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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走婚-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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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村,遇上喇阿尤竹马,当时她15岁,个子不矮,我说:“给你点礼物,你可要?”她点头同意,我送她一件裙子,说“晚上到你家来玩”,她没有拒绝,我晚上去了,她在门口迎我。我们偷偷摸摸地溜进院内,进了圈房睡下,就这样开始了阿注生活。    
    我跟喇阿尤竹马都很年轻,痛痛快快地玩了几天。又送她两件衬衫、二筒茶叶、一根带子。后来她妈妈知道了,对我说:“女娃还小,你也不大,过早交阿注不好,将来不会生娃娃。”妈妈的话,女儿最爱听,所以她就老躲着我,晚上去几次都扑空了,我自感没意思,以后就不去了,也没有索回礼品。    
    不久,我认识了多奢四队的喇拔壹,她很漂亮、能干活、会说话,与我同岁。我跟妈妈说了,愿意同她结为阿注。妈妈说试试看,就请了一个媒人,带着上衣、裙子、带子和包头,先后去女方家三次,头两次对方不表态,媒人又去第三次,她们把礼收下了,说明同意我与喇拔壹为阿注。这种送礼,叫调带子。    
        第二天,由媒人把我带到女方家里,我看过老人,就同喇拔壹到圈房里玩了。    
    我们相处七年多,是第一个长阿注,彼此相处很好。她先后生两个孩子,一个叫喇库姆,今年17岁,歌唱得很好;另一个叫喇翁吉,16岁,也是一个漂亮的女孩。过去每年我都给她们送穿的,为子女办过满月酒。后来喇拔壹病死了,我没去送葬,由我姊妹送了白布。她死后,我也经常给两个女儿送些穿的用的,我一直认她们,两个孩子也认我,逢年过节来看我,称我为“阿波”。    
    虽然我与喇拔壹是长阿注,但我还另外找了短阿注。比较长一点的是杨阿特,她年龄比我大一、两岁,有一个长肖波,有一次她的男人去丽江赶马去了,要两三个月才回来。她遇见我就主动打招呼,让我去她家玩,晚上我就去了,送了五、六元钱,跟她住了几晚上。她爱礼品,每次去都送些,但谁能天天送礼,后来我就不去了,两人相处一、两年,也算一个阿注,但我们没有生小孩。另一个短阿注是杨优竹马,那是1957年前后。我经常赶马外出,附带搞点副业,挣些钱,女人都叮着我。有一天,我跟杨优竹马在村口相遇,我主动地说:“有阿注吗?没有我晚上给你作伴。”她说:“来吧,我等着你。”    
    我给她很多礼品,咱俩又年轻,相处有三年多。后来发现她经常找短阿注,还说“李甲错丑,就是凭钱交阿注”。我侧面听说后,十分生气,就不去她家了。有一次她遇到我,问“你怎么不来了?”我说:“你不要想念我,我不会成为你的丈夫。”于是,就这样好和好散了。    
    1958年大办食堂,我与杨迟耳布交阿注。咱俩家合搭过马帮接触多了,断断续续有四年之久。后来我外出赶马,她与乡干部杨寄廊交上阿注。这个女人看上了干部,又扬言我长得“丑”,我就不要他了。    
    以后,我又托媒人去找喇拉初。这个女人是堪布的女儿,贵族斯沛出身,没人敢找。我是贫下中农不怕,就托人送礼去了,她们看我能干,就把礼物收下了。调带子那天,我送一件上衣、一件裙子。我们住了两年多,生了一个女孩,叫喇迟耳,已经15岁了。后来发现她有一个阿注叫喇义多,由于要划清界限,不大敢去走婚,这一点我倒不在乎。但我俩结为阿注后,他俩还背着我来往,群众也说“喇迟耳这孩子,不是甲错的,像喇义多生的。”我听后很不安逸,就不再登喇拉初的门了。我走后,她又与喇义多走婚了。我们家为孩子办了满月酒,我与女孩还是认识的,但大人断了,小孩也就不认我了。    
