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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都市邪修-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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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这西洋的妖魔,也不比我中土的弱啊!”易为难的摇摇头,看来硬干的念头是应该抛弃,老精所说的集团化势力化才是正途。

“小子,把原血给我,这是魔族的能量……!”

嗡嗡声再次轰鸣而起,易一个惊吓猛然弹起,这个声音自己在浴室里听过,是的,自己听过,这一次的再次响起,让他浑身的血液都在沸腾,他的眼睛看向了自己的戒指,凝视一下,不错,那声音就从戒指里发出。

“小子,再不把原血给我,老子就嗝屁了,快,把炼妖壶那出来,把原血滴在壶口……!”

虚弱的声音再一次发出,易的双眼都快瞪暴了,下意识的联想到戒指里的酒壶,慌忙的将它取出,用力摇晃一下,空空的酒壶没有任何反应。

犹豫片刻,易取出一滴原血,这只是一个略微有些能量的血族的原血,浪费了也不可惜,而且如果真如那声音所说,他需要这能量,那么这点微薄的能量加到他身上,也不会对自己产生什么威胁。

一滴原血滴在酒壶上,就犹如水滴滴进了烧焦的土地上,瞬间没了踪影,不死心的又一滴,结果同上,于是一滴又一滴,终于是将手头所有的原血都滴进酒壶里时,酒壶终于是轻微的晃荡了一下,闪烁出淡淡的光晕。

“啊!”像是泡进了热水池里一般,一个男人沉重的鼻息呻吟发出。

“终于是能说话了,妈B的……小子,我很困,等我休息好了,就找你……!”

静。

目瞪口呆的易望着恢复了那死气沉沉模样的酒壶,嘴角狠狠的抽搐一下:“他妈的,被耍了!”

第二卷

—第十章 … 【职业猎魔队】—

接连两个月的时间,整个芬兰的血族氏族都沉浸在一种恐怖的白色阴影下,当整个芬兰相继出现猎魔者的踪影后,越来越多的血族失踪,使得人心惶惶。一座座墓穴被撬、一具具血族的尸体被抛在阳光下暴晒的新闻席卷了整个欧洲大陆,所有的血族都知道,在芬兰,出现了一群该死的猎魔者,他们残忍凶悍,狡猾如狐,专门针对单独出门的血族下手,而且还卑鄙贪婪,往往是在高贵的血族休息的时间袭击,不但将目标杀死,还顺手将古堡里的百年积攒下来的宝藏洗劫一空。

犹如瘟疫一样,猎魔者小队似乎并不满足与芬兰这样一个血族较为稀少的国家,他们的足迹遍布整个北欧,从芬兰开始、蔓延到了冰岛、丹麦、瑞典、挪威、也波及到了爱沙尼亚、拉托维亚和立陶宛。

他们犹如贪婪的盗贼,一路横行而过,打家劫舍,掠夺财物,死在他们手里的有三个子爵、十一个男爵,可谓是血债累累,满手血腥,可是他们行踪不定,难以捕捉,而且异常卑鄙的使用了热兵器,位于冰岛的一群Gangrel家族的血族成员,就曾经发现有四个兄弟被人用涂抹了狗血、圣水、银粉的高威阻击弹头击碎了心脏而死,这些邪恶的子弹头上,还无耻的刻着十字架与一句圣经名言。

“主与你同在……!”

“该死地猎魔者!他们比下水道地老鼠还要肮脏!”这是位于希腊的德克拉伯爵说的话。

血族们有计划的部署了一次劫杀行动。针对这些猎魔者的轨迹。布置了一个杀场,他们等来了猎魔小队,可是也等来了教廷高等骑士与星级战斗牧师的绞杀,没有了高等贵族的血族势力,就犹如一群软弱的羔羊,在这些手持圣物宝剑的教廷武装力量下,撕成了齑粉。

无数热血地吸血鬼投入到了寻找猎魔者,为兄弟报仇的行列中,大量的年轻血族成群结队的来到了北欧。参加了这一场新的圣战,可是这只猎魔小队却在一群来自德国的反猎小分队的追击下,坠落到了阿尔卑斯山脉下的一处绝谷中,而他们在山谷中找到几具尸体,并从尸体中找出大量地古老金币已经可以证实,这些人就是那些可恶的猎魔者,因为这些金币里有着那些被杀掉的血族家族的印记。

