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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大侠魂-第1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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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如果他不是有点运气,恰好转眼看见湿崖壁反射的人影(像镜子反映作用,只没有镜子那么清晰而已)。
  则他不但不能反击,而且已经脚板洞穿了。
  他真气一沉一提,整个人急坠了五六尺而又忽然缓住坠势。
  在这急坠忽缓刹那间,他脚尖一踢一勾,青衣人手中的细长杆子脱离手掌,向上飞了起来。
  白影乍闪,一道强烈剑光浮空刺到。
  这一剑宛如天外飞来,杀气横溢,却又毫无镂冰剪彩之痕。
  驭剑的人正是李不还,现在已可以看见全貌了,白色的儒衣衬得冠玉似的脸庞更显见俊美。
  但是目中眼神却又冰冷严酷无比。
  呼延长寿当此之时,自是忘记了攫拿那支细长杆子之事,假如性命不保,就算一手捞住了细长杆子又有何用?
  换言之他自当集中心神,全力应付李不还这独似天外飞来杀气弥漫的一剑。
  然而他却仍然禁不住为了对方俊美面孔而心弦颤鸣一下。
  他本来极罕有这种情形,勃然大怒可以常有,但心灵震撼却绝对不可以太多。
  对别的人有何结果他不管,对他来说,却是可以丢了性命的大事。
  他果然因此而大大失了机先,被剑光侵入三尺之内。
  三尺距离在脚踏实地之时,大概最少还可以变化出三至四种不同刀法应付来剑。
  无奈现在身在空中,又用过度真气调节升降速度,虽不是强弩之末,却也远远不可和脚踏实地比较了。
  敌剑只是平平淡淡迎面刺到,但那风姿气势却是难以描画。
  呼延长寿最惕凛的是一眼望去,竟找不出任何空隙破绽。
  在这电光石火之瞬间,那有寻思机会?
  当即竖刀劈出,所劈之点,竟是敌剑剑光。
  平常之人想用大刀劈中剑尖,自是梦想。
  即使是武林一流的高手,也是极之困难凶险之事,除非持剑的人是一个没有反应的木头。
  否则只要剑尖稍移毫厘,就无法劈得中了,如果对方也是高手,那当然就更是难上加难而又万分凶险了。
  剑势凶厉中又稳如泰山。
  魔刀则光华如雪。
  两股兵器的杀气使四下气温陡降。
  魔刀“叮”一声居然劈中剑尖。
  此时两人身形急堕,呼延长寿令人意外还能够反攻一刀,涌出层层光影,笼罩对方。
  但百刀千刀,其实却只是砍向咽喉那一刀,这一刀若是砍中,保证李不还的人头一定飞落剑池内。
  李不还对这千百刀只回了一剑,剑尖毫厘不差点中刀锋。
  “叮”一声微响,两人分开数尺。
  呼延长寿喝声“好剑法”,声如焦雷。
  他人在空中身子斜滑左边,脚尖一挑,恰好又挑中那支细长杆子。
  否则细长杆子一定掉落剑池中。
  据传说剑池深不可测,若是有东西掉下去,谁能捞起来?
  李不还打个斛斗,身子变成横卧姿式,他一伸手刚好攫住细长杆子。
  两人再没有过招,飞落剑池边。
  李不还举举手中细长杆子,冷笑道:“你想抢去这支宝剑,先问问我另一把不是宝剑的剑!”
  呼延长寿少许怒气从眉尖射出,道:“谁要抢你的东西?”
  此时怒气急敛,改变惊异之情,又道:“你说那根竹子是剑?我怎么看都不像。”
  李不还耸耸双肩,道:“奇怪,我居然相信了你的话。”他相信的自是呼延长寿没有打算夺取宝剑。
  他又遭:“此剑乃是异国重宝,名为‘毒蛇信’。平时只是三四尺长一支细杆,但运内力一边,就可以吐出三尺又尖又利细如钢丝的剑锋。你刚才大概也看见了,连石头都好像豆腐,血肉之躯更体提了。”
  呼延长寿的确亲眼看见,便不再说。问道:“你为何派人暗算我?以你的武功,堂堂正正决一生死大有资格。何必用这种卑鄙鬼祟暗算手段?”
