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令,魔王的小俏妻-第7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在所有人的头顶上飞转一圈,然后就往前面快速飞去,没一会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血凤……”木若昕追着剑跑了上去,但跑到一半就停了,没有继续追。她可不想为了一把剑带着所有人犯险。
“若昕。”阎历横担心木若昕有个什么万一,瞬间传送到她身边,保护好她。
何夕也追了上来,疑惑问道:“若昕姐姐,你的剑是怎么回事,居然自己跑走了?”
木若昕想起血凤曾经对她说过的事,于是向大家说明,“血凤这万年来一直在寻找她的丈夫,也就是龙血剑的剑魂。她感应到了龙血剑就在镇龙山庄,所以才引我前来。刚才惊人的举动,应该是她找到丈夫了,迫不及待要去与他相见。”
“龙血剑。若龙血剑真于此处,我必拿之。”阎历横看向前方,本来不打算去的,但现在又决定去了。
“阿横,你想要龙血剑吗?”
“龙血剑本是我族之物,已失踪万年之久。若昕,你在外面等候,我独自一人去便可。”
“不要,要去就一起去,要么都不去。”木若昕抓住阎历横的手,说什么也要跟他一块去。
“可……”
“没有可是,你如果不带着我一起去,我就自己去。你要是不让我去,我就生你的气,不理你了。”
“好,一起去。”阎历横拿木若昕没辙,只好答应带她一起去,心里是不安又欢喜。不安是担心她遇险,欢喜是因为她的患难与共。
此生能与她持手到老,足以。
“这才对嘛!说好了要一起的,不准反悔,你要是再反悔的,我就不跟你好了。”木若昕满意地点头,就算阎历横答应了,她还是拉着他的手不放,就这样牵着他往前走,“阿横,我们走吧,一起去探个究竟,不管发生什么事,我们都一起面对。”
“嗯。”
“……”楚清风看着木若昕和阎历横如此生死相随、患难与共,羡慕、嫉妒之心更强,一手紧握成拳头,咬紧牙关忍住所有的不甘。
与木若昕错过,他认了,但龙血剑他势在必得,绝不会让阎历横抢了去,就像当初在神剑山庄密地一样。只是这样做的话他和木若昕就真的不能再成为朋友。
不过无所谓,反正他们本来就不是朋友。
就在楚清风在心里做出艰难决定的时候,木若昕一行人已经走远,他也只好快步跟上,可不想来晚了与龙血剑失之交臂。
木若昕才刚来到山脚下就被一股灼热之气给挡住去路,过于炎热,他实在无法继续前行,“天啊,这里怎么那么热,难道是……火山……”
抬头一看,眼前的火山让她目瞪口呆。
这也太玄了吧,前面还是茂密的树林,这里就来了一座火山。
“你我禀赋属性都畏火,这火山恐怕是进不去了。”阎历横化出一道金护盾,当初前面的灼热之力,不让木若昕受烫,但他的金护盾抵挡不了太久。
“你不是说龙血剑是你们族里的东西吗?既然你们怕火,那当初铸造这把剑的人没想到这一点吗?还是说这把剑不是为了你们族铸造的?”
