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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总裁耍无赖-第40章

小说: 总裁耍无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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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雨微知道自己现在说什么都是多余的,所以她只是在一边点头,点头,一直点头。

    宜凌把梁非凡夸耀了一番后话锋一转,“你觉得梁少会喜欢的女生是什么型的?”

    “这个我当然不知道,我和他才认识不过几天。”夏雨微把头埋在床上,所以声音有点瓮声瓮气的。

    “也是,不过我知道他后我就一直蛮喜欢他的,如果……”宜凌打了个顿,夏雨微虽然能猜到她要说什么,但心还是揪着的,“如果能让他喜欢上我那也很好的。”

    宜凌说后空白了大概五秒后夏雨微才说,“这样很好啊!你们在一起那一定是金童玉女非常养眼,而且一定会得到大众的祝福。”

    “我也这么觉得耶!”宜凌说着站起来转了个圈,然后观察了夏雨微的一下表情才接着说,“所以在未来的这几个月我一定要把握机会!”

    “加油啦!大家都看好你!”夏雨微说着爬起来,边'免费小说'整 理衣服边说,“不过你这是为了这事才把我叫住呀!还真有点小题大做,真不像你的风格。”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嘛!”宜凌说着就依偎在夏雨微的肩膀上,“你和他相处的时间比我多,如果他有什么情报能及时的通知我么?”

    “当然!”夏雨微不自觉的声音提高了好几度,“这事情我一定会帮你搞定的啦!我们的什么关系?是不求同日生只求同日死的姐妹情,这点小忙如果能帮那我一定会尽全力!”

    夏雨微不知道宜凌对她有多了解。宜凌知道,每当夏雨微心里有事或者不舒服、紧张的时候,平时说话很斯文的她就会声音越来越大。音量和心情的紧张度呈正比。

    意识到夏雨微这个特点的宜凌心中第二次产生了厌恶,一种对夏雨微的厌恶。其实那种对某人不爽的感觉到底是不是厌恶,往往连当事人都说不清楚。

    在宜凌还在叫“小莎”的时候,那几乎是她最不开心的日子。当然这日子不可能从她出生那天就开始,而是当她知道自己的名字会成为笑柄的时候。

    那应该是从一个青春期开始萌发的时候开始的,那时候几乎每个人都喜欢叫她的名字,起初她以为别人这样喜欢叫她的名字是因为大家都很喜欢她,她知道自己在女孩子中是属于鹤立鸡群的哪一种,即使是和一大群女生在一起,她也是属于那种会第一眼被男生注意到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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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春期正是心悸动的时候,憧憬爱情但又害怕爱情,特别喜欢被男孩子关注。小莎因为关注自己的男生太多了,所以比其他男生要多出一股傲气来。而且她很讨厌被那种长相不俊美的男人喜欢,虽然她没有和他们怎么样,但她始终觉得就算被他们所喜欢,也会降低自己的档次。

    如果说小莎是第一眼美女,那夏雨微绝对算是第二眼美女。夏雨微小时候发育得很快,再别的小孩子还不知道何为发育的时候,她已经穿胸衣和用卫生棉了,而且她那样之后并没有和小莎说,虽然妈妈告诉她那是每个女孩子成长过程中必须经历的一步,大家相差的只是年龄问题。但夏雨微还是觉得有点小小的羞耻,别的女孩子都还没有呢,只有她一个,所以在哪将近一年多的时间里,她一直把这当做是秘密死守着。

    有一天小莎有点心事重重又很激动的来夏雨微家找她,支支吾吾了半天终于告诉夏雨微她来月经了,她是个大人了!

    小莎的语气有点神气的样子,她觉得这是小女孩和小女生的分水岭,而且她以为自己在夏雨微先长大,所以真的是有点骄傲,但又怕伤害到她,所以那骄傲还有点小心翼翼的隐藏。

    夏雨微本来就觉得这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情,而且说出来毕竟有点觉得难以启齿。不过宜凌都这样和自己分享,她也就不能吝啬,于是她笑笑说,“其实我也和你一样。”

    “什么?”夏雨微说的云淡风轻,但小莎却如五雷轰顶。“你也来了?什么时候?”

    “大概一年多了吧。”夏雨微嘴角微微的含着笑意,说得轻柔。但是这话传达到了小莎的耳朵里却是震动极大!

    她是真的把我当做朋友么?她在一年多以前就那样了,可是她几乎每天都和我在一起,但她却只字不提。哪里像我这么白痴的,这事情除了我妈意外,我第二个想告诉的就是她了!可是现在这是什么状况?

    小莎越想越生气,闷着头就跑回了家,不顾夏雨微这么叫自己。

    这是她们长达十多年的感情生涯中,闹得最凶的一次了。大概过了一个星期后,小莎才搭理夏雨微。

    初三那年,学校新来了一个转校生,刚好来到小莎她们班。

    那个男生的到来,使这个被升学压力弄得死气沉沉的学校热闹了起来。他让无数女生的学习有了动力,让无数男生为了想要超越他以吸引心仪女孩而更加刻苦学习,就算是那种整日无所事事把来学校当做打算无聊青春时光的学生们,也因为他感到了极大的压力。

    那个男生明明就和他们同龄,但却有着一米八几的个头,那梁帅气得连电灯泡在他面前都要黑暗几分的脸在短短的时间就俘获了众多少女的心,他有种比同龄人少有的成熟,据说他是新上任的市长的儿子。有财有貌有身高也就算了,他还有才!在转学来后的第一次周考中,就拿下了全校第一的成绩,而且数学和英语是满分!!!

    这下子全校算是沸腾了!