终于是将这些可恶的猎魔者杀死,整个北欧血族为之沸腾起来。疯狂庆祝,在山口处举办了一次篝火晚会,将猎魔者小队残留下来的十字架与两把沾染了同族高贵血液的宝剑烧成了废铁。

“这是一次伟大的胜利!一次邪恶战胜正义的胜利,一次有着历史意义的战役,我们英勇地战士们,用双手撕裂了这些下等人地胸口,告诉他们血族是不可侵犯的!”

德克拉伯爵在得知这一消息后,为此特意举办了一次盛大的宴会,席中还聘请了不少希腊名流与政府要员。

在经过一个白昼的休整后,从各地赶来的血族纷纷朝着家乡前进。而在开往英伦的一列火车上。老精与一位血族战士握手告别,相互祝福对方,并一致咒骂了神圣的教廷以及在言语上与现任教皇前十八代女性成员发生某种关系之后,提着对方送给自己的一瓶八三年产红酒,笑嘻嘻地走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啧啧,我不得不说,血族之间也是有友谊地!是吗?狐狸!”老精打开了瓶盖,笑嘻嘻的舔着残留在嘴角的血红水液。美滋滋地说道。

“当然,尤其是他们赠送的红酒。老精,这一路上,你已经搞到了四瓶这样的好酒了,可是我需要的雪茄呢?”

一个金色卷发,有着一双大海一般碧蓝色眼睛的英俊青年狡黠的笑笑,他的手中有一把锋利的匕首,飞快地削着一个苹果,瞬间工夫就将苹果削好,献媚的递给坐在一旁冷漠的莉莉丝,莉莉丝一笑,接过苹果咬了一口,目光看向了坐在靠窗位置上,显得儒雅高贵,英俊潇洒的易脸上,此刻他正在翻阅一份英文杂志,乖巧的杰茜卡正在为他按摩着肩膀。

“莉莉丝,老板可不是你可以得到的,他属于我们美丽的杰茜卡!而我,英俊的胡安?利斯,才是你最好的床上伴侣。”狐狸嘿嘿的笑了起来,手中匕首打着旋,极为无耻的淫笑着。

莉莉丝嫣然一笑,雪白的牙齿闪过一道寒芒‘哆’的一声,狐狸只觉得耳边一凉,一根细若牛毛的黑色小针扎进他耳边的座椅上,只差毫厘就擦破自己的耳朵,不由气急败坏地道:“天啊!莉莉丝,难道你就不会温柔那么一点么?这可是沾染了蝰蛇毒液的东西,见血封喉,你是想要了我的命吗?”

“咳!”

易轻轻的咳嗽一声,狐狸赶紧闭上了嘴巴,闷声的站起,朝着一边的一个大块头坐去。

“滚远点,狐狸,老子身上就这一支雪茄了,这里到威尔士,可还有三个小时的路程!”这个高大威猛的壮汉一屁股将狐狸顶到一边,叼着雪茄吧唧吧唧的吸着,继续擦拭着手里握着的一把高精密的瞄准镜。

“野蛮,粗鲁,不开化的家伙!”无奈的狐狸惹不起这个壮汉,只是委屈的走到一边,垂头丧气的走到了列车的车厢连接处,忽然嘿嘿一笑,从口袋里摸出一只雪茄,用名贵的ZIPPO打火机点燃雪茄,美美的吸了一口。

“老板,还有三个小时,我们就到加迪夫了。”老精舔着嘴唇,期盼地道:“新的一页就将翻开,我们将从那里走向整个世界。”

