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风华之第一农家女 作者:席妖妖(潇湘vip2014-05-30正文完结)-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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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媱并不意外,“宋先生,小妇人也不想小儿入仕,但是先生,俗语云,活到老学到老,就算是不入仕,人也应该不断的充实自己,求学并不只是为了某官不是吗?”
“活到老学到老?”他微愣。
“正是,先生不也经常看书充实自己么?所以还请宋先生,考虑一下。”君媱微微一福身。
目光从君媱身上移到旁边的那个小家伙,只见他唇红齿白,生的极是出众,而如此相貌的小儿,长大之后必然不凡,可是自己真的不想再授人以业了,总觉得对朝廷真的失望透了,否则也不用辞去官职,隐居小镇开设书肆了。
“宋先生,请收无忧为学生吧,无忧定不会让先生失望的。”小家伙这是也上前两步,抱拳冲着宋清尘躬身道。
宋清尘看着他的小身板挺得笔直,而其实他心里对这母子三人也是很有印象,为她曾经的“做自己的主人”,而诧异。
让他没想到的是,她居然会来找自己为她的儿子授业,而且还知道自己的名讳。
“这位娘子,你是如何知道宋某名讳的?”他有点好奇。
君媱笑道:“小妇人是听宁月谨说的。”
“宁……”宋清尘愣住了,“你说的是京里的二爷?”
天下只有一个宁月谨吧?
“正是!否则小妇人如何会知晓先生的大名。”她点头。
宋清尘想想,也确实如此,不过是一个村妇而已,如何能知道远在朝廷的事情,而他自从来到青山镇更是深居简出,自然也无人认识。
“既然是二爷举荐,那今天宋某就破例收下这个学生。”他捋着胡须,说道。
“多谢宋先生。”君媱再次福身。
其实她就觉得自己的学问很高,但是在这个时代,她除了认识一点字,完全无法教授儿子,否则也不会送给别人教导了,这心里还七上八下的,生怕碰到什么无良先生,误人子弟。
“快年底了,等明年过完上元节,再送他过来吧,每天讲解两个时辰,中午就可以回去。”毕竟年纪还小,每天两个时辰也足够了。
听到这番话,无忧的小脸上的笑容,已经几乎要忍不住了。
“噗通——”
小家伙已经跪在地上,冲着宋清尘道:“学生君墨夙,拜见先生。”
“墨夙?”宋清尘眉毛一抖。
“是,先生,君氏墨夙,是学生的名讳。”小家伙郑重的回答。
“……墨夙,好名字。”宋清尘忍不住点头,遂问道:“谁给你取的?”
“是学生的娘亲!”无忧笑眯眯的回答,小脸上自豪的表情,别提多招摇了。
“哦?君娘子识字?”他有点好奇了,好一个墨夙,没想到居然是出自这个妇人之手,不错不错。
既然母亲都如此不凡,儿子必然与众不同,也许自己手下这个年纪最小的学生,是个转折也说不定。
“嗯,认识一些的。”然后看着儿子道:“无忧,不是给先生准备了拜师礼的么。”
“哦,嗯!”无忧站起身,从君媱手上接过一个盒子,然后双手捧着走到宋清尘面前,放到书桌上,“先生,请笑纳。”
宋清尘看那盒子,自然不会想到是金银,否则他也就会对他们失望了。
抬手,打开盒子,只一眼,就让他的眼睛亮了。
血砚,好一方惊世砚台!
就这么一方血色砚台,足以让天下多少名士学者,垂涎至极。要知道,血砚乃夺天地造化的结晶,自他的印象当中,天启国仅此三块,一块在皇宫的御书房,一块在谨亲王府,一块在天下第一庄庄主墨岚手中,每一块都是无价之宝,金银难求。
血砚有一个最大的特点,那就是任你如何的用,都不会少一丝一毫,完全可以当作传家之宝而收藏。
宋清尘眼神都缩紧了,双手颤抖的拿着血砚问君媱道:“君娘子,你是从何处得到此血砚?”
君媱道:“宁月谨给我的,宋先生不喜欢?”
“不,不不,宋某就却之不恭了。”他急切道,这就是说送给我,就是我的了。
又是二爷,那个虽从未入主朝堂,却一呼百应,群臣拥戴,权倾朝野的谨亲王。
他们到底是何种关系,居然会如此看重这母子三人。
而后看着无忧,想着难道这个小家伙会是二爷的子嗣?可是随后就否定了,虽然他觉得这个小家伙很出色,却也知道当朝谨王如今二十五却依旧内宅空虚,无妻无妾,甚至连通房都没有,更是没有听说他有子嗣,否则天启国岂会维持着表面的平静,早就已经翻了天了。
但是,既然不是这种关系,那又是为何?
想来想去,愣是没有一点头绪,等再回过神,面前的母子三人已经不在了。
“老丈,他们母子呢?”宋清尘问,咋就没了?
老丈指指门外,半耷拉着眼睛说道:“走了,说是明年过了上元节就会送那小子过来。”
“哦,这样啊。”他点头,“还说什么了?”
