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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章

乱世枪王-第201章

小说: 乱世枪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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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鲁斯左右看了一眼,已经找到了一个很好的伏击位置,这是一户居民的阳台,阳台上有一些杂物,布鲁斯快速地起跑,几下跳跃,一下子跃上了阳台,在杂物旁边趴了下来。
  布鲁斯左右看了一下,眼睛的余光发现街道右边有人影一闪,一串黑影飞快地扑上的屋顶,黑影在屋檐背后烟囱之间的一个隐蔽之处趴了下来之后,向布鲁斯这边伸手竖起了大拇指。
  这是布莱克,布鲁斯也竖起手指示意了一下,两人似乎又回到了对德作战时的时光,在那时,他们两人互相配合,曾经以两人的力量,压制了一个步兵营的德军的进攻,让德军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在他们的身后不远的地方就是第二集团军的指挥部,布鲁斯相信,有他和布莱克两人夹住这条街道,中国人就休想这么轻易从这里过去。
  布鲁斯想起了那次战斗,尽管那里的环境与这里不同,敌人也不同,但是他与布莱克之间相互配合的默契是相同的。
  那是在1916年的7月,在索姆河附近,那时似火的骄阳高悬在天空,就像现在的一样。
  当时德国人的一个步兵营在炮火的掩护下,以散兵阵形,踏着碧绿的草地向他们的阵地攻上来了。
  德国人的炮火轰鸣着,英法联军的一挺重机枪沉重有力地扫射着。但是仍然阻挡不住德国人的前进,他们的火炮一下子就把机枪炸得飞上天去。
  最后,凭着他和布莱克两个阻击手的交叉配合,硬是将德国人压制住,他们隐藏得非常深,将德国人一个一个地击毙,德国人竟然不敢越雷池一步,趴在地上头也不敢抬。而德国人连他们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火炮也没有用。
  沉重的重机枪再次响起,那熟悉的枪声就像当天一个样,只不过现在向他们冲过来的不是德国人,而是中国人。
  沉闷的重机枪声响了几秒钟就沉寂下去,取而代之的是沉重而凌乱的脚步声,还有子弹击中人体的细小但是令人心颤的声音,以及那呻吟和惨叫。
  听到这样的声音,布鲁斯就知道大事不妙,重机枪这么快就沉寂下来,说明对方的进攻队伍当中有狙击手,而且是一个厉害的狙击手!
  要对付敌军的狙击手,最有效的是用狙击手,同样,作为一个狙击手,最警惕的也是对方的狙击手。
  同行是冤家,消灭敌方的狙击手,永远是一个狙击手的首要目标。


第288章 游戏刚刚开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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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的进攻虽然很快,但是一点也不莽撞,而是很有章法,他们借着街道上可以借用的一切障碍物,快速地移动,快速的开枪,有效地消灭英军的抵抗,将他们前面的危险一一地排除。
  但是作为一个优秀的狙击手,这些都不是布鲁斯关心的!因为,狙击手才是最优秀的军人,布鲁斯相信:中**人再优秀,只要他和布莱克两人的步枪一响,他们就得趴下,这十几个从此就任由他们屠宰!
  现在,最主要的是找出那个厉害的狙击手!
  布鲁斯发现一个高个子,他跳跃着,一连开了几枪,打倒了几个英军士兵,枪枪中的都是胸口,几个英军的鲜血一片血雾。
  这样快速,准确的枪法,布鲁斯自认自己也做不到。
  布鲁斯自然而然把这个高个子的中国士兵锁进瞄准镜里。但是这个高个子士兵移动非常快,让布鲁斯很难锁定。
  除了很难锁定之外,布鲁斯还不敢肯定这个高个子就是狙击手。因为在布鲁斯的印象中,狙击手就是潜伏在一旁,然后偷偷地放冷枪,不是像这个高个子这么干的!
