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年猎鬼人-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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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个,早年长期在白市驿街头厮混,偷鸡摸狗,欺善怕恶。后来大当家的看他人机灵,跑得快,就把他带上了山,成了袍哥的一员,这个人虽然成了袍哥,但是对袍哥的轨迹似乎并不放在眼里,还是常常跑到城里吃喝嫖赌无恶不作,被人告发过多次,依旧不知悔改。
许大叔的爷爷新官上任三把火,想乘着还算太平的时候,整顿一下山寨,顺便也给自己树立威信。
恰好在这个枪口上,那个家伙却又犯事了。那天许大叔的爷爷听见山门有人哭天抢地,就上岛寨子的城墙上看,看见一个一男一女两个老人带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跪在寨子门前,要求当家的给个公道。
许大叔的爷爷问那一家人发生什么事了,才知道原来头一晚,那个痞子去了他们家,喝酒吃肉了不说,还打了他们老两口,竟然还变态的把两个老人绑在床边,要他们亲眼看自己的女儿被强奸。
许大叔的爷爷一听勃然大怒,立刻要人打开寨子们,好好伺候乡亲,另一方面,马上派人吧那个痞子抓了来,一顿乱棒毒打,终于他承认是他干的。虽然这个人是大当家找来的,但是大当家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谁都救不了他,于是就默许了许大叔的爷爷动用他二当家上任后的第一个生杀大权。
许爷爷原本也没有想要他的命,在那个年代,对于袍哥这类义字当头的群体来说,家法是非常严厉的,于是他爷爷当下就当着全部弟兄的面说,家规难逃,不杀头,也要断手断脚!
说到这里,许大叔突然停住发愣,我问他怎么了,他激动的说我知道那个鬼是谁了,就是被我爷爷砍掉脚的那个痞子!是,我也想到了。
我接着要他说下去,说说那个痞子到底是怎么死的,水塘里挖出来的那具尸骨到底是不是这个痞子的,许大叔咽了口口水,说当下他爷爷就下令弟兄按住他的手脚,他亲手用柴刀砍断了他的左脚。
并赶他出寨子,要他自生自灭。不过没多久这个人就死了,因为有弟兄到白市驿采买东西的时候发现尸体躺在路边,死去多时,应该是失血过多死掉的。
随后尸体是怎么处置的,许大叔说他也不知道,他知道的就是这么多,于是我前后一联系,尽管没有非常确凿的证据来正面水塘里的那具尸骨就是这个痞子,却将前因后果一联系,断定是他也就八九不离十了。
而是与不是他,目前只有两个办法,一是找到埋葬尸骨的地方,富有感情的刨开坟,检查下尸骨是否缺少左脚。
大过年的,我要是这么做了,我才真的是个烧饼。另一种方法也是找到埋骨的地方,探查一下是否有灵异活动的现象,如果有反应,结合先前许大叔被拉下水的可怕情景,也能判断就是这个痞子。
很明显,我将选择第二个方法。
但是现在问题又出来了,我出来和朋友团年,并没有吧罗盘带在身上,想了一想,决定用另外的方法探灵。取玻璃杯一只,把口袋里的巧克力撕开,取了一点锡箔纸。
把锡箔纸搓捏成一根针状。在许大叔家里找到一块塑料泡沫,挖上那么一小块。在找来电池,给锡箔纸过磁,然后将针状锡箔纸刺穿那小块塑料泡沫,将杯子里到入大约3分之2的水,将泡沫丢进水里。
我请许大叔的老婆带我去那个埋骨的地方。路上不太好走,走到那里的时候,已经下午了。
与其说是坟,不如说就是个土包。如果没人告诉我,我绝对不会认为那是个坟墓。我拿着水杯平缓得在坟墓周围晃,锡箔纸的指针始终在泡沫与水的浮力下,死死指着坟墓,于是说明,就是他。
工具欠缺,我只能就地取材了,因为超度这样一个亡魂,我还真是没什么话好讲。