  李不还反问道:“你明明已失了先机,显然万难逃过我那一剑,何以忽然刀威大盛,使我连剑势也来不及移转,所以被你劈中剑尖?这是什么缘故?”
  呼延长寿心中泛起另外两张俊美漂亮得有如李不还的面庞。
  这两人一正一邪,正的是扬州春风花月楼两大武林世家之中,号称“剑刘”的年轻主人刘双痕。
  他的俊美风姿,敢说当世无人可及。
  邪的一张脸孔是陶正直,外号“人面兽心”。
  此人乃是心理变态者,不幸却又是集数家绝艺于一身,而又狡计潮涌之辈。
  所以任何人碰上他(连他几个师父在内),都只好自怨前世不修孽力深重。
  陶正直也长得十分漂亮。
  呼延长寿当年几乎被他整死,心有余恨。
  所以当时他心中涌起正邪两张面孔之时,他觉得李不还像是陶正直那类人,当下无名火起,怒气填膺。
  随手一刀劈去,正中对方剑尖。
  这个秘密似乎无须泄露,所以呼延长寿只浮起一个暧昧笑容。
  回答的话却是乱以他语:“你剑尖也能点中我刀锋,你的确堪作我的敌手。”
  李不还道:“第一点,我剑尖被你一刀劈中之时,已经变钝了,比起最锋锐之时相差百倍。”
  所以我那一剑,其实好像用铁锤碰你的刀锋,这在武功比我更差的人,大概也可以办到的。
  呼延长寿道:“你太谦虚了,若是武功剑术比你稍差的人,一定办不到。”
  “我不跟你争辩这个。”李不还说:“第二点我要说的,就是敌手这件事,你知不知道,如果我们两个人成了敌人,结果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决计没有第三条路?”
  呼延长寿道:“我们是不是敌人问题关键在你而不在我。”
  李不还斜睨道:“真的?你再想想看是不是真的?”
  呼延长寿陷入沉默中。
  这话果然不是真的。
  因为如果李不还对崔怜花无法割舍,穷追不舍,而自己对崔怜花亦无法忘记的话,这便变成情场死敌。
  普通人在情场中遇到对手,彼此角逐之下,胜者不必多说,而败者则通常也只好垂头丧气而去。
  但在武功高强的人身上发生这种事,问题就复杂了。
  因为普通人很不容易会冲动得拿刀子杀人,然而武林高手却会,不但会,而且是容易之至。
  这就是大不相同的地方。
  例如李不还若是情场失意,他找呼延长寿决斗并不因难。
  反过来呼延长寿也是一样。
  虽然呼延长寿知道决不会这样做,但可能性既是存在,就不能够禁止别人作如此猜疑了。
  呼延长寿苦笑道:“那你想怎样?”
  李不还回答得甚快,显然他已经思索过这个问题。他说道:“你回到北方去,这样就没事了。”
  呼延长寿眼睛一瞪,道:“我不是怕事的人,你最好记住这一点。”
  李不还冷冷地说道:“我知道,我也不想惹你,然而你若是阻碍我,那你叫我怎么办?”
  呼延长寿忽然又感到匣中宝刀隐隐跳跃。
  唉,魔刀又要出鞘尝尝人血。
  唉,无穷尽的拼命杀戮,但又有什么法子呢?
  人在江湖已经是身不由己,而人在命运罗网中更加身不由己,甚至连心也不由己!
  唉……
  时间倒流回到昨天,地点在西湖之滨临湖一座轩堂内。
  轩内只有女人,却不是没有男人,只不过凡是男人都已变成尸体,满地鲜血淋漓,血腥味使人头昏欲呕。
  青衣中年妇人冷冷道:“呼延长寿已经走了,他步伐有点匆邃,含有逃走意味,为什么?莫非他察觉有危险?如果有危险,又是什么危险?”