  布鲁斯能够活到现在,就是因为他谨慎,在没有确定中国人的狙击手是谁之前,他是不会先暴露自己的位置的。
  同行是冤家,消灭敌方的狙击手,是一个狙击手的首要的目标。而要消灭对方的狙击手,首先要保存自己,而要保存自己就不能先开枪,不被敌方的狙击手发现。
  布鲁斯并不知道中**团的情况,中**团没有狙击手,因为他们每个人都可以胜任狙击手。但他们在进攻的时候从来不采取狙击手的策略,更没必要潜伏。
  要是以往,布鲁斯和布莱克会一直潜伏下去,直到对方的狙击手坚持不住露出破绽为止。但是今天跟一般的狙击手之间的较量不同,布鲁斯和布莱克两人还要承担一个任务,就是用他们俩的狙击步枪,压制中国人的进攻。
  正当布鲁斯迟疑着不知道应不应该开枪的时候,布莱克开枪了,从街道对面的屋顶的烟囱背后冒出一缕细细的轻烟,一颗子弹射了出去,一个在高个子旁边的中国士兵应声而倒,布莱克击中了那个中国人的腿,大腿部迸射出一缕血花,中国人惨叫一声扑地而倒…
  布鲁斯并没有再注意这个被击中的中国士兵,他把眼光警惕地向前方的范围内扫瞄。他不关心这个倒地的中国士兵,他要注意的是敌军的狙击手!
  在布鲁斯的眼中,这个被击中的中国士兵的命运已经注定,他已经成了狙杀游戏的诱饵。
  布莱克故意击伤这个中国士兵,引得旁边的中国士兵去救助,然后布莱克就一一将他们击杀,而这个伤兵也会流尽鲜血而亡。
  这是一个非常残酷的游戏,但是非常有效,这是布莱克最喜欢玩的游戏!
  布鲁斯现在的任务就是警惕敌军的狙击手,发现狙击手之后干掉他,然后再参加这个狙杀游戏。
  至于布莱克,他不担心,布莱克既然开了第一枪,他就不怕敌人的狙击手的还击,他会马上转换位置,这在之前他已经做好了准备。并且已经有了牺牲的准备。
  只要杀掉中国人的狙击手,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不过,出乎布鲁斯意料之外的是,布莱克刚刚击中了这个中国士兵,中国人马上就开始了反击。中枪士兵旁边的那个高个子马上回了一枪!
  这一枪看似轻描淡写,但是却让布鲁斯心惊肉跳,因为他惊讶于这个高个子的反应速度,在子弹刚刚击中那个中国士兵的同时,他就随手一枪打了出去,似乎不用瞄准。
  布鲁斯没有时间为布莱克祷告,布莱克就从烟囱后面扑了出来,咕噜咕噜地从瓦背上滚了下来,“嘣”的一声掉在街道上,扬起了一阵灰尘,一动也不动了。
  布莱克就这样死了?让人难以置信地死了,游戏只是刚刚开了一个头,就没有机会继续下去。
  布莱克的死让布鲁斯震惊,虽然作为一个狙击手,死在对方的狙击手的枪下是很正常的,再厉害的狙击手也很难逃脱这样的命运。但是布莱克就这样死了,死得毫无尊严,这让布鲁斯无法承受。
  布鲁斯难过也只不过维持了十秒钟的时间,他就把瞄准镜瞄准了那个高个子,他已经断定,这个人就是中国人的“狙击手”。
  但是这个高个子的行动非常敏捷,不是那么容易瞄准的,而且,没有十足的把握,他也不敢开枪,否则死的就是他了。
  这是一个高手,刚才他对布莱克的一枪,布鲁斯就知道,换作他也不太可能做到!
  正当布鲁斯将那个高个子瞄准,正准备扣动板机的时候,布鲁斯忽然眉头跳了一下,一种不详的预感袭上了他的心头,布鲁斯微微迟疑一下,那个高个子已经跳出他的瞄准镜内。
  高个子旁边的一支步枪的枪口闪了一下,布鲁斯抬起了头,他看到高个子旁边的一个士兵开了一枪,而且是向着他的方向!
