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飙-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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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情从来就是杀气很重,但这么小的年纪,让人忍不住的怜惜。
可是无情却怜惜别人。少年无情出场后,连着说了两遍‘我来的太晚了!’,这是我欣赏《狂飙》里无情的一点。因为这里的无情,虽然年纪小,却很有男子气概,又冷又傲,又非常倔强要强,更有着让我们尊敬的救世之心。若无情同人里只写他和某个CP爱恨纠缠,我想这样的文也就没了读下去的价值,恐怕也不会引起苏的欣赏。
同时,这里的无情非常自信。不是自负骄矜,而是对自己智慧武功的绝对自信。这点从他一开始对唐多愁说‘我保证,早我面前你一个人也杀不了’,和‘哪个跟你来日方长?我要留谁,谁也走不了,你也一样。’
在这里要小小HC一句,有段形容无情与他的暗器的手法非常新鲜,而且恰如其分:
唐多愁大骇。
他是高手,也是名家。
是使暗器的高手、名家。
唐门十九少,‘花落几多愁’的唐多愁,无论破门与否,都是唐家值得称道的人才。
他这种人无论到哪里,都是人才。
可惜他太有眼光。
他一眼就看出这残废少年使暗器的手法比他高明。
所以他心惊气馁。
能让一个出色的‘人才’灰心丧气的莫过于他突然遇见了天才。
唐多愁的眼光实在太好了,他对暗器的研究也实在太精通了,所以才更加的沮丧。
这个少年不知学了多少年的暗器功夫,但他对于暗器,绝对有着天分。
很高的,旁人难及项背的天分。
因为他望向那一尾犹在颤动的紫色小箭时的目光,突然失去了冰华清冷,取之的是恋恋深情。
他居然对无情物有这样的感情。
而这无情的暗器,象是在回应他温柔的目光一样,在他的目光注视之时,紫芒愈发的明亮。
使暗器的人才,能把有情物也利用成为自己的暗器,使之变的无情。
使暗器的天才,却能化无情物为有情,成为自己的心腹。
又或许,这少年的情全给了暗器,所以他看上去那么冰冷寂寞。
这一段对人才和天才的解释如此令人绝倒!这或许就是无情的暗器能够冠绝江湖的理由吧!而之后无情吓走了唐多愁,昏迷时,那一句‘他已昏迷,失去了知觉。但咬紧牙关,硬是将涌上来的一口鲜血吞了回去’将无情倔傲的性格表现的淋漓尽致!使我们怜惜之余,又平添几分尊敬!
无情的形有了,神则借一些简单的对话立体起来。如开始苏梦枕对他说同病相怜时,他那一句我可没病,及‘不好的兴趣会给人给己都带来麻烦’等,而首次让我震撼的是,当苏梦枕问无情如果他是自己,是否愿意以失去武功为代价换取健康如常人时,年幼的无情想都不想的回答他说:‘我不愿意。有了武功,我可以救助更多象我这样身世坎坷的人。我幸运,因为我虽然腿残,却遇到了明师贵人,学得一身绝艺,可天下许多象我这样有着悲惨过去的人,还在苟活残喘,再没有光明可言。所以不能没有武功。如果是个正常人,却没有能力打抱不平,那还不如死了的好。因为遇到不平事,我无法坐视。’‘乱世之中,每个人都有自己想守护的东西。虽然一个人力量有限,但努力去做,总比不做的强’
这一番话在少年无情的嘴里说出来,尤其使人感动!拍案!几句话说出,便是无情的风骨!从此,无情形神兼备,更开心的是,一直连载到现在,无情的这份风骨都没有走形。
与温书不同的是,这里的无情相当年轻,有着孩子特有的好胜之心,却没有半分胡闹,这些微的任性在与苏梦枕的几段对话里尤其明显,这样的无情十分可爱,可以说塑造的相当成功。
汗,由于太过喜欢无情,所以忍不住想整段整段的摘文,如果真这样做了,我这就成了HC文了,所以忍着先写到这里,《狂飙》一文里的无情,让我喜欢欣赏的地方很多,多的实在无法一一列举,我想,看过《狂飙》的众位,应能体谅我的心情,所以,打住,打住。
