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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昆明,夜色温柔-第1章

小说: 昆明,夜色温柔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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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烦!

  烦烦!

  烦烦烦!

  “情人节”的夜晚,我象一条被主人抛弃的赖皮狗徘徊在上海这座满是烟花的城市。今天下午,我用十万火急的姿态从千里之外的昆明赶来,从海拔一千八百米的地方赶来,把自己象一个包裹样地砸在浦东机场,为的就是要给她一个惊喜。

  我怀抱着粉红的玫瑰从出租车里出来,准备让电梯把自己抬到她的门口,我想象着她看见我的时候会是怎样的惊喜:她一定会奔跑出来,紧紧地抱着我,之后干我们喜欢干的事情,比如做* 爱。

  我真的不是那种色性很重的人,但是一对好了三年的恋人如果还只是打打搂搂抱抱的擦边球那么不是神话就绝对是有毛病。

  从她去到上海,我们已经有五个月没见面了,我几乎把自己弄成了一个吃斋的和尚。这年头要在昆明解决点生理上的问题很方便,但是很不安全,谁知道会不会中标?如果运气不好中了雷子的埋伏就更是麻烦。于是夜里做梦就总会出现和她在一起的样子,醒来的时候床单上是斑斑劣迹,身体是说不出的疲惫。后来居然怕在夜里打电话,一打电话第二天就一定要洗内裤。天知道她那里来的那么大的精力,每次不把我弄得不能动弹不会罢休。

  我就这样想象着见面后应该顺其自然地发生的一切走向了电梯,那个部分居然开始有了活力的迹象。

  电梯还在上面,是一个向下的箭头符号。电梯很漂亮,停下的时候一点声音都没有。NND ,上海的东西就是好,比昆明那些宾馆里的东西好多了。

  我怀抱的玫瑰全部散落在地上,一只坚硬的高跟鞋把它们踩了一脚,粉红的花浆象血一样印在了地板上。我被电梯里出来的人撞了,我活该挨撞,我一直在发呆。

  我怒视着那个鞋子的主人。

  如果不是我一直很健康的话我肯定当时就晕倒了,鞋子的主人是她,她怀里抱着一束粉红的玫瑰,一只男人的手肆无忌惮地放在一直只属于我放手的她的小蛮腰上。

  傻子都不相信她没看见我,但是她就是当作没看见我,我在她里成了空气。

  男人放肆地搂着她上了门前的车上,只把车的尾气的味道送进了鼻子。真他妈的过分,我成了垃圾,并且还要被他们的车子放出的屁来熏陶。

  如果我有足够的胆量我一定会杀了他们,我没杀他们说明我没胆量;我有足够的胆量我会杀了自己,可是我也没杀自己。所以才会受这样窝囊气。自以为很坚强,现在才知道坚强那个词与我很不班配。

  没有情人的“情人节”,我象一条咸鱼被晾在了大上海的沙滩上。

  外滩的灯火照耀着这个城市幸福的人们,幸福的人们在外滩上进行“情人节”的疯狂。

  我在外滩无聊地游荡。天还冷,黄浦江的水黑黑地映着岸上的灯火。我不知道要去哪里,我只想马上离开这座城市。

  玫瑰的气息淹没了整个城市,火车站也是如此。我买了一张上海到成都的车票之后依然被节日的气氛摧残。我要逃离这种氛围。

  我进了一家网吧。在有她的时候我拒绝网络,现在她没了,听说网络是收留孤魂野鬼的集中营。

  就在上海,就在我被她伤害得遍体鳞伤的时候我碰到了她——柳菲菲。这真是个奇妙的时代,我的旧情人去了上海,而我却在上海找到了新的情人,而且是昆明故乡的情人。

  那已经是两年前的事情了,那个时候我是公司驻昆明办事处的主任。我不知道这个职位为什么会落在我的身上,因为我在的是一家行政色彩很浓的官办公司,这样的公司现在已经没有多少了,只要靠政策就有赚不完的钱,公司的头们都有政府部门某个人物的支持,因而公司内帮派林立。我不属于任何的帮派。倒不是我可以加入某个帮派,而是因为工作轻松,不想成什么气候不会有人和你过不去,工资、奖金也不会少。当然你也不能犯什么错误。

  否则没人帮你说话。无帮无派的人自然提拔什么的也轮不上你,一样是没人会想起你来。所以对于这次提拔我出了意外还是意外。

  后来才知道这个职位虽然多多少也算是个科级干部,但因为是在昆明,所以那些成家立业的自然不愿意来,太年轻的又不放心,所以就让我来了。还有一个原因是这样的部门基本就相当于是单位的度假村,干的是伺候人的活计,也没什么油水可以捞。

  我倒没什么,能来昆明对我来说是求之不得的。那个时候我还喜欢着她,而她正在云大读着研究生,这样不象是发配倒是成全了我。她是我在大学时代就拿下的人了,主要是来自同一个城市,周末什么的搞老乡聚会就碰到了一起。第一次也就是规规矩矩地跳舞,吃饭、喝啤酒。小女子和我不在一个学校,高中的时候也不在一个学校,否则不会对那么一个让人心跳的人一无所知。

  她说不上特别漂亮,但给人很清纯的感觉,而且很大方,不矜持也不放纵。

  跳舞的时候我就查她的底细,问她在哪个学校哪个系哪幢楼。

  她说:“你别打什么主意了,本小姐名花有主了。”

  她的话差点没把我咽死。当年昆明的大学有个说法,说“云大是情场,师大是舞场,工学院是战场。”师大是舞场是因为女生多,舞厅也好,周末很多外校的学生都会去;工学院成为战场我觉得和男女比例失调有关系,和尚多而尼姑少,和尚们青春难渡,既然无法选择女人就选择了不美的酒,酒一多了经常会有些战争出来;云大是情场也名副其实,主要是学校外面就是翠湖和圆通山,校园里还有杏园,都是很适合浪漫一把的地方,学生也是什么地方的都有,不成情场才有鬼。

