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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章

剑与岚-第168章

小说: 剑与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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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比之下,他的学生弗兰克的表现反倒优秀得多,虽然还是会脸红红的,但到底敢于直勾勾地盯着画中模特的妖娆体态一个劲地猛看。

    回想起弗兰克“纯情小处男”的属性,考虑到师徒之间应有的紧密关联,再结合此刻的表现,略一延伸,很容易捕获一个念头:莫非,直到现在,奥斯玛大法师同样也还是个处男?

    「卧槽!」

    叶孤云心头莫名地觉得惊悚。

    到底是修养深厚,大法师很快便淡定下来,只是还在一个劲地捋着胡子,神色复杂地瞪了叶孤云一眼,没好气地说道:“我开始相信了!正如城中盛传的流言,你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色情狂!这种。。。这种低俗**下三路不着调的玩意都能想出来。。。。。。”

    低俗?***下三路?不着调?我还没把出现在某些动作片中的若干情趣丝袜画出来呢!要是你看到了,岂不得吐血(鼻血)三升?

    不过。。。。。。没想到啊,大法师你竟是这样的人!既然如此一本正经,就不要偷偷地往图上瞄嘛!尤其是第三幅!瞄什么瞄!

    当然,这些话叶孤云是不会说出来的,他只管淡笑以对,轮到自己回应了,才悠然说道:“但这很能赚钱,不是吗?”

    “呃。。。。。。”大法师无言以对。

    以他的睿智,自当轻易理出其中的头绪:这丝袜看着艳俗,但并无多少越界,轻易就能被大众接受。必须承认,这是一种很具美感很能勾动男人欲望的衣饰。既然男人愿意看,女人就愿意买,女人想要买,男人就得掏腰包,就和香水、珠宝、华服一个样。而丝袜的市场显然要比香水之类的大得多,绝对称得上是人人都能买得起!那么,完全可以想象,蕴藏在丝袜之中的,会是多么巨大的一笔财富。。。。。。

    也不用做太过遥远不切实际的奢想,只需琢磨左近的触手可及之处,若是能让新月城中每个女人都购买两双丝袜——这绝不过分——那便是多少财富了?怕是能够填满偌大的法师塔了吧?那么接着推广至整个北地呢?然后,整个共和国?最后,全大陆?

    “wow~!wow~!wow~!”

    同样想通了其中干系的弗兰克只懂得一个劲地“wow”了。

    大法师也不是优柔寡断之人,当即拍了下桌子:“这门生意,我干了!但是。。。。。。”他伸出了一只手掌,“五成!我要五成利润!”但他马上又缩回了一根指头,“呃,还是四成罢!”

    嗬,竟然会有人主动减少己方收益?奇哉怪也!

    便听他亲自解释:“我有一个要求!我不允许丝袜生意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我的名字!我不愿意和这种女人大腿上的玩意牵扯在一块。。。。。。”

    噗~!

    该说什么呢?大爷你牛?I服了U?还是你丫的秀逗了么?

    管他呢!这等合作方主动让利的好事寻常还求之不得呢,自己庆幸都还来不及。。。。。。

    “好!我答应了!”叶孤云笑道,“那么接下来我们有必要商讨一下这种面料的生产问题。。。。。。”

    “哼!这我不管!”大法师撑着桌面,一把站了起来,“老夫可忙着呢!没工夫陪你瞎鼓捣!唔,对了!必须开始研究那煅烧法阵,虽然很简单,但还是要动点脑筋的!嗯,是的,就这样!我要去研究煅烧法阵咯!”

    喂!要不要这般矫情啊?连这也要撇清?

    摇摇头,叶孤云无奈道:“你撒手不管,这丝袜还怎弄?”

    眼珠一转,大法师伸手一指自己的学生:“让弗兰克帮你!妮可纶的生产制造又没有涉及到太过高深的东西,他的能力,足够了!”