“还问了我们过年去哪里,我说就呆在书肆,妇人就说会给咱们家送年夜饭来。”
“哦!”还给送年夜饭啊。
老者见自己少爷又捧着那块血砚看的入迷,随后就继续闭眼假寐,这个时间一般是没人来的,除非是中午,私塾下课也许会有学子来转转,买点笔墨或者是书本的,也有一些条件贫寒的学子,会来拿书回去抄写赚点学资。
所以,现在就可以晒着太阳,眯一会。
这样的日子,可比在京城时,每天为他家少爷操心,要舒服的多。
既不会饿肚子,更不用担心什么时候会不知道因为何事而丢了脑袋。
拜师似乎很是容易,那个宋先生并不是个迂腐的人,反而觉得有种有志难伸的感觉。
街上,因为明天是小年了,所以今年来赶集的人,那已经不是一般的多,而是相当的多。(有点宋妈的赶脚。)
君媱一路上紧紧攥住两个包子的手,生怕他们被人群挤散了,到时候她还不得哭死。
然后,就在她和两个包子站在一个小摊前,看着面前那琳琅满目的小木雕,觉得栩栩如生,可爱的很,就想着给两个孩子买一组回去玩耍。
可是,腰间的细微动作,却让君媱闪电般的握住了那只手。
“咔嚓——”随着一声清脆的响声,身后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
好在集市上人流涌动,能听到这声惨叫的人只有周围少数,否则肯定会被围观的。
君媱转过身,就看到一个身材干瘦,双眼尖细的男人正捧着自己的手腕,一脸冷汗,而地上,一只宝蓝色的荷包,那么的明显。
“小偷啊!”她勾唇轻笑,“居然敢偷到我的身上来了,该说你勇气可嘉还是胆大包天呢?”
“你……我……”干瘦男子吓得肝胆俱破,他自从做偷子依赖,还是第一次被人现场抓包,这可怎么办?
“娘亲,这个人怎么啦?”巧儿瞪着大眼,问道。
无忧拉住妹妹的手,在她耳边说道:“是小偷哦,要偷咱们的东西。”
“小偷?为什么要偷咱们的东西啊?”姑娘不明白。
“那是因为,他们好吃懒做,妄想不肯劳动就想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你们两个说,这样想着不劳而获的人,该不该打?”
“该!”两个小家伙齐齐说道。
“嗯,乖,先捂住眼睛,娘亲给你们变的好玩的东西出来,记住不要偷看。”她拿起两个孩子的手,把他们的眼睛捂住,“知道我说可以看了,你们才能松开手哦。”
“知道了,娘亲。”巧儿兴奋的点头。
无忧则是好似明白了什么,乖乖的捂住眼睛。
然后,就是一阵接一阵的惨叫,声音是一声高过一声,而现场的人,除了目瞪口呆,几乎已经无法用别的表情来面对了。
所有人心里只有一个想法,这个小偷估计是古往今来下场最悲惨的一个了。
一脚接着一脚,君媱几乎是不知疲倦的猛踹狂踢,原本还瘦弱的人,如今已经足足胖了一圈,肿的。
“咳咳……饶,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他都哭了,这个女人太可怕了,东西没偷到不说,还被一顿胖揍,他真是太不容易了。
终于,在最后一记重踢下,小偷被踹飞几米远,君媱才停下脚。
低头对两个孩子道:“好了,睁开眼吧,拿着礼物,咱们继续去买点东西,明天就过小年咯。”
无忧和巧儿睁开眼,就看到君媱手里拿着两组木雕,一组是小鸡模样的,一组是小猪模样的,无忧倒是没什么,巧儿可是很喜欢,拿在手里,笑的如同一只清脆的小鸡仔。
无视众人那惊骇的眼神,君媱母子三人转身离开,消失在人群里。
“好厉害的妇人。”
“是啊,那个小偷也是,自讨苦吃。”
“也算是阴沟里翻船吧,小偷也是太讨人厌,上次我爹赶集,就被偷了好几个铜板。”
“可不是,尤其是这种时候,人这么多,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被偷。”
“对呀对呀,打得好,如果是我,我也使劲打,太气人。”
这些谈论,君媱自然听不到,就算是听到了也根本就毫不在乎,她做事,从来就不是为了看别人眼光的,人生在世短短数十年,也不过就是几万天,如果就是为了看别人的眼色过日子,还不如死了的好。
之后,君媱还去肉铺子,买了半扇猪肉,准备带去酒楼,让伙计帮着切一切,然后做一些腊肠,到时候给曹掌柜和伙计算作过年的吃食,然后又买了一些豆子准备回家做豆饽饽,还买了一张红纸,想着春节需要贴春联,不知道宁月谨的字如何,不行的话就找宋清尘写一幅,反正那血砚那么珍贵,他不会吝啬几副对联的。
之后,各种各样的东西,源源不断的被送进福运酒楼,而先前就知道的宁月谨,则是命苗若拿着钱在一楼等着,有人送来东西就记着结账。
苗若并无任何不满,毕竟这个任务可是比扛着小姐玩飞飞是舒服的多,还不憋屈。
等君媱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而看到那几乎堆了半人高的一堆物品,她也暗自觉得自己买的东西是不是有点多。
上了二楼,两个小家伙因为逛了半天觉得有点累,就被君媱送回暖阁,待两人睡着,她才走到一边的软榻上,慵懒的闭上了眼。
她也觉得有点累,自从来到这个时代,她几乎就没有睡过懒觉,以前虽然也是,却总觉得干劲十足,而现在这是变得懒了。
不过,也好,奔波了一辈子了,这一辈子她只想过着米虫一般的日子,不用去勾心斗角,不用去汲汲营营,不用去劳心劳力,只等自己赚了钱,再买上一些人,自己就可以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了,想想那种日子,她就觉得心里美的冒泡。
她是被人喊起来的,等睁开眼,就看到坐在自己旁边的宁月谨,而自己并不是在软榻上,不知何时已经躺在了一张奢华的大床上。
“醒了就洗漱一下,该吃中饭了。”吃完午饭还有事情要去军营一趟,然后明天待大军出发,他也会一起回去,否则如果长久滞留,不定会发生什么事情。
揉揉眼,君媱懒洋洋的坐起身,屋子里点着炭炉,暖意融融,而寝室外面,两个小家伙已经醒了,此时正窝在榻上,玩着君媱买的两组小木雕。
等君媱出来,就看到桌上那几个菜,其中就有她新写好的三个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