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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藏山雷学(全本文字)-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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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住二楼亦验。

例19B,刘女士又测儿子财运,得藏山卜“履”之“中孚”:

按:本卦父母空伏鬼下,也是父亡之象。应亥月者,卦中妻财亥水克父之故也。家住二楼不现。

例19C,刘女士再测本人婚姻得:藏山卜“困”之“解”叠老阳:

断:

此卦父母空破,且父化鬼、鬼化父,叠爻鬼动化空亡之父母,又是一派丧父之象。且第七爻之动变,多主近期意外之事〔可参见法部·第六章《叠坎幽灵》一节〕,再次强调了近期家中的灾变。本卦有两个父母爻,上爻父母空破,二爻父母应其所住之楼次。此三卦俱有父丧之象而反映的形式不同,而应期则以首卦最明确。于此可见任运巧合现象之一斑。按:当时没有仔细间其公公亡故的准确日期,根据此卦推断,有可能是亡于巳未之日。

最後我们还要谈谈月建。

月建虽然不能作为卦本体的生克逻辑起点,但还是能够作为一种流动性的参量,可以通过它对卦爻的生克冲合反映近期的运势。其作用和运用法度,正好比是四柱命理预测中,求测时期所值的大运流年。我们费这么多的笔墨来讨论,只不过是为了还临机预测系统的应有面目,所取消的仅仅是月建的“主宰生杀之大权”罢了。正因为月建是流动的参量,故邵伟华先生所提及的“日辰克财,出日必得……”是成立的。日建克财,虽然财爻不旺,静时无力生克世爻,若有月建生扶,近期还是有用的,故曰“出此日必得财。”

我们自己在预测中,也经历了先重月建定旺衰後转而以日建作为预制条件集的过程。所举的实例为保有原貌,一般照原测之思路介绍。细心的读者自然可以看出这一变化的轨迹。


'五'


纳支法的经典著作《黄金策》寄生十二宫俱取,各有所主。後人在实测中发现十二宫俱取而不验,有的主张只取生旺墓,其中最常见的则是取“生、旺、墓、绝”四宫〔其具体取法见图■〕。

'图,爻之生旺墓绝表'

爻之“生、旺、墓、绝”有很多矛盾。

其一、前人用两套标准来论爻之旺衰,即用日月建双重标准,当此两套标准结论不相同时,而两套标准就等于没有标准。这正如你去求测吉凶,卜者告诉你不是吉就是凶一样,到头来还得靠自己进行判断。它唯一的作用就是为今後的不验找借囗,这一点我们在上一节里已有论述。

其二、抛开日月建双重标准不说,单纯以“生、旺、墓、绝”来论旺衰也有矛盾。

比如,“金、土”二行,特别是金——巳为金之长生,若申金化巳火还可从巳申相合中得到解脱;而酉金化巳火,是化长生还是化回头克?金墓于丑,申酉化丑土,是回头之还是入墓?土与水同长生于申,而帝旺于子,土化申金和子水不是泄气吗?土化辰土,是比和还是入墓?土化巳火是回头生还是化绝?

由于上述矛盾的存在,近人廖墨香先生在《周易与现代经济预测》里提出了折衷主张:“不论是旺相、休囚还是有气之爻,凡是日辰生爻、克爻者,以日生、日克论之。凡爻生日、克日者只论十二宫的长生、帝旺、死、墓、绝。”这种主张实质上已经取消了生旺死墓绝而以五行生克论生旺。

由此可见,六爻法中论寄生十二宫是完全错误的,应当废除。


'六'


生旺墓绝中唯有“墓”之一说还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前人用之屡屡得验;其他之生旺绝虽也得验,是五行生克在起作用。而墓之得验,往往超脱了五行生克。我们也在实测中沿用“三墓”之说,不过在理解上有所不同。

