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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479-伤寒贯珠集-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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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伤寒贯珠集
作者:尤怡  
朝代:清  
年份:公元1729年  

卷一·太阳篇上
辨列太阳条例大意
属性:伤寒一证。古称大病。而太阳一经。其头绪之繁多。方法之庞杂。又甚于他经。是以辨之非易。然非不可辨 
也。盖太阳之经。其原出之病。与正治之法。不过二十余条而已。其他则皆权变法、斡旋法、救逆法、类病法 
也。假使治伤寒者。审其脉之或缓或急。辨其证之有汗无汗。则从而汗之解之。如桂枝、麻黄等法则邪却 
而病解矣。其或合阳明。或合少阳。或兼三阳者。则从而解之清之。如葛根、黄芩、白虎等法。亦 
邪分而病解矣。此为正治之法。顾人气体有虚实之殊。脏腑有阴阳之异。或素有痰饮痞气。以及咽燥淋疮汗衄之疾。 
或适当房室金刃产后亡血之余。是虽同为伤寒之候。不得竟从麻桂之法矣。于是乎有小建中、炙甘草、 
大小青龙及桂枝二麻黄一等汤也。是为权变之法。而用桂枝、麻黄等法。又不能必其无过与不及之弊。 
或汗出不彻。而邪不外散。则有传变他经。及发黄蓄血之病。或汗出过多。而并伤阳气。则 
有振振擗地。肉 筋惕等证。于是乎有可更发汗、更药发汗。及真武、四逆等法也。是为斡 
旋之法。且也医学久芜。方法罕熟。或当汗而反下。或既下而复汗。以及温针、艾灼、水 。 
种种混施。以致结胸痞满。挟热下利。或烦躁不得眠。或内烦饥不欲食。或惊狂不安。或肉上 
粟起。于是乎有大小陷胸、诸泻心汤、文蛤散等方也。此为救逆之法。至于天之邪气。共有六淫。 
太阳受邪。亦非一种。是以伤寒之外。又有风温、温病、风湿、中湿、湿温、中 、霍乱等证。 
其形与伤寒相似。其治与伤寒不同。于是乎有桂附、术附、麻黄、白术、瓜蒂、人参、白虎 
等方。此为伤寒类病法也。夫振裘者必挈其领。整纲者必提其纲。不知出此。而徒事区别。纵极 
清楚。亦何适于用哉。兹略引大端于前。分列纲目于后。而仲景之方与法。罔不备举。然后太 
阳一经。千头万绪。总归一贯。比于百八轮珠。个个在手矣。六经仿此。详见各篇。 

卷一·太阳篇上太阳正治法第一
太阳病脉证三条
属性: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 
人身十二经络。本相联贯。而各有畔界。是以邪气之中。必各有所见之证与可据之脉。仲景首定 
太阳脉证曰脉浮头项强痛恶寒。盖太阳居三阳之表。而其脉上额交巅。入络脑。还出别下项。故 
其初病。无论中风伤寒。其脉证皆如是也。后阳明篇云、阳明之为病。胃家实也。少阳篇云、少阳之为 
病。口苦咽干目眩也。三阴篇云、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少阴之为病。 
脉微细。但欲寐。厥阴之为病。消渴。气上冲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即吐蛔。 
暨本文共六条。递举六经受病之脉证。故柯氏目为六经之纲领。而此则为太阳之纲领也。然阳明 
条下无口干恶热之文。少阳证中无往来寒热之目。少阴欲寐。仅举一端。太阴厥阴。多言脏病。 
学人当参合他条。毋徒执一可也。 
太阳病。发热。汗出。恶风。脉缓者。名为中风。 
此太阳中风之的脉的证也。太阳篇中。原有伤寒、中风、风温、温病、中湿、风湿、湿温、 