    除了这些长阿注,睡一、两天或一、两个月的,还不算阿注呢,这种女人就多了,我至少有30个。这些临时性的女人,都是突然结合的,各有自己的阿注,我们相遇后就住在一块了,睡后就失去了联系。在多奢二小队的姑娘,我没睡过的没有几个,经常是今天宿东家,明晚住西家,换来换去,耍着玩,对于长阿注并不满足。    
    在多奢二大队七小队我找过两个临时朋友。一个叫杨格科,那是1970年,我已经30岁了,她才18岁,年轻漂亮。我有一天赶马回来,路过她家门口,她主动问我:“你给我砍点柴吧?”我说:“行,我在那放牲口,怎么办呢?”她说:“没关系,牲口我来看,你帮我一天忙吧。”我俩一人拿一把铁砍刀,到山上去了。我们一边爬山,一边玩耍。    
    她说:“我的阿注在前所管理钱。不常回来。”    
    我说:“他今天不回来,我今晚去你家住”。    
    她说:“他不回来,你就来。但你不能对外人讲,那样对我们面子不好看”。    
    我说:“是呵,他不在我就去住,回来了碰上来不好意思,打架更不好”。    
    她说:“今天我们在山上歇歇,晚上不必来了,明天在我房上丢一个石子,我出来接你”。    
    第二天晚上,天很黑才去,往她家房子上丢一个小石子,不久她就出来了,有十几天住在他家里。我给她四元钱,别的东西没有给她。后来我离开草海,赶马走了,同她也失去了关系。她的阿注是干部,男人不敢多找他们的女人。


第二部分 “肖波”访谈录第20节 走婚的盛行(1)

    走婚者的自述,使我们进一步了解摩梭人的走婚经历。这里,我们再从调查数字上看走婚的盛行,对走婚的过程、特点和性质作一些探索。    
    (一)走婚的普遍性    
    从情歌看,走婚是相当活跃的。    
    现以永宁区六个平坝乡为例 ,对已婚者的主要婚姻形态作一统计。    
    从这个统计表可以看出:    
    第一,阿注婚是当地最盛行的婚姻形态。    
    各乡过走婚生活的人所占的比例均在60%以上,超过阿注同居和正式结婚人数的总和一倍左右。这是走婚占优势地位的力证。    
    实际上,当地走婚的真实比例远不止上述统计数字。一是各种婚姻形态的比例以成年人为基数,如果扣除一定数量不过婚姻生活的人,走婚在有婚姻生活者中的比例还要大。二是在阿注同居和正式结婚(一夫一妻制)者当中,不管家庭类型如何,不论男女大多有走婚的经历。男子不以有同居阿注或妻子为满足,仍然明里暗里寻找临时性的阿注。不难发现,除了不能过婚姻生活的人而外,所有已婚者少有例外地卷入走婚。特别是在青年人中间很普遍,几乎人人如此。只是时间长短,阿注人数多少有所差别而已。    
    另外,在永宁6个乡中,终身过走婚生活的人数是不平衡的。温泉乡居首位,占85%;八珠乡居第二位,占74%;开坪乡、忠实乡和拖之乡又次之,各占69%以上;洛水乡最少,占65%。    
    这种不平衡现象,主要是由母系家族和母系父系并存家庭的多寡决定的。温泉乡和八珠乡母系家族最多,所以过走婚生活的人数也最多。走访婚的优势地位,又进一步巩固了母系家族或母系父系并存家庭的存在。    
    值得注意的是,开坪乡母系家族数量远不如忠实乡和拖之乡多,但走婚人数却超过这两个乡,这是因为开坪乡母系父系并存家庭较多。同时,当地商品经济较发达,对造成走访婚的畸形发展也有一定关系。洛水乡母系家族与走婚是成正比例的。    
