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子风流-第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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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春秋很享受在清晨中练剑的时光,虽然一开始的时候辛苦无比,可是渐渐习惯成为了自然,这反而成为了闲暇中的某种享受。
浑身上下所有的骨骼和肌肉随着长剑在手,都变得灵动起来,游战的时候,他脚步轻盈,每一步的方位都踏的很准,永远都不使自己陷入危险的境地,可是一旦要发起攻击,那浑身的爆发力便随着长剑爆发出来,长剑狠狠一刺,便如虚空都被刺破。
一个时辰的练习总能使自己畅快淋漓,接着他便很悠闲的练字、看书,生活就这样惬意的过去。
暂时不必回叶家面对那复杂的亲戚;也不必去国子监读书,去适应新的环境,他只需在自己的庭院里做自己想做的事。
虽然年轻,叶春秋却知道自己要学习的东西还有许多许多,在这个世界想要真正立足,他有许多远大的目标,可是有时,他却又沉浸在这种轻松写意之中。
即便是杭州这样的大邑,这里的生活节奏依然是温如白水一样的,这里的每一个人仿佛都不急不躁,达官贵人如此、贩夫走卒如此,便是连偶尔上门来化缘的僧人大抵也如此。
叶父的应酬,许多时候都很迫不得已,不过有了这么个爹的好处就在于,他总可以用自己将叶春秋挡在身后,某些必要的交际,叶父去了自然也就代表了叶春秋,不必叶春秋总是出入那些暂时不该属于自己的生活中去。
既然有了庭院,叶春秋便扛着小锄头去种了些花花草草,这时代的花圃不可能移植,事实上叶春秋倒是可以借助于光脑去试试花圃的移植,可是他更享受于从无到有的过程,庭院里的槐树下,叶春秋请了石匠来打了个石桌,下头摆着几块方石当做凳子,这样一来,用饭的时候便可在庭院里,而不必把屋里弄得乌七八糟,两个大男人的生活啊,那些厨余和油迹若是没有女人时刻打理,叶春秋几乎可以想象长此以往会有多糟糕,既然非要祸害,那就祸害庭院好了。
于是父子二人默默坐在槐树下吃饭的时候,天上飘下落叶或是不知名的虫子在菜上,叶景总是很肉痛的看了那被‘污染’的菜一眼,然后极为熟稔的把这些塞进自己嘴里。
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叶春秋心里过意不去,偶尔也会抢过去,他很能理解叶景的感受,脏了一些还能吃,没有必要浪费,儿子就不要吃了,我来吃就好。
而叶春秋的念头却是,既然爹非吃不可,那么我不妨也吃。
很多时候,其实不必有太多的交流,甚至连眼神都不需要交错,这一对相依为命的父子,便能摸透对方的心理了。
陈蓉和张晋偶尔会来,他们一出现,这里便开始热闹起来,张晋很无耻的每日自称自己为本举人,陈蓉则心里总是很惦念着他的诗社。
这个官迷已经从诗社中找到了一点感觉。
因为起初诗社成立的时候,或许还很松散,这是因为诗社之中,很难有一个极有号召力的核心群体,这其实也是理所当然的,许多人加入诗社,不过是抱着看一看的态度,不过真要论起来,大家同为生员,就算你学问出众一些,又有什么了不起,为什么可以对我颐指气使。
而如今却是不同了,叶春秋父子名声大震,叶春秋乃是副社长,这叶景而今也是社员,再加上陈蓉和张晋俱都是举人,在这个圈子里,有一个解元,一个乡试第三,还有两个举人在,足以成为一个核心的小圈子,而更多人开始慕名加入诗社,自然也愿意和四个举人打好关系,若是四人时不时写一点文章上去给社内的生员去看,这对生员的帮助是极大的。
何况太白诗社的太白文集也开始刊印了,第一刊确实是陈蓉破费了不少银子,可是到了第二刊就有书商上了门,不上门也不成,举人在宁波那种地方还是举足轻重的,何况现在一门两举人,几乎包揽乡试前三的事早就惹得浙江省内的生员侧目,他们或许不知道叶春秋,却是知道叶解元,不知道叶景,却是绝对知道叶解元考第三名的爹,有这样的名气在,还怕太白集没有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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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章:讨价还价(第九更)
那书商也是宁波人,和陈蓉、叶春秋磋商好之后,约定往后太白集都由他们印刷分销,至于太白集的所得纯利,则书商分了三成,太白诗社独占七成,自然,叶春秋等人,得保证每一刊至少得供一次稿,无数是诗词戏曲,或是八股文章都可以。
如此一来,诗社终于开始出现了某种向心力。
任谁都清楚,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人不可能超凡脱俗,绝大多数人所追求的不过是财富和名声而已。太白集被书商看好,大量刊印,而且许多人也在翘首以待太白集的出版,想看看叶春秋的文章,还有另外几个举人,也广受期待,可是一本太白集,却绝不只是几篇文章而已,一期下来,至少需要诗词二十余首,各种杂评和时文数十篇。
名气在江南士林是尤为重要的是,有了名望,不但可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更可以得到很多实实在在的好处,而再如何宣扬自己,怎么比得过自己的文章能够入选太白集被人争相购买重要呢?
