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古今穿越电子书 > 盛宠娇妃 >

第114章

盛宠娇妃-第114章

小说: 盛宠娇妃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僵尸似的,能够有这么明显的情绪波动,也实在是难得。
可面前发生的一切实在是出乎他们的意料。
一个小女孩儿用出了江湖上失传多年的传奇魔功十六天魔舞不说,而且还在这个关键时刻,突破了宗师,半步迈入了大宗师的级别!
虽然只是半步,但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天沟地壑的差别!
战势眨眼间便被扭转。
沈晏以内力操纵九条白绫,白绫一出,遇神杀神,遇佛杀佛。
她以白绫横扫,草叶飞舞,被一击击中的供奉更是直接倒飞出去,口中连连喷出几口鲜血,以及内脏碎片,爬起来的时候,半条命都没有了。
沈晏双眸冷凝,没有给他们任何喘息的机会。
刚刚还是五人压着她打,现在五人死掉了一个,另外四个,也被她压制得死死的。
大宗师境界的神奇在于什么地方?
他们的出招,沈晏心里仿佛就已经有了算计一般,下一手的套路刚好克制对方的招数,如此,几大供奉不是被压着打又如何?
白绫飞舞,犹如天女散花,美不胜收,可是在几大供奉看来,这便是阎王的催命令牌!
白绫遮住了视线,只是眨眼的功夫,沈晏不知何时便已然纵身于身前,一掌拍出,内力毫不留情,好比海浪层层叠叠汹涌而出,击中胸膛,便是五脏六腑尽数碎裂,倒飞出去的时候,半空中就已经断了气。
而这只是一个开始。
这会儿沈晏还能够抽出功夫看了看另外一边的情况,嗯,娘亲和元亦都已经跑出很远了,只是沈家侍卫这边应对得有些吃力,看来得速战速决了。
另一方大概还没有搞清楚事态的状况,便见得沈晏迅猛地解决了剩余三名供奉,三人不是被一掌拍塌了胸膛,便是被捏碎了脖子之类的,死状凄惨,很难想象是出自那么一个漂亮的小姑娘手中。
现在,这个小姑娘成了阎王,朝着他们而来。
沈晏的九道白绫单人对敌的时候有些大材小用,但是一入了百人大内侍卫之中,就好比掌控了千军万马,白绫如臂使指,指哪儿打哪儿,比任何武器都要得心应手,仿佛已经成为了沈晏的一部分,机灵巧活到不行。
很快,白绫上不染丁点儿鲜血,但是百人大内侍卫,却只剩下一半了。
若是面对沈家侍卫,他们还有对战的勇气和毅力,但是看到沈晏这个一身白衣,如九天神女下凡,却好似在看着女阎王,什么勇气和毅力都溃不成军,恨不得立刻丢盔弃甲逃跑。
沈晏已经击溃了他们所有的信心。
这些小喽啰沈晏自然是没有了对战的意思,直接丢给沈家的侍卫们收尾,而自己则迎战另外五大供奉。
这五人一开始出手还有些懒洋洋的,没有使出全力,估计也是觉得一群小喽啰看不上。尽管如此,沈家方面还是有数十号人折损在他的手中,如此,沈晏对他们,更是出手狠辣,招招致命。
宗师与大宗师之间的半步之境,是天差地别。
沈晏踏出了那一步,便代表着,当世,她已经无人能敌!
