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少别太坏-第28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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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香的面。”陆少琛接过面,充满垂涎地说道。
“我就知道你饿了。”青荇把筷子递给陆少琛,然后坐在椅背上,开始帮他按摩后背。他这几天一忙就忙到很晚,她却帮不上忙,真有些心疼。
陆少琛把眼镜摘下来放到桌上,就开始享受地吃着香喷喷的手擀面汤。虽然只是简单的食材,却吃起来很香,有一种温馨的味道。
不知道自己到底还有多少机会品尝这么温馨的味道。
“青荇,我忙完手中的事,可以休几天假,不如我们出去玩玩吧。”陆少琛吃过面后,擦干净嘴,重新将眼镜戴上,就笑着提议。他自从知道自己的病,就有了这个打算。
他想把他们一家三口的幸福时光都摄进摄像机。
“好啊。你计划去哪里?”青荇停下帮陆少琛按摩的手,好奇地问,不知道他有什么打算。
“你想去哪里?”陆少琛并没有说出答案,只是儒雅地笑着询问青荇。对他来说,只要有青荇陪伴,去哪里都无所谓。他在乎的只是他们一家三口的温馨与幸福。
“北方太冷,咱们往南边吧。三亚?云南?西藏?你说哪里好?”青荇搂住陆少琛的脖子,慵懒地甩了一下长发。
“三亚已经去过。我看就去看看玉龙雪山,然后再去体验一下西双版纳的瑰丽风光。”陆少琛一下子给出两个目的地。
“好。我还真没去过西藏跟云南。”青荇环住陆少琛的脖子,笑着点头。“你说我去过那么多国家,自己的祖国却没去过多少地方。”
“那这次我们就多去几个地方。”陆少琛把青荇抱进怀里,笑着抵上她的头。如果可以,他真想带她游遍全国,将他们爱的足迹印满全球。
“不行,我们得赶回来参加少琥的婚礼。”青荇赶紧提醒丈夫。
“我们可以有半个月的时间。”陆少琛将青荇按在胸前,用低沉如大提琴的声音说道,“虽然不能把我们把爱的足迹印满全国,但是可以印满南中国。”
“不管到哪里,我都会陪着你。有爱就是天堂。”青荇点点头。
陆少琛前天说要出去旅游,没过两天就安排好一切,包括飞机票与住宿的旅馆。当青荇坐上飞机的时候,还在怀疑,他们真的要出去旅游了吗?
“云……漂漂……”第一次坐飞机的小衿一边好奇地望着外面的云层,一边兴奋地拍着小手。
陆少琛拿起数码摄像机,将儿子可爱的模样摄进去。
小衿像个模特儿似地,竖起两根手指,开怀地笑起来。
“我儿子长大了,可以当偶像天王。”陆少琛将数码摄像机收进袋子里后,宠溺地揉揉儿子的头。
虽然青荇也觉得儿子很可爱很帅,可是她还是低调了一些,笑着说道:“自己的儿子自己爱。你觉得他帅,别人可能只会觉得他很普通。”
“老婆跟儿子,当然都是自己的最好。”陆少琛一手搂着小衿,一手搂着青荇,骄傲地笑道。
当青荇站在青藏高原,看到那湛蓝湛蓝的天空时,不禁迷醉:“好蓝的天。”
“走吧,开始我们的印爱之旅。”陆少琛环住青荇的肩膀,抱着儿子走出全世界海拨最高的拉萨贡嘎机场。
印爱之旅?
