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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诅咒-第3章

小说: 诅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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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安多听到一个声音在轻轻地叫着——救救我。
    那是他自己的声音。
    4请你救救我
    这是一栋苏州河边的普通楼房,由于临着河,这里的房价最近都上涨了,但依然有许多人搬进这些楼盘。其中的一栋刚刚建成不久,所以在晚上,几乎整个大楼里都是一片黑暗,除了顶楼的一个窗户还亮着灯光。
    在这个窗户里,是一间刚刚装修好的房间,房间里没什么家具,只在临窗处有一台电脑。这台电脑几乎整夜开着,罗周就坐在电脑前面写他的剧本。他瞥了一眼时间,快十一点了,从吃好晚饭到现在,他像挤一支已经干瘪了的牙膏一样,只打了不到三百字,那些文字像一点点白色的牙膏沫,沾在电脑屏幕上,一遍遍被抹去,又一遍遍被涂上。
    房间里的空调还没有安装好,罗周敞开着窗户,让河边的风吹乱他长长的头发。他的头发很长,但不是那种及肩的长发男人,再加上他那张有型的脸,使别人很难猜出他是干什么的。事实上,他也不干什么,几年前他在一家传统刊物做过编辑,后来那家刊物因为发行低到只有几百份而停刊,于是他也失业了。但罗周一直都喜欢自由自在的日子,他给各种各样的报纸和杂志写稿子。一开始一篇都没有发表,大概是因为他写的内容还是博尔赫斯、卡尔维诺那一套,尽管最后写成了哭哭啼啼的爱情故事,可是人们依然表示看不懂,或者说只有他自己才看得懂。后来罗周现实了,开始写一些“纪实”的情感故事,虽号称“纪实”,其实编得比琼瑶还小资。令他自己都意外的是居然被采用了,这才使他能养活自己。现在,罗周和几个朋友搞了一个剧团,他负责编剧兼导演,下个月,他们的第一部戏就要公演了,可是直到现在,剧本却依然没有完成。演出的事情已经定了下来,根据已经完成的那部分剧本,演员们已经开始排练了。白天他就在小剧场里指挥排练,晚上窝在家里写本子,他担心万一到了公演那天本子还没写好会怎么样?大概投资剧团的朋友们会把他的手指给剁下来。罗周吹嘘说他的手指能够在一夜之内在键盘上打出一部《等待戈多》。听了他的牛皮,朋友们居然真的投资组建起了这个剧团,还帮他联系好了公演的场地和时间。一阵风吹来,他猛地打了一个冷战,盯着电脑上残缺不全的本子。罗周继续在键盘上敲打着——第三幕——坟墓谷背景是荒凉的沙漠与山谷,舞台上摆放着几个动物与人类的头骨模型。时间是夜晚,幕布上挂着一轮弯弯的月亮。音响里放出呼啸的大风声。
    (王子上)
    王子(张望着四周,伸出双手道):这是哪里?(抬头看天)夜色已经深了,新月已经升起,我随着送葬的车队,踏上了通往坟墓谷的道路。四周一片荒芜,渺无人烟,大风吹起,漫天飞沙。(用手掩住眼睛,忽然一脚踩在一根骨头上,惊恐中大叫)啊,这是,看啊,(惊慌失措)人和马的白骨堆积在路边,也许,古往今来,已经有无数的人死在了这条路上。(痛苦状)不,不,兰娜,兰娜,他们把你带到了何处,你如果听见了我的呼唤,能否回答我?
    接下来该怎么写?罗周又是一阵头疼,也许该让兰娜的灵魂出现,在舞台下面做一个机关,放一阵烟幕,在一种恐怖的气氛中让兰娜出现。然后,兰娜的灵魂用假声向王子提出忠告,诉说自己遭人陷害变成女巫,而香消玉殒的冤屈,并且告白自己对王子的爱恋,但是警告王子不要继续前进,否则就会丢掉性命。总之得弄得神神鬼鬼的,这样才能吸引观众的注意力,否则观众会在座位上睡着的。不过这样一来,会不会有人说他抄袭了莎翁的《哈姆莱特》?也是王子,也是亡魂显灵告知真相,只不过是把国王变成了一个美丽的弱女子。罗周想到这儿,思绪又陷入了困境,接下来该怎么写呢?
