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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13隋书-第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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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大同十二年正月,送辟邪二于建陵。左双角者至陵所。右独角者,将引,于车上振跃者三。车两辕俱折。因换车。未至陵二里,又跃者三,每一振则车侧人莫不耸奋,去地三四尺,车轮陷入土三寸。木暕金也。刘向曰:“失众心,令不行,言不从,以乱金气也。石为阴,臣象也。臣将为变之应。”梁武暮年,不以政事为意,君臣唯讲佛经、谈玄而已。朝纲紊乱,令不行,言不从之咎也。其后果致侯景之乱。 
  周建德元年,濮阳郡有石像,郡官令载向府,将刮取金。在道自跃投地,如此者再。乃以大绳缚著车壁,又绝绳而下。时帝既灭齐,又事淮南,征伐不息,百姓疲敝,失众心之应也。 
  *********志第十八 五行下 
  《洪范五行传》曰:“视之不明,是谓不知。厥咎舒,厥罚常燠,厥极疾。时则有草妖,时则有羽虫之孽。故有羊祸 ,故有目疾,有赤眚赤祥。惟水沴火。” 
  ○常燠 
  后齐天保八年三月,大热,人或曷死。刘向《五行传》曰:“视不明,用近习,贤者不进,不肖不退,百职废坏,庶事不从,其过在政教舒缓。”时帝狂躁、荒淫无度之应。 
  ○草妖 
  高祖时,上党有人,宅后每夜有人呼声,求之不得。去宅一里所,但见人参一本,枝叶峻茂。因掘去之,其根五尺余,具体人状,呼声遂绝。盖草妖也。视不明之咎。时晋王阴有夺宗之计,谄事亲要,以求声誉谮皇太子,高祖惑之。人参不当言,有物凭之。上党,党与也。亲要之人,乃党晋王而谮太子。高祖不悟,听邪言,废无辜,有罪用,因此而乱也。 
  ○羽虫之孽 
  梁中大同元年,邵陵王纶在南徐州,坐事。有野鸟如鸢数百,飞屋梁上,弹射不中。俄顷失所在。京房《易飞候》曰:“野鸟入君室,其邑虚,君亡之他方。”后纶为湘东王所袭,竟致奔亡,为西魏所杀。 
  侯景在梁,将受锡命,陈备物于庭。有野鸟如山鹊,赤嘴,集于册书之上,鸺鹠鸟鸣于殿。与中大同元年同占。景寻败,将亡入海中,为羊鹍所杀。 
  陈后主时,蒋山有众鸟,鼓翼而鸣曰:“奈何帝。”京房《易飞候》曰:“鸟鸣门阙,如人音,邑且亡。”蒋山,吴之望也。鸟于上鸣,吴空虚之象。及陈亡,建康为墟。又陈未亡时,有一足鸟集于殿庭,以嘴画地成文,曰:“独足上高台,盛草变成灰。”独足者,叔宝独行无众之应。成草成灰者,陈政无秽,被隋火德所焚除也。叔宝至长安,馆于都水台上,高台之义也。 
  后齐孝昭帝即位之后,有雉飞上御座。占同中大同元年。又有鸟止于后园,其色赤,形似鸭而有九头。其年帝崩。 
  天统三年九月,万春鸟集仙都苑。京房《易飞候》曰:“非常之鸟,来宿于邑中,邑有兵。”周师入鄴之应也。 
  武成胡后生后主初,有枭升后帐而鸣。枭不孝之鸟,不祥之应也。后主嗣位,胡后淫乱事彰,遂幽后于北宫焉。 
  武平七年,有鹳巢太极殿,又巢并州嘉阳殿。雉集晋阳宫御座,获之。京房《易飞候》曰:“鸟无故巢居君门及殿屋上,邑且虚。”其年国灭。 
  周大象二年二月,有秃鹙集洛阳宫太极殿。其年帝崩,后宫常虚。 
  开皇初,梁主萧琮新起后,有鸺鸟集其帐隅。未几,琮入朝,被留于长安。梁国遂废。 
