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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淑女之家-第17章

小说: 淑女之家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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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周谨是不是个年轻女孩?”简东平彬彬有礼地问道。 
  “哦,是的,年纪很轻,不过气质一般,不像是城市的人,看上去还有几分风尘感,当然长相不重要,最要紧她的文字很有灵气,其实我也只见过她一次。” 
  “她是否对数字特别敏感?” 
  “Right!说到这个,”Nancy吃吃笑起来,“她真是个怪人。第一次见面,我看她盯着我的茶杯看,我还以为我的茶杯里有什么脏东西呢,想不到,她竟然数起我茶杯里的茶叶来,她说一共是29片,她走了以后,我特地数了数,果然是29片。” 
  “那是她了。”简东平笑道,“出了茶叶,她还跟提起过什么?” 
  “比如呢?” 
  “比如沈碧云的自传《淑女之家》。” 
  “这个她提过,不过是后来在网上聊天的时候问我的。她问我,这本书外面出版了没有?” 
  “当时有没有出版?”简东平问道。 
  “出版了,是去年年底出版的。我跟她这么说了,她好像准备去买一本。” 
  “那你是怎么联系上她的?” 
  “有朋友在网上看到她的小说,向我推荐,说写得不错,她那篇小说在网络上连载好像也很受欢迎,我看了以后也觉得不错,就发留言给她,她很快就回复我了。” 
  “那是什么时候?” 
  “就是今年3月初。” 
  “被《明天日报》看中,对她来说可真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她给你的应该是成稿吧?” 
  “是成稿,在网上连载的时候,她就已经写完了。不过她说要修改最后一部分,但近来也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没联络上她。你那边可以联系上她吗?” 
  “我也找不到她,还想问你呢。” 
  “哦,现在的人真是不负责任。”Nancy抱怨道。 
  “可否发一份成稿给我?” 
  “可以啊。”Nancy爽快地说。 
  “谢谢你,Nancy,请发到我的邮箱,Tony知道我的邮箱地址,认识你很高兴。”简东平客气地说,“对了,我刚刚忘说了,Nancy,你的声音好像我15岁的表妹。” 
  “James,谢谢你的奉承,”Nancy格格笑道,“不过,你目的性太强,听上去一点都不真诚。”Nancy不是个傻瓜。 
  “Nancy,我只想说你的声音很好听,真的。”简东平尽量表达自己的真诚。 
  “好了,James,我会发到你邮箱的。如果想感激我,就送我一束红玫瑰吧。” 
  “没问题。”简东平立刻答应。 
菜饭店的老板是个五大三粗,睡眼惺忪的中年男子。他一边用牙签剔牙,一边懒洋洋地打量着坐在他对面的简东平。 
  “你是丽丽的朋友?”他歪斜着嘴,瓮声瓮气地问道。 
  “对。” 
  “哪种的朋友?” 
  “不分彼此的好朋友,否则她不会把她的房门钥匙交给我。”简东平注视着菜饭店老板平静地说道,“因为我很久没见到她了,所以今天特别来她这儿看看。结果她不在。” 
  “她出门去了。”老板吸了吸鼻子,“叭“地一声朝地上吐了一大口痰。 
  简东平有洁癖,看到这情景禁不住皱起了眉头。自小他看见马路上随地吐痰的人就深恶痛绝,他一直希望国家能制定相关法律将所有随地吐痰的人抓去劳动改造。可惜国家好像从来不关心这类问题。 
  “她父母有急事找她,你知道有什么办法可以找到她吗?”简东平板着脸,口气生硬地问道,在他看来,随地吐痰的老板就是一个有呼吸的阴沟洞。 
  老板清了清喉咙。 
  “操!她租我的房子,我只管收钱,我还管她上哪儿?再说她们这些女人,还不都是五湖四海到处跑?谁知道她去哪儿了?” 
  “可是你跟她关系好像蛮不错,不然她怎么会给你的……嗯……饭店取名字?菜饭二五四,是不是?”简东平说到这儿又补充了一句,“这是丽丽自己告诉我的。” 
  “切!叫她取店名就是跟她好?”老板干笑了两声,接着又换了一种推心置腹的口吻,“当然喽,我也是男人嘛,有时候女人跟你发个嗲,头脑难免会发个昏,她当时说,这样好听,又说她喜欢,我就听她的了,反正也没啥两样。” 
  周谨的确很会发嗲,简东平对此印象深刻。 
  “那么,她是怎么找到你这儿的?我看你这儿连出租房子的广告都没贴。”简东平口气稍缓,他尽量不去注意地上的痰迹和桌上的油污。 
  “是熟人介绍的。在她之前,我这儿住过一个四川妞儿,也是在附近夜总会上班的,后来回家乡了。丽丽就是她介绍来的。”老板给自己点上了一支红双喜眼,“住在我这儿的,一般都不想让人知道她们住在这里。” 
  “为什么?”简东平对此颇感困惑。 
  “原因么,一是因为我这里便宜,才300元一个月,她们那些小姐都爱吹牛自己认识有钱人,所以不想让人知道住在我这儿这个破地方。另一个原因么,是因为她们有些人跟夜总会里的小白脸谈恋爱,就怕他们搭上别人,借我这楼上,正好可以看见夜总会的大门和二楼包房的走廊。”菜饭店老板嘿嘿地笑道,简东平估计,房子没出租前,他经常会趴在那里偷窥夜总会里的男欢女爱。 
  “那丽丽租你的房子是什么原因?”简东平问道。 
  “她说想找个安静的地方住。”老板好像觉得这句话挺滑稽。 
  菜饭店楼上的小屋算是安静的住所吗?难说。 
  “也许她也喜欢偷看别人。”简东平露出一丝暧昧的微笑,试探地问道。 
  “她么,喜欢拍照,坐在窗口,喀嚓喀嚓,我见过好多次。”老板说。 
  “她都拍些什么?” 