    …鹊桥仙
    回复'8':他终于站了起来,活动了一下有些酸痛的双肩,然后他站到窗前,看着窗外的夜色,黑暗中,他看不清苏州河的河水,只能依稀地分辨出两岸河堤上成排的柳树。又一阵河边的风吹来,让他舒服了一些,于是他决定下去走走。五分钟以后,罗周来到了河边,这里的绿树和河堤让他的心情放松了许多,他大口地吸着这里的空气,尽管他知道植物在晚上释放出的是二氧化碳。他对这里是很熟悉的,他就是在这儿附近长大的。苏州河在他的童年记忆里,就是一条黑臭的像排水沟一样的河道,尽管这河道上总是来来往往着各种各样的驳船,运来一船船的西瓜与黄沙。但是,现在他却感到很舒服,他仰起头,今夜的星空里几乎什么也没有,黑得可怕,只有四周的高层建筑里闪出星星点点的灯光。在搬到这里来以后,这已经是他第七次在半夜里跑下来散步了,事实上只要在河边转上一圈,他就能来一些莫名其妙的灵感,把剧本多多少少写下去一点。
    这里很安静,他总是能在安静中窥到一些东西,于是,那些东西往往就进入了他的小说和剧本。然而,这一次他所看到的东西却成为了他的噩梦。首先是这里的安静被摩托车的声音所打破了,罗周站在绿树间,看着河堤下的小马路上慢慢地开过来一辆摩托,黑暗中看不清那摩托的样子,只能看到摩托上的那个人似乎有些不太对劲。究竟是如何的不对劲,罗周也说不上来,只是隐约感到有些奇怪,摩托越来越慢,最后渐渐地熄火了,但那个骑摩托的人却在用双脚往后蹬着地使摩托的轮子向前滚动前进着。看那样子好像出了什么问题。接着,那人把头盔摘了下来,一把扔到了地上,坚硬的头盔撞击地面的声音非常尖利,让罗周听着一惊。然后那人把头向后仰着,身体几乎躺到了座位上,罗周想那家伙也许喝醉了。那人的出现搅和了罗周所追求的“灵感”,让他又重新被烦躁不安的情绪所笼罩,他自言自语了一句“晦气”,然后就走出树丛,穿过马路。
    那辆摩托依然停在马路上,当罗周过马路的时候,正好走过了那辆摩托,他情不自禁地想要看一看那个人,于是向那人靠近了一下,他猜那家伙可能已经在座位上睡过去了。
    可是罗周猜错了,骑摩托的人突然把身体坐直了起来,正看着他的脸。他们的距离很近,在一盏昏暗的路灯下,罗周依稀看清了那人的脸。那家伙穿一身黑色的运动装,头发也是乱乱的,年龄看上去和罗周相仿,但是脸红红的,目光浑浊,从鼻孔中喷出许多难闻的酒气,果然是喝醉了。罗周不想理他,让他这样在车子上睡一夜也不错,总比他喝醉了酒开着摩托到处乱闯要好。可是,那个家伙一把抓着了罗周的手,这让罗周猝不及防,瞬间他还以为是碰到了强盗,最起码也是对方发酒疯了。他想要挣脱,但没想到那人的手上很有力量,竟然无法挣脱,那双手似乎是从事某种户外工作的。罗周有些急,真想伸出另一只手去揍他一拳,可是,那个人突然开口讲话了:“救救我。”
    声音很低很浑浊,带着一股刺鼻的酒气,罗周没听清。
    于是那人又说了一遍:“救救我。”
    这回罗周终于听清了,也许那只是一个发了酒疯的人胡言乱语而已,也可能他确实需要某种帮助,也许是车坏了,或者是发了什么急玻但是,那人说话的声音却让罗周不寒而栗,那声音似乎是从地狱里出来的,带着浓厚的气声;而且那人说话时的眼神也是近乎于绝望的,眼睛睁大着,罗周觉得那人的眼珠都快突出眼眶了。
    救救我——此刻,罗周的耳边似乎全都充斥着这三个字。
    怎么救他?罗周心里很乱,自己的手还被对方紧紧抓着,手腕火辣辣地疼。情急之下,他拿出了手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他想这家伙可能是因为饮酒过度而引发心脏病了。
    忽然,那人放开了罗周的手,把手重新放到了摩托车把手上,那家伙开动了摩托,排气管的响声再次划破了河边宁静的夜空。
    “喂,你不能再开了。”罗周想提醒他。
    可是那人没有理睬,连头盔都不要了,就这么飞驰了出去,加速度,再加速度,罗周看着摩托远去,心想那家伙一定发疯了。
    苏州河在前面打了一个弯,迎面是一排绿树与河堤,所以小马路上有一个弯道。罗周看到那辆飞驰而去的摩托车沿着河边的马路开着,在以超乎寻常的加速度冲刺了一百米之后,那辆摩托没有打弯,而是继续走直线。天哪,罗周倒吸了一口冷气,他大声嚷了起来:“当心!”