易非常优雅的点点头,也将目光放向了窗外,之所以选择威尔士作为西欧的第一站,就是因为威尔士通往欧洲各市场的交通十分便捷,也有铁路、公路直接通往英法海底隧道,很便于行动和撤退。而且在这里,血族并没有一个完整的势力范围,也外来资金也查得不是特别严格,利用收集起来的财宝换取钱币进行投资,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钱可以放心使用,老精通过那些地下钱庄,每到一处都将先前收集起来到古老珍宝换成了现金,又故意将一些财宝抛弃,造成了整个北欧的地下黑市,一夜之间到处充斥着这些来自血族内部的财宝,经过几层跳跃,终于是洗白了现金来由,由于血族内部成员复杂,家族颇多,很多成员只是听说过一些家族的存在,并不认识这些同类,利用一个隐居在山中的血族男爵的身份,易现在成了Toreador族一只外支家族的族长,血族中华裔并不少见,所以他可以正大光明的使用属于这个家族的名氏——布莱格?易。

作为动荡的北欧,不少血族纷纷外迁避难,这也成为了他们掩饰自己身份的一个重要证据,这一切,都是老奸巨猾,却有着与他奸诈内心完全不一致的腼腆外表的老精策划。易发现,自己若要真正成为一个强者,老精是自己不可缺少的一个伙伴,而除了他之外,新加入猎魔小队的两名成员,也让他颇为满意。

胡安?利斯,外号狐狸,瑞典人,老精的同学皆室友,同样有着家庭被血族杀害,自己沦落为血奴的经历,擅长使用刀具,善偷,有着小偷天生的敏锐和狡黠,老精介绍他进入团伙后,众人发现这个总是淫笑不断的家伙一来就得到了易的好感,没由来的就相信了他,易自己也说不出为什么,只是觉得满脸淫笑的家伙,其实对自己的兄弟都有一种愿意舍弃生命的热血气魄,而狐狸,也在战斗中证明了这一点,在绞杀一名子爵的时候,他为莉莉丝挡下了一记血海咆哮,半只胳膊被炸得粉碎,而易为他换上了那名子爵的手臂后,他的刀术却炼得更加诡异,经过原血的培养,狐狸现在的实力并不比老精差,尤其是一手抛刀,在易的指点下,颇为千里取人头的气势。

他的实力综合为魔魂期二阶,也就是再进一步,就有了男爵的实力。

克拉克?鲁尼,外号爱单挑,因为他的口头禅就是有种单挑。挪威人,身高1米9,有着吓人的强壮体魄和北欧海盗那种粗犷却不失冷静的气质,他的身份是一名真正的猎魔人,在一次行动中被狼人追杀眼看就要被击毙时,被易救下,当他看到易有着比魔鬼还要恐怖的实力后,决定加入这个团体,继续自己猎杀狼人与血族的征途,他的武器是热兵器,擅长阻击,利用圣水与银粉涂抹在弹头上,可以轻易的撕破那些有着血魔气息保护的低级妖魔,在易的指点下,他又在弹头上涂抹了狗血与姜水,发现这个总是优雅微笑的男人,其实有着一颗比魔鬼还要狠毒奸诈的心肠后,彻底决心成为他们当中的一员,尤其是知道自己也能有一天像他那样漂浮在空中。

易、莉莉丝、老精、狐狸、杰茜卡、单挑,这只猎魔小队出现在了加迪夫,而从此,一只强大的团队,一个称霸整个修真界与妖魔界的恐怖小组,已经初见雏形。

第二卷

—第十一章 … 【拜访男爵】—

“他英俊潇洒,玉树临风,有着地中海一般深邃忧郁的眼眸和古铜色的健康肌肤,他身材高大,有着坚毅的脸庞与强壮的身体,风度翩翩的朝我走来,用着性感的磁性嗓音,非常富有绅士风度地握住了我的手,无比温柔地望着我,对着我说了三个字……!”

“是什么?哪三个字?”邻居发现了巨大的八卦,不禁纷纷焦急的询问起这个风韵犹存的老板娘。迫切地想从她嘴里撬出隐私。

“多少钱?”

“啊,难道他想买春?”邻居疯狂了,没想到一副绅士派头的男子,竟然会对一个年过四十的妇女有性趣,上帝,为什么他不来问我。我一定免费。

“你这个发情的蠢货,他是问我房租多少钱!”房东太太拎着自己的行李,口袋里揣满了钞票,有了这些钱,自己可以回到乡下享受生活了。

该死的,为什么我会觉得自己的钱会保不住呢?

时光回到现在,踏足在这所城市之中,易,带领着他的团队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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