这个名字听起来真好。
青荇深呼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笑容分外灿烂灿烂得就像头顶那仿佛触头可及的白云。
他们一家三口到了拉萨市区第一件事,就是在当地买了一套藏族的民族服饰。当青荇看到陆少琛穿着一身藏袍从试衣间出来时,扑哧一声就笑了。他这样子,看起来还真有点藏民的味道。
陆少琛摸摸自己的藏帽,儒雅地笑道:“这叫入乡随俗。该你去换了。”
当穿着藏族服饰的青荇出现在陆少琛面前的时候,他不禁看傻眼:“青荇,你真美。”
“你也不赖。”青荇骄傲地看着丈夫。去掉了西装革履的陆少琛,看起来多了一份伟岸,反而更加迷人。
“还有衿衿!”小衿拍拍自己的胸口,提醒父母自己的存在。
陆少琛哈哈大笑,他一边亲着儿子的脸,一边说道:“忘不了你!你是我们最帅的儿子。”
因为不想惊动到地方政府,所以陆少琛选择了一间比较普通的酒店——拉萨武警酒店,这里离布达拉宫只有十分钟的路程,站在酒店房间的窗前,就能看到不远处的布达拉宫。
晚上,他们一家三口吃完晚餐,就牵着手悠然地走在布达拉宫广场前,感受着这里浓郁的西藏风情。夜色下的布达拉宫,看起来比白天更加迷人,雄伟之外,多了一份夜的绚烂。它就像一个优雅的女人,在夜色下散发着妩媚的诱惑力。
“这里的夜真美,让我有一种穿越时空的感觉。”青荇仰头,看着布达拉宫那金色的宫顶、红与白相错的宫墙,不禁感慨。似乎她回到了古代,被这里的神秘吸引,想要走入历史之中。
“如果你穿成文成公主,那我就去穿成松赞干布。我会永世追随你。”陆少琛握紧青荇的手,含笑说道。
“那如果我穿成村姑呢?还是个很丑的村姑。”青荇失笑。穿越这种事,就是人们幻想出来的东西,就算真有穿越,也不可能都穿成公主。
“那简单,我就让自己穿成村夫。”陆少琛毫不犹豫地说道,“让我变成世界上最丑的男人,这样就显不出你的丑了。在我这个丑男的眼里,你就是最美丽的天仙。”
“陆少琛,我要哭了。这么美的夜色,你不要说这种感人的话。”青荇把头枕到陆少琛的肩头,用力抽着鼻子。
有时候,陆少琛冷静得像一个没有感情的人,尤其是工作的时候,他甚至可以做到冷血无情,连最狡猾的外国政客在遇到他这个谈判对手的时候,都会不得不屈服;可有的时候,他又感性得让你直掉眼泪,就像现在,在这带着神秘的宗教信仰的布达拉宫神殿前,他用那么深情的声音对她说着如此朴实的情话,让她泪沾衣襟。
如果她是个丑女,他会为了她而变得更丑,只为不想让她自卑。
“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陆少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青荇轻轻地念起那首“再别康桥”。
在陆少琛的柔情中,她甘愿做一株水草。
在西藏,他们忘却了城市的喧嚣,体会着这里的宁静与神秘。
如果说夜晚的布达拉宫是位妩媚的美女,那白天的布达拉宫,就是一个伟岸的青年。在雄伟的群山中,在高阔的苍穹下,他静静地矗立。那简洁的线条,错落出一个独特的布达拉宫。
陆少琛把儿子扛在肩膀上,牵着青荇的手,将这座神秘的宫殿游遍,将他们爱的足迹印在布达拉宫,印在八角街,印在罗布林卡。
累了,他们就坐在小摊前,要了一壶甜茶与三碗藏面,就像路过的藏民一样,在周围那好听的藏语声中,吃着普通的藏面,有一种返朴归真的感觉。仿佛,他们就是这里的人,就是这悠闲的人中的一份子。
小衿在喝完一杯甜茶之后,淘气地伸出舌头舔了一遍嘴唇,然后开心地咯咯直笑,仿佛他刚喝的是琼浆玉液。
一位大妈笑着用藏语对青荇说了一句什么,青荇没有听懂,就朝对方摇摇头:“大妈,我不是藏民。我是从北京来的。”
