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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台湾作家研究丛书]第九卷生命的思索与呐喊--陈映真的小说气象 作者:赵遐秋-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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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个阶段。 
  在犹太对耶稣完全失望以后,犹大“已经明白耶稣真的不对世上的权柄和荣耀抱有野心”陈映真:《加略人犹大的故事》。《陈映真作品集》第1卷,第98页。,更为困恼的是,耶稣不断地向他暗示,自己将要死去。他为耶稣,更为以色列人感到惋惜。 
  一天,一个黑暗的想法涌上了他的心头:耶稣既然要死,何不让他死在罗马人的手中,从而激怒深爱着他的广大群众,叫奋锐党人起来领导推翻罗马人的统治?犹大为这一意念而兴奋,而计划,而准备行动了。“但是当他想起耶稣的可敬爱的素行和风貌的时候,他的心就大大地不安起来。”他只能用他自己也不相信的话来安慰自己:“他既是神之子,他不会让别人过分伤害他的罢!”同①。随后,犹大真的行动起来了,而他也陷入巨大的痛苦中: 
   
  但一回想那将了的“事情”,一阵不安使他微微地颤抖起来。同①,第99页。 
   
  当耶稣洗着他的脚的时候,犹大感觉到一种由欢喜和忧愁混合的攻心的暖流,触到他心灵的底层了。他没有等揩干脚就离开酒席出去了。一路上,他像一个婴孩似地不住哭泣着。同③。 
   
  更为悲痛欲绝的是: 
   