很难想象,无人能敌四个字,居然要放在一个不足二十岁的小姑娘身上。
沈晏脸色冷漠,没有丝毫怜悯之情,收刮起这几个供奉的命,就好比砍瓜切菜,没有丝毫的心理压力。看着他们鲜血迸溅,死于非命,心里反而还有一种畅快感。
她果然很讨厌这群腐朽的太监,呆在深宫里面好好的当皇帝的狗也就罢了,出来乱吠什么呢?真是让人不舒服。
沈晏收手之际,还有一点儿收尾工作,这百余大内侍卫的命,她是没有打算留下的。
哦,还是要放跑一两个,回去给方启文交差。
大概沈晏自己也没有发现,自己在踏入这个境界的同时,心里看人命,好比看草芥蝼蚁。
大宗师之下皆蝼蚁——这句话说得没错,到了这么境界,杀人只是碾死一只蚂蚁一样轻松,对杀人这种事情,自然没有这么看重了。
不过,淡漠是淡漠,沈晏也还是原本的沈晏,一点点改变,无关紧要。
留下一群沈家侍卫善后,而她自己则纵身而起,步登青云,好似仙人飞天——这便是大宗师的轻功境界了,古来今往的那些对神仙的描述,估计就是某个人,好运气见了大宗师级别的武者,然后自己在一边儿臆想出来的神仙。
但是沈晏如今还不算是完整的大宗师。
她追上了娘亲一行人,如今的他们,有了沈晏这个大杀器的保护,根本不需要躲藏和担心追兵了,只要方启文没有疯到直接派出十万大军来绞杀他们几个人,就是来个几万人,她也能够从容应对。
刚好前方就是一个小镇,沈晏一行人总算是结束了前些日子的逃亡生活,之前风尘仆仆的一路赶路,休息的时间都堪称宝贵,对于沈晏穆海柔这些娇生惯养的女子来说,简直就是一种莫大的折磨。
还在小镇上的客栈环境还是不错,选了最好的房间住下之后,他们从容不迫地开始洗澡收拾,好好休息一番,准备明天在赶路。
调整的时间,沈家的侍卫们也追了上来,一群人也纷纷开始休整,而且他们也是亲眼见证了大小姐武功之高强,那么多的皇宫供奉都折损在了大小姐的手中,接下来的路途,他们根本就不用担心了。
若是说沈晏一行的前半路是逃亡,那么后半路,就直接买了最好的名贵马车,悠闲得好比踏青了。
只是,他们心情好,不代表另外一个人心情也好。
方启文愤怒地摔碎了手中的茶盏——
“你是当朕是傻子吗?派出数百个大内侍卫,堂堂十个供奉,不仅没能够抓回来人,竟然还尽数折损?一群废物!”
跪在地上的人战战兢兢:“陛下,不是属下人太无能,而是因为对方太强啊,据说那沈家大小姐沈晏,已经步入大宗师境界!”
方启文瞳孔一缩,显然不敢相信:“你可知欺君是什么样的大罪?”
“绝不敢欺骗陛下啊,据回来禀报的那人说,是死掉的供奉们亲口说的,他们都不敢相信地疑问了大宗师,随后便被杀害,身首异处。陛下,供奉们都是宗师级别的高手,能够杀他们这般轻松的人,除了大宗师还能是什么啊!”跪在地上的供奉院的人也是苦涩不已。
谁能够想到,这般千古难见的事情,就发生在他们身上了呢?
一个小姑娘大宗师?
若是换做另外任何一个时候,别人这样告诉自己,他大概都会唾对方一脸的唾沫,开玩笑,当大宗师是大白菜呢?
可是现在,事实摆在眼前,他不相信都不行。
方启文也是如此,事实摆在眼前,他不相信也不行。
“那回来禀报的人呢?”方启文问了一句。
“估计活不成了。”
方启文脸色难看极了:“有什么能够打败大宗师的办法?”他如何也不甘心穆海柔就这么从自己的掌控之中逃走,更何况沈崇之那个家伙还背叛了!对于他来说,是何等的侮辱!