那位藏族大妈一听,先是有些惊讶,然后就笑着用不太标准的汉语说道:“我以为你们一家都是藏民。我刚才是说你儿子好可爱。”
“谢谢。”青荇听到大妈的夸赞,立刻笑着道谢。她儿子似乎已经用他的可爱征服了藏族大妈的心。
“姑娘,你穿着藏族服装真漂亮。你丈夫跟儿子也很帅。”藏族大妈朝青荇竖起大拇指,笑着夸赞道。
“是藏族服饰漂亮,不是我。”青荇立刻谦虚地摆手。
藏族服饰独特的味道似乎激发了她身上的东方美,让她看起来格外动人。她也觉得在这充满神秘色彩的西藏,自己仿佛真变成美女了。
陆少琛低头,在她耳边说了一句:“都美,服饰美,你的人更美。”
青荇的脸因为这句赞美而布满娇羞。
他的嘴真是越来越甜了。
当他们来到大昭寺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二点多钟。青荇学着藏民们的动作,虔诚地匍匐到地上,用她最真诚的心为陆家所有人祈祷,祝全家人都平平安安,祝爷爷长命百岁。
站在一旁的小衿也学着妈妈的样子,先是双手合十,然后笨拙地跪到地上,行了个并不标准的礼,虽然如此不标准,却引来好多人的围观,都说这孩子真可爱。
陆少琛在行完礼站起来后,就骄傲地将儿子抱了起来。
“儿子,你真让我骄傲!”他用力亲上儿子的小脸。青荇站在一旁,露出恬静的浅笑,那眸光里溢着柔柔的情。
后来他们又去了纳木措,去欣赏那份远离尘嚣的美。
他们站在纳木措湖畔,在严重的高原反应下,终于体会了那里的空灵、幽静、辽阔与美,那是一种纯粹的美,没有一点杂质,那透明的天空,透明的湖水,还有幽远的云,给人一种隔世的感觉。
一路上,陆少琛把妻子跟儿子的笑声都摄时他的数码摄像机里,一点儿也舍不得遗漏。
头一次看到牦牛,小衿一直兴奋地尖叫:“牛牛……漂漂……”
陆少琛笑着给儿子与牦牛来了一张合影。
西藏之行的甜蜜与欢笑,深深印在青荇的脑海里,让她舍不得离开。而后的云南之旅,却更让她难忘。
她不知道,这一辈子到底能有多少次这样的机会,与陆少琛抛开俗世的所有喧哗,能悠闲地走在丽江那铺满青石的小路上,能站在玉龙雪山上,一起去感受它的美。
陆少琛将摄像机从妻儿身上,转移到那遥远的天空,一边拍摄,一边对她说着那美丽而古老的传说:“玉龙雪山终年云雾缭绕,即使在最晴朗的天气,阳光也很难穿透云层照到山脚。传说秋分这天的阳光无法穿过云层,但是在玉龙和哈巴雪山交界,穿孔肃立最陡峭的岩壁有一处山洞,据说山洞里居住的是殉情而死的风之女,她痛恨山神刁难人世间的男女,所以她会在秋分的正午时分,趁山神打盹的时候,偷偷地将万丈爱情阳光剪下最绚丽的一米藏于山洞之中,山神醒来后很快就会发觉,所以就去追回那一米阳光,所以这一米阳光只能在人间停留一个盹的功夫就会消失,如果有情侣可以沐浴到这短暂而可贵的阳光,就可以得到永久的爱情。”
“要秋分才能看到?”青荇好奇地问道。
“传说是这样。”陆少琛将摄像机收进背包,笑着点头。
“我们来的不是时候。”青荇遗憾地说道。她真希望能与他在这里等候到那“一米阳光”。
陆少琛紧紧握住青荇的手,笑道:“那只是一个传说。”
“可是很美。少琛,我们约好,明年的秋分一起重游玉龙雪山,一起看‘一米阳光’。”青荇握住陆少琛,笑着提议。
“好。明年秋分,我们再重游。”陆少琛抬起头,看着远方被云雾笼罩的雪山,在心里想着那个传说。
一米阳光,短暂而华美,只能偶然照到人间,谁能是它的宠儿?
也许错过了,就永远也不可能相遇。
陆少琛紧抿了一下嘴唇,深邃的眸子里多了一份淡得看不清的哀伤。他与青荇并不是来错时间,而是根本与“一米阳光”无缘。因为他们的爱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