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王-第4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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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黑得挺早,郁闷的高远在晚饭的时候。不由多喝了几杯,可恨的许原身为先锋城的驻守大将,居然躲得远远儿的,整个下午都没有露面,叫人来问,这小子居然出城过河去陈斌的驻地视察去了。
狗屁的视察,摆明了是要躲自己,生怕自己秋后算帐,找他的麻烦。
摊子大了。各人都有各人的想法了,反不如先前当兵曹的时候,孙晓他们几个对自己言听计从,自己使一个眼色。他们便能知道自己想什么,哪像现在?
高远摇摇头,这便是发展的代价吧,现在北方野战集团军直面东胡。第一军和第二军又顶在最前沿,下属的将领们想法设法地增强自己的实力,以期在接下来的战争之中立下头功。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想起孙晓,高远心中不由一动,从大雁城这一战,充分看出孙晓对于全局把握能力的不足,作为一个集团军的部指挥,孙晓欠缺得很多,是不是换将呢?
想了一会儿子,摇摇头,将这个想法抛开,
自己手下四个野战集团军,贺兰雄无可替换,因为自己需要树起贺兰雄这面匈奴旗帜来吸引更多的匈奴人投到自己的麾下,再说了,由孟冲和他搭档,自己也放心,从目前来看,效果极佳,贺兰雄虽然也对大集团作战并不擅长,好在他虚言纳谏,大型作战的规划,完全交给了孟冲来做,这使得孟冲对于东方野战集团军的控制力,比起贺兰雄这个名正言顺的集团军司令官还要强。两人互相制约,正好凑成一对。
而叶重,叶真,两人都是叶府家将出身,底蕴深厚,大局观极强,自身本领也过得硬,说起来也算得上是自己的家臣,忠心勿容置疑,等收拾完东胡谋夺琅琊等地之时,叶重叶真的身份便是一个响亮的口号。
孙晓虽然能力不足,但却是自己麾下平民将领的领头者,颜海波,步兵,那霸,虽然现在分属不同的集团军,但毫无疑问,他们都是以孙晓为首,自己不能寒了这些人的心。孙晓虽然能力略欠,但现在自己在北方集团军坐镇,倒是可以帮他掩饰了这一点,便让他坐镇在大雁城吧,还是干他的老本行。等自己拿下了东胡,便让他坐镇大雁城,替自己经略河套和一部分辽东地区。
孙晓的忠心自己是放心的,将这片自己规划中的粮仓交给他,亦能令人不再担忧,而且拿下辽东之后,再向外扩展势力,敌人便不算太强,他也应当能胜任。
东胡,当务之急还是征服东胡啊想到这一点,高远的脑袋不由有些隐隐作痛,宇文恪大败而回,东胡之主索普大怒,已是剥夺了宇文恪的一切职务,赋闲投置,转而任命了颜乞为河套行营大将军,集结了数部近五万骑兵,准备再入河套。而其中让高远头痛的,便是这五万骑兵之中,有着多达五千人的宫卫军。
整个东胡,宫卫军也只有三万人,除开镇守和林的两万人之外,另有五千人,驻守在东胡势力的起源地,白山黑水之间的那片区域。
看来索普这一次是真正开始认认真真地对付自己了,而自己现在河套的兵力并没有任何的优势,整个北方集团军,现在只有三万人左右。其中许原麾下一万五千余人,严鹏麾下一万余人,大雁城的孙晓的司令部直属军队只有五千人。而骑兵,更是只有五千余骑,这还得算上自己的红衣卫与贺兰燕的那四百多黑衣卫。
就实力而言,仍然是东胡占着绝大的优势,也难怪包括檀锋在内的所有人,都并不看好自己的征东之举啊。
高远不由笑了起来,谁都想等着自己兵败之后,来痛打落水狗呢。
