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养郎-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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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得这就叫独占欲的王仲,为了使自己能冷静下来,在冷清的夜里兀自练功,直至深夜。
第二章
离开王家多年的王仲终究还是回到这充满儿时梦魇的地方,回到这对他可说是魔域之境的地方。
是的,只要是人,就有“魔”存在于内心深处,当心底的魔不再受压抑时,人便会变得比魔还恐怖、还可怕,王仲在小时便尝过那种滋味。
近日,王义理积劳成疾,似乎已病入豪肓,在王父思子心切下,王仲禁不起父亲的苦苦哀吝求,偕同古皓云回来王家。
古皓云是王仲的贴身侍童,他在王府被如何排挤,便会更加倍地加诸于古皓云身上;王仲知道那些只敢在自己背后说的冷言冷语,都会直接传入古皓云耳中;那些无法叫他做的粗活,都会叫云儿做,还有许多更低劣的手段。现在自己虽然已经有足够的能力可以保护两人,就怕暗箭难防,自己只能尽力地保护云儿,不让他受到任何伤害。
☆ ☆ ☆
“云儿,不许你去做那些家务,他们认为我们是客人,热情招待或冷言对待都随他们。”
王府训练出来的佣人极其势利,他们会依不同的客人而有差别待遇,他们看主人并不是很重视这两个人,也就跟着怠慢。
王仲心想,他对这个家的期望原本就不高;而且他也认为,纵使仆人们知道他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人竟是二少爷,对他的态度也不会因而转好,人总是会靠向权势的。
回王府数日,见不着父亲,又不好离开王府,王仲乐得与古皓云在这假山假水间当食客。
“二少爷……”
“不许叫我二少爷。”王仲很坚持这点。
“云儿今日是在王府,并非在山中石屋。”
看着古皓云眼底的坚持,王仲只好妥协。他知道云儿平时十分温柔,但有时却会在一些奇怪的地方特别坚持。
“好吧!人前准,但人后绝不许再唤我二少爷。”
古皓云点了点头,续道:“仲大哥,将您伺候得服服帖帖是我的乐趣所在,请不要剥夺我在王府中唯一的乐趣。”
王仲被他那正经八百的模样给逗笑,在叮嘱他不可过于劳累后,也就随他。
古皓云心想,自己终于融化仲大哥回到王府以来,数日未曾解冻,如寒冰般的表情。不过,为何老爷召二少爷回家中已数日,仲大哥却至今尚未见着老爷,原因想必是出在夫人身上。
他心底感到疑惑,明明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夫人对仲大哥为何恨之入骨?难道真如下人间的传闻,仲大哥并非是夫人的亲生儿子?他不知其中端倪,只能在心中为仲大哥抱不平,他不曾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去探问仲大哥的隐私,这是两人间的默契,古皓云知道只要他开口问,仲大哥必定会给他一个满意的答复,但他不忍,他只要仲大哥是仲大哥就好,才不管仲大哥的身世为何。
其实,就连王仲本人也仅是隐约知道自己似乎不是母亲所生。虽然儿时幼小心灵也曾怀疑过谁是自己的亲生母亲;但自从有了古皓云后,他的感情世界全被古皓云填满,除了他之外。可说是一片空白,他只要有云儿的陪伴即可,其他什么都不在意,对亲情淡泊得连自己都感到惊讶。
古皓云是王仲小时黑暗世界中的一道曙光,如今这道曙光成为耀眼的阳光,使在他之下的阴影显得微不足道。
☆ ☆ ☆
是夜,王仲收到一封密函,要他在子时至凌霞居。
他知道凌霞居是父亲养病的住所,看来父亲终于暂时支开母亲,要与他一谈。他打算在见完父亲后,随即带云儿回山中石屋。
☆ ☆ ☆
子时,王仲施展所学,轻巧地避开仆人,来到凌霞居外。轻敲房门数声后,屋内传出“进来”二个字,打开房门,果然只有父亲单独一人。为何要如此谨慎,令王仲觉得很不寻常。
“儿,坐吧。”
王义理满脸倦容,大病未愈,显得苍老许多,儿时记忆中,父亲那高大威严的样子似已然不复存在,让王仲不禁心头微酸。
“十二年不见了,这期间要你回家,你总推说学艺未成,无颜回家,这次要不是为父的生重病,看来你是打算终生都不回王家。”
“孩儿不敢。”
“罢了。”
这孩子仍旧不将任何情绪显现在脸上,算了,这也不能怪他。
接着,是长时间的沉默,长到令王仲不由得抬头望向父亲。
“你已经十九岁了,业已成年,是该让你知道事实真相的时候。”
王义理开始娓娓道出往事,表情显得相当沉重。
☆ ☆ ☆
十九年前
王家代代为官,声名显赫。
常言道,富不过三代。家境优渥、养尊处优下长大的小孩,会觉得一切得来太过容易,而不懂得去珍惜,容易变成只知享受、不懂付出的纨子弟,家道也因此中落。
到王义理这一代,仅此一单传,所以他自是倍受宠爱,纵使王义理的父亲想严加管教,亦力不从心。
王义理的祖父母极其宠溺他,凡是他想要的无不帮他弄到手。就如日前王义理直称赞城内第一餐馆醉仙楼的餐饮有多好吃,他的祖父母竟因此便重金礼聘醉仙楼第一大厨至王府掌厨,结果醉仙楼从此生意大受影响,但王义理仍成天在外头鬼混,没几餐是在王府内食用的。
王义理的祖父母是半点委屈都不舍得让他受的,包括来自父亲的严词,更遑论任何惩罚。所以王义理学会的是,只要向祖父母告状,一切都可以依他的意解决,直到发生了与郑府有关的那件事,才彻底改变了他。
一日,如同往常,王义理带着他的狐群狗党与众喽罗们在街上闲荡。
突然,他看到一位俏丽的姑娘带着婢女经过,他十分垂涎那名女子的美貌,遂色心大起,在同伴的怂恿下,设计接近她。
狐群狗党怂恿他支使下人当调戏女子的歹徒,自己再当那位姑娘的救命恩人,如此那位美人就非常容易到手。
一切果如他们计划中的进行,王义理赶走不肖之徒,并受了点小伤,这伤虽然是在计划之外,但更引来女子感激外加关怀的目光。
“多谢公子救命之恩,请受小女子一拜。”
“快请起,小事一桩,何足挂齿。”王义理连忙一脸正经地扶起眼前这位美人,心下却想着:这妞的小手可真嫩。
姑娘娇羞地把手收回,留下一阵引人遐想的薰香。
“小女子名唤芙蕖,乃城西郑家之女,敢问公子……”
“在下王义理,原来姑娘是邱部侍郎郑大人之女,失敬,失敬。”
“快别这样,如果可以,还请公子至郑府疗伤,以聊表谢意。”
她的提议正中他下怀,真是顺利,不过还是要先假装一下。“不过……”
“难道公子有何不便之处?”