  大业末,京师宫室中,恆有鸿雁之类无数,翔集其间。俄而长安不守。 
  十三年十一月,乌鹊巢帝帐幄,驱不能止。帝寻逢弑。 
  ○羊祸 
  开皇十二年六月,繁昌杨悦见云中二物,如羝羊,黄色,大如新生犬,斗而坠。悦获其一,数旬失所在。近羊祸也。《洪范五行传》曰:“君不明,逆火政之所致也。”状如新生犬者,羔类也。云体掩蔽,邪佞之象。羊,国姓。羔,羊子也。皇太子勇既升储贰,晋王阴毁而被废黜。二羔斗,一羔坠之应也。 
  恭帝义宁二年,麟游太守司马武,献羊羔,生而无尾。时议者以为杨氏子孙无后之象。是岁,炀帝被杀于江都,恭帝逊位。 
  ○赤眚赤祥 
  梁天监十五年七月,荆州市杀人而身不僵,首堕于地,动口张目,血如竹箭,直上丈余,然后如雨细下。是岁荆州大旱。近赤祥,冤气之应。 
  陈太建十四年三月,御座幄上见一物,如车轮,色正赤。寻而帝患,无故大叫数声而崩。 
  至德三年十二月,有赤物陨于太极殿前,初下时,钟皆鸣。又尝进白饮,忽变为血。又有血沾殿阶,沥沥然至御榻。寻而国灭。 
  后齐河清二年,太原雨血。刘向曰:“血者阴之精,伤害之象,僵尸之类也。”明年,周师与突厥入并州,大战城西,伏尸百余里。京房《易飞候》曰:“天雨血染衣,国亡君戮。”亦后主亡国之应。 
  四年三月,有物陨于殿庭,色赤,形如数斗器,众星随者如小铃。四月,娄太后崩。 
  武平中,有血点地,自咸阳王斛律明月宅而至于太庙。大将,社稷之臣也,后主以谗言杀之。天戒若曰,杀明月,则宗庙随而覆矣。后主不悟,国祚竟绝。 
  《洪范五行传》曰:“听之不聪,是谓不谋。厥咎急,厥罚寒,厥极贫。时则有鼓妖,有鱼孽,有彘祸,有黑眚黑祥,惟火沴水。” 
  ○寒 
  东魏武定四年二月,大寒。人畜冻死者,相望于道。京房《易飞候》曰:“诛过深,当燠而寒。”是时后齐神武作相。先是尔硃文暢等谋害神武,事泄伏诛,诸与交通者,多有滥死。 
  河清元年,岁大寒。京房《易传》曰:“有德遭险,兹谓逆命。厥异寒。”曰:“杀无罪,其寒必异。”是时帝淫于文宣李后,因生子,后愧恨,不举之。帝大怒,于后前杀其子太原王绍德。后大哭,帝倮后而挞杀之,投于水中,良久乃苏。冤酷之应。 
  梁天监三年三月,六年三月,并陨霜杀草。京房《易传》曰:“兴兵妄诛,谓亡法,厥罚霜。”是时,大发卒,拒魏军于钟离,连兵数岁。 
  大同三年六月,朐山陨霜。 
  陈太建十年八月,陨霜,杀稻菽。是时,大兴师选众,遣将吴明彻,与周师相拒于吕梁。 
  ○鼓妖 
  梁天监四年十一月,天清朗,西南有电光,有雷声二。《易》曰:“鼓之以雷霆。”霆近鼓妖。 
  《洪范五行传》曰:“雷霆托于云,犹君之托于人也。君不恤于天下,故兆人有怨叛之心也。”是岁,交州刺史李凯举兵反。 
  十九年九月,西北隐隐有声如雷,赤气下至地。是岁,盗杀东莞、琅邪二郡守,以朐山引魏军。 
  中大通六年十二月,西南有声如雷。其年北梁州刺史兰钦举兵反。 
  陈太建二年十二月,西北有声如雷。其年湘州刺史华皎举兵反。 
  齐天保四年四月,西南有声如雷。是时,帝不恤天下,兴师旅。 
  后周建德六年正月,西方有声如雷。未几,吐谷浑寇边。 
  开皇十四年正月旦,廓州连云山有声如雷。是时五羌反叛,侵扰边镇。二十年,无云而雷。京房《易飞候》曰:“国将易君,下人不静,小人先命。国凶,有兵甲。”后数岁,帝崩,汉王谅举兵反,徙其党数十万家。 
  大业中,滏阳石鼓频岁鸣。其后,天下大乱,兵戎并起。 
  ○鱼孽 