    然而,那辆摩托还是以近百公里的时速直接撞到了河堤上,骑手立刻被弹了起来,整个身体被掀到了天上,然后又缓缓地摔下来,摔在了马路中心。很不幸,罗周看到那人的头部先着了地。
    摩托车横在马路上,车轮继续在转动,但是柏油地面上却涂满了脑浆,那人的身体似乎还在神经性地抽动,罗周的胃里一阵难过,趴在路边不停地呕了起来。
    …鹊桥仙
    回复'9':她的枕头湿了
    白璧不知道自己在外面游荡了多久,她甚至忘记了自己是否吃过晚饭,又是如何才回到家里的。当她走上阴暗的楼道,爬上六层楼的楼梯,用了很长的时间才在黑暗中找到房门钥匙。开门以后,发现已是晚上十一点钟了。
    她重重地关上房门,右手摸索着打开了灯,柔和的灯光洒在了她苍白的脸上,她脱了鞋,光着脚走进屋里,然后吃力地解开扣子,脱下了那件黑色的套装。她打开饮水机,喝了一大口的凉水,凉水顺着她细细的喉咙进入了身体里,胃里冷冰冰的。她深呼吸了一口,然后注视着自己的房间,这原本应该是她和江河的新房。
    房间的墙壁用了淡黄色的涂料,甚至现在白璧还能闻到微弱的涂料味,白色的吊顶装饰着花纹,地板光滑平整,门框闪着上好木材的光泽。还有一整套的家具和家用电器,那是江河趁着一家家具与家电总汇开业打折的时候买下的,价廉物美,确实很实惠。
    厨房里铺着带条纹的瓷砖,灶具等都是进口的,卫生间被改装过,推倒了一堵墙扩大了面积,一个大浴缸横在最里面,让人产生了许多联想。卧室里,那张被粉红色灯光笼罩着的大床似乎还暗示着某种诱人的东西。但是现在,她已经不再需要了。
    这一切都是在三个月前装修好的,一切装修事宜都由江河操办,他几乎用掉了他所有的、不多的一点积蓄。以至于他还向朋友们借了几万块钱来筹办一个月以后的婚礼和喜酒宴席。江河的父母在一个偏远的农村,几乎没法给儿子结婚出一点力。而白璧的父亲也早就死了,她同样没有多少积蓄,这使他们没有钱买新房子,这套房子,还是十多年前考古研究所分配给白璧的父亲的那一套,所以,所谓的新房其实还是旧房,不过是把旧房再重新装修一遍而已。虽然,江河对入赘这个词有些忌讳,但在没有更多的钱之前,他只能在白璧的家里做新郎,因为他在这个城市根本就没有自己的家,他只是住在考古研究所隔壁的大学研究生宿舍楼里。在装修那段时间,白璧住到了她最要好的女友萧瑟的家里。一个月前她才搬了回来,然后静静地等待新婚的那一天,然而,她的新郎却没有等到这一天。
    白璧又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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