最为一个人见人厌的痞子,也是我最痛恨的欺行霸市的人,不带路又能怎么办呢,难道要让他继续游荡害人吗?可是对于他为何选择了此事出现,我却仍然没有头绪。
山上多的是桃树,随便弄了点桃木钉不算难事,于是我用了6个桃木钉把墓围了起来,木钉见彼此红绳相连,然后将水杯找了个平整的地方,放在线圈里,开始给这个痞子带路。
随着念咒和被子里锡箔纸的动静越来越强烈,最后杯子一炸,打完收工,我想我得解释一下杯子炸的原因。
这种鬼,和普通的不同,它会因为某种原因而出现,也有可能是莫名其妙的出现,而不管因为什么,他的出现都是以害人为目的的,死于非命,怨念极强,念咒带路常常会很不老实,会反抗,炸了的杯子,就是它跟我对着干的表现。
我告诉许大叔的老婆,这个桃木钉要保存7天才能撤去,7天之后将尸骨挖出,买一口大坛子,把骨头放在坛子里再安葬,坛口一定能要用红布封住。
她答应了,我顺便告诉他,你男人的病是因为这个痞子造成的,痞子去了,他自然也就好了,不必担心。
这个大婶连连道谢,似乎已经忘了最初误会我要调戏她的事实。再跟着她一起回了许家,道别了许大叔,许大叔说多谢了我的帮忙,明年过年的时候欢迎我再来,他免费杀年猪给我们吃。
回到先前我们团年的那家,打算跟朋友们好好在这个时间聚聚,路上再一次经过了那个黄土城门,也许是故事的影响,我仔细观察了它,尽管长满了杂草,却依然能够看到一些弹孔的痕迹,寨山坪,土匪窝,袍哥哥老会,也许这个故事才是此行最大的收获。
2007年,我们再去团年的时候,听说当地开发修路,老寨子城门,被无情的炸掉了一半。
于是现在只剩下半个城门,站在山顶,孤独守望着来路。
那炸掉城门的一声炮响,不知道会不会唤起那些,当年在这里奋战的袍哥们死去的亡魂?
猎鬼人短篇 第五十二章 执魂
2009年,我接到一个老朋友的电话。电话里他非常焦急的说要我这次一定要帮他。我问他怎么了,他电话里胡言乱语说也说不清楚。大致的意思就是说他一个很好的朋友,是个单亲妈妈,家里遭遇了火灾,现在两岁的儿子因为吸入烟尘现在昏迷窒息了,要我救人。
临挂电话的时候,他叫我在家别走,他带他那个单亲妈妈朋友来找我。
很快来了我家,我打开门还没来得及打个招呼,他就心急火燎的说,他们打车来的,路上堵车,于是两人就下车一路跑到我家来,他还说路上医院打了电话给他,说是孩子的检查报告出来了,呼吸道等其实并没有什么问题,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始终昏迷,虽然声明体征是平稳的,但是孩子几乎就跟重度脑昏迷的人是一样的。
接着他才开始介绍,对我说,这就是那个孩子的母亲,不是本地人,朋友也不多,一出事就给他打了电话,是他安排了孩子的住院。
我愣住了。不知道从何说起。
我告诉他,你先不要着急,现在立刻回医院去把孩子给照看好,要亲自照看,朋友既然找你帮忙,那是信得过你这个朋友,所以你不能让孩子有什么闪失,我收拾准备一下,就到医院来。
我这朋友喘喘气,说那好吧,我们就先回医院,你赶紧过来。我答应了。
送了他们出门,我默默回到屋里,坐在沙发上抽了一支烟,冷静下来后,我决定给小娟打个电话。如果那个孩子身体没有异样,我想也许是掉了魂。如果真的是掉了魂,那小娟能够帮我看到孩子的魂的。
我还是得简单介绍一下我这个朋友。初中同学,由于入学的时候个子比其他同学大,而且体型有点胖,所以全班统一给他一个外号“大汉”,作为一个穿西裤却配旅游鞋的少年来说,
他的品味还真是没有什么值得夸赞的,上高中也跟我同班,情窦初开的年龄,几乎追过班上的每一个女生,痴心却不痴迷,多情而不滥情,直到我离校,也没见他身边有半个女生,
也许是我开化得比较晚,对男女感情觉得有些浪费时间,不如多点时间去打球打电子游戏,→看书吧…。kanshuba。org←
而他却把身心都奉献给了班里的每一个女生,于是我亲切的称呼他为“妇女之友”。最夸张的一次,上历史课,班上有个女生轻轻咳嗽了一声,于是他立刻举手,大声说:“报告老师,我要上厕所!”