  崔怜花望向窗外,她显然离窗太远,所以看不见湖面绿水青山,但仍然可以感到春的灿烂以及春的气味。
  然而这一切很快都会消失,并不是春去春来那种消失,而是她自己消失了感知一切的能力——
  ——人死了之后,世上一切对他来说都等如消失了。
  我可能知道他为何匆邃“逃”走,当然不是为了危险,这个人如果有危险骇得倒他,那却是奇迹了。
  “你知道答案。”青衣妇人冷冷说:“我一看你眼神就晓得你知道,假如你情愿为了这个答案而死,那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崔怜花发觉自己面对的是个既狡猾多智而又性情残酷的女人,她立刻反问道:“难道我回答了之后就可以不死?”
  青衣妇人道:‘不一定,我不保证这一点。”
  崔怜花又再问道:“你刚才为何不出手杀死我们?莫非你真的疑虑万一出手而杀不死我,会招致十分严重后果?”
  青衣妇人道:“没错,呼延长寿的魔刀不比等闲,我能够不与他硬碰当然最好。”
  崔怜花终于将答案说出:“呼延长寿大概为了逃避我,所以他连我究竟有没有武功?我能不能恢复自由等都来不及弄清楚便走了。”
  青衣妇人道:“这答案听起来很玄,有点叫人难以置信,不过,似乎又没有其他更好的理由。晤,我们走吧,越快越好,免得捕快找上门来,增加很多麻烦。”
  她第一步遣走另四个也算得相当漂亮的少女。
  然后才命崔怜花改扮男装,她自己也是。
  于是崔怜花摇身一变,变成了书生,而青衣妇人则扮作长随模样。
  “我们是不是上山东蓬莱?”崔怜花在一面换衣服时一面问她。
  “也许是也许不是。”青衣妇人不肯透露,又道:“从今以后在路上你是崔公子,我是你的家仆老谢。
  你最好尽量不开口,如若非得讲话不可,记住把声音放粗,总之不要露出马脚惹来麻烦,如果有麻烦,我会先在你身上刺十二剑。”
  就算世上最强壮的人,身上若是中上十二剑,大概想不死也不行。
  何况崔怜花并不是很强壮的人,自然更是非死不可。
  所以崔怜花对镜仔细检查自己有没有破绽,她发觉自己改扮为男子,竟然甚是俊美潇洒呢!
  假如路上有机会认识女孩子,被她们爱上也不是稀奇的事。
  她放粗声音问道:“老谢,你为何放了那四个女子,却不放我?”
  “唔,声音好像没有破绽了。那四个女子我要来干什么?我又不是男人,就算是男人,一个人也用不着这么多女的。”
  崔怜花道:“可能因为你不是男人,所以不知道男人的想法,男人很少会嫌女人太多的,根本上他们大都希望拥有的女人越多越好。”
  “你的话或者没有错,反正我既不是男人,而又相当讨厌男人,所以我不去研究他们的想法。”
  崔怜花表面上没有什么特别反应,其实心中大大吃惊。
  这个女人既然讨厌男人,会不会只喜欢女人?幸而她又说了。
  老谢说道:“我这个人事实上连女人也讨厌的,这就是我比较喜欢杀人,而不喜欢杀救人的缘故了。
  我只希望你一路上没有被我找到杀死你的籍口,如果有,我一定不会放过你的!你要记住!”
  崔怜花很相信这个“老谢”并不是虚言恫吓。
  她从前见过一些喜欢杀人的人,男女都有。
  所以,决不认为她是恫吓自己。
  不过,既然她很想杀我,为何还须要藉口?她何必给自己找这个麻烦?难道等到有借口才出手杀人,会使她更感有趣更快乐些?
  当然决非如此。
  崔怜花很肯定这一点。
  喜欢杀人的人,虽然变些花式会觉得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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