痉等证。仲景盖以诸病皆有发热。皆能传变。与伤寒同。其实所受之邪则不同。故特列而辨之。 
所以清伤寒之源也。王叔和氏分出痉、湿、 三种。以为与伤寒相似。宜应别论。其中风、风温 
等病。仍汇太阳篇中。要之中风、风温、温病。虽并得称伤寒。而其病发之状。与治之之法。实与伤寒 
不同。叔和汇列于此者。又以正中风、风温、温病之始也。然详仲景篇中。每多风寒互举之处。 
似有不容分别而出之者。岂非以风寒之气恒相兼。与阴阳之致可互参耶。余故以中风伤寒。并列于 
此。而风温、温病则隶于类病法下。遵先圣之旨也。至于汗出脉缓之理。成氏暨诸贤所谓风性解缓。 
而卫不外固者韪矣。兹不复赘。 
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曰伤寒。 
此太阳伤寒之的脉的证也。与前中风条参之自别。盖风为阳邪。寒为阴邪。阳气疾。阴气徐。 
故中风身 
热。而伤寒不即热也。风性解缓。寒性劲切。故中风汗出脉缓。而伤寒无汗脉紧也。恶寒者。 
伤于寒则恶寒。犹伤于风则恶风。伤于食则恶食也。体痛呕逆者。寒伤于形则痛。胃气得寒则逆也 
。然窃尝考诸条。中湿、风湿。并兼体痛。中风中 。俱有恶寒。风邪上壅。多作干呕。湿家下早。 
亦成哕逆。故论太阳伤寒者。当以脉紧无汗。身不即热为主。犹中风以脉缓多汗身热为主也。其 
恶寒、体痛、呕逆。则以之合证焉可耳。不言无汗者。以脉紧该之也。此二条乃太阳病之条目也。 

卷一·太阳篇上太阳正治法第一
桂枝汤脉证七条
属性:太阳中风。阳浮而阴弱。阳浮者热自发。阴弱者汗自出。啬啬恶寒。淅淅恶风。翕翕发热。鼻 
鸣干呕者。桂枝汤主之。 
太阳中风者。阳受风气而未及乎阴也。故其脉阳浮而阴弱。阳浮者。不待闭郁而热自发。 
阴弱者。不必攻发而汗自出。所以然者。风为阳邪而上行。卫为阳气而主外。以阳从阳。其气必浮 
。故热自发。阳得风而自强。阴无邪而反弱。以弱从强。其气必馁。故汗自出。啬啬恶寒。淅淅 
恶风者。肌腠疏缓。卫气不谐。虽无寒而若不能御。虽无风而常觉洒淅也。翕、越也。动也。盛 
也。言其热时动而盛。不似伤寒之一热至极也。鼻鸣干呕。不特风气上壅。亦邪气暴加。里气上争 
之象。是宜桂枝汤助正以逐邪。抑攘外以安内也。 
x桂枝汤方x 
桂枝(三两去皮) 甘草(二两炙) 芍药(三两) 生姜(三两切) 大枣(十二枚擘) 
上五味 咀。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适寒温。服一升。服已须臾。啜热稀粥一升 
余。以助药力。温覆令一时许。遍身 。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病。必不除。若一 
服汗出病瘥。停后服。不必尽剂。若不汗。重服。根据前法。又不汗。后服小促。半日许。令三服尽 
。若病重者。一日一夜服。周时观之。服一剂尽。病证犹在者。更作服。若汗不出者。乃服至 
二三剂。禁生冷、粘滑、肉面、五辛、酒酪、臭恶等物。 
按风之为气。能动阳气而泄津液。所以发热汗自出。与伤寒之发热无汗不同。此方用桂枝 
发散邪气。即以芍药摄养津气。炙甘草合桂枝之辛。足以攘外。合芍药之酸。足以安内。生姜、 
大枣。甘辛相合。补益营卫。亦助正气去邪气之用也。盖以其汗出而邪不出。故不用麻黄之发表。 
而以桂枝助阳以为表。以其表病而里无热。故不用石膏之清里。而用芍药敛阴以为里。此桂枝汤之 
所以异于麻黄、大青龙也。服已须臾。啜稀粥一升余。所以助胃气。即所以助药力。盖药力必藉胃气以行也。 
温覆令微汗。不使流漓如水者。所谓汗出少者为自和。汗出多者为太过也。一服汗出病瘥停后服 
者。中病即止。不使过之以伤其正也。若不汗。后服小促。及服至二三剂者。期在必克。以汗出为 
和而止也。仲景示人以法中之法如此。 
太阳病。头痛发热。汗出恶风者。桂枝汤主之。 