我们在上篇“四互一局”里已经论证了,三合化局与寄生十二宫无关,它是地支组合中的一种先天理数形式。三合局中的第一支为“开局”,第二支为“中局”,第三支为“结局”。“结局”俱为土即“辰戌丑未”,土有收藏万物之功,是原始无分化结构的中宫五行。为了弥补纳支法信息容量的不足,“墓”、“库”、“结局”的含义是相同的,都是事情已经结束或收藏起来的象征。

“墓”与日建和变爻对卦爻的生克是两种不同范畴的概念。日建生克卦爻主卦爻的旺衰,而“墓”则主卦爻的运动状态,这与我们前面的“冲合”先天理数形式属于动变系统的观点是一致的。五行生克是优选逻辑,四互一局是优先逻辑,二者相矛盾时,只取优先逻辑。正如生克与六合相矛盾时,论合不论克的道理是一样的。故酉逢丑日,是墓于日建,酉化丑土不是回头生而是化墓,正如子水化丑土不是回头克而为回头合一样。从格局的概率来看,土有四个地支,酉金遇辰戌未为得生,遇丑土为入墓,并不影响整个格局的平衡;生金的地支太多,取消其中的一个反而更加合理。

剩下的问题只有土支之墓了。土寄生于四季,而传统的作法是土水同墓于辰土,似乎不合理。比如说,辰土之支遇日建辰土,是墓于日建呢还是得日建之拱扶呢?

我们的初步考虑仍以雷图和三合局为原则取墓:

巳酉丑在干为庚,故取酉金墓于丑。寅午戌在干为丙,故取午火墓于戌。

申子辰在干为壬,故取子水墓于辰。亥卯未在干为甲,故取卯木墓于未。

这里只取子、午、卯、酉的墓库,即就是说只有子、午、卯、酉有墓库。因在四柱中只有四正地支气纯等同于天干,也只有天干才有长生帝旺和墓库、故只取四正地支在雷图中所对应的天干的墓库。作者奉劝大家的是,此法也是不得究竟的解决方法,真正的方法则是不用生旺墓绝,以避免画蛇添足。不过此法可能却有四柱命理上的意义,故在此录下来。

墓有三种用法:

第一、墓于日建。如卯支逢未日。

第二、化墓。如指变爻为动爻之墓,如午支动变戌土;

第三、入动墓,指主卦中动爻为某爻之墓,如子支遇动爻戌土。

地支入墓不一定为凶为吉,只不过是处于收藏的状态,暂时不发挥作用。若有其他生扶,冲墓之日仍然有用,吉凶立现。若无其他生扶,终归无用。


第五节  双向因果


'一'


在六爻纳支法里,地支相生相克是吉凶占断的基础,而天干的用法甚不成熟,故我们只讨论前者。前人对于地支的生克关系,概括起来共有五条基本法度:

一、日月建能够生克卦爻,卦爻不能生克日月建;

二、旺相之静爻可以生克衰弱之静爻,衰弱之静爻不能生克旺相之静爻;

三、动爻可以生克静爻,静爻不能生克动爻;

四、卦中变出之爻可以回头生克变出自己的动爻,而动爻不能生克自己所变之爻;

五、动爻生克动爻先于生克静爻。

此外,还有飞神与伏神之间的生克规律,我们将在《飞伏源流》一节中讨论,本节只讨论上述五条基本法度的机理,并提出自己的一些新观点。

日月建与卦爻的生克规律——

前人一致认为,“日月如天”,主“六爻生杀”之权,故日月能生克主卦之卦一切爻位,而卦爻不能生克日月。我们在本章第三节里已经论证了日月并无“斩杀”之权,但前人对于日月与卦爻之间的生克规律仍然是有效的。关于谁能够生克谁,主要应有两条原则:其一,这种生克能够反映客观事件;其二,力量强的可以生克力量弱的,力量弱的不能生克力量强的。

为什么日月建与卦爻之间的生克关系是单向的?因为二者隶属于不同的逻辑范畴,卦爻主事,而日月建仅为预置条件集。所谓卦爻主事,是指卦爻在具体预测项目里能够指代具体的事物或力量〔作用力〕,而各爻所指代的各种具体事件或力量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互为因果的,所以能够双向生克。

