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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世界文学评介丛书 在喧哗与骚动中沉思-福克纳及其作品-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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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克纳借麦克白对人生虚无的感叹来给这座宫殿命名,表明了他的创作思想:“人生如演戏,世界是荒漠”。尤其小说的前五十页,由一个白痴来讲述其内心感受与体会,更深化了这一主题思想。塑造了几乎是“一头动物”、“理智不健全”、“连自私也不懂”的班吉,不能说不是整个人类的悲哀与可怜。昆丁的性格扭曲变态、是新旧两种道德观念、价值标准相互冲撞而形成的产物。他的自杀身亡,是理想对现实抗议而失败的无奈,是人类命运的可悲写照。凯蒂的堕落出走,宣告了传统价值观念的破产和崩溃。杰生的苦心经营和多次失利,只能说明他不过是一个过渡性人物,历史的荣誉和现实的矛盾不可能使这“新南方”的代表人物一跃而成为权力的中心。康普生先生与其太太的无所事事、牢骚满腹,决不能抵挡住靠投机起家的新垄断资产阶级的崛起。一个家族的悲剧故事、痴人的梦呓、昆丁的自杀、凯蒂的堕落、杰生的惨淡经营、以及小昆丁的离家出走,通过各自混乱无章零乱不堪的意识活动,充分地证明了南方社会在北方工业力量的强大攻势面前已无招架之力。

  康普生家族的厄运和悲剧,代表着新旧两种势力相互较量时旧势力必然失败的众多南方贵族的命运。力量的失去与获得,意味着权益的重新分配。南方旧庄园主贵族抵挡不住新垄断资产阶级的强大攻势,只能把权益让位给新垄断资产阶级。这一权益的分配,对有着显赫家史的贵族阶级来说,无疑是痛苦的。然而,福克纳清醒地认识到这一趋势是不可改变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康普生家族的经历,是整个南方的经历,其痛苦的精神轨迹和经历变迁,是南方贵族所共同经历的。然而,这不仅是一种对时代和整个南方的描写,如果我们从更广泛的意义上来理解,这也是对整个人类的描写。只不过作者对自己、对南方和整个人类的深情厚谊千言万语浓缩在了对一个家族的兴衰变化上。

  让我们和作者一样,怀着十分感伤的心情走出《喧哗与骚动》,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另一座结构独特而又精巧的殿宇——《押沙龙,押沙龙!》。这座殿宇建成于1936年,里面发生的一切是庄园主塞德潘一家的兴盛衰败。

  押沙龙原为《圣经·旧约》里的人物,他是以色列大卫王的第三子,与太子埃农不和,后因埃农奸污他的同胞妹妹而杀害埃农外逃,后来又兴兵叛乱图谋篡夺父王之位。这里,我们看一下福克纳是如何把一段宗教故事融合在他的创作中,来表达作者自己的思想观点的。

  少年贫困的托马斯·塞德潘,因受过庄园主的欺凌,就发誓长大以后要成为一个有钱有势的贵族。在移居到西印度群岛后,他自立家族,成家立业,也很得意。然而后来却发现其妻子有黑人血统,遂扔下其妻子和儿子查尔斯·波恩,来到杰弗逊镇。在杰弗逊镇,他通过坑骗投机,慢慢地发达了起来,于是又娶妻生下儿子亨利·塞德潘和女儿裘迪丝。正当他腰缠万贯志得意满时,南北战争爆发了。远在西印度群岛的儿子查尔斯·波恩来到杰弗逊镇他的庄园。查尔斯爱上了同父异母的妹妹裘迪丝。老塞德潘当然竭力反对查尔斯与裘迪丝的婚事,并将原由告诉了儿子亨利。亨利在父亲的唆使之下杀死查尔斯外逃,不知去向。南北战争后,随着南方的失败,塞德潘家业开始走向衰落。妻子死了,塞德潘再也鼓不起雄心重整旗鼓,便开始酗酒并与沃许·琼斯的外孙女同居。沃许愤怒之极杀死了他。老塞德潘一生挣扎、惨淡经营,呕心沥血,可最后看到的只是衰败萧条的殿宇,两个儿子的相互惨杀和儿女的乱伦相爱。亨利在外流浪多年,无奈之中身抱重病回到家乡,绝望之中放了一把火烧光了自家的庄园,全家人也葬身火海,只剩下查尔斯的孙子吉姆·波恩——一个皮肤黄褐色的混血儿白痴在废墟中嗷嗷直叫……