  “不知道,都是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有一次,她拍了张男人走出夜总会的照片给我看,她对我说,老板,你一直说你会看人,你看这人是好人还是坏人?” 
  “是个什么样的男人?”简东平问道。 
  难道是苏志文?他立刻从包里取出掌上电脑,快速从图片储存栏中找到了苏志文和沈碧云的合影,这是他前一天从周刊的图片资料库里调出来的。 
  “照片是隔了一段距离拍的,不过那男人的脸倒还清楚,斯文相,一表人才的,不过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人。嘿嘿,我看的人多了,这种男人对女人有办法,但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老板有滋有味地说着,“丽丽的为了拍清楚那男人的脸,朝大街上大叫了一声,那个男人别过头来,她就喀嚓来了一下。” 
  “你看是不是这个人?”简东平把掌中电脑推到老板面前。 
  “哼,就这人。”菜饭店老板嘲讽地一笑。 
  “你只过他一次,怎么这么确定?” 
  “谁说我只过他一次?这人的脸我印象深得很,有阵子他经常在这一带晃,不过近一年没看见过他。”老板歪头想了想,“对,有一年了,我好久没看见他了。” 
“丽丽给他拍照是什么时候的事?” 
  “去年3、4月份,反正她刚来没多久,她是一月份来的,就那段时间,具体记不清了。” 
  “你最后一次看见丽丽是什么时候?”简东平进一步问道。 
  菜饭店老板想了想。 
  “大概是今年的5月7日,长假最后一天,下午的一两点钟。” 
  “你看见她的时候,她在干什么?” 
  “嘿,她向我借了套旧西装,脸上粘了连撇胡子,妈的,像个妖怪!在我面前晃来晃去”老板把嘴拉成一个长条,一副又厌恶又恐惧的表情。 
  原来那套宽大的西装是菜饭店老板借给她的。 
  “她有没有告诉你她要去哪儿?她为什么要这么打扮?”简东平问道。 
  “她说她跟人约好了,他们在玩一个好玩的游戏。”老板把烟灰点在地上,“我也问她干吗要穿成那副怪样,她说,她不想让人认出她来。妈的,我想,认识她的人还不是一下就认出她了?” 
  这说明她是去见一个她不认识的人,至少对方从来没看见过她。她去见谁呢? 
  “她有没有说是什么游戏?” 
  “不知道。她没说,老弟,干这行的女人不会对别人说太多的,她们对最好的朋友也顶多只说三分话。不过,她跟你倒是关系不错,会把房门钥匙给你,她跟我说,没人知道她住这儿。” 
  “我也是第一次来她这儿,在这条路上找了半天,因为她只说她住在一家饮食店楼上,没说具体地址。。” 
  “你看吧。我见多了。”老板笑了笑。 
  “她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 
  “她说要去外地,没说什么时候回来。”老板抽着烟,漠然地说,“我本来以为一个星期就能回来,谁晓得一去就是一个月,谁知道她去哪儿了。要不是她的房租一直付到这个月底,我早就不管她了,你别看我这破房子,想租的人还不少呢。昨天还有人来问。” 
  “我看她衣服都不在了,她是不是都带走了?” 
  “对,走的时候提了两个箱子。” 
  可是,简东平看见她的时候,她两手空空。箱子去哪儿了? 
  “除了租你这儿,她还有没有别的住处?” 
  “不知道。” 
  “她说她要去外地,那么有没有提到乘坐什么交通工具去?比如火车、飞机或者长途汽车?什么班次?” 
  “她说晚上要赶火车,没具体说去哪里,说要去南边,但我估计是广州。” 
  “为什么是广州?”简东平有些诧异。 
  “因为她走的前两天,老是跟在我屁股后头问我广州的事,什么旅馆啊、饭店啊、出租车怎么打啊,妈的,什么都问。这也难怪,我以前在广州做过生意,我跟她提起过。”菜饭店老板把左脚搁在右腿上,优哉游哉地抽着烟。 
  “那么,丽丽有没有电脑?”简东平换了一个问题。 
  “电脑?她哪来的电脑,她要上电脑,就到隔壁小马路上去,哪里有两个网吧。我有一次看见她在那家‘小蜜蜂’里打电脑。” 
  “她一般都在早上打电脑吧。网吧这么早开门?”简东平记得周谨都是在早上跟他联系的。 
  “我们这里的网吧都是开通宵的,只是早上打电脑的人比较少。你去‘小蜜蜂’问一下,那边的老板好像跟她也很熟,他还去金升给她捧过场。”菜饭老板一边说,一边用夹着香烟的手往门外一指,“就在蜜糖巷。你走出去,左拐就到了。” 
  简东平听出菜饭店老板已经有下逐客令的意思,于是站起了身,其实他也想早点离开这家油腻污秽的小饮食店。 
  “我把周谨房间剩下的东西先搬走了,这样你也可以把房间租给别人,我给你留个电话,如果她回来了,或者跟你联系了,就叫她给我打电话。好吗?”简东平向菜饭店老板递上一张名片。 
  “简-东-平,《信》周刊,编辑部副主任。”菜饭店咬着香烟,念着名片上的字,随后挥了挥那张名片说,“行,我知道了,到时候通知你。    
  按照菜饭店老板的说法,周谨很可能是提了两个大箱子,上了一列开往广州的火车。 
  但是,她真的走了吗?如果赶上了火车,她至少应该回一个电话给他吧,她曾经答应要交稿的,而且她曾经是那么迫切想看到自己的文字变成铅字,第一次刊出她的文章时,她还特地打电话来致谢。 
  “我看到了,好棒啊!谢谢你,简编辑!……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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