  犹大远远地望着,在恐怖之中痴呆着。这些疯狂地喊着处死耶稣的人众,不正就是七日前以王称颂着他的那些人吗?同①,第100页。 
   
  群众蜂拥地走向城外一个称为各各他(翻译出来就是髑髅地)的刑场。陈映真:《加略人犹大的故事》。《陈映真作品集》第1卷,第100页。 
   
  “犹大的计划完全覆灭了,现在他永远不是一个以色列的志士了,他只是个卑鄙地出卖了师长的门徒。犹大明白了这一切,他觉得浑身冰凉起来。”同①。可是,看见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顷刻间,犹大又猛然地明白了“一切耶稣关于天上乐土的教训和他上连于天的权柄。他知道耶稣已给这样赢得了他实现于人类历史终期的王国,这王国包容着普世之民”,“没有那爱的王国,任何人所企划的正义都会迅速腐败”。同①,第101页。在耶稣这样更广大更和乐的王国面前,犹大所有的主张,是何等的愚蠢而且渺小! 
  最后,犹大自杀了。 
  由这样的叙述和描写,我们可以知道,陈映真笔下的犹大,在政治上,反对异族罗马人的入侵和统治,是一个爱国主义者。而且,他能清醒地认识到在以色列人反对罗马统治者的阵营里,存在着鲜明的阶级差别。他反对奋锐党为以色列上层阶级谋私利的路线,而他是为受苦受难的下层的以色列人服务的,而且,他还主张包括罗马在内的异邦受苦受难的人要联合起来。这正是“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的思想。在后者,犹大和耶稣是一致的。然而,在世界观上,犹大既不同于奋锐党人,也不同于耶稣。他反复地多次地质疑耶稣的神性学说,他信仰的是唯物主义的无神论。在斗争策略上,犹大主张依靠广大群众,发动群众去争取胜利。他认为神性学说的宣传只是一个推翻罗马人的工具,只是一个夺取政权、营造舆论的手段。说到底,犹大是要行动起来,进行社会革命。这,和奋锐党,和耶稣,都有着根本的分歧。 
  那么,犹大为什么要出卖耶稣呢?对于这样的出卖,陈映真又是怎样解释的? 
  写在小说里的白纸黑字是: 
  其一,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犹大产生了“出卖”的想法——在革命似乎没有出路的时候,在耶稣多次失去革命胜利时机的时候。 
  你看,“自从那次荣耀的进城之后,犹大对耶稣的失望,使他终日感到噬心的痛苦。他已经明白耶稣真的不对世上的权柄和荣耀抱有野心。但另一方面犹大却发现了以色列人对耶稣那种绝对无可取代的爱戴。他为这些他的智慧所无由理解的现实觉得悲愤难堪。”陈映真:《加略人犹大的故事》。《陈映真作品集》第1卷,第98页。 
  其二,在怎样的前提下,犹大决定“出卖”——耶稣向他预言必将死去的命运,“不断地向他们晦涩地暗示着他将受死的事”。同①。 
  于是,“他想既然耶稣要死,为何不布置让他死在罗马人的手中,激怒那些深爱着耶稣的群众,叫奋锐党人起来领导推翻罗马人的运动呢?”同①。 
  其三,犹大“出卖”的目的——推翻罗马人的统治。 
  遗憾的是,犹大的“出卖”并没有引发革命,相反,七天前称颂耶稣为王的群众却强烈要求处死耶稣,在“罗马巡抚彼拉多的法庭前,集合了全部耶路撒冷并周围诸城的人,一个震天的浪潮涌着,‘钉他十字架!’‘钉他十字架,钉他十字架!’”同①,第100页。 
  这样的叙述和描写无可置疑地告诉我们,陈映真的创作意图就是,既然耶稣必然要死,那就让他死得有价值,以耶稣的牺牲去换取以色列人的推翻罗马统治的斗争胜利。 
  十分可惜的是,这篇小说本身却留下了前后不能自圆其说的矛盾:一是,犹大根本不相信耶稣的先知先觉的预言,他斥之为迷信,怎么此时此刻他又会相信耶稣预言自己的命运呢?如果没有这个先决前提,犹大是不会“出卖”和他感情笃深的师长的。二是,犹大已经对奋锐党失去了信任,怎么又突然让奋锐党去领导今后的革命呢?三是,群众中有某部分人在某种政治环境中会发生变化,怎么全城的群众都变了脸呢?所以,关于犹大出卖耶稣的动机,陈映真的解释确实反映了他接受马克思主义以后,他的为革命可以牺牲一切的人生观,否定神权的世界观,依靠群众的社会革命思想,都在发生变化,只是,作为小说的重要情节,他在艺术构思和叙事策略上偏偏又都还欠周密严谨。 
  这种小说形式上的缺憾,恰巧表现了当时的陈映真思想上的某些混乱,比如,如何正确评价宗教所宣扬的神权,如何认识评判代表资产阶级、大资产阶级的政党,如何正确认识群众、群众的力量,所有这些方面,他都还没有思考得十分成熟。特别是,他自小受到的耶稣神学地位的潜移默化的影响,要想彻底消除,必定是要有一个过程的。在这种情况下,提笔写《加略人犹大的故事》,涉及到一个十分复杂的题材和人物形象,陈映真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表现出来这种混乱,这是一个人在思想进步过程中的正常现象。 
  当然,那个犹大“悔悟”的情节,也确实是一个易于遮人耳目的曲笔。看得出来,陈映真写“没有那爱的王国,任何人所企划的正义,都会迅速腐败”陈映真:《加略人犹大的故事》。《陈映真作品集》第1卷,第101页。,又写“他实现于人类历史终期的王国,这王国包容着普世之民”同①。,故意把前者所代表的基督教的博爱思想,和后者所代表的马克思主义主张的消灭一切压迫和剥削解放全人类的思想,相混淆,诚然是碍于他写作时的政治环境的“抑压”,以至于,他不得不在曲笔之下把马克思主义压抑到面目含混了。 
  于是,我们不难看出,对于小说中的耶稣形象,陈映真通过犹大的观察和判断表明了自己的价值评判:(1)耶稣的爱是有阶级性的。对“罪人”、贫贱者、受侮辱者以及为上层犹太人所唾弃的以色列人,充满着亲切、仁爱和温慈。对法利赛人、文士的指责,却严厉而震怒。(2)耶稣没有私欲,对世上的权柄和荣耀,没有任何野心。(3)穷国中长大的耶稣,是十分经济实在的人,朴实、素行是他办事作风。这种内在的美,流露出来,乃是一种高贵仁慈的风韵。于是,陈映真笔下的耶稣,其长相、体态、气质,无一不散发出一种诱人的魅力: 
   