    老师争相夸赞,这个人一定的上清华北大的料,再努力点外国名校都是小意思!所以连校长都发话了,一定要把这学生留住,留在本校的高中部!

    家长们却有点恨铁不成钢,恨自己家的孩子怎么这么没有出息,于是四处打听那厉害的孩子有没有上过什么培训班,只要听说他上过某某某培训班,不管消息真假,是否是空『穴』来风,都恨不得砸锅卖铁的把孩子送进去。

    同学间却成了两边倒,男生一边,女生一边。稍有素质和志气的男生决定要努力学习,别人家财万贯都那么拼,自己不努力那还真要注定落后了;某些不把学习当做人生第一要务的却说,读书有个什么用,还不如趁年轻时光多玩玩呢!女孩子大多是心悦的,她们觉得这才是完美男人的代表,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她们虽然还不经世事,但是都觉得能嫁给这样的男生,那人生一定的完整圆满的;少部分女生知道自己不能吃到这颗葡萄,所以干脆直接就说这葡萄酸,还给他扣上了花心、虚有其表等等帽子,不过这点留言毁灭不了大家对他的喜爱。

    这喜爱中,有的隐藏,有的外『露』,有的含蓄,但大多都只敢远望,不敢走近。宜凌是其中的异数。

    追求宜凌的人从本校的初中生到高中生加起来也不下百个,还有外校慕名前来的也不在少数,可以说追求过她的人几乎排起了长队,但她自诩自己的意中人还没有出现,一直用这个理由拒绝了n多人。

    但那个转校生的出现,使她的心第一次触了礁通了电,她清楚的知道自己需要的就说这个男生。所以经过几天的酝酿,打听好他每晚放学回家的必经之路,在某晚放学的时候,她终于行动了!

    她在最后一节课上到一半的时候给老师请了个假说肚子痛,然后就出去了,一走出学校区域,她快速的骑上自己的自行车打算半路劫持住他。

    她为了他,第一次翘了课,她知道夏雨微会帮自己拿书包回家的,所以她一点都不担心。

    她从衣服口袋里拿出自己从妈妈那里偷来的口红和粉底细细的扑了一层,借着路边店里的玻璃反光,看了一下自己现在的模样。

    还不错!小莎觉得自己果然有化妆的天分,第一次就把自己弄得那么漂亮。再配上自己精心穿着的小洋装,真是可爱至极!虽然她知道自己不是可爱那路的,但男生大多都是喜欢这样的,所以做这么一点牺牲是必要的。

    在一条小巷等着他的小莎觉得时间真的过得很慢,虽然她知道这个时候学校还没有放学,所以她可以放松的休息一下,但是她还是不自觉的一双眼睛盯着他来的方向,深怕自己不小心错过。那个表白的台词,早已烂熟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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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条小巷等着他的小莎觉得时间真的过得很慢,虽然她知道这个时候学校还没有放学,所以她可以放松的休息一下,但是她还是不自觉的一双眼睛盯着他来的方向,深怕自己不小心错过。那个表白的台词,早已烂熟于心。

    她准备了很久很久,但是没有人知道她今天要做的事!她想,等他接受自己后再把这个消息告诉夏雨微,那样夏雨微一定会惊喜夏名。

    时间虽然很难熬,但终归是慢慢的过去了,5点45分的时候,他终于出现在了她的视线范围。

    加油!必胜!小莎在心中把口号喊得响亮,深呼吸一口气后,她缓缓的踱步而出,喜笑盈盈。虽然没有镜子,但她也能想到自己的样子一定很好看。街上的小混混都对她吹起了口哨。

    他骑着自行车,以一种优雅的稍微显慢的速度前行着,在离她还有五米的时候,小莎开口了。

    “季宇航,你好!”小莎特意压低了嗓音,声音很好听。

    季宇航一愣,好像是第一次见到她似的,虽然很疑『惑』,但终究还是停下来。他太高了,所以脚随意的往下一放,就能把车立柱。

    小莎的心加快了速度,一方面的被季宇航的帅气给震到,另一方面的季宇航的表情让她忐忑,我们都同班那么久了,难道他不认识我?

    这个想法多少让人有点沮丧,但并没有让她泄气,她走到季宇航身边,又温柔的表情不容反驳的语气说,“我有话对你说,能耽误一点你的时间么?”

    季宇航没有说话,只是眉头微微一皱,眼睛往前面看了一下才说,“你说。”他的语气是客气的,但是却给人一种很不友善的感觉。

    小莎有一瞬间的晃神,不过她还是按照预期的说了出来,“你好,我叫小莎,和你一个班的,不知道你人不认识我?”小莎说到这里暂停了一下,按照她的预期,当她说完这话的时候,季宇航应该的微笑着说“你好,我认识你的。你坐在我左方位的前面”,就算不能把位置说得那么详细,那至少也能说出他们是一个班的学生,但季宇航竟然做出沉思状,想了好久好久后,才用那正在变声后特别清亮的嗓音说,“不好意思,我不记得。”

    小莎几乎要被这个预期之外的答案弄得昏倒过去,不过她最终还是站稳了说,“不用不好意思!我们现在不就是认识了么?”

    但季宇航很显然的不想和他废话,他表情很和善但是却语气冷冷的说,“你还有什么事么?我要回家了。”

    时隔多年后已经改名叫宜凌的小莎总会时不时的想起这个事来,这几乎是她人生中最大的污点。如果那个时候的她不是那么自以为是,不是那么的分不清真伪那她一定会很潇洒的转身走开,或者说“我也没有想打扰你的意思,只是在路上遇到同学,打招呼那是最基本的礼貌,但我没有想到我遇到的竟然是个连基本礼仪都不懂的人”,像这样将一军再走也不错,但她那时候还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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