  在这个带有悲剧色彩的家族里,显然亨利是《旧约》中押沙龙的化身,查尔斯则是埃农的化身。亨利在充满奇异怪诞的环境中杀死了同父异母的兄长,查尔斯所追求的则是永远得不到生父的承认。他们的反目成仇、自相残杀、彻底毁灭预示了这一家族的必然命运。这一悲剧的命运,是当时社会的悲剧。塞德潘不肯承认带有黑人血统的儿子查尔斯的身份,又挑唆白人血统的亨利去杀同胞手足。我们知道,南北战争爆发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由于不承认黑人的人权而爆发的手足之争。从这一点来说,亨利与查尔斯之间的冲突就象是南方与北方的冲突。查尔斯的被杀预示了南方的失败,亨利的恐惧、绝望、毁灭,也预示了北方的悲剧。

  走出沉闷紧张压抑得几乎使人窒息的《押沙龙、押沙龙!》,我们还没有看到明媚的春光,也没有呼吸到清新的空气。相反,映入我们眼帘的则是从一所房子里抬出的一口臭气熏天的棺材。这就是《我弥留之际》中的情景。死亡笼罩着这间不大的房子,房子里居住着本德伦一家。女主人艾迪·本德伦在一个儿子为她做棺材时去世。按照她的遗嘱,全家在父亲安斯·本德伦的带领下,沿着约克纳帕塔法县的乡间小路,用自家的大车将艾迪的遗体运回杰弗逊镇她娘家的墓地安葬。对死人的遗嘱,她的丈夫和儿女并不乐意听从。丈夫安斯只不过借此进城配假牙,另觅新欢。女儿进城的目的则是去打胎。儿子达尔在送尸体时想放火烧棺。另一个儿子卡什在过河时为了不让大车掉进水里而被大车轧断了腿。这些可悲凄惨、滑稽可笑的故事组成了一部荒诞者的喜剧。尽管作品里面流露出了作家的虚无主义、玩世不恭的思想,但同时作家对社会下层人民的悲惨命运也表现出了极大的关注。这些人身陷困境,笨嘴拙舌,却具有忍受一切不幸的惊人毅力,处处体现出人的尊严。这很容易使我们想起福克纳在接受诺贝尔奖时的发言。福克纳认为“人是不朽的”,作家的责任在于描写人“有灵魂、富有同情心、自我牺牲和忍耐的精神”,作家的天职是将人的“勇气、荣誉感、希望、自尊心、同情心、怜悯心和自我牺牲精神”复活起来。和《喧哗与骚动》相比,福克纳在《我弥留之际》中又找到了新的写作题材,前者把思想混乱、道德沦丧的贵族家庭作为描写的重点,后者说明福克纳还把自己的笔触伸向了乡间穷苦的家庭。

  在写作手法上,福克纳也进行了大胆的创新。全书分成五十九节,由十五个人物在不同场合、从不同角度来叙述故事,其中七个是本德伦家的成员,剩下的八个成员是邻居,或是旅途中相遇的人,或是别的方面有关的人。变换频繁的人物形象,充分显示了福克纳高超的驾驭能力。小说中每一个人物性格的刻划,都是通过人物自己的叙述、内心活动,别人的观察来实现的。

  和《我弥留之际》一样,我们将要光顾的另一坐别墅《去吧,摩西》也充满着暴力、死亡、疯狂和贫困。与此同时,《去吧,摩西》还描绘了充满着神话色彩的打猎队和饶有象征意味的大森林,这是美国文学史上最优美的故事题材之一。

  《去吧,摩西》是由七篇作品组成的“系列小说”。一方面,小说通过描写麦卡斯林家族老卡洛瑟斯后代的种种辛酸痛苦的经历,为我们展示了一部南方种族关系史。另一方面,小说通过对打猎队和大森林的精心描绘,讴歌了福克纳所推崇的道德与人性。