  最引人注目的是他那有着葡萄酒颜色一般的头发。虽然并不光润,但都优美而柔软地微蜷着,自头顶整齐地下垂,而在耳际动人地翻成均匀的波浪。他的胡须浓密,和头发有同样的颜色,自下额的正中分向左右向内蜷曲着。他的额宽而平滑,发散着一种辛苦和忧愁的情感。他的眼睛像加利利的海水一般的蓝。这一对因消瘦而张大的眼睛,在他的谈论中随着他的情感时而忧悒,时而温慈,时而凶张,时而充满着爱的光彩。他的鼻和嘴都甚优美,无疵可寻。但是,日晒、贫困和竟日的旅行,使他显得消瘦。脸色在旷黑之中泛着一种虚弱的苍白,但是在他这一切的风霜和憔悴之中,流露着一股高贵的仁慈的风采。陈映真:《加略人犹大的故事》。《陈映真作品集》第1卷,第92页。 
   
  很明显,陈映真深深地爱着这样一位带有马克思主义思想色彩的耶稣,而这个耶稣,就已经不是一般宗教意义上的耶稣的形象了。 
  (三) 
  《加略人犹大的故事》这篇小说,带有浓郁的抒情韵味。陈映真笔下的直逼心灵的心境描绘,增添了作品不小的艺术冲击力,作品里的细节的描写,也别具一种迷人的风采。 
  比如,犹大那条红色腰带,在小说里反复出现了四次,个个出于不同人的视点,喻义也就各不同。 
  我们看第一次出现: 
   
  犹大正系着一条红颜色的腰带,动作有些粗鲁而且草率。陈映真:《加略人犹大的故事》。《陈映真作品集》第1卷,第82页。 
   
  这是作家自己的视点。那是陈映真客观叙述犹大将要告别妻子,再度踏上革命征途前准备行装的时候,小说实实在在地写了“犹大正系着一条红颜色的腰带”。陈映真着笔于红色,其喻义是在于:犹大“抬起头来,照样是那么冷漠的表情。但他的热情却不可掩饰地从他的眼和密闭的嘴唇中流泻出来”同①。。喻义热情,是说他要抱着满腔的革命热情追随耶稣去革命了。 
  再看第二次出现: 
   
  他的一身白净的衣服,使得那艳红的腰带显得分外的明亮了。同①。 
   
  这是希罗底的视点。“红颜色的腰带”变为“那艳红的腰带”。艳,就更为鲜丽。鲜丽,就更有生气。这里引申为“飘动着”的意思。当希罗底送犹大走进仍旧沉睡着的狭长的街道时,希罗底看见她深爱的人,一身白净的衣服,“那艳红的腰带显得分外的明亮了”。这样,喻义就很明白了:那飘动的美丽的红旗,不正体现了犹大和希罗底的革命理想吗?于是,犹大怀抱着革命的热情,为实现革命的理想,踏上征途了。 
  第三次出现是: 
   
  他是个高而瘦的青年,不知道为什么给人一种肮脏的感觉。也因此使他那红艳的腰带显得极不相称了。陈映真:《加略人犹大的故事》。《陈映真作品集》第1卷,第84页。 
   
  这是以祭司亚居拉为首的奋锐党人的“众人”的视点。和第二次出现不同,这次是“那红艳的腰带”。“红”与“艳”,词序一变化,蕴含的意义也就不同了。如果说第二次出现以“红”为主,“艳”是形容“红”的,这一次就相反了。以“艳”为主,用“红”来形容“艳”,就意味着,在奋锐党人看来,犹大的主张是异端邪说,妖言而已,让它代表他们所认为的革命红色,当然“显得极不相称”,甚至有一种“肮脏的感觉”。在他们的眼里,“红艳”犹如“妖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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