剔我不了解他。

  大概他认为玫瑰了解他。

  我佩服玫瑰。

  但是玫瑰得到了什么?恐怕也没有什么,正如她自己说,她不过得到了一双温暖的手,借来的。我愿意把家明给她,只怕她到那个时候,也会觉得家明的一双手并不比别人暖了。

  她觉得他好,只是因为她还没有得到他。

  家明与我有多久没有握手了?我不知道。他见了她,是常常拉着她的手吧?家明在她面前,或者是完全另外一个人?我不知道。

  我只觉得累。

  六年的婚姻。孩子。家事。整天的洗衣服收拾地方买菜煮饭。我累得没有时间去想其他的事。

  近年来我唯一听到的赞美,竟出自玫瑰之口,她是我丈夫的外遇,她说:“你很美。”她说我美。

  我没有眼泪。离婚不是容易的事。两个孩子又该怎么办?把他们安置到哪里去?我呢?我以后的日子又怎么过?

  现在还可以麻木不仁的拖下去,来一个转变,恐怕我受不了,大概人生就是这么一回事吧。

  我有点羡慕玫瑰,她说离开家明,便可以离开他,而我,我却不能,我是一个上了枷锁的人。

  这就是我们两个人的分别,她真是自由。

  我的语气轻了下来,我很鄙下的问:“你……真的以后不见他了?”

  “是,你可以相信我。爱一个人是为一个人好,不是吗?我不会破坏他的家庭。”她说。

  “我相信你,你不是一个普通的女子。”

  她低下头,她很爱低头,很爱皱眉,那种神情,是非常诱人的,如果我是家明,我也会看上她,这么标致的女孩子,这么痴心,这么低的要求。

  我叹了一口气。

  这恐怕对她也是好的吧?她是不能嫁给家明的,即使家明不是有妇之夫,她还是不会像给他的,他与她差得太远了,我知道。

  “我走了。”我说。

  “对不起。”她抬起头来,一脸的眼泪。

  我扶着她的肩,我说:“玫瑰,他不值得你这样。”

  她侧头,脸上的悲伤是无法遮掩的,“或者他是不值得,但是他没有骗我。”

  我忍不住说:“谁会骗你这样的女孩子呢?”

  她苦笑。我走了。

  街上骄阳似火,我说过,与玫瑰的家好似两个世界。我忽然不怪家明了,我说了他许多坏话,也许我们两个人都累了,他能找到这样的地方来憩一憩,难怪他要来。

  我把孩子接了回来,照样煮饭。家明依时下班。我一句话也不说。以后的一个星期,他都没有“同事请吃饭”。开始的时候,他有点神不守舍,我甚至看到他呆呆的站在窗前。电话响的时候,他特别紧张。

  这都是为了玫瑰吧?我不怪他,玫瑰本来就是一个可爱的女孩子。我也想念她。家明即使选了她,与我离婚,我也没什么好说的,她的确要比我好,我绝不怨她,要怪,我也只怪家明。

  玫瑰果然不再见他了,她答应我的事,可真做到了。

  我有点愧意,没想到她这么有诚意。

  家明过了两个星期,才渐渐恢复正常,他常常留在家里与孩子们玩,仍然是一个好丈夫的模样。我为玫瑰惋惜。这么难能可贵的女孩子,也不过只叫他思念了两个星期,我没有丝毫的妒忌。

  爱情只是男人生活的片面。

  我想到了玫瑰那天一脸的眼泪。她一直说他好,她没有说过他半句不是。但是也为她做了什么?他不过把她当突然而来的艳遇?

  我反而想念她。

  是的,我会想念她很久很久。

  她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女子。

  我们的家还是与以前一模一样。家明每天上班下班,把薪水拿回家来。我每天在家做那些做不完的家事。家明大概不晓得我见过玫瑰吧。

  但愿他不知道。

  我会一直装下去,装作不晓得这种事发生过。玫瑰说过,他们都是这样的,而我们,我们要生活。

  
  











——选自亦舒中篇小说选《暮》

  我坐在报馆里,无所事事,一直在翻报纸,下午总是没有事。放下了报纸,我走到窗口去看看。报馆在十楼,看下去也够高的,车子一部接看一部,像玩具火柴盒车一样,是下班的时候了。人家下班,我们才上班,做记者,一向如此,在报馆做了十年,总算有点名目,在编著一版娱乐版,辛苦是辛苦的,忙也够忙,但是我喜欢这一份工作。

  不知道是谁在玻璃窗上贴着一张红纸,上面还写着一个“福”字,我叠着手,笑了笑。

  这种时间,报馆是空的──大多数同事都没上班,我是没事可做,在这里守着,说不定有一只兔子跳出来。我拿起茶杯喝了一口茶,拨开了杂志报纸,想写一些稿子。

  结果电话铃响了。

  我跑去听,“喂!”这是我私人号码,不用报上任何名字。

  “玫瑰吗?”那边问。

  “是。”我问:“方叔叔?”