    “唔,也行。只是。。。。。。”叶孤云指了指桌上的书堆,“我觉得里面一定还藏有许多价值千金的生意,你不想听听看看然后参与其中坐等分钱么?瞧,我好像又找到了一样!——如果你走了,就此不闻不问,这些生意还该不该算你的份呢?”

    这是在耍流氓了,欺负这年头的人还没有保护知识产权的概念和制度。

    果然,大法师还是不甘心自己的研究成果被白白挪用的,他犹豫了,皱着眉,反复掂量,好几次想要咬牙答应,但鉴于某人的恶劣往迹始终难以下定决心,末了,出于慎重,他选择问问:“这又是什么生意?”

    “鞋。”

    “鞋?”

    “女鞋。能使女人看起来更袅娜,更有风韵,更具诱惑力的鞋。”

    “又是女人。。。。。。”大法师额角直跳,怒气霎时攒满,大招:人形吹风机随即启动,“够了!!再也别和我提这些往女人的身体上打主意的生意了!好吗?!”

    接着,咻的一声,他的身影瞬间消失,也不知道传送到哪去了。

    剩下的两人不由面面相觑。

    “弗兰克,你的老师的古板和拘礼远在想象之外啊!竟然会介意做女性衣饰的正经生意。。。。。。看他平时的作风,我还以为他是个开明老者或者老顽童呢!”

    “啊?谁知道呢?”

    弗兰克嘴上如此应付着,心理却在腹诽:「丝袜真的是正经生意么?」

    顿了顿,他拿起叶孤云新翻出来的那份资料,看了看,问道:“这真的是又一门能赚大钱的生意?”

    挑了挑眉,叶孤云笑道:“左顾右盼,原来弗兰克才是一心想赚大钱的那个人!”

    弗兰克肩膀一耸:“那当然!钱嘛,谁不爱?喔,我可不比老师,我更世俗,也更市侩,没那么多坚持!”做了个“你懂的”的眼神,然后他扬了扬手上的资料,“嘿,这东西真的可以用来制鞋?恕我眼拙,实在看不出来啊!”

    可不是么?资料所载,是一种材料,刚性大,韧性足,重量轻,形态稳定不易形变,绝缘,耐热耐寒耐腐蚀耐磨擦同时还拮抗魔法,而最后一点正是它的最大缺点。原本这是为法师设计的一种材料,冀望其能作为主材用以打造法杖、魔杖以及其他常用装备,取代相对沉重的金属和木材,大大减轻身上的负荷,这对普遍体弱的法师来说很有意义。

    谁曾想,这种材料偏偏带着一个无法消除的拮抗魔法的特性。。。。。。

    这意味着,用它制作出来的器具对法师而言不再是装备,而是凶器,谋杀自己的凶器。。。。。。

    于是它理所当然的被标上失败品的标签遗忘在故纸堆中。

    但现在,法师瞧不上的东西,叶孤云瞧上了,这种性能近似于工程塑料的材料,应用范围可是相当广阔的!不过呢,替代金属用作工程结构材料之类的高大上应用目前还太过遥远,叶孤云现在想到的,只不过是将高跟鞋制作出来——或者说,他本来就是奔着高跟鞋而去的,才没想到其他。

    “我要用它来制作鞋跟,两寸、三寸乃至四寸、五寸甚至更高的鞋跟!”

    “五寸?那么高?噢!我有点凌乱!那样的鞋子,谁能穿?谁愿意穿?穿上还怎么走路?哪怕还没有亲身的穿着经验,我都能体会到,双脚将要承受何等艰难的折磨!”