尽管他知道大宗师在武学一道来说,是怎么样传奇的人物,到达这个境界,便代表超然物外,身不沾红尘了,可他还是要问一问。
跪在地上的人平生也没有见过大宗师,但是典籍丰富,他也曾翻阅过,知晓一点儿。
“据说,大宗师出入万人军马犹如无人之境,取将领首级轻而易举,恐怕……派出万人的军队,都无法杀掉一个大宗师,顶多只能重伤。若要真的灭杀一名大宗师的话,恐怕要近万人的军队摆出军阵,才能够保证万无一失的绞杀。”他小心翼翼道。
方启文果然如他预料般的生气了,桌案上的所有东西都被扫到了地上,作为新君登基之后,专门烧纸出来的昂贵祭红瓷瓶也摔碎了,可方启文完全没有了心疼的心思,只觉得憋屈,太阳穴就跟要炸开了似的。
突然,他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整个太极殿顿时乱作一团。
……
一夜的休整,沈晏也打了一夜的坐。
若是不出她所料,再过几天,她彻底巩固了大宗师的境界之后,便可以称得上是完全的大宗师了。
为了更好的巩固境界,她派人在小镇上买了一辆名贵马车,一路人浩浩荡荡出行,就跟路经此地的普通富贵之家一样,后面跟着侍卫,去除了沈家标识,跟普通侍卫没什么区别。
接下来方启文没有再派追兵,却在全国下了通缉令。
就算方启文失去了民心,可他还是大晋朝已经名正言顺登基的皇帝陛下,他的命令一出,天下莫敢不从。
迅速各大城镇贴满了反贼穆海柔沈晏的画像,而要求抓到图中的人,赏金万两。
很多人蠢蠢欲动开始寻找沈晏,可沈晏一行人,却走得从容不迫,根本没有担心过。
不因别的,只因为沈晏用上了楚苍越临别之际,教给她的一手易容之术。
虽然没有楚苍越那般改头换面的神奇,但她用在这上面,已经是足够了。
穆海柔稍稍用米分遮了一下,美丽的五官没有太大的改变,看起来却平庸了很多,至于沈晏,她裹了胸,穿上了男装,再一经过打扮,可以说是风度翩翩,绝佳公子了。
为了万无一失,身边几个侍女也重新装扮了一番。当然,侍卫们就没有这个必要的。
至于沈元亦。
沈晏看着气鼓鼓的沈元亦,仰头哈哈大笑起来,与她阳光俊朗的贵公子形象倒是甚为符合,不远处已经有几个小姑娘的媚眼儿飞过来了。
沈元亦气得脸色涨红:“姐……哥!能别笑了么?”
“我这可不是笑,而是高兴,看我妹妹多漂亮!哈哈!”沈晏眉开眼笑,这些日子来的郁结之气一扫而空。
没错,就是妹妹。
沈晏虽说已经是大宗师,可不能真的走一路杀一路吧,就算她现在对人命不怎么看重,但与杀神白起那种坑杀数十万人的杀胚来说,还是有本质上的区别。
所以,对于担心自己一行人正好应和了通缉令上的人数性别,会有所不妥,她便自然而然地打算来了一个性别转换。她自己嘛,就扮成了一个贵公子,看着年龄比她的实际年龄大了一些。
而沈元亦嘛,自然就打扮成了女子,也就是沈晏的妹妹。
这下子,就成了富贵之家的贵妇人,带着儿女出来游玩的队伍了。
沈元亦本来就长得白净,一张脸蛋儿在沈晏的易容之术下,磨去了十分肖像沈崇之的英气与俊美,全部都化作了女儿家的柔美,眉梢含俏,眼如水波,一张樱桃小嘴儿更是鲜红可人,小脸蛋儿米分嫩可爱。
因为沈元亦本来也就才十多岁,身形不显,骨架纤秀,穿着一身淡蓝色的襦裙也再是适合不过,看着完全就是一个米分嫩可爱的小佳人。
沈元亦为此有些恼羞成怒,大概也是气愤自己像个女子,以及姐姐恶劣的笑。
但是当沈晏捏着她的脸儿,笑嘻嘻地来了一句——“你看我们多像”的时候,他为之一怔。
如此一打扮起来,好似真的跟姐姐更像了呢。
这么一想,沈元亦就没有之前那么抵触了,慢慢接受起这幅装扮。
顺便在沈晏的教导下,他也能够做出几个女性化的动作,看起来更像是个小姑娘了。至于其他的不和谐……幸好他年龄还小,所以旁人眼中也不会在意这些东西!
一切都准备妥当,一些人再次上路,一路通关,无比轻松,根本没有被任何人识别出来。
这样顺利,就算他们再怎么慢悠悠地走到荆州,十天也就够了。
可沈晏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一走,却远远不止十天,而是走了将近一个月!
……
荆州是一个很好的战略基地,作为鱼米之乡,交通枢纽,粮食充足,地理优越,正好作为他起兵的大本营。
而他的主要攻打方向,不是直接攻向燕京方向,而是慢慢蚕食周围的土地,达到向周围扩张的目的,而且不是简单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