  梁大同十年三月,帝幸硃方,至四堑中,及玄武湖,鱼皆骧首见于上,若望乘舆者。帝入宫而没。《洪范五行传》曰:“鱼阴类也,下人象。又有鳞甲,兵之应也。”下人将举兵围宫,而辟睨乘舆之象也。后果有侯景之乱。 
  齐后主武平七年,相州鸬鹚泊,鱼尽飞去而水涸。《洪范五行传》曰:“急之所致。鱼阴类,下人象也。”晏子曰:“河伯以水为国,以鱼为百姓。”水涸鱼飞,国亡人散之象。明年而国亡。 
  后周大象元年六月,阳武有鲤鱼乘空而斗。犹臣下兴起,小人纵之而斗也。明年帝崩,国失政。尉迥起兵相州,高祖遣兵击败之。 
  开皇十七年,大兴城西南四里,有袁村,设佛会。有老翁,皓首,白裙襦衣,来食而去。众莫识,追而观之,行二里许,不复见。但有一陂,中有白鱼,长丈余,小鱼从者无数。人争射之,或弓折弦断。后竟中之,剖其腹,得粳饭,始知此鱼向老翁也。后数日,漕渠暴溢,射人皆溺死。 
  大业十二年,淮阳郡驱人入子城,凿断罗郎郭。至女垣之下,有穴,其中得鲤鱼,长七尺余。昔魏嘉平四年,鱼集武库屋上。王肃以为鱼生于水,而亢于屋,水之物失其所也,边将殆弃甲之变。后果有东阙之败。是时,长白山贼寇掠河南,月余,贼至城下。郡兵拒之,反为所败,男女死者万余人。 
  ○虫妖 
  梁大同初,大蝗,篱门松柏叶皆尽。《洪范五行传》曰:“介虫之孽也。”与鱼同占。京房《易飞候》曰:“食禄不益圣化,天视以虫。虫无益于人而食万物也。”是时公卿皆以虚淡为美,不亲职事,无益食物之应也。 
  后齐天保八年,河北六州、河南十二州蝗。畿人皆祭之。帝问魏尹丞崔叔瓚曰:“何故虫?”叔瓚对曰:“《五行志》云:‘土功不时则蝗虫为灾。’今外筑长城,内修三台,故致灾也。”帝大怒,殴其颊,擢其发,溷中物涂其头。役者不止。九年,山东又蝗,十年,幽州大蝗。《洪范五行传》曰:“刑罚暴虐,食贪不厌,兴师动众,取城修邑,而失众心,则虫为灾。”是时帝用刑暴虐,劳役不止之应也。 
  后周建德二年,关中大蝗。 
  开皇十六年,并州蝗。时秦孝王俊裒刻百姓,盛修邸第。后竟获谴而死。 
  ○彘祸 
  开皇末,渭南有沙门三人,行头陀法于人场圃之上。夜见大豕来诣其所,小豕从者十余,谓沙门曰:“阿练,我欲得贤圣道,然犹负他一命。”言罢而去。贤圣道者,君上之所行也。皇太子勇当嗣业,行君上之道,而被囚废之象也。一命者,言为炀帝所杀。 
  开皇末,渭南有人寄宿他舍,夜中闻二豕对语。其一曰:“岁将尽,阿耶明日杀我供岁,何处避之?”一答曰:“可向水北姊家。”因相随而去。天将晓,主人觅豕不得,意是宿客而诘之。宿客言状,主人如其言而得豕。其后蜀王秀得罪,帝将杀之,乐平公主每匡救,得全。后数年而帝崩,岁尽之应。 
  ○黑眚黑祥 
  梁承圣三年六月,有黑气如龙,见于殿内。近黑祥也。黑,周所尚之色。今见于殿内,周师入梁之象。其年,为周所灭,帝亦遇害。 
  陈太建五年六月,西北有黑云属地,散如猪者十余。《洪范五行传》曰:“当有兵起西北。”时后周将王轨军于吕梁。明年,擒吴明彻,军皆覆没。 
  ○火沴水 
  后齐河清元年四月,河、济清。襄楷曰:“河,诸侯之象。应浊反清,诸侯将为天子之象。”是后十余岁,隋有天下。 
  大业三年,武阳郡河清,数里镜澈。十二年,龙门又河清。后二岁,大唐受禅。 
  陈太建十四年七月,江水赤如血,自建康西至荆州。祯明中,江水赤,自方州东至海。《洪范五行传》曰:“火沴水也。法严刑酷,伤水性也。五行变节,阴阳相干,气色缪乱,皆败乱之象也。”京房《易占》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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