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晚清史上卷-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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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空洞的韵文的优秀学者外,很少有其他成绩。为了鼓励绅商平民为战争捐
款,清帝自1853年起就批准了长期增加各省地方上生员的名额。到1871年
当不能再听任长期增加生员名额时,在每年的府学考试中生员的全国限额已
增加了20%——从1850年的25,089人增加到30,113人。但在省一级每
三年的乡试中,录取士子的全国限额保持在1851年的1,770人这一数字以
下——1881年下降至1,254人,但到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又恢复到正常
的1,500人左右。(例如,在1881年,江苏和安徽二省举人的名额只有114
①
人,山东省60人,广东省72人。)为了帮助有前途的考生(包括那些已有
低级功名但准备参加高级考试的人),认为有必要增设书院。现有的研究材
料说明,在同治时期,直隶省成立了二十九所这样的书院 (它们或是新设,
或是在废弃旧书院基础之上成立的),而在道光时期成立了三十七所,咸丰
时期成立了十所。在广东省,道光、咸丰和同治在位时成立的新书院分别为
②
四十六所、二十八所和三十一所。这样,另一个战前的制度得到了恢复。但
是,生员名额增加20%一事,意味着新书院甚至不得不更加注意练习写八股
文,可是学生甚至对从中挑选片言只语作为文章题目的《四书》的意义也不
很了解。每个书院通常只能收十至十五名学生,超过百名的极少,这就进一
步限制了它们的作用。
道光年间各省高级官员不时筹措捐款,在省会或其他大城市兴办从事真
正学术研究的书院。这种专门书院通过杰出的学者来领导,对学术空气能产
生相当大的影响。1840年后的十六年,陈澧(1810—1882年)担任了广州学
海堂的山长 (见第六章)。1858年,当英军占领广州迫使陈澧逃离时,他已
经出版了在以后几十年中有着深远影响的《汉儒通义》。他虽然长期住在广
州,但很少谈到当时城内外国人的挑战,不过他在1858年写的文章确实提到
了国内施政不当的问题,例如他说过:“政治由于人才,人才由于学术”。
陈澧是学海堂创办人阮元(1764—1849年)所创汉学派的一位学者,他认为,
务必不要以为重视训诂考据就是忽视“义理”,这比阮元走得更远。虽然不
应放弃实证的训诂学,但也应研究经学内包含的道德伦理意义;但陈澧又认
为,汉、唐、宋历代大学者已对经学作了权威而透彻的解释。他虽然给予程
朱理学以应有的尊重,但断言宋代哲学家本身的哲学理论却不如他们的注疏
② 《丁文诚公遗集》,卷7 第23—24 、37 页。钱鼎铭的奏折,引自罗尔纲的《绿营兵志》,第204 页。
① 张仲礼:《中国的绅士》,第87—88、124 页。
② 王兰荫:《河北省书院志初稿》,载《师大月刊》,第25 期(1936 年2 月),第1—63 页;第29 期(1936
年9 月),第1—105 页。刘伯骥:《广东书院制度沿革》,第67—74、3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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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样有价值。尽管陈澧非常爱好训诂考据,却仍持通常的见解,认为汉代甚
至唐代学者早已掌握了儒家经籍中的真谛。因此,与经学本身及宋代的注疏
一样,他们的各种注疏对学者也有帮助。事实上对大部分学者来说,集中研
究某一种经书,再辅以标准的注疏,要比浏览许多古典经籍更为可取。使人
感到矛盾的是,陈澧就这样把自己严谨的训诂考据与古代经学中近乎神秘的
①
信仰结合起来了。在整个同治时期,当陈澧继续在重建的学海堂任教并主管
了一个从事高级学术的新书院(1867年广州盐政使创办的菊坡精舍)时,他
的影响迅速扩大。他提出关于只习一经而再辅以注疏的主张,本质上就是
1863年的进士和1873至1876年的四川学政张之洞这个年轻人,应用于他在
四川省创办的一所新书院的宗旨。②
同治时期的学术界中,在1864年被李鸿章任命为苏州正谊书院山长的冯
桂芬 (1809—1874年)代表了另一种倾向。当1863年他在江苏推行田赋改
革时,事实上他已有了一项较全面而激进的改革计划。他在1840年成为翰林
前曾当过江苏省某些官员的幕友达七年之久,他最初只是一名知县的幕友。
他主张研究经世治国之道,推崇顾炎武的论述地方吏治和社会问题的文章。
①
到1861年末,他完成了四十篇文章并汇编成集,名为《校邠庐抗议》。他
所提出的具体改革要比魏源激进得多 (见第三章)。他对西方国家的力量和
制度的赞赏更甚于魏源。魏源对旨在使国家富强的行政和军事效能似乎已有
一种准法家式的酷嗜心理,而冯桂芬应付西方侵略挑战的心情虽然与魏源同
样迫切,但他还关心着人民的福利,特别是小自耕农的福利,因为他认为这
些人是社会的支柱。他的论文无情地抨击了造成严重弊端的顽固的清代制
