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做皇帝-第6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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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密集的战鼓声,战场上的情况,再次发生了变化。
那支方才曾经从折兰的左翼掠过的汉骑,在远方大约三百步左右的安全地带,重新集结和整队。
然后,他们催动战马,朝着折兰的军阵左翼的侧翼,拉出一条斜线。
“他们要绕后?”刚刚奉命前来堵截和邀战的折兰骨都侯鹧鸪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的嘴唇:“哪里有这么容易的事情?”
“勇士们,冲锋!为了大匈奴,为了先祖和神明!”鹧鸪抽出自己腰间的青铜短刀,大喊着:“让这些汉人见识见识,伟大的折兰骑兵的厉害吧!”
“哇啦!”千余名折兰骑兵纷纷拔出自己的武器,跟着高喊起来。
然后,他们就如同山崩一般,从山丘上倾斜而下。
千余骑的马蹄声,将整个大地震的隆隆作响。
……
“咦!”南军左司马,回头看到,自己身上的匈奴军阵中倾斜而出的匈奴骑兵,嘴角露出一丝讥讽的笑容,对自己的身侧的北军右屯的司马道:“张司马,射野猪游戏开始,我们来比试比试?”
那个骑在马上的汉军司马嘴角露出一丝笑意,毫不畏惧的道:“比就比,北军的丈夫,可不怕尔等南军的丘八!”
第818章 最后的折兰骑兵(一)
战场上瞬息万变。
当汉匈双方的两支千余人的骑兵,在两军阵前,相互追逐,深入远方的旷野时。
从汉军阵前的两翼,再次分别倾斜出三五支人数从几百到千人左右的骑兵。
显然,汉军方面是打定了主意,要跟折兰骑兵玩一玩骑兵格斗和追逐的游戏。
而且,折兰骑兵不玩不行。
你不玩,汉军的骑兵,就要往去找你菊花的麻烦。
从来没有一支军队,在自己的正面,有着强敌的时候,还能抵挡来自后背袭击的事情。
“欺人太甚了!”折兰王咬着嘴唇,额头上青筋暴露。
从来没有!从来没有!从来也没有任何一支骑兵,敢在折兰的大雕旗前,这样的挑衅和侮辱折兰!
“既然你们想找死,那本王就成全你们!”折兰王挥动马鞭,指向自己的儿子:“狐寐,你带你的本部,去右翼,跟汉朝来袭的骑兵好好玩玩!”
“遵命!”名为狐寐的折兰王子,取出自己的小刀,按照折兰的传统,在自己的脸颊上划下一条伤痕,让鲜血流下来。
因为,狐寐从方才的汉骑冲阵的技战术上,已经知道,眼前的骑兵,是一支值得尊敬的骑兵。
而对折兰人来说,将这样的精锐,送进地狱,代表着无上的光荣!
“你们已经配的上,成为我,伟大的折兰王子狐寐的祭礼了!”他翻身上马,对着自己的本部骑兵招呼一声:“都跟我来!”
千余骑雷鸣而动,追随自己的主人,随意的拉开了一个阵型,向着本方右翼,汉军的左翼,扑了过去。
对这些真正的折兰本部精锐来说,这个世界上不存在什么能击败他们的骑兵。
这样的事情,是他们用过去的汉朝军人、东胡、月氏、乌孙的骑兵的血,证明了的事实。
白刃冲锋,赤膊格斗,这就是折兰人最擅长和最喜欢的事情。
在他们看来,汉朝骑兵,好好的骑射不玩,跑来跟自己邀战,简直是活的不耐烦了。
“奢骨里!”折兰王再次喊出一个名字。
一个魁梧的壮汉闻言,来到了折兰王面前,跪下来,亲吻着大地,说道:“主人,您有什么吩咐?”