虽然如此,但高远却丝毫没有气馁,自己在河套也不是没有优势的,先锋城,统万城,已经像两棵钉子一般扎在了河套,东胡人想要击败自己,首先得拿人命来填这两城,更何况,两城的前面,还有一条辽河呢。想要过河,便等着将河水染红吧。
相比于辽河西岸自己的重点经营,在东岸,征东军则是采取的掺沙子战术,一个个的堡寨每隔十数里便有一个,内里驻扎着数十名到一百名不等的兵力,人不多,但武器却是最好的,磨这便是高远在东岸的策略,颜乞想要完全控制东岸,便得将这些堡塞一个个的拔除,而拔除这些堡塞的代价,想必会让他心痛肚痛的。
东岸的这些士兵,其实便等于是弃子,他们唯一的作用,便是用来消耗东胡的兵力,在平原上作战,恐怕五到十个步兵,才能换到对方一个骑兵,但有了堡塞和犀利的武器,一个步兵甚至能换到几个骑兵的性命。这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自己在东岸投入了三千兵力,由许原麾下陈斌统一指挥,相信以陈斌的能力,不会看不出这内里的玄机,但此人毫不犹豫地便接下了任务,倒也是个人物,如果这一次他很好地完成了任务,此人倒是可以重重提拔。
高远觉得随着自己的地位越来越高,心肠也越来越硬了,三千士兵的性命,自己竟然随意便将他们码上了赌台,赌得就是他们能消耗掉更多的东胡骑兵,给敌人造成沉重的打击。
他揉揉隐隐作痛的太阳穴,一将功成万骨枯,现在自己终于是能深刻的体会到这句话了。对于东岸的三千驻军,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在适当的时机,派出麾下骑兵,去支援他们的作战。有了第一桥的存在,使得自己能够随意进出东西两岸。
今年,颜乞是来不及发动攻势了,他能在今年将河套大营立起来就不错了,东胡初创,那些来自各部的军队,他需要用来整合的时间就不少,开春之后,便是两方的较量了。
想起来年的战事,高远不由笑了起来,说来自己距离河套平原的距离要远得多,但到了明年开春,自己已经能做到粮食自给自足,不再需要长途补给,积石城只需要给自己运来足够的武器就好了,这大大减轻了积石城的转运压力。
而相比于自己,颜乞的后勤却完全需要长距离的运输,这其中耗费的钱粮,也不知现在的东胡能撑多长时间。
索普现在意识到自己夺取河套平原的决心,未免太晚了一些,自己可以拖,东胡人却是拖不起的。战事每胶着一天,战争的平衡便会向自己倾斜一分。
想到这里,高远不由又得意起来,一般人走一步看一步,有眼光的人走一步看三步,而自己,走一步看十步,自然要占据上风,现在自己都有些迫不及侍地想要与颜乞交手了。当年在辽西城,自己领教过了颜乞的个人武力,自己废了他一只手,现在,自己要再次领教他的统兵能力了,却不知他对不对得起东胡第一大将的称号。
第六百三十四章:美人计是如何练成的
酒意微醺,不由有些亢奋,手腕一抖,那片藏于袖中的薄薄的刀片,灵巧的滑动在指间,五指转动,刀片在手指间化为一道绕指白光,这门手艺是他在前世之时,阴人的绝佳法宝之一,往往在对手认为他已毫无反抗之力的时候,这片薄如蝉翼的刀片总会适时出现,将志得意满的对手送进阴曹地府。
只不过现在这门手艺已经快成了高远自娱自乐的游戏了。这个时代,个人之间的角力,是那些草莽匹夫们好勇斗狠的勾当,像高远这个位置的人,别说与人斗狠,就是上战场的机会也渺茫得很,好不容易挣取来一个机会,类似上官宏这样的贴身打手总是冲锋在前,狠不得把挡在他身前的对手一扫而空,而让高远纵马跑跑便好。
而如蒋家权这样的老头儿,但凡知道高远又有了亲自冲锋陷阵的念头,立即便会火烧眉毛地跳到他跟前,跟他大讲一通道理,末了,往往会加上一句,如果事事都要上位者去亲自拼杀,那我们征东府养那么多军队干什么?养那么多将领做什么?吃干饭么?
