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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重生之过埠新娘-第7章

小说: 重生之过埠新娘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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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抚养成人。

而说起贞淑的姥爷,那在这个城市也是小有名气的老人。早年的中专毕业生,精通日、俄、汉、鲜四语,打过仗的老革命。建国后一直勤勤恳恳工作,直到八十年代末离休之前,一直担任市物资公司的经理。谁提起他来,没人不称赞:“老好人!”

但凡是好人,命都不太好。姥姥和姥爷共生了四个孩子,两男两女。老大和老么是儿子,中间的老二、老三是女儿,而贞淑的妈妈行二,是大姑娘。

原本老两口在市里的房子,姥爷退休后便把市里的房子留给大舅,他们在郊区又买了个院子很大的平房,想在农村安度晚年。前世,贞淑记得姥爷的工资最后高达四千元3ǔωω。cōm,住院等医疗费国家还给报销。凭姥爷的工资,老两口本可以生活得富裕美满。

怎奈人强不如命强,老两口养了两个好儿子。老大是占便宜有我,有事别找我,事后还巨能挑毛病的主儿。老小则是地地道道地啃老族,脾气暴虐,开始是打老婆、同手足舞棒,最后发展到打娘骂爹,是个禽兽不如的混蛋。

两位老人偏偏还是重男轻女的老观念,无论如何还是儿子好、凡事先想着儿子、孙子。女儿、外甥们却是劳心劳力、贴钱挨骂。老妈、小姨和表姨、表舅倒是不在乎这些,毕竟是自己的亲人,只是心痛老人家不能安享晚年。

最终老俩口多年的积蓄被小儿子花光了,房子也被他给卖了,安身之处都没有。可又偏偏因为有高工资,不能去女儿、外甥家;儿子家又住不了,最后只能住进老年公寓,才算是临时有了一个安全的容身之所。

想到前世二位老人晚景的凄凉,贞淑的心像被揉搓般一阵阵地疼痛。贞淑从小是姥姥看大,和姥姥的感情很深。前世贞淑除了偶尔塞给姥姥几百块钱,就只能默默地陪老人落泪。而这一世,她要改变这一切,要让姥姥、姥爸安享晚年。

贞淑并不想成为金钱的奴隶,但只有手中掌握足够的财富才能做自己的主人。虽然钱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但有时钱却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手段。

钱!钱!钱!

贞淑倒是把中国股市风云和历年十大牛股铭记于心,可她现在却没有资金,甚至连身份证都没有一张。

天!差点忘了。现在是1994年8月初,正是“解放军叔叔救市行情”启动的光景。可她却不什么也不能做,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条周身泛着金光的大鱼从身边溜走。急得她眼睛直冒火,嗓子快喷火,却只能束手无策。

唉!还是吃块西瓜祛祛火气吧!别钱没赚到,再急出病来,不值!

贞淑泄愤般将西瓜塞进自己的嘴里,也顾不得吞咽,直到塞不下,她才停住。妈呀!差点被西瓜噎死,丢人!

算了,赚钱还有大把的机会,她才十七岁。既然赚钱无本,明天还是去看姥姥和姥爷,帮他们涮筷子洗洗碗,陪他们说说话。等以后赚钱了,再让老人出去旅游,眼不见,心不烦。

没原由地,贞淑想起前世听过的一首歌,就着西瓜,哼哼叽叽地唱了起来:

我赚钱啦、赚钱啦!

我都不知道怎么去花。

我左手买个诺基亚右手买个摩托罗拉,

我移动联通小灵通一天换一个电话号码呀,

我坐完奔驰开宝马没事洗桑拿吃龙虾。

我赚钱啦、赚钱啦!

光保姆就请了仨,

一个扫地一个做饭一个去当奶妈,

我厕所墙上挂国画,倍儿象艺术家呀。

我贷款按揭名牌西服手表和电脑,

我能贷多少就贷多少一直还到老啊,

还款的滋味是实在难熬,

谁还谁知道啊,

所以我们的口号是先发财再传宗接代,

我们的口号是先发财再传宗接代!

我以前淋了场大雨就当是自己是洗了回澡啊,

现在代替负款买了个“别野”,

为什么?咱用卡咧!

我再也不用怕夜叉那个居委会大妈咧,

我再也不用怕夜叉那个居委会大妈!