渐渐的,诗社开始有了约束力,生员们纷纷投稿,也开始热心于诗社中的活动,远在宁波的那位副社长也渐渐松口气,不必每一次聚会都像求爷爷告姥姥一样三请五请了,陈蓉在这儿遥控指挥,和叶春秋一定制定新的规章,确定奖惩的制度,甚至还要充当主编的责任,确定哪一篇文章可以入选,当然,他最大的责任就是向叶春秋催稿。
“春秋,你的词准备好了没有,不过是一篇男女之爱的词而已,你却耽搁了这么久,那边已经催得急了,马上就要开印,所有的稿子都已经就绪,就等你了。”
陈蓉急的冒火,拉着张晋一道登门。
叶春秋恨不得撕了他:“男女之爱,你让我写男女之爱,真真是见鬼,我才不写,我这里有一篇八股文,你爱要不要。”
张晋却在旁劝道:“男女之爱又有何妨?春秋啊,你却是不知,这是陈兄和那书商定下的奸计……不,不……”见陈蓉杀人目光看自己,张晋忙是改口:“这是陈兄的妙策,你想想看,大家都晓得你是才子,也晓得你高中解元,文章必定是极好的,你前面流出去的八股文,也是篇篇精彩绝伦,可虽是如此,大家盼你的八股,也没什么稀奇。可是这男女之爱却不同啊,春秋,这是咱们中举之后的一期太白集,又有书商鼎力相助,所以这一次必定要一炮而红,非要风靡大江南北不可。所以陈兄想的很对,若只是出八股,不稀奇。可是大家都知道叶解元年纪轻轻,不过十三岁,这样的年纪,怎么懂得男女之爱呢,现在书商在浙江诸地已经放出了消息,说是此次乡试小解元有诗词大作横空出世,说的就是男女之爱,我的叶解元,莫说是别人,便是连说,只怕都忍不住想一睹为快了,狗咬人不稀奇,人咬狗才足以轰动啊。就如你写八股文不稀奇,可若是能写出什么‘对月形单望相护,只羡鸳鸯不羡仙’来,那才是风靡江浙了。”
陈蓉可怜巴巴的看着叶春秋道:“都是为了诗社,春秋,你就从了我吧。”
张晋也是作揖:“哎哎,我好不容易才写了一篇拙作,也刊载在太白集中,正要让人瞧一瞧我的文采,见识见识张举人的手段;春秋,你便从了他吧,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叶春秋无言以对。
其实从本质上,他很清楚这是书商的炒作,而且这种炒作套路确实十分致命,十三岁的解元写八股,嗯,我想看看,十三岁的解元公特么的写情诗,我去,买买买啊,卖肝卖肾也要买。
读书人爱诗词文章,可是也爱八卦,这是人性,陈蓉和书商抓住了人性,弄出这么一个噱头,单凭这个,就足以弄得人尽皆知了。
问题就在于,你特么让我写情诗,就好似虽然大家都很喜闻乐见于爱情动作片,而我叶某人也希望你陈蓉能推出这么一个爱情动作片来打开市场,毕竟我也是股东之一,可让你**情动作片的主角算什么意思?
好吧,虽然没有这样严重,不过……
叶春秋很为难。
陈蓉开始赌咒发誓了:“春秋,这诗社你也有一份,况且人家书商说了,只要词出来,单凭润笔费,就给足纹银百两,况且我们还占了七成的收益,将来若是太白诗社大开了名气,到时会有多少生员进诗社来?只怕连杭州生员都要对诗社趋之若鹜了。何况若是你的诗词写得好,少不得又要闻名遐迩,出名没什么不好,我和张晋……”
张晋在一旁怒气冲冲道:“不是张晋,是张举人。”
“好吧,张举人。”陈蓉小心翼翼的继续说:“我和张举人倒是想出名,偏偏没人稀罕,哭都没地儿哭。哎……”
一声叹息。
叶春秋坐定,心里便开始琢磨,他想了想道:“我爹要做副社长。”
这是讨价还价。
既然要有所牺牲,当然不能白白便宜了这两个家伙,现在诗社社长是陈蓉,举足轻重,叶春秋算是合伙人,不过分量不够,没有决策权,拉自己老爹进核心圈,免得到时候陈蓉又出什么鬼主意,自己还可以把老爹拉进来直接给他一记重击,省得他每日打自己主意,天天琢磨他的爱情动作片。
陈蓉大喜,忙道:“这个好说,叶世叔本就是诗社中凤毛麟角的举人,当初你连社长都让了,副社长算什么?好,咱们今儿就这样商议定了,即刻拍板,你什么时候把你的诗词写出来?可不许滥竽充数。”
叶春秋苦笑:“张晋……”
张晋可怜巴巴很幽怨的看叶春秋:“叶解元,请叫我张举人。”
叶春秋突然发现叶俊才居然也挺好,虽然很逗比,可至少还在容忍范围之内,他只好道:“张举人请我吃饭,要在聚宝楼摆酒。”
张晋很干脆:“摆两桌,咱们吃一桌,再糟践一桌。”
第一百八十三章:(第十更)
这位张举人真是豪气干云啊。
叶春秋心里舒服了,不由道:“另一桌,你叫人包好,送我这儿来,不必糟践的,哎,我爹做的饭菜……”
张晋一副很理解的样子道:“春秋,你们又不穷,该请个厨子、门子和女婢了,否则两个大男人,可怎么活?”
叶春秋很认同的点头,因为他确实挺懒的,不过那个爹有点节俭,哎……是穷怕了。
诗社要催的稿子,其实让叶春秋很头痛的。
虽然答应下来,可是男女之爱总让他有点儿犯怵。
既然这太白集要兜售,广而告之,那么势必不能写的过于露骨,否则不等叶景先揍自己,大宗师那儿也不好交代。
或许这就是整个太白集的噱头所在吧,正因为如此,听说小才子要写出这样的****诗词,才更让人期待。
而对于叶春秋来说,自己作诗词,显然是绝不可能的,这种事唯有借助光脑,倒并非是他无耻,实在是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