蒋家权的语气往往极不客气,但高远却只能捏着鼻子听着,这个小老头在个人这方面,简直无欲无求,唯一的念想,就是要扶着高远一路前行,最终将他的师兄李儒所扶助的秦国击败,面对这样一个几乎是完人的家伙,高远想找他碴子都没门儿。
更何况,高远亦知道,蒋家权是对的。征东府现在看似百业兴旺,军队强盛,但这一切,全都系于自己一身,麾下将领,可谓是山头林立。匈奴一系,叶氏一系,扶风老兵一系,再加上类似于孟冲,许原,严鹏等外来系,可谓是各自都有自己的圈子,自己在,这些人都能团结在自己的周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但如果自己不在了呢?
叶菁儿虽然已经怀着了孩子,但一个小娃娃,你能指望他撑起大局?
战场之上,意外数不胜数,防护再严密,也挡不住百密一疏,更不可能预测到那些突发事件,一枚冷箭。便足以让自己一命归天。
高远摇摇头,叹息一声,征东军越来越强大的同时,自己也离战场越来越远了。像贺兰燕还能在自己面前任性一下子。自己却没有可以任性的地方,每走一步,都得如履薄冰。
“教头,你来了?”外头传来上官宏的招呼声。今天居然是他亲自当值么,高远先前倒是没有注意到。这几天上官宏也忙得紧,严鹏那里调了十几个红衣卫过去充任军官。郭老焉又带着十几个人去了许原哪里,准备着保护贺兰燕,红衣卫本来就缺编严重,上官宏这几天是上窜下跳地四处搜罗人手,不过以红衣卫的标准,想要补齐这几十个缺额又那里是容易的事情,恐怕上官宏今后有他上火的时候。
红衣卫,本身就是高远为部队贮存的军官,多几个少几个人保护自己,高远并不在意,真有人杀到自己面前,想过自己这一关,这世上,可也没几个人。
“嗯,你们都督在里头吗?”贺兰燕的声音响了起来。
“在呢不过今儿个整整半天似乎都不太高兴,晚上还多喝了几杯酒。”上官宏刻意压低的声音响了起来,“教头也知道,都督的酒量嘛,本身就不咋地,所以我便亲自来轮值,那些小子们,不太了解这些啊”
屋里头的高远不满地哼哼了两声,什么叫我的酒量不咋地,找个时间教训他一下,当然,自己是不能亲自上阵的,论起打架,两个上官宏也干不过自己,不过说到喝酒,两个自己也干不翻上官宏,还多半被他干翻。
酒量,好像便是高远永远的痛啊
“看来是真有点生气了哈”外头贺兰燕嗬嗬地笑了起来,“许原那小子跑了,今个下午都过江跑到陈斌那里去,说是去视察,其实是逃难,当时我还笑他呢,现在看来,这小子还真是了解你们都督啊,他要还留在先锋城,你们都督铁定要收拾他。”
“教头这时过来向都督道歉得么?”上官宏嘻嘻地笑道。
“道什么歉?”贺兰燕得意地道:“我是来安慰他的。”
外头响起上官宏的干咳声,半晌,上官宏才道:“那好,那好,教头去安慰都督吧,我先去瞧瞧下头儿郎们。”
上官宏的脚步声远去,门去吱呀一声被推开了,跟着又是轰地一声,很明显,是贺兰燕进来的时候,反脚踢在门上。
不过此时的高远却是四仰八叉地躺倒在大案前铺着的毡毯之上,本来就浑身酒气,这个时候有意装醉,倒也是像模像样。
走进来的贺兰燕明显没有想到是这种状况,吃了一惊,蹲在高远面前,伸手推了推他,高远纹丝不动,鼾声反而还更响了一些。
“真是生气了啊?”贺兰燕自言自语地道:“这得喝了多少酒才能醉成这样啊?哥哥说我是一碗倒,你是三碗倒,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