也许是声音过大的关系,老师一定认为他非常急,基于一种不愿污染环境的心态,同意了他去上厕所,而这个厕所一上就是整整两节课。
等我再看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满身伤痕,手里抓着一把奇怪的草,直挺挺的站在那个咳嗽的女生面前,温柔又耍帅的说,
“着凉了吧?来,这是我专门去给你采的薄荷叶。”
那一刻,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所以他对女人的感情,在我看来显得特别的极端,而且他绝对是我所认识的人里面,最容易爱上别人的人,如果要说博爱,我想那就是他的代名词。
在我求师学艺的期间,大汉曾因为考上大学而给我写了一封信,信里面除了一张粉色卡通的信纸外,还附上了一张他阳光少年一般的照片,还有一张重庆大学建筑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信的内容更是让我大热天如入冰窖,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所以在那期间我甚至怀疑他成为一个同性恋,而下手的目标没有天理的选择了我。
于是这再一次坚定了我刻苦求学降妖除魔的决心。
给小娟打完电话,没要她来家里,就直接让她去了医院门口等我,我也带好必要的东西出了门。
这所医院位于重庆最繁华的渝中区,旁边有个老建筑,后来一度成为一个书市,再后来进驻各大商家,甚至连欢乐迪这样的娱乐场所也占据了一席之地。轻轨等交通四通八达,于是当我正在与漫漫车流搏斗的时候,小娟已经在那里等了我很久了。
停好车,我交代小娟,一会无论看到什么,都要镇定,不要惊动孩子的母亲,她已经非常难过了。
小娟在我看来是个非常懂事的孩子,虽然那天戴了个很像康夫的黑框眼镜,但是依然遮挡不住她清秀的五官,因此也不会影响到她独有的阴阳眼。说到阴阳眼,我得把师傅当年告诉我的再告诉给你们。
阴阳眼在常理上,指的是能够看见人鬼神三道的人。我们活人所处的道,大家都能看得见,
而我们常人在没被特殊的念力影响下,是看不见鬼的。阴阳眼的出现有几种方式,一种是特殊体质,通常是农历7月出生的人最为常见,以为一年当中人道和鬼道最为接近的时间段就是那段时间,此外就是小时候八字较轻,且体弱多病,这一类人由于自身的命道不够硬,
换句话说,就是不太容易养大,在小时候比其他孩子更接近死亡。还有一类是得遇名师,
按眉骨咒开眼,这有别于“天眼”,天眼是通灵的,非常神秘,比阴阳眼高级的多,世间阴阳眼的人并不算少数,而却极少有人能够正确认识和对待自己的特殊性,能以此来为世间出一份力的更是少之又少,因为当你能够看到一些别人看不到的东西的时候,你身上的责任就自然比别人多了一层,我很庆幸我自己不是阴阳眼,甚至说,我是个阳气极旺的人,从我郁郁葱葱的腿毛来看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而我也庆幸小娟能成为我的朋友,甚至是战友,更庆幸的是她能够正确运用自己的能力,来为世界做一点好事,尽管她还是个孩子。
我给大汉打了电话,他告诉了我科室和病房号。我便带着小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