这个壮汉生的异常的高大和魁梧。
身高足足接近八尺。
是匈奴国内声名远播的巨人。
同时也是折兰部族的第一勇士。
他的模样,与折兰人有很多不同,但鼻翼和眼窝,却跟多数折兰骑兵一样。
显然,这是一个混血儿。
这位名叫奢骨里的折兰贵族,其实是一个奴隶。
折兰王的奴隶。
在草原上,奴隶也是分等级的。
单于庭的奴隶就天生比其他部族的奴隶身份更高。
而直接隶属于某些贵族的奴隶的地位和身份,甚至比一些贵族的宗种地位还高。
就如这个奢骨里,他的主人是折兰王,所以,在折兰部族里,他的地位,甚至仅次于折兰王的王子。
“我的忠仆!”折兰王温柔的看着自己的这个奴隶说道:“带上一千人,去左翼,迎战那些敢于靠近的汉朝骑兵,将他们的脑袋给我扭回来!”
“尊敬的主人,如您所愿!”奢骨里噗嗤噗嗤的说着。
于是,从折兰部族军阵的左右两翼,也分别冲出两队骑兵,迎上新从汉军阵中出来的汉骑。
……
“还真是自信!”义纵站在一辆战车,远远的看着。
事实已经很明显了。
对面的折兰王,已经用行动告诉了他——你派多少人,我派多少人,只少不多!
有种吗?有种就继续玩!
义纵抚摸着自己佩剑的剑柄,看着对面的那面大纛。
然后,他接过来了十多个汉军参谋送来的白纸。
白纸之上,依旧是一串串数字和计算而来的结果。
将这些纸张上的数据和结果看完,义纵扭头看向自己的身后,问道:“胸甲骑兵,还需要多久,才能进入全速冲锋?”
“将军,还需要前进两百步,我军胸甲骑兵,就可以进入最佳冲锋距离!”一个参谋拱手答道。
“善!”义纵笑着回头,他看着前方的匈奴大纛,在心里想着:“你们恐怕很快就要哭了……”
技术和战术的革新在汉室中央,将旧有的一切装备战法统统淘汰。
在以往的演练和推演以及计算中。
全新装备的汉军骑兵,能在集团会战中,一挑三甚至一挑四。
有人甚至喊出了“一汉当五胡”的口号。
至于胸甲骑兵?
所有见过他们冲锋的人,全部都已经成为胸甲的脑残粉和拥泵。
“擂鼓!”义纵抬起手,下达命令:“为我军健儿助威!”
远方的战场上,身着黑色军服的汉骑,与穿着兽皮的折兰骑兵,就如同泾渭分明的数个巨浪,在这宽阔的战场上竞技。
讲道理的话,匈奴人的骑术更熟练,人马配合更默契,彼此更熟悉。
而汉军的骑术和人马配合,却勉勉强强,只能算合格。
但是……
在全新的装备和战法面前,这些缺点,全部都不足为患。
鼓声更加的浑厚、庄严。
甚至,在汉军的中军本阵,上百位从考举士子里选拔出来的文职军人,放下了自己手里计算的笔和算盘,开始唱起了神圣的战歌。
“我出我车,于彼牧矣。自天子所,谓我来矣。召彼仆夫,谓之载矣。王事多难,维其棘矣……”再没有比这首经典的诗更契合眼前的战场的了。
在合唱声中,汉匈两方的骑兵,开始了第一次接触。
……
折兰部族左翼边缘。
鹧鸪和另一位骨都侯率领的千余精骑分作两股,慢慢的追上了前方的汉骑。
不是因为他们的速度有多快,而是因为对面的汉骑,在前方等着他们。
鹧鸪甚至看到了前方的汉骑,在绕过一个山峦后,掉头开始整队。
他抬起手,他麾下的数百骑立刻如同机械一样,减慢速度,并慢慢停了下来。
“胆子这么大?”鹧鸪心里冷笑着。
他想起数日前,他在武州塞看到的那些汉军俘虏。
嗯,汉人的胆子,确实很大。
在那样的情况,依然不肯屈服和投降,依然不肯屈膝为奴。
但是……
“这不是你们可以与我,伟大的折兰骨都侯,鹧鸪为敌的底气啊”鹧鸪冷笑着,从背后抽出了随身携带的青铜铤。
这是折兰骑兵的格斗神器。
在其他部族,这种短矛,最多只是个投掷武器。
但在折兰人手里,它成为了百兵之王。
在匈奴,再没有比折兰人,更擅长使用这些短矛的士兵了。
所以,每一个折兰骑兵身上,都会随身携带三柄青铜铤。
甚至,对折兰骑兵来说,青铜铤比弓箭还要好用,还要厉害。
马上开弓,很难瞄准和命中敌人。
但铤不同,铤不需要开弓上弦,只要奋力投掷,就能对敌人造成杀伤。
即使不能伤到敌人,也能打乱敌人的阵型,为随后的短兵相接,制造战机。
所以,每一个鹧鸪手下的骑兵,都从背后抽出了一柄备用的青铜铤,同时抓紧了腰间缠着的流星锤。
每一个折兰骑兵,都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享受即将到来的血腥厮杀和白刃交锋。
对折兰人来说,这是世界上最美妙的事情!