“相隔久远,我也不甚了解。据闻当初铸造这把剑的人乃是火中金,并不畏惧火力,以此推断,族中唯有火中金之人方能持拿此剑。”
“火中金,什么样的才叫火中金……喂,你干嘛呀?”木若昕刚想问个明白,还没问完就看到楚清风朝火山走去了,大喊一声,心里感觉不妙。楚清风这个人城府太深,在神剑山庄密地的时候就曾经为了灵铁而将他们丢在火海之中,眼下定然也会为了龙血剑而不顾他们的死活。
这个该死的楚清风,亏她还那么同情他,真是……早知道让他饿死在这里好了。
______
第一更送上咯~~大家端午节快乐~~~依依这个月要冲新书榜,求月票啦~~每50张月票加一更,(*^__^*) 嘻嘻……
☆、第121章 :只是假象
楚清风禀赋属水,并不畏惧火力,如果火力太强,凭他现在的实力也会被大火烧死,所以闯进这火山之中是吉是凶,他加自己也不能肯定,但为了龙血剑,就算前路再凶险,他也得去。
“看来他也想夺得龙血剑。”阎历横看着楚清风走进火山洞里,但并不着急,淡定无比。
龙血剑有剑魂,若它不认楚清风为主,就算楚清风把剑抢到手最后也是一场空。
“那怎么办?你我都惧怕火力,想要进火山洞都难,更别说抢龙血剑了?咦,对了,让阿狸进去。”木若昕忽然想起了阿狸,于是用手指简单凝聚灵力,地上化出一个小法阵,没一会阿狸就出现在法阵中了。
“呦……”阿狸见到木若昕,对着她发萌叫一声,样子很兴奋。
“哇,好可爱的红狐狸。若昕姐姐,这是你的灵兽吗?”何夕很喜欢阿狸,还蹲下来看它,越看越喜欢。她曾经在树林里见过狐狸,但是白色的,红色的狐狸她还是第一次见呢!
对于何夕说的‘可爱’,阿狸很喜欢,也对她发萌打招呼,“呦……”
“是的,它是我的灵兽,叫阿狸。”木若昕简单介绍完阿狸就对它下命令,“阿狸,你赶紧到火山洞里去瞧瞧,回来把里面的情况告诉我。”
“呦……”是,主人。阿狸接下任务就往火山洞跑去,完全不畏惧这里的火力。
炎烈火也不怕这里的火,但他对龙血剑没兴趣,所以比阎历横还淡定,在原地站着不动,陪何夕,心里暗自嘲讽楚清风。龙血剑可不是一把普通的剑,里面有剑魂,会择主,就算抢得到也不一定是你的,何必和魔王过不去,非要去抢?
楚清风其实也知道这个道理,只是急着想夺剑,所以一时没想到,等进了火山洞才想到这些,然而为时已晚,懊悔万分。他为什么总做出错误的选择?在神剑山庄时做了一个错误的选择,从而错过木若昕,如今在镇龙山庄又做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更是拉开了与木若昕的距离,从此不但是陌路人,甚至还有可能是敌人。
这些都不是他想要的,可为什么老天爷非要把这些硬塞给他?
楚清风越想越难受,终于忍不住爆发了出来,于火山洞中撕声大吼,“啊……”
声音太大,仿佛把整个火山洞都震动了。
阿狸跑了进来,发现楚清风在莫名其妙的大叫,不太明白,躲在角落里,晃头晃脑地看着他,心里暗自说道:这个人真奇怪,又没有打他,他叫什么叫?
楚清风心里过于难受,没发现阿狸,发泄完情绪之后就恢复了理智,没有再去想这些烦心的事,而是把注意力放在眼前的事物上。
火山洞里到处都是火,还有岩浆流动,异常灼热,普通人进来想必没一会就被烤焦。这样的地方,根本不可能有任何生命能生存下去,就连他这个禀赋输水的人在里头呼吸也很吃力。
不过了,先找到龙血剑再说。他倒要看看龙血剑是不是真如传言那样会择主?如果不会,那剑就是他的。
阿狸见到楚清风往山洞深处走,随即跟了上去,对于洞里的火、岩浆,毫不畏惧,就好似鱼在水中游一样的快哉。
这个坏人,到底想干什么?
这火山洞不是什么迷宫,没有弯弯曲曲、从横交错的路子,只有一条通道,通道不宽,最从容得两个人并排前行,道路两边全是岩浆,稍有不慎就会被岩浆融得尸骨无存。
楚清风刚开始还能轻松走动,可越往里面就越吃力,最后连气都透不过来,无法再前行,只能止步,再次懊悔。
可恶,他为了这把龙血剑,失去了所有与阎历横争抢木若昕的资格,可换来的竟然是这样的结果,他不甘心啊!
