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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小偷日记作者:让·热内-第7章

小说: 小偷日记作者:让·热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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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他把身上所有的钱都输光了。我本想阻止他,但来不及了。按照惯例,他有权要求庄家在抽头中借出一笔以便接着下注。但庄家不干。此时此刻,我似乎觉得风云突变,茨冈人一改满脸的和颜悦色,像牛奶发酸似的,顿时怒气冲天,这是我始料不及的。说时迟,那时快,他一把抢过了庄家的钱。那人一跃而起,正要给佩佩一个飞脚。佩佩一闪躲过。他把钱递给我,我还来不及装进口袋,他就亮开了他的短刀。他一刀捅进了那个身材高大、脸色黝黑的西班牙小伙子的心口,小伙子应声倒下,只见他脸色由黑变白,浑身抽搐,来回滚作一团,浑身都是尘土,上气不接下气。我第一次目睹一个人当场毙命。佩佩已经逃之夭夭,我不忍再看死者,抬头却看见史蒂利达诺,他正瞅着死人,嘴上微微一笑。夕阳奄奄欲坠。我似乎觉得,死人和天下第一美男子在金黄色尘埃中竟然厮混在一起了,周围混杂着一大群世界各国的水手、大兵、流氓和小偷。地球不转动了,它因为要载着史蒂利达诺围绕太阳转而发抖。我在同一时刻见识了死亡和爱情。此情此景转瞬即逝,此地不可久留,惟恐有人发现我同佩佩在一起,也害怕死者的朋友把钱从我口袋里夺走。不过,当我远离这个地方时,那辉煌的场面仍然历历在目,并回荡着我的画外音:
  “一个翩翩少年成了杀人犯,一刀捅死了一条成年大汉,大汉的脸色竟会由黝黑变成惨白,最终落得个死人相,一个金发伟岸的小伙子在冷眼旁观,而我却暗暗对他情有独钟。”
  我只朝史蒂利达诺身上一瞥,就把他健美的肌肉看得体无完肤,只见他嘴巴微微张开,口里滚动着一团白沫,又黏又稠,像一条白蚕在蠕动。他挑逗着白蚕上下翻滚,弄得双唇白花花一片。他光着脚站在尘土上,他的两条腿紧紧裹着一条磨旧褪色的蓝牛仔裤。他穿着绿衬衫,袖口向上翻卷,其中一只袖口露出断掌手腕的嫩皮细肉,愈合的伤口仍然留有一块微微泛白的玫瑰色疤痕。
  史蒂利达诺微微一笑,奚落了我一通。
  “你瞧不起我?”
  “有一点。”
  “你可以从中渔利。”
  他仍然笑眯眯的,但睁大了眼睛。
  “为什么?”
  “你知道你年轻又漂亮。你以为你可以无视所有的人。”
  “我有这个权利,我讨人喜欢。”
  “你敢肯定?”
  他哈哈大笑。
  “当然。错不了。我这人跟谁都见面熟,弄得老有人缠着我不放。为了甩开他们,我不得不对他们耍点无赖。”
  “什么无赖?”
  “你想知道吗?等着瞧吧,你会看到我如何行动的。来日方长,你会弄明白的。你住在哪里?”
  “就这里。”
  “不可久留。警察马上就要搜查。这里首当其冲。跟我来。”
  我告诉萨尔瓦多,今夜我不住店了,有一个军团老战友为我安排了房问。萨尔瓦多脸色刷地变得煞白。他委屈痛苦之极,令我羞愧得无地自容。为了在离开他时不留下怨恨,我得臭骂他一通。我可以这样做,因为他爱我爱得发狂。看着这个可怜的窝囊废悔恨交加的眼神,我的回答只用了一个词:“鸡奸犯!”我转身找史蒂利达诺去了,他就在外面等我。他住的旅店位于本区最阴暗的死胡同里。他已经在里面住了好几天了。走廊开向人行道,有楼梯通向各个房问。路上他对我说:
  “你愿意呆在一起吗?”