  我在云大久经考验,她没把我咽死我就不会放手。聚会的第二周就冲到了她们宿舍,这回倒是摆出了大学女生的矜持,对我邀请她去喝咖啡和看电影的要求婉拒,还说什么要拿双学位,做好学生之类的。我没强求,装作无所谓的样子,说了一些家乡的事情就走了。

  那个谁说了,给他支点他就能挑地球。我没挑地球的本事,但是给了我秋波我就能变成爱情,爱情本来就是一种化学反应。

  在后来的几个星期我天天往小女子那里跑,并把她们宿舍的人全部收买了。

  多亏了我是我们那个家族唯一的传人,否则我不会有这么坚实的财力。我在那么多的宠爱下没变成纨绔子弟已经是个奇迹。

  物质决定意识,居然还决定爱情。

  后来再去的时候就是一路的绿灯,而她在经历了最初的矜持之后也对我放开了胸怀,中国人在南湖的游船上开创了历史,我在翠湖的游船上完成了初吻。女人就是这样,在我还在回味初吻的味道的时候我已经从奴隶成了将军,学生宿舍再也不能让我们前进了。

  我在云大北院外边租了一间房子,在那几年这也是了不起的举动,不象现在那里到处是学生租的房子,说来我也算个历史人物了。

  我现在仍然记得我和她的第一次,那是周五的晚上,我和她看了一场电影之后就回去了,还在门外我们就开始亲吻,吻得她象一团烂泥的时候就把她抱进了屋。我不知道自己的衣服是怎么没的,她一直在抱着我。我只感觉她的那个地方洪水泛滥,后来我就进去了。怎么进去的也不知道,是她用手拉着那个家伙。那一夜,我几乎就没有睡着,反反复复来了四次,第二天我看见床单上没有血迹我才明白她为什么回那么熟练了。这一直是我心中的遗憾,男人们现在说不在乎女人是不是处女,鬼才相信。

  再后来就是毕业了,毕业了都分在了同一个城市。我们其实是考虑过结婚的事情,但她有了公费读研的机会,于是结婚遥遥无期。

  幸好我在昆明当了个驻昆办事处的主任,让我们可以一如既往地温柔与火拼。

  “你好。”我起了一个叫“寂寞杀手”的名字进去,点了一个叫“夜色温柔”的人。那个时候我真的很少上网更不会聊天,也不知道起什么名字才能在一堆分不清男女的人里引人注目。那个时候我真的寂寞也真的难受,撕心裂肺的难受,想找什么东西发泄。

  可是上海这地方没什么可以发泄的,尤其是情人节的夜晚更是无处发泄。所以就起了这么个名字。

  “你好。”

  “你的名字很好听。”

  “是吗?”

  “是啊。”

  我相信这样的对话现在出现在聊天室里一定会有人笑得满地找牙,但当时就是这样了。我是菜鸟,结果她是一个比我更菜的鸟。我也分不清男女,只是凭感觉去找可能是女人的人聊天。

  “你的名字就不好听。”

  “为什么?可是我喜欢啊!”

  “我的意思是你是杀寂寞的杀手呢?还是自己寂寞结果被寂寞给杀了。”

  “你说是哪个意思呢?”

  “我不知道,所以说你的名字不好啊。”

  “我觉得你的名字满好。”

  “真的?”

  “真的。你能告诉我是什么意思吗?”

  “你真笨,这还要问啊?夜色温柔就是夜色温柔,我喜欢温柔的夜色,尤其是昆明的。”

  老天,在千里之外居然会在这么古怪的地方碰上了一个昆明的女人,真他妈的比牛还要牛了。

  “我也在昆明呢。”

  “你在哪里我管不着,总之我喜欢昆明的夜色。”

  “我真的在昆明。西坝路,安全厅附近。”

  “那你肯定不是好人。”

  “奇怪,我怎么不是好人了?”

  “好人不会去西坝的,去那里的不是坏男人就是坏女人。”

  全昆明的人都知道西坝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尤其是夜晚,一条街上百家发廊开着门,站满了从四川、湖南、江西、东北来的或者好看或者难看的女人,粉脂的气息熏得人晕。虽然我在昆明是天高皇帝远,但理发都要到新闻路或者金碧路,避嫌。“喂喂喂,你总不至于让我把单位的房子给搬了才能说明我是好人吧?”

  “呵呵,我可没这么说,你可别又说你出污泥而不染吧?”

  我还没说话,她又过来了一句:“你这人有点好玩。”

  好玩是全世界女孩公认的,如果不是因为现在成了桑家之犬,我幽默的因子会溅满整个网络。我说:“油墨是什么意思?就是写字用的那个?”

  “你这人……”

  估计她已经笑弯了腰,半天没一个字过来。我一连喂了几声,名字还在聊天室挂着,就是没说话。我看看时间快到了,打上了886。

  “喂,别走啊,告诉我你在哪里?我们出去聊哈天。”

  坏了,我十二万份地觉得这样的邀请和天上的馅饼是一样的味道,又十二万分地遗憾怎么现在会在上海。

  “把你电话给我,等哈我和你联系,现在有点事情。”

  “139087136** ”

  我逃出了网吧,冲进火车站。

  上海,我来了。上海,我走了。就这样,我从天上回到了地上,把自己摔成了一个肉饼。

  昆明的阳光永远灿烂,我最喜欢的就是从金碧路穿城而过的感觉,昆明的现代与历史都能在这条街上找到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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