他们就是爱看着自己的敌人,被他们打的头破血流,满地打滚,哭号哀鸣的模样,就是喜欢看着敌人一点一点的被自己敲碎脑壳,打断骨头,切断肢体时,鲜血喷溅的声音。
……
在他们的对面,是汉军的南军左司马所部的五百余骑。
左司马是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精壮大汉。
他来自关中的雍县,五帝神庙所在之地。
但他清楚,自己的祖先是谁。
“吾之先祖,乃秦公讳开老大人!”他拿出自己腰间携带的手弩,最后做了一次检查。
百五十年前,他的祖先,燕国大将秦开,统帅燕军,北逐东胡,为诸夏拓土数千里。
今天,轮到他这个先祖的后裔,继承先祖的事业和伟业,继续为诸夏建功立业了。
他感觉自己的胸膛中,血液已经沸腾了起来,每一个细胞,都在嘶吼着:冲吧,冲吧,碾碎那些夷狄!
“吾乃大汉南军左司马秦牧,夷狄受死!”在心中喊完这话,他抓住缰绳,拿着弩机,向前一指,下令:“诸君,建功立业,就在此刻!”
他回头对着自己的部曲说道:“吾等乃南军丈夫,切不可输给北军的丘八们!”
“射野猪竞赛,现在开始!”他大声下令:“全军听我号令,以锥形散开,三骑为一组,自由狩猎!”
“万胜!万胜!万胜!”士卒们振臂高呼。
“为了陛下!”秦牧松开勒马的缰绳,率先冲锋。
在他的身后,他的部曲,按照过去训练的战术,拉开一条三层的战斗队形,冲向了前方百步之外的敌人。
……
此时此刻,汉军大纛之下。
文职军人们的合唱,到达了巅峰。
义纵也忍不住加入进去,带着亲兵们一起唱和起来:“昔我往矣,黍稷方华。今我来思,雨雪载途。王事多难,不遑启居。岂不怀归?畏此简书……”
唱到兴奋处,义纵干脆脱下衣袍,拿起鼓锤,为他的将士擂鼓助威。
咚咚咚!咚咚咚!
雄壮的战鼓声,声闻数十里。
……
战场之上,飞速奔驰的战马,如风驰电掣。
鹧鸪抬头看着那些急速而来的汉骑,将手里的青铜铤前指:“冲上去,撕碎他们!”
“哇啦哇啦!”折兰的骑兵,瞬间双目充血,将头发披散开来,进入疯狂模式。
然后,他们也夹双腿,战马立刻全速加速。
两支骑兵,在不过一里多的战场上,迎面冲撞。
鹧鸪一马当先,迎上了同样冲在最前面的那个汉将,他狞笑着将自己手里的青铜铤紧紧抓住。
经验告诉他,他能在十五步左右的距离,掷出自己手里的武器,最起码也能逼迫那个汉将转向,若运气好,甚至能直接将他打落下马。
然而,他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