  《一度》、《炉火与壁炉》、《大黑傻子》与《去吧,摩西》这四篇故事都是以种族关系为题材的作品。在《一度》中,老卡洛瑟斯的孪生子布克与布蒂希望通过给黑人以恩惠的方式来减轻他们父亲所犯下的罪孽。《炉火与壁炉》的故事发生在1941年。其中的主人公路喀斯·布钱普和洛斯·爱德蒙兹都是老卡洛瑟斯的后裔。路喀斯是卡洛瑟斯霸占的黑人女奴托玛西娜的孙子,洛斯是卡洛瑟斯女儿的外孙。和《大黑傻子》一样,《炉火与壁炉》在揭示种族主义者和种植园贵族罪恶的同时,还塑造了富有勇敢和忍耐精神的黑人形象。《去吧,摩西》的题目来源于黑人民歌的标题。歌中唱道:“去吧,摩西,让我的人民得到自由”。其中,主人公是路喀斯的妻子莫莉,故事发生在1941年。它通过莫莉的外孙塞缪尔在南方和北方的悲惨遭遇,描绘了黑人的辛酸命运。

  其它三篇故事《老人》、《熊》与《三角洲之秋》都是来描绘打猎与森林的,人们称之为《大森林三部曲》。其主人公都是艾克·麦卡斯林。

  《熊》是福克纳最享盛名的作品之一。它发表于1942年,共分五节。l—3节写艾克随打猎队进入大森林去打一只被人称作“老班”的大熊。第四节有点象但丁笔下的《地狱篇》。在这一节中,艾克发现了其祖父的肮脏行为,并对祖父的行为感到可耻和愤怒。第五节讲的是艾克重返大森林时,发现和谐安谧的大自然已被“工业化”这头怪物所破坏,杀死“老班”的布恩·霍根贝克对这一切也感到困惑、茫然和不知所从。

  《熊》这部中篇小说几乎浓缩了福克纳其它约克纳帕塔法小说的所有要素。几乎每个句子都蕴含着南方的过去、现在、社会状况和道德问题。福克纳笔下的熊是人类高贵的对手,它又有灵性的特征使猎人与它之间存在着一种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的关系。人类要想打败这个高贵的对手,必须用崇高的原则和公正的行为。从猎人山姆·法泽恩身上,从浩瀚无际的大森林中,艾克领略出了人生的真谛。所以当他发现祖父的丑恶行为时,就毅然放弃了这份罪恶的祖产,并用赎罪的行为来安抚曾被祖父虐待过的黑人,以保存从山姆·法泽恩和大森林中学到的各种美德。通过这一行为,艾克力图把他家的灵魂进行冲刷、洗涤,从而提炼成高贵的灵魂,使自己和后代不再遭受灵魂的折磨。这无疑是福克纳所赞美的可贵情操。“斯诺普斯”三部曲——《村子》、《小镇》、《大宅》这座福克纳精心设计的宫殿,给我们塑造了道貌岸然、腰缠万贯而又爱财如命、凶狠冷酷的资产阶级新贵族形象。这座宫殿起建于1940年峻工的《村子》,历经十七年之后,又加入了《小镇》,最后完工于1959年发表的《大宅》。

  弗莱姆·斯诺普斯是这座宫殿里的主人。他原先出身卑微,家境贫困,慢慢地爬上了社会的上层。从不名一文的穷苦白人到小有发迹的银行家,再到地位显赫的参政两院议员,虽然一部分靠的是他们自己的勤奋,但更多则靠的是投机钻营、狡诈行骗。让我们通过这个三部曲,来看一下斯诺普斯家族这个社会细胞是怎样形成、扩张和崩溃的。

  《村子》里的故事背景就位于约克纳帕塔法县南端的法国人湾,读者可以在我们提供的地图上找到这个地方,时间就在约克纳帕塔法县经济与社会的剧烈变革时期。全书通过缝纫机推销员拉特利夫串联成书。

  弗莱姆·斯诺普斯是二十世纪初来到法国人湾的。为了生计,他只好在富户威尔·凡纳的店铺里做小伙计。他明知其女儿尤拉怀了孕,但为了金钱与地位,仍与她结婚,以获得威尔·凡纳的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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