“这倒也不是,只不过这不会太过叨扰吗?”
“哪的话,就请公子赏光。”
“那在下就恭敬不如从命。”
来到郑府,郑父一听王义理曾搭救女儿,又听闻女儿如何称赞他的英勇,自是以上宾对待,全家上下都对他解除了戒心,连他在外头所有不好的名声,如花天酒地、浪荡子、摧花手……等等,郑府内没一个将之当真,只当他是救命恩人。如此盛情,还真令王义理有些良心不安,不过那也只有一点点,与他的野心比起来根本就微不足道。
王义理为追求郑芙蕖,自此频繁地出入郑府,后来,竟如同出入自家庭院般,所有见着他的人甚至连问一声都没有。不知是郑府的人太过纯朴,亦或是王义理表现得太过正直凛然。
王义理承认他是挺喜欢郑芙蕖的,但要他这么早就订下终身大事,说真的,他还真是不愿意,不过是逢场作戏嘛,何必太认真,现在的他只想单纯地沉浸在被爱慕的滋味里,不想负任何责任。
但郑芙蕖却不是这么想。从王义理搭救她的那一刻起,她就认定今生非此人不嫁。聪颖的她也知道王义理还年轻,还相当贪玩,不想那么早就被婚姻束缚。但岁月不饶人,已届适婚年龄的她不想和姊姊般,因未婚夫身体状况不佳,而将婚事延宕至今仍无下文,不但落得被众人嘲笑,还得长期待在寺庙为未婚夫祈愿。而她也不愿随便屈就于任何她看不上眼的男人,如今,好不容易她找到一个符合理想的男子,她怎么可能放过他?她也怕情海生变,迟早有一天王义理对她的迷恋消退时,便会离她远去,所以她鼓起勇气,打算趁他还在身边时造就既定事实,依两家的地位,无论王义理怎么想赖也赖不掉。
这年轻的两人,说起来还真是相配,一样旗鼓相当的自私。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郑芙蕖让他潜进房内,给了他自己的身子,两人且交换信物,发誓今生永不分离。
有一天郑府显得特别热闹,府内张灯结彩,好似在筹办喜事,王义理不由得一惊,难道两人的事这么早就东窗事发了,他还没玩够呢!
他拦下两名婢女,想弄个明白。
“大小姐回来了?”
“是啊!听说她在白马寺为未婚夫祈福,现在未婚夫身子好多了,所以就赶在出嫁前先回家里,多跟家人聚聚。”
一见俊帅的王义理同她们问话,两名婢女便高兴得口无遮拦。
“是啊!大小姐从去年起便至白马寺为未来的夫婿祈福,祈求他早日康复。”
另一个婢女为讨好他急忙抢着说:“小姐与姑爷从小指腹为婚,但彼此从未见过面,只知姑爷身子骨差……”
另一个又抢着说:“听说还差到不能人……”还好及时把“道”字咽了回去,因为这点迟疑,以致献媚的机会又让别人抢了去。
“听说如果姑爷的身子没转坏,年底大小姐便要嫁过去冲喜,今年大小姐已经二十岁,再不嫁就遭人笑话了。”
不甘话被打断,两名婢女拼命争夺发言权。
“大小姐名唤菱莲,人如其名,比花还漂亮,和二小姐有得比,但大小姐大概因为常在寺庙祈祷,显得文静多了。”“还有听说姑爷姓陈,家世也相当显赫……”
他小小一施展魅力,婢女们便全盘托出,王义理是很高兴,不过他可受不了她们的聒噪,得到想要的讯息,利用完后,他道:“你们不是要送东西?”
“对喔!这是要送到大小姐房里的新衣,再不快点大小姐就要到了。”
两名婢女匆匆离去时,还不忘回首频送秋波。
王义理以迷人的微笑送走两人后,心想郑家原来还有一个旷世怨女,加上她又是美女,怎能不让她在结婚前见见世面。
男人嘛,食色性也。
世间太半男人皆以此种借口,原谅自己既为人就不应犯下的过错。
在得知郑大小姐是个美人后,忍不住想先一窥美貌的王义理,躲在树丛后,这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