度:如微薄的官俸、官场上惊人的繁文缛节、受人蔑视但能发财致富的衙门
吏役、捐纳官职现象的大量存在以及不公平的赋税等。他的激进建议中有这
样一条:以称为“幕职”的文人(选自在乡试中不幸落第的生员)来代替全
部衙门胥吏。为了激励这类属员能有良好的表现和行为,他们在职九年后应
有机会升入仁宦正途。冯桂芬还进一步提议,县以下基层机构中那些甚至没
有小绅士地位的“董”,应由村民用片楮选出。“满百家公举一副董,满千
家公举一正董。”这类民选官员支领月俸,每人任期三年,并有权在土神祠
中会同农村耆绅审断争端。这一级的基层政府再以巡检来充实。巡检从获得
低级功名并当过县级幕职的人中选出,有权受理五千多户的上诉和作出较轻
②
的惩处。冯桂芬这些引人注目的建议如被采纳,就可减轻知县个人的工作
重担,延长他们的任期,清除衙役的许多积弊。
陈澧的汉学观点在同治时期风靡一时,在苏州书院的冯桂芬却只能无可
奈何地眼看着他设法要清除的积弊仍在盛行。1862年冯桂芬送给曾国藩一份
手稿,要求曾国藩作序以示赞同。曾国藩看了十几篇文章后发现他的主张实
难付诸实施,所以直到1864年收复南京以后才答复。但曾国藩确实把冯桂芬
① 汪宗衍:《陈东塾先生年谱》,第67—69、90、97 页。陈澧:《东塾集》,卷2 第14、28—30 页。钱
穆: 《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第2 册第602、607、614 页。
② 张之洞:《张文襄公全集》,卷204 经13—15 页;卷213 第21—22 、24 页。艾尔斯:《张之洞与中国
的教育改革》,第50—54 页。
① 记述冯桂芬传记的最佳著作依然是百濑弘的《论冯桂芬及其著述》,载《东亚论丛》第2 期(1940 年)。
关于《校邠庐抗议》书名的意义,见冯桂芬的自序,1898 年版第4 页。
② 同上,特别是卷1 第13—4、1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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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或几篇)文章的副本送给他的朋友、博学的军机大臣李棠阶。李棠阶
给军机处同僚的一份帖子只提到了冯桂芬建议中的一个问题,即以有功名的
人取代京畿各部胥吏的可取性。但他指出,“然非朝廷彻底盘算,握定主意,
①
不为浮议所淆夺,则必不能行”。 实际上冯桂芬很谨慎,未发表他的《校邠
庐抗议》,他在此后的有生之年除了在书院讲授经史外,主要对语文学和西
方数学(根据当时能得到的中文译文)进行了专心致志的研究。只是在他1874
年去世以后,他的几个儿子才决定将《抗议》一书中比较不招物议的一半连
同他的其他著作一起付印。《抗议》的全文到1885年才发表,但是即使在那
时,他的较重要的建议也未被最讲经世致用的学者们予以认真采纳。②
当冯桂芬和陈澧在他们主要关心的问题方面发生分歧时,活到十九世纪
七十年代的曾国藩却信奉另一学术重点。甚至在忠君之士中,他晚年也看到
过丑恶,还被迫作出过许多妥协来获取来之不易的胜利,他又恢复了原来的
观点:即不道德的社会归根到底一定要由有德之士来纠正;树立正确的道德
准则和态度必须成为首要的目标。经世致用之术不管多么重要,必须处于从
属地位。1869年8月他任直隶总督时,发表了他的著名文章《劝学篇,示
直隶士子》,开列了当时最讲中庸之道的学者们公认的四门学问:一、经过
自我修养而获得的“义理”;二、考据;三、辞章;四、经世致用之学(经
济)。但曾国藩着重指出,一定要把个人以全部才能献身于维护“伦纪”的
行动看得比处理实际事务的知识更重要,而这种献身行为只有通过立志和居
敬,通过履行程朱的修身之道才能做到。他说:“苟通义理之学,而经济该
乎其中矣。”陈澧主张通过汉、唐、宋代的注疏研究经学;曾国藩则不同,
他宁取朱熹的注疏以及这位圣人自己的哲学著作。但他不反对那些服膺朱熹
学说的人去搞考据或辞章,也不反对为此目的而去研究马端临的《文献通考》
和秦蕙田的《五礼通考》:他认为这两书合起来能提供经世致用之学的详尽
①
无遗的明确知识。曾国藩与冯桂芬不同,他的战时经验使他深感在固有制度
范围内进行调整有着局限性。因为这个制度实在根深蒂固,以致它有了礼的
神圣性质。但另一方面,由于有了清帝的支持,清政府的措施毕竟全力以赴
地使湘军和淮军取得了胜利。曾国藩只有赞助把原来的政体全部保存下来的
一途。
根据这种情况,芮玛丽的卓见仍会有助于说明这一时期的历史。因为正
是她最终论定,清代的中兴体现了“重新强调中国传统制度有效性的最后一
②
次巨大努力……这个时代的伟人们看到了正在扩大的阴影中的胜利”。早在
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初,旧秩序在江苏、山东和直隶等省已经明显地恢复。苏
松太地区的“大户”继续逃税;衙役们又活跃于山东,又在包揽税收和中饱
浮收;连直隶省在内的小绅士都感到进一步获取举人功名无望,就充当包税
人或搬弄是非的讼棍或讼师,与衙役或相勾结,或相倾轧。新的大规模叛乱
没有再爆发,这在很大程度上必须归功于已经拥有西方武器的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