“不甘心,叫我怎能甘心?”
“不甘心……”楚清风过不了自己里那道坎,只要一想到在楚家毫无地位,他就很不痛快,越是不痛快,他就越想做出一番事业来。这些年他常常在外漂泊,不单单只是为了历练,更多的是想闯出名堂,好让楚家的人对他刮目相看。可是那么多年过去了,他还是一样的默默无名,还是一样的不够强。
阿狸又见到楚清风在自言自语,因为附近没有地方可以躲藏,干脆就躲到岩浆里去,随便洗个澡,继续在心里嘀咕:坏人在不甘心什么呀?不懂。它才懒得弄懂呢,回去完完全全告诉主人就可以了。
楚清风努力让自己的心平静下来,哪怕到了绝望之际也不放弃,重新振作起来,迈着沉重的步伐继续往前走,忽然感觉到背后有一双眼睛在看着他,于是回头看看,但什么都没看见,只有那流动的岩浆。
是他的错觉吗?
一定是的,外面那四个人,除了炎烈火能进来之外,其他人根本不可能轻易进来。不过他并没有看见炎烈火,所以多半是错觉吧。
楚清风这种多疑的感觉归咎为错觉,继续往前行。
阿狸因为在岩浆里洗澡洗得太舒服,一时没注意,等它从岩浆里爬上来的时候已经看不到楚清风的身影,不过并不担心跟丢,因为这里只有一条路。它是继续跟上去,还是回去向主人禀报情况呢?
算了,还是先回去向主人禀报吧。它脑袋不够大,装不了那么多的东西。
得到阿狸带回来的消息,木若昕更觉得火山洞里是地狱一样的地方,不太想让阎历横去冒险,只好问一问:“阿横,里面到处都是岩浆,就跟我们在镇龙山庄大门那里的地下裂缝看到的岩浆差不多。我知道龙血剑对你很重要,但再重要也没有自己的性命重要吧,你再仔细想想。”
阎历横闭上眼睛,用心去感应里面的一切,额头上的魔纹突然又发起红光来了。
木若昕以为阎历横想动用魔力,赶紧阻止,“阿横,不要动用魔力,你答应过我的。”
听到木若昕的话,阎历横额头上的魔纹红光渐渐淡去,但还是隐约有一点点。
阎历横睁开眼睛,看向木若昕,微微一笑,淡然说道:“我并未使用魔力。”
“没使用魔力,那你额头上的魔纹为什么会发光?”
“发光了吗?”阎历横用手去摸了摸额头上的魔纹,一副不解的样子。
“你难道不知道魔纹在发光吗?”
“方才用心感应山洞里传来的呼唤声,因而未有注意此事。”
“只要不是使用魔力就好。”木若昕松了口气,似乎很害怕阎历横使用魔力。她当然害怕,冥道的功力已经很强很强,就算她和阿横合力也几乎压制不住,要是阿横再使用魔力,她可不能保证下次还能不能帮他把冥道压制下去。
“别担心,不要万不得已,我断不会使用魔力。”阎历横给了木若昕一个安心的笑容,然后往前走一步,与火山洞口的距离更进,还伸出手去探测那里的火力。
突然,洞口喷出一道火炬,直接朝他的手烧来。
“阿横,小心啊!”木若昕着急提醒一声,也跑过来看看,还把阎历横的手拉来瞧瞧,没发现他的手上有烫伤,但还是给他抹药,还训斥他,“明知道自己惧,你还靠那么近,真不怕被烧死吗?疼不疼?”
“不疼。”阎历横摇头回答,而且回答得很干脆,很真实,不像是在骗人。
但木若昕却以为他在逞强,继续训他,“火都把你整条手臂给烧了,还说不疼?就算有那么一点点疼也是疼。”
“真的不疼,一点都不疼。不知何故,被这里的火烧到,竟一点疼痛之感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