我算是扯完了----蛋了!

加点儿韭菜花~

(作词:吾酷作曲:吾酷)

又一个想钱想疯的主儿!

一夜无事,第二天早上起床,贞淑照旧打扫好房间,草草地吃了两个煮鸡蛋,便骑着自行车出发去姥姥家了。

贞淑的姥姥家在城南边的郊区,与市区一江之隔,俗称江南。原来这里的村落都是朝鲜族村,最早居住地大部分都是朝鲜族人,过去世代以种植水稻为生。解放以后,大批关内人口的迁入,村子里也多了许多汉族人。朝鲜族人直爽好客、汉族人勤劳肯干,大家相处非常和谐。时常还会聚在一起喝酒跳舞。朝鲜人慢慢也开始做面食吃,而汉族人也爱上狗肉冷面。民族融合在这座城市非常普遍存在,甚至发展到全市居民的口味都偏咸辣酸甜。

姥姥姥爷退休后,从城里搬到了效区的平房。房子的前院非常大,种满了蔬菜和各种果树。贞淑依稀还记得小时候,冬天在院子里盖雪房子,夏天用蜻蜓套套树尖熟透的果子的情景。

前世这个盛满贞淑姐妹和表兄妹无限美好童年的院子,在两年后被那个败家的舅舅趁二老不在家里给卖了。再次站在这个熟悉的院子里,贞淑仿佛是在童年的梦里。

姥姥李玉女才出屋门,就看见贞淑傻愣愣地站在院子当中不知道在想什么。

“贞淑来了,不进屋在那傻站着干啥呢?”她便站在屋门口冲贞淑女喊,“怎么就你自己来的,你妈和贞慧呢?”

“我妈和我爸,还有贞慧她们去DL旅游去了。”贞淑快步走向姥姥,姥姥的脸容越来越清晰。此时还不到六十岁的姥姥染着乌黑的头发,满面慈祥的笑容,全身收拾得利落整洁,精神矍烁,全然没有前世年老时的悲凉。

“姥姥——”贞淑一把抱住姥姥,一对泛红的眼睛里有泪光闪动。

“哎哟,都是大姑娘还撒娇。”姥姥用她那满是老茧和裂纹的手掌轻拍贞淑的后背,“贞淑好长时间没来看姥姥了,今天姥姥给你做好吃得,快进屋啊。”

“我也帮忙。”贞淑抱着姥姥的一只手臂跟了进去,在姥姥看不到的地方,轻轻抹去了眼角的泪水。

以上贞淑和姥姥的对话,都是用朝鲜语说的。虽然着急时也会蹦出朝鲜语,总得来说姥姥汉语还是不错,可在家里她只说朝鲜语。贞淑的朝鲜语还是小时在姥姥家时学的,后来上汉族学校她的朝鲜语基本就让她就饭给吃光了。

好在还剩点儿,朝鲜语她都能听懂,但口语她就只能讲些日常用语罢了。不过她汉语比专业的朝鲜语翻译水平高,所以大学时才陪同学做了一回半调子韩语翻译。中国的朝鲜语和韩语基本就是东北话和普通话的关系,基本相通,不过韩语中夹杂着很多的外来语,翻译起来很艰涩。

贞淑像只小蜜蜂似的忙开了,又是擦炕、又是扫地的。不一会儿,小脸上挂满了汗水。

“行了,贞淑歇歇吧。大热的天来坐下吃块西瓜。”姥姥拉着贞淑在炕上坐下,拿起一块西瓜递到贞淑的嘴边。

“姥姥,你也吃。”贞淑也拿起一块西瓜放到了姥姥的嘴边。

“好,都吃。”祖孙俩人便一边聊天,一边吃起了西瓜。

“姥,我姥爷呢。”来了半天,贞淑还没看到姥爷的身影。

“你姥爷去参加市里举行的老干部运动会去了。”

“运动会!姥爷还还挺有精神头。”脑中浮现一群老人在赛道上奔跑的样子,贞淑乐喷了。“姥,你咋没去?”

“我又不什么干部,我可不去。”姥姥笑着摆摆手。

“去给我姥爷加油呗!”