4:方应看
方应看是说英雄系列里一个重要的角色,其风采有时甚至盖过了主角,更得广大温迷(尤其是女性的)喜爱。不管怎么说,温大塑造这个角色是非常成功的,他到目前为止,立场亦正亦邪,但是就算是不喜欢他的人,也绝不至厌恶。而这个人的风采也特别难以把握,用文字来描述出方应看的风姿,在我看来是极其困难的。
在纳兰动笔写方应看之前,曾预告过小方就要登场,但是当时好像有很多人担心,因为纳兰曾坦言他不喜欢这个人物。我一度以为,只有喜欢一个人,才能反复研究从而写出味道来,但没有想到,原来不喜欢一个人,也可以将他描写的如此倾倒众生。
方应看在《狂飙》里,是非常出采的配角,到现在我动笔写《浮生》时,都会忍不住拿来做为参考。
方应看在十八幕与二十五幕中是最引人注目的。当时的反响,甚至有些超过苏无,这可能也是纳兰颇为头疼的地方,把一个人写的太出采,也不妙啊,所以我们郁闷的看到,后来方的出场越来越少,只有番外才拿来虐一把,汗,我满脸黑线的发现纳兰是真的不喜欢方啊……
而十八幕与二十五幕的方,描写侧重点不一样。十八幕里的方之所以出色,着重写的是这个人的外貌性格。性格自然是用他的剑他的语言表现的,此不赘述,而外貌却别具匠心的用的对照手法,且看:
……苏梦枕和无情都换着盛装。
无情的盛装也是白衣。虽然袖口和衣摆处用银线滚边,显得比平时的衣着稍稍华丽了一些,但是仍被他穿出了清冷的孤单。
苏梦枕却不同。他平时也穿白衣。再素淡的衣服穿在他身上,都有一种属于男子的艳色。如今外面更披了件淡紫毛裘,衬的他脸色都减了几分寒意。
方应看其实穿的亦是白衣。只不过他的衣服上用大团金线勾出鹤舞云飞的花纹,显得高贵优雅。所以他那已不算是白衣,而是锦服。
先是一段衣服上的对照。三人都是白衣,而无情穿出了清冷,苏梦枕穿出了绯艳,方应看则是穿出了锦绣贵气。
接着,就是三人外貌上的对比:
方应看走在湖上的大理石回廊上,锦衣翻飞,影着雪光,好象一朵出尘的雪莲。
他与这湖泊的气质竟如此相似,以至于跟在他后面的两人都一时以为他原本就是这湖上的精灵。
比起这个人来,无情的漂亮太过清冷,苏梦枕的英俊则失之阴寒。
方应看的俊美,正是君子如玉,白璧无瑕的温文儒雅。
这里或许是为了突出方应看过人英俊的外形而采取了褒贬手法,但奇怪的是,虽然抑苏无而褒方,却并没有给人一种苏无被贬低的感觉。
至此,在与苏梦枕和无情的对照下,大家对方应看的外表已有了具体的概念。
而方应看的性情,这里用了几个互相冲突的词来形容,如‘还懂得羞涩的少年’‘邪艳’‘温文’‘清斥’等,在感觉方应看气质多变的同时,也领会到这个人绝不简单。而这里,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句子莫过于——‘只听方应看仍带着三分阴毒却有七分温和腼腆的笑着对中间人道’三分阴毒却有七分温和腼腆,这是怎样的表情呀!阴毒温和腼腆怎么可能混杂到一个人的脸上同时体现出来呢?可是读来却不觉突兀,反以为方应看这样的人,脸上出现这样的表情是绝不奇怪的。
而二十五幕干脆就是方应看单独表现的舞台,题目《凤凰一飞》很明确的告诉我们,作者也是打算在这章将方应看的魅力攀升到顶点。方应看‘谈笑袖手剑笑血’雅号也不是白来的,至少在《狂飙》里,借雷损之眼详细写了他说话的特点:
雷损默然。
他发觉这年轻人的词锋相当的绵里藏针,柔而不软。
这一句柔而不软相当传神,不由又联想起很早前某一篇雷文里,方应看不仅被写的气质全无,说话还不时冒出个‘嘛’‘呀’(具体的话忘了,但大概就是‘好不好嘛’之类的感觉,恶寒)从而苦笑,方应看本就难写,对于方,我基本抱着只要不走形就好的态度,不与苛求,但没有想到在一个不爱方的人笔下能看到这样的方,甚慰,甚慰。(再次擦汗)
这一幕终结处的几句已成为我的最爱——
然后他踏雪临亭,静立良久。
只不过眉宇间的神色就象衣角一样已挡不住的飞扬起来。
这个白衣锦绣如梦胜梦的方小候爷方应看,到底为了什么而如此开心?