在六爻纳支系统里,日月建并不指代具体的事物和力量,它的作用仅只是限定卦爻之间的组合规律和力量强弱,如卦爻之旺衰、虚实〔指空亡与否〕、动静〔指是否暗动,动爻暂时能否动起来〕等等。换言之,由于日月建无具体之指代,讨论卦爻对日月建的生克没有任何实指意义。从逻辑的角度看,任何作用力都应当是相互作用的,五行生克也应当是双向的。日月建是卦爻五行生克中的一种不可知的力量,卦爻不知道是什么力量支配〔即生克〕日月建,自己当然也不能去生克它。所以,日月建与卦爻的生克只能是单向的。

有些论著不明白这层道理,某些论述则有不严谨之处。

例如,野鹤老人在《增删卜易·月将章》中说:“月建不入爻亦为有用,月建入卦愈见刚强。卦无用神,即以月建为用,不必寻伏神也。”这种作法,在实测中倒也不会有太大的障碍,亦能测准,但于理不合。它实际上应当是用神伏藏不现,但因临日月建而被提携而起,伏藏之爻旺相有力而得用。麻衣道长在《火珠林》里说:“出现旺相,为久为远;伏藏有气,只利暂时。”野鹤老人也说:“月建不入爻亦为有用,月建入卦愈见刚强。”其理是一脉相承的。野鹤老人表面上把日月看成用神而不看伏神,实际上还是把它们当成伏藏之爻处理了。

作者以为,既使是日月临用,伏神还是排出为好,通过飞伏之间的关系的分析,可以断得更加精细。


'二'


同一卦内卦爻之间的生克规律——

同一卦内,两爻之间,谁能生克他爻,谁只能受生受克,道理是很简单的:看谁的力量大。

静爻具备的是力学中的势能,旺相之静爻势能高于休囚之静爻,故旺爻能生克衰爻而衰爻不能生克旺爻。动爻具备的是力学中的动能。动能可以产生爆发力,故衰爻转旺,旺者更旺;既便是衰爻,一旦发动就有力量生克旺相之静爻了。

这里我们还要讨论爻之旺衰问题。

我们知道,爻之旺衰传统作法是日月建之生克决定的。但我们已在前面论述了月建之作用犹如四柱命理中的大小运或流年。如果是测近事,当然爻之旺衰应以日月建同时对它的生克关系而判断,但若测较长期的运势时,爻之旺衰是随流年流月而变化的,因而“衰爻不能生克旺爻”之论则应随时令而变。如例18里,五爻未土休囚,世爻得月建之生,目前处旺地,此时未土之父母当然不能生世,但临未年父母爻却是生旺之年,不以休囚论,故91年父母未土生世而有升迁之喜。类似的例子本书比比皆是。


'三'


动变爻之间的生克——

诸卜书总论中异口同声认为,变爻能够回头生克动爻,而动爻不能生克自己变出之爻。但是各书之散论和实测中的运用却与此论时有乖违。例如:

六亲变化歌云〔见《卜筮正宗》〕:

父母化父母,进神文书许;化子不伤丁,
化鬼官迁举;化财宅长忧,兄弟为泄气。
子孙化退神,人财不称情;化父田蚕败,
化财加倍荣;化鬼忧生产,兄弟谓相生。
官化进神禄,求官应疾速;化财占病凶,
化父文书遂;化子必伤官,化兄家不睦。
妻财化进神,钱财入宅门;化官忧戚戚,
化子笑哈哈;化父宜家宅,化兄当破财。
兄弟化退神,凡占无所忌;化父妾奴惊,
化财财未遂;化官身有灾,化子却如意。

上述歌诀里,有自相矛盾的论述。有动爻不能生克变爻之句,如父爻“化子不伤丁”,谓父母爻不能克变出之子孙爻;财爻“化父宜家宅”,谓财爻不能克变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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