“你姥爷不用我加油,也能得奖……”

“呵呵……”

说说笑笑,日头升到正当中。

“中午想吃啥?姥给你做。”说着姥姥就起要做午饭。

“有啥吃啥,我也帮忙。”贞淑也要起身,却被姥姥按住。

“炒土豆丝?”姥姥不知道贞淑的口味的,她最喜欢吃炒土豆丝时拌着米饭和辣酱。

“太好了。”贞淑吃了馋得口水都快流下来了,姥姥家是用传统的朝鲜大铁锅闷饭,米饭又香又Q,最后还有香脆的锅巴。姥姥炒得土豆丝也是一绝,土豆丝切得细细的,炒出来火侯正好,既不会断而且还特别的香糯。活了两世,贞淑依旧觉得姥姥炒得土豆丝是最棒的。

今天能再次品尝美味,最是幸甚、美哉!

“姥,我帮你扒蒜。”贞淑便找来一头蒜,坐在炕沿一边扒蒜,一边陪姥姥说话。

姥姥家是传统的朝鲜人家的设计,一进门便是个灶台,灶台连着一个大火炕,炕几乎占了整个屋的四分之三,剩下的便是水泥地面。整个炕都用木制拉门与外面隔开。白天或是夏天夜里拉门都被推到一边,利于室内通风;冬天睡觉的时候却要拉上,可是保温防寒。

正当姥姥将米饭从锅里盛出来,贞淑捧着锅巴碗大吃时,房门被打开,走进一个人。

第九章 表舅(求票、收藏加更)

 “小舅!”贞淑放下碗,跑到了那人的身边,高兴地牵住来人的衣角,这个习惯从小到大她就没改过。“舅,我都想死你了。”

贞淑口中的小舅并非是亲舅,而是表舅李英民。说起表舅李英民,就不得不说起他和表姨李英姬的坎坷身世,一切都是因为**造成的。

表舅的爸爸,贞淑的舅姥爷是姥姥唯一的弟弟,为人精明能干,还是个非常的孝顺儿子。为了给有肝病的母亲养老送终,舅姥爷自己也得了肝病。有一段时间,身为村会计的舅姥爷在家养病,因为家中的妻子和孩子都要出工或上学,中午他只自己做饭吃。舅姥爷便买了一小电炉子,每天中午熬点粥喝。

赶巧有一天,一位同村的老太太从舅姥爷家的后窗经过,听到电炉子熬粥的声音。革命警惕性极高的老人便跑到革委会报告,说有敌特在发报。

舅姥爷便莫明其妙得成了敌特反革命,被抓起来每天都要批斗。舅姥爷是个宁折不弯的犟脾气,怀着满腹的委屈在一天夜里上吊自杀了,留下娘仨成了孤儿寡母。

舅姥姥在几年后便带着孩子改嫁给了别一个朝鲜人,可那人偏偏是个酒鬼,好吃懒做、性情暴躁。过了没多久,舅姥姥便想要和那人离婚。因为害怕那人的纠缠,晚上便叫来自己的大哥到家中做伴,第二天好商量离婚的事。不成想,当夜那人竟在酒后拿着猎枪趁夜色,枪杀了舅姥姥和她哥,随后自己也卧轨自杀了。

不幸中万幸的是那天表姨和表舅正巧参加贞淑爸妈的婚礼,夜里便住在了姥姥家,这才避免了更大悲剧的发生,此后表姨和表舅就由姥姥抚养长大。

表舅无论相貌还是性格都极象舅姥爷,父亲的自杀给他的内心造成永久的伤害。每每提到父亲,表舅总会哽咽着重复一句话:“他倒是图了一时的痛快,却把我们扔下了。如果他挺过来……”

直到三年前表舅找了当护士的舅妈结婚,一年后抱上了个胖小子,真正拥有自己的家,他的脸上才有了发自内心的笑容。而贞淑的这个小表弟也是个孝顺好学的好孩子,高考时不负重望考上了上海交大,让表舅甚是扬眉吐气了一回,这都是后话。

表舅对贞淑非常好,他表示宠溺的方式也很特别,总是喜欢弹贞淑的脑壳或是象征性的给贞淑一脚。贞淑小时不懂,只当表舅不喜欢她,每到那时她心中总有些委屈,眼睛红红地像个兔子。

前世贞淑长大后,表舅总会提起小从某次踹她一脚的事情,而贞淑早就忘到十万八千里之外,还会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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