太阳受邪。无论中风伤寒。俱有头痛。俱有发热。但伤于寒。则表实无汗。伤于风。则表疏自 
汗。是头痛发热者。伤寒所同。而汗出恶风者。中风所独也。中风必以风剂治之。云桂枝汤主之者。 
见非他药所得而更者耳。 
太阳病。外证未解。脉浮弱者。当以汗解。宜桂枝汤。 
太阳外证。即头痛、发热、恶风寒之属。外证未解。宜从汗解。然必审其脉之强弱而施治。若 
脉浮弱。则是中风阳浮阴弱之候。治宜桂枝汤。助正以逐邪。 
太阳病。外证未解者。不可下也。下 
之为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汤主之。 
伤寒在表者宜汗。在里者宜下。此大法也。是以外证未解者不可下。下之是病在表而攻其里 
也。故曰逆。本论云、本发汗而复下之。此为逆也。若先发汗。治不为逆。此之谓也。而欲解外。 
则桂枝成法。不可易矣。仲景于当汗之证。随示不可下之戒如此。 
病常自汗出者。此为营气和。营气和者外不谐。以卫气不共营气和谐故耳。以营行脉中。卫行脉 
外。复发其汗。营卫和则愈。宜桂枝汤。 
此即前条阴弱者汗自出之意而发明之。谓营未病而和。则汗液自通。卫中风而不谐。则阴气 
失护。宜其汗常自出也。夫营与卫。常相和谐者也。营行脉中。为卫之守。卫行脉外。为营之护。 
何有发热恶寒之证哉。惟卫得风而自强。营无邪而反弱。邪正不同。强弱异等。虽欲和谐。不可 
得矣。故曰营气和者外不 
谐。不谐则岂特卫病而已哉。故欲营之安。必和其卫。欲卫之和。必逐其风。是宜桂枝汤助阳取汗。汗出 
则邪去而卫和。卫和则营不受扰而愈。 
病患脏无他病。时发热。自汗出。而不愈者。此卫气不和也。先其时发汗则愈。宜桂枝汤主 
之。 
人之一身。经络纲维于外。脏腑传化于中。而其为病。从外之内者有之。从内之外者有之。 
脏无他病。里无病也。时发热自汗。则有时不发热无汗可知。而不愈者。是其病不在里而在表。 
不在营而在卫矣。先其时发汗则愈者。于不热无汗之时。而先用药取汗。则邪去卫和而愈。不然。 
汗液方泄而复发之。宁无如水淋漓之患耶。 
太阳病。发热汗出者。此为营弱卫强。故使汗出。欲救邪风者。宜桂枝汤。 
此即前条卫不谐营自和之意。而申其说。救邪风者。救卫气之为风邪所扰也。然仲景营弱 
卫强之说。不过发明所以发热汗出之故。后人不察。遂有风并于卫。卫实而营虚。寒中于营。营实而卫虚之说。不 
知邪气之来自皮毛而入肌肉。无论中风伤寒,未有不及于卫者。其甚者。乃并伤于营耳。郭白云 
所谓涉卫中营者是也。是以寒之浅者。仅伤于卫。风而甚者。并及于营。卫之实者。风亦难泄。 
卫而虚者。寒犹不固。无汗必发其汗。麻黄汤所以去表实而发邪气。有汗不可更发汗。桂枝汤所 
以助表气而逐邪气。学人但当分病证之有汗无汗。以严麻黄桂枝之辨。不必执营卫之孰虚孰实。以证伤寒中风之殊。 
且无汗为表实。何云卫虚。麻黄之去实。宁独遗卫。能不胶于俗说者。斯为豪杰之士。 

卷一·太阳篇上太阳正治法第一
桂枝汤禁三条
属性:桂枝本为解肌。若其人脉浮紧。发热汗不出者。不可与也。当须识此。勿令误也。 
仲景既详桂枝之用。后申桂枝之禁。曰桂枝、本为解肌。而不可用以发汗。解肌者。解散肌表之 
邪。与麻黄之发汗不同。故惟中风发热。脉浮缓。自汗出者为宜。若其人脉浮紧。发热汗不出。 
则是太阳麻黄汤证。设误与桂枝。必致汗不出而烦躁。甚则斑黄狂乱。无所不至矣。此桂枝汤之 
大禁也。故曰、不可与也。当须识此。勿令误也。仲景叮咛之意至矣。 
若酒客病。不可与桂枝汤。得汤则呕。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本草云、酒性热而善上。又忌诸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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