    加泽乡有一种称为“惹宿”的关系,意思与阿注相同。但男女都是在婚前建立惹宿关系,性生活自由,不受干涉。例如油米、树枝和茨耳三村有二十岁以上的女子94人,过惹宿生活的占60%;男子有92人,过惹宿生活的占65%。一般是在本村或者邻村建立惹宿关系,也是男去女家,不送礼。最初是秘密的,往往到一个僻静处过夜。时间久了,女子公开把男子领来,带上行李,交换礼物。惹宿关系是纯粹的性生活关系,没有共同的经济生活。解除也随便,但也有发展为夫妻关系的。结婚以后,无论丈夫或妻子,仍可以与他人建立惹宿关系,只是不如婚前自由,处于秘密状态而已 。    
    第二,多数人的婚姻生活都经历了一个较长的走访婚阶段。    
    以开坪乡开基格瓦、开基木瓦、纳哈瓦、戛拉村、甲布瓦、格沙瓦六村为例,把已婚者分为三个年龄组,各组人数以及过阿注婚生活的人数统计如下。    
    开坪乡阿注婚统计表 。    
    表中调查的241个过走访婚生活的人,共有阿注1;777人,每人平均7人以上;其中临时阿注1;164人,每人平均5人左右;一年以上的长期阿注613人,每人平均2。6人。    
    这是总的情况。如果按年龄组划分,各组结交阿注的情况又有相当区别。第一组每人有长期阿注1人,临时阿注4。5人;第二组每人有长期阿注2人以上,临时阿注增加不多。两个长期阿注中有一个是他们在前一个年龄组期间就有的,这说明25岁以后的摩梭人,就进入阿注生活比较稳定的时期;第三组每人有长期阿注3人以上,临时阿注没有增加。说明临时阿注多发生在青年时期,他们年纪轻,精力旺盛,结交阿注多且更换频繁。成年以后,尤其进入中年以后,临时阿注减少,长期阿注盛行,关系趋向稳定。    
    青年的走婚多采取临时阿注的形式。无论男女青年,他们大多不满足于一个阿注。温泉乡戛瓦家族21岁的小伙子色诺,已经有8个阿注了。他说:“如果一个人一生只有一个阿注,就好比乌鸦守死狗——没出息。”这反映了摩梭青年男女,保留了很多的原始氏族群婚特点。    
    伴随年龄的增长,临时阿注减少了,长期阿注增加了。成年人的长期阿注,已经有了若干对偶婚的因素。在金沙江边的拉伯乡,还出现了歧视临时阿注的舆论,说青年没有长期阿注,热衷于临时阿注,朝三暮四,这种人不合群,没良心,他想娶老婆也没人愿意嫁他。说明临时阿注是一种比较原始的婚姻形式,已经走向衰落,逐渐被对偶婚和对偶家庭所淘汰。    
    (二)走婚的过程    
    青年人何时找阿注,开始过婚姻生活,并不取决于母亲,而由自己作主,通常是根据个人身体的发育和性成熟的程度来决定。按习惯,13岁举行成年仪式后,就可以找阿注了。但在实际上,总要晚一些。一般女子早于男子。有少数女子十四五岁已有阿注走访,大多数从17岁左右开始;男子十六、七岁找阿注的只是少数,多要到十八、九岁以后。但在金沙江边的拉伯等乡,由于地处河谷,气候炎热,人发育成熟较早,不少少年举行成年仪式后就卷入走婚生活之中。    
    走婚的建立比较简单,没有固定的仪式,也没有什么手续。男女双方在山上砍柴、田间劳动、路上相逢,或参加宗教活动、节日集会中,只要双方中意,谈话投机,立刻就可以建立阿注关系,晚上男子到女子家中或到另外的地方偶居。    
    一般说来,阿注关系不受经济因素和等级差别的约束。最高等级的土司女儿与最低等级的男子也有互相结交阿注的。但每个人体态的美与丑、聪明与愚笨、年轻与衰老、健康与残废这些因素,对建立阿注关系具有重要影响。    
    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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