    “只要穿上之后够美够妖娆就好!千万不要低估女性追求美丽的决心!为了让自己看上去漂亮些许,她们愿意忍受许多男人完全无法理解的艰辛。当然,这不能成为托词,我们本来就有义务将鞋子做得尽可能舒适一些。。。。。。”

    “呃。。。。。。”弗兰克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所以就有必要用上最舒适的材料,皮革是个好选择,牛皮或者羊皮,唔,听说头层牛皮是其中最优,不过。。。。。。”叶孤云再次翻出一页资料,“你的老师已经提供了一个最完美的解决方案!看看他弄出来的这种皮革,质地柔软、外观漂亮、透气、包覆性好,还有一定的缓冲作用,基本上能将高跟鞋对脚的压迫降到最低。。。。。。”

    他翻了又翻,看上去是越发兴奋停不下来的样子。

    “此外,它还可以做成方便行动的紧身皮衣。。。。。。”(秘密搜查官的皮衣——GEt√)

    “当然还有手套、皮靴、箱包、家具什么的。。。。。。”

    “应用范围如此之广,当能产生多大的效益啊!我不明白为何奥斯玛先生要将它归类为失败品弃如敝履,仅仅因为它不具备奥术亲和性?那实在是。。。。。。”他耸了耸肩,摆出一副甚是遗憾的神情,“不过,也能理解,你不能要求法师这个群体也能有经济民生方面的触觉,他们大多数时候只顾着自己的研究,像奥斯玛先生那样能时常分出心思改进自己的装备已是难得。。。。。。”

    “瞧!又找到一样!”叶孤云这回翻开的是一本笔记,“纹身药水!有意思的玩意!”

    “呃,这种药水没什么用处吧?”弗兰克忍不住质疑道,“它原本是为了仿制红袍法师的魔法纹身而研发的,然而没能成功,它不能储存魔力。也就是说,它顶多只能用来做无痛纹身。。。。。”

    “无痛纹身也挺好的,虽然小众,也是一种文化嘛!”叶孤云笑了笑,“然而你有没有想过,做一番改进,让其能在布料、石材以及钢铁上同样能够着色?那将是一种特别高级的染料,无论性能还是应用范围,都将碾压现有的全部同类!之后,你就可以开始琢磨了,如今的染料的价格和市场。。。。。。”

    弗兰克瞠目结舌!

    叶孤云显然很满意对方的表情:“看来你还记得染料是一种奢侈品的事实嘛~!”

    回过头,他又再翻找起来。

    这个举动落在弗兰克眼中却让其感到莫名的惊心动魄,连续的天大惊喜,已让他的心脏有点不堪负荷,若是后面再有什么。。。。。也许心脏就要“爆裂”开来了。

    但,怕什么,就来什么。

    “哈!大发现!竟然是。。。。。磁化装置!?”

第一七一章 盖房子
        五天后,新月城中,奴隶营。

    靠角落的小半个营地被拆平了,其上原本供奴隶居住的一排排低矮的茅草房或者土胚房被全部推倒拆毁清理干净,代替其位置的,是一个稍显特异的建筑工地。

    因为在建的是一栋栋这个时代还从没出现过的多层的砖混结构房屋。

    四四方方,整整齐齐,便是现在还不过是刚刚建好了首层,离落成还有段距离,旁观者也能大概想象出它终将呈现的样子,像盒子,又像方形面包。

    然而,这种在叶孤云眼里特别简陋特别呆板特别难看的多层宿舍,落在弗兰克等人口中,却成了富有秩序美。

    也罢。

    回到筑房的话题之上。按说,作为一个艺术生,叶孤云是不懂得如何建造这种以水泥为框架的砖混结构的房屋的,即便他确实见过许多在建的范例(城中村中时常能见),心中也只能有个大体的概念。只不过,第二世时,极度宽裕的时间给了他足够的学习机会。开动金手指搞出了水泥后,找上一帮经验丰富的泥瓦匠,反复尝试,慢慢地也就把这门没有太高技术含量的建房手艺“发明”出来,并增补完善。

    所以,他便会了,现在还能在全新的异世界里装一回建筑大拿。

    有时候,他也会忍不住怀疑:莫不是,第二世时经历与收获的一切,都是为现在这第三世准备的?——噢!荒谬!可笑!这是亵渎!不允许有这种念头!!

    唔。。。。。。

    话说回来,砖混结构的房屋其实很不好弄,起码在现在还绝不可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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