八大刀王远远的看见那个人立在亭中衣袂翻飞的风姿,就好象真的可以乘风而去一样。
且入梦中,
同一醉。
大志略筹——
是了,就是那种青云直上略筹志向的笑。
一点点内敛,一点点清狂,一点点的色舞忍不住的从眉飞出
至此,终于呼应题目的凤凰一飞,将方应看写的活了。
而后面就没有了方应看的身影,大概也是怕他太惹人喜欢而抢了主角的风采吧,只有二十七还是二十八幕里,寥寥几笔,写了他后来的作为:
经过这许多事,唯一不受牵连的,就是方应看吧……
方应看明知苏无逃离,而不通知雷损的结果就是,雷损仍然依约刺杀诸葛,之后为避六扇门追究,而遁入空门,京城势力一时持平,而有桥集团却在这时悄然崛起,等壮大足以与迷天七等一较高下时,已没有人制的住了。
他把握住了最好的机会,乘风直上,真正成了飞翔天际的凤凰。
而这座澜沧山庄也被他当作撇清自己的赔礼,送给了苏梦枕。
猛抖中,这个方应看,厉害的让人毛骨悚然!这才是枭雄本色!
5:其余人等若干
《狂飙》人物众多,这么多人物演绎一场盛世繁华,却丝毫不乱。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非常有特点,包括仅仅露过一面的。
杨无邪的睿智精干,狄飞惊的恭谦温文,上官悠云的直率火暴,八大刀王的每个都被赋予了独特的性格,让人过目难忘,甚至最初伏杀雷苏的反角唐朝组织的头目唐多愁、唐善感,都被写的颇有味道。
这里就不多说了……我不停的警告这是很正经的评文,不是花痴文……
只摘录我最喜欢的两个基本上没什么戏份的角色吧,这两人一个是用一句话使人留下难以磨灭的深刻印象,另一个则仅写了气质,而形容那气质的几个词语更是贴切的无以复加……
其中之一是红袖梦枕大战八大刀王时,兆兰容出手。当时苏梦枕正与彭尖比快,两人杀成一团,旁人根本看不清哪个是苏,哪个是彭,而兆兰容就在这时暗算出刀,狠狠砍上了苏的后背,当彭尖不满的责问她万一砍了自己怎么办时,她笑着说:“你们打那么快,我怎分的出谁是谁?反正砍上一刀,砍了他他活该,砍了你你倒霉。”默,这女子的个性就这一句话就被写的活灵活现,回想起来,我自卑的不知说什么好了……
另一个就是青梅竹的出场,短短几行,已是让人惊艳:
苏梦枕破了阵,冷笑一声,就往无情那里掠去。
而一把恶意的剑就刺进了他的琵琶骨中。
苏梦枕这才呻吟一声,挥刀向偷袭的人反击,那人一击得手,飘然后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