  “如果大家愿意的话。”
  “说得对。大家同舟共济嘛。”
  到了走廊门口,他又说:
  “给我火柴。”
  我们两人早已共用一盒火柴了。
  “空空如也。”我说。
  他骂了一声。史蒂利达诺拉着我的手走,因为我在右侧,他的手得从我背后搭过来。
  “跟我来,”他说,“轻一点,楼梯爱唠叨。”
  轻轻地,他带着我一阶一阶往上登。我被弄得晕头转向。一个动作极其敏捷的竞技运动员带我进行夜间训练。一个更为古老更有希腊味道的安提戈涅①领着我在耶稣受难的陡峭而黑暗的髑髅地里攀登。我的手有了信心,可我感到羞愧,不时被一块石头或一个树根拌了一脚,甚至失足落空。
  
  ①安提戈涅,希腊神话中底比斯王俄狄甫斯和伊俄卡斯忒的女儿,她为双目失明的父亲导盲。——译注
  史蒂利达诺在黑夜中牵着我的手,在布满愁云惨雾的天空下,跑遍了千山万水,领略了世界上最美丽的风光。是一股什么激流从他身上传到我的内心世界,使我如释重负?我在险象环生的岸边行走,两岸是凄凉的荒原,我已经听到大海的咆哮。我刚触摸到扶梯,楼梯就变了样:它就是上帝。就这东鳞西爪的回忆,我本可以大书特书,描写悠闲自得的漫步,气喘吁吁的逃亡,在我未曾涉足的世界各地周游。
  拐骗者把我劫持走了。
  “他要叫我发疯了。”我想。
  然而,他却客气地耐心地帮助我,一再嘱咐我不要做声,今晚他把我们的初夜搞得如此神秘,以至于有一阵子我还以为他对我有意呢。屋子比起唐人街区其他房子来也坏不到哪儿去,但房屋糟糕透顶的气味,对我而言,不仅是永远的洞房,而且是温柔之乡,信任之地。史蒂利达诺的气味,他腋窝的气味,他口腔的气味,我的嗅觉对此津津乐道,回味无穷,突然如获至宝,发现了一个令人不安的真理,这些气味使我具有天不怕地不怕的胆量。(有时候,晚上我遇见某个小子,陪同他到史蒂利达诺的房问。由于这类小流氓住在不三不四的旅店里,所以他一到楼梯口就拉我的手。同史蒂利达诺带我上楼时一样机灵。)
  “小心。”
  他絮絮叨叨地重复着这句话,我听了感到温柔极了。我们抱臂的姿势使我得以贴近他的身体。有一阵子,我感到他灵活的屁股在扭动。出于尊重,我拉开了一点距离。我们一步一步向上爬着,狭窄的楼道碍手碍脚,薄薄的隔板里面,寄店的妓女、小偷、掮客和乞丐们正迷迷糊糊睡大觉呢。我简直像一个由父亲小心带领着的孩子。(今天,我却成了孩子爱护的父亲。)
  到了第四道楼梯口,我进入了他那寒酸的小房问。我的整个呼吸节奏被搅乱了。我在爱。在帕拉勒洛的许多酒吧间里,史蒂利达诺曾给我介绍他的小伙伴们。他们似乎没有人注意到我喜欢男人,因为在唐人区同性恋司空见惯。我同他一起干了几起没有风险的小偷小摸勾当,也就是混混日子罢了。我住在他房间里,睡在他床上,但这个大小伙子还挺洁身自好,我竟然未能窥其全豹。我若能从他身上得到了我孜孜以求的东西,史蒂利达诺在我眼里必是富有魅力的坚强主人,但他的力量和魅力满足不了我追求的所有男子汉气概的欲望:战士、水手、小偷、罪犯。由于他无动于衷,他成了我所称道的基本象征,那些人至今令我丧魂落魄,哑口无言。我当时还是纯贞的。有时候,他凶狠地要我把他的腰带解开,可我的手却发抖。他装着什么也没有看见,只是自得其乐罢了。(我后面会谈到我的双手的特征和颤抖的感觉。有人对印地安人说,神圣的或超凡的人和物是摸不得的,这似乎不无道理。)史蒂利达诺很高兴有我鞍前马后听他调遣,但当他将我介绍给他的朋友们时,则把我当做他得力的右臂。原来他的右手被截肢,我一再痴心妄想,不用说我就是他的右臂膀。我是他最得力的助手。据说在卡门街有几个妓女做他的情妇,但我并不认识她们。他夸大了他对同性恋的蔑视。我们就这样生活了几天时问。
  一天晚上,我正在克里奥拉街闲逛,一个妓女叫我快走。她告诉我说,有一个海关警察来过。他正在追查我。肯定是那家伙,开始我满足了他的要求,后来我顺手牵羊偷走了他的风衣。我回到了旅店。我告诉了史蒂利达诺,他说他负责处理此事,然后就出去了。
  1910年9月19日,我出生在巴黎。作为公共救济院收养的弃儿,我无从知道我户籍的来历。直到21岁,我才得到一个出生证。我母亲叫加布里埃尔·热内。我的父亲仍然是个谜。我是在阿萨斯街22号问世的。
  “我兴许还能了解到我出生的一些情况。”我自言自语。于是我来到阿萨斯街。22号是一座妇产科医院。院方拒绝向我提供情况。我是在莫尔旺地区由农民抚养大的。正好是黄昏,我在参观完吉尔·德·雷斯①退居的迪佛日废墟返回的路上,恰巧在荒野里看见了“热内”花,我对这种木本染料花表示深切的同情。我满怀珍重,温情脉脉地把“热内”花看了又看。整个大自然都使我触景生情,惆怅茫然。我虽在世上孤苦伶仃,但我并不肯定我就不是百花之王——也许是花中仙子。花团锦簇夹道欢迎我,点头而不哈腰,但对我一见如故。它们知道我是它们活生生的代表,灵活机动,反应敏捷,是风的征服者。而它们则是我在自然界的化身,我依靠它们在法兰西土地上扎根,吉尔·德·雷斯曾在这里烧杀成性,多