  “记性好,认得我的声音。”那边哈哈的笑起来。

  “我们是干哪行的?”我笑问:“大导演的声音还认不出来,想死?有何贵干?尽管指教。”

  他笑了,笑了很久。

  总有事吧?我想,既然叫得他一声“方叔叔”,有什么疑难杂症,可以解决的,总得替他解决才行,大概又是有新片上演了,想我不露痕迹的帮他宣传一下。

  他人很豪爽,很有魄力,而且不过份,很少有记者拒绝他,正如我自己所说:我是吃哪一行的?

  他说:“打电话到你家去,家人说你在报馆,这么早就来了?忙?”

  “还好,今天我当值。”我说。

  “倒还看不出你做事这么勤力,当初一个黄毛丫头去看你出道的,那时候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谁都有过这么一段过程的。”我笑了。

  他话归正题:“有一个新人,想叫你看看。”

  我哈哈的笑,“我又不是鉴定家,有什么好看的?”

  “公司想把他捧一捧,”他说:“我觉得他有资格红起来,你看一看,给我一点意见,我们吃顿饭,好不好?”

  他这样问,难道我说不好?看一看?没这么简单,所谓看,就是写点东西捧一捧,吹一吹,务使这张报纸的读者都记住这个新明星的名字。

  当然他是不会勉强我的,我的眼角高,他不是不知道,值得写,就写,不值得写,当然不提,这也很公道。

  我说:“你棒的人,有谁不红的?可惜红了就走,改天你捧张椅子,看红了有没有人来挖角。”

  他笑,“这算是褒我?可是也贬了不少人,真够刻薄!”

  “没法子,干我们这一行的……”

  “看你,开口‘这一行’,闭口‘那一行’,你是干吗的?抢哪家银行?”他说,“今天晚上七点如何?”

  我看看钟,“五点半了,回家换件衣服,刚刚来得及。”

  “唉呀!你换不换衣服,看上去还不是差不多,我从小把你看大的,还怕什么?”他打趣着。

  “是个小生吧?”我郑重的问。

  “是的。”他说:“如今捧女角更划不来,如果肯脱,也根本不必捧,她们自然更有办法,导演还得请教她们。”

  “好,七点半,你在家门口接我。”我说。

  “再见。”他挂上电话。

  我在办公桌上留下一张字条,说今天不回来了,压在烟灰缸下,就回家去。

  常常有人因为这种事请吃饭,这种饭最难吃,总得付出代价。有些记者贪小便宜,我没有这种习惯,故此架子也就大一点,招人非议。

  换了衣服,我喝一杯清水。我总是喝清水,一个人,懒得冲茶了,父母不在家。我在房间坐了一会儿,很是无聊。忙惯了还是多忙的好。工作多了,日子很容易捱过去,没有事做,简直渡日如年。

  我呆呆的看看电视,七彩的画面在闪动,没有声音。我看看钟,七点半多了,下楼也差不多了,我吁出一口气。取过大衣,推开了门。

  方叔叔总是很准时的,我喜欢他这一点。

  他的白色“宾利”停在我们口楼下,司机坐在前面,司机旁边有个年轻人。他在后座。看到我,他马上替我开了车门,我钻进车座,关上了车门。

  他说:“玫瑰,这是我的新人方正。”他马上介绍。

  我问:“是艺名?”很简单易记的一个名字。

  “是,”前面那个年轻人转过头来,“艺名。”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

  我没有看清楚他的脸。方正,大概是导演给他取的,方方正正,没有什么不好。我坐在车子后面,只看到他的后颈,头发很长,贴在领子上。西装是丝绒的,好像是深蓝,好像是黑色。

  汽车很豪气,暖气使我觉得疲倦,我靠在车座上,一直不说话,这也是一种享受。

  方叔叔问:“怎么,最爱讲话的人,不开口了?”

  我笑看反问:“谁最爱讲话?”

  车子停了下来,才驶了十分钟。导演与我下车,我们三个人站在街上,导演问我喜欢到哪一家饭店,我说随便,他定要吃法国菜,我说无所谓。

  我们进入了法国餐厅,光线还是很暗,不过我可以看得清楚这个新人了。好一个漂亮的男孩子!年纪极轻,恐怕在廿岁之下,并不算十分高,瘦长条子。一双眼睛深得有神,浓眉,嘴唇薄得倔强,笑起来却像一个婴儿,那种纯真感情是无法形容的。他的脸独特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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