  布鲁斯心里骇然,但是一切已经晚了,一发子弹击中他的面门,进入他的后颈。布鲁斯当场瘫痪了,但是神智还保持着清醒,他至死也不明白,那个普普通通的中国士兵是怎么发现他的?那看似随意的一枪,就要了他的命,他是怎么做到的?
  但是对中**团来说,这是很普通的一件事。像布鲁斯和布莱克那样的狙击手,在中**团的面前根本不算一回事。
  那个高个子是陆小雨,如果不是看到屋顶的烟囱背后有一把狙击步枪露了出来,他甚至不知道这个人是一个狙击手。
  那个向布鲁斯开枪的是孙仲尧,他并不知道他刚才打死的那个人是什么人,只当作一般的英军。因为他只看到一个人头,而且英国人一向这样在屋顶、阳台、窗户等地方向中**队开枪。
  对于这种情况,孙仲尧一路上不知遇到了多少?以至于他已经经验丰富了,只要眼睛往屋子那边扫一眼,躲在上面的英国人就逃不过他的眼睛。
  布鲁斯虽然隐藏得很好,但是步枪的枪口还是露出了出来。就凭这一点,孙仲尧就足以一枪击毙他。
  从理论上来说,布鲁斯可以打中别人,别人也可以打中他。
  布鲁斯死了,死得很窝囊,跟他顶尖狙击手的地位不相称,他不是死在著名的狙击手的枪口下,甚至打死他的人都不知道他是狙击手。
  腿部受伤的士兵被抬了下去,陆小雨对孙仲尧说道:“孙班长,刚才俺打死的是一个狙击手,今天俺已经打死了三个了,这点比你强。”
  布鲁斯的步枪没有掉下来,孙仲尧只当他是一般的英军士兵,事实上他打死的那个布鲁斯比陆小雨打死的布莱克更加厉害。
  “看到装有镜子的步枪就是狙击手吗?陆小雨。”孙仲尧说道,“也有可能是法国人,他们穿着的是法国人的衣服!”
  孙仲尧倒不计较这些,事实上,在这两天的战斗,孙仲尧打死的英军已以远远超过陆小雨。
  孙仲尧这班人冲过这条街道,看到对面街道上的敌人一片慌乱,很多的军用卡车停在街道上,那些英军正把大箱大箱的东西往卡车上装。
  “他娘的,英国人是想跑呀!”陆小雨叫道。
  “这可能是英军的指挥部,如果是,这次真的立功了!”孙仲尧道。他渴望立功,他要升官,顺便把班长的位置让给陆小雨,省得这小子天天找自己的麻烦。


第289章 结果只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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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孙仲尧和陆小雨面前隔一条街道那么远的地方,的确就是英军第二集团军的指挥部所在,第二集团军指挥部正准备退出勒芒,他们准备收拢部队,到郊外组织抵抗。
  虽然远征军司令部命令第二集团军必须坚守一个星期,但是严格来说,第二集团军指挥部撤出勒芒城,跟远征军司令部的命令并不抵触。
  勒芒的范围是很大的,除城市之外,郊外也属于勒芒,指挥部虽然撤出城外。但是在城内抵抗还在继续。虽然这种抵抗已经毫无意义,因为第二集团军的大部分部队已经失去了联系,而中国人的枪声却越来越接近。
  勒芒的陷落已经是无可挽回的事实。集团军司令在变着戏法逃跑!
  陆小雨脾性开始有一点急燥了,他跺着脚,“孙班长,前面如果真的是英军的指挥部,那是一条大鱼呀,不!是好几条是一大群大鱼!俺们只要一网撒下去就够俺们吃一辈子了。
  说不定还有漂亮的英国女人,打了几天的仗,一个英国女人也没有碰到着。小爷俺就想,会不会那些女兵都藏到敌军指挥部里去了?俺听说他们除了做女医护之外,还有许多做报务员的,做这种活计的女人,手指头又白又长,十根手指像葱一样,那模样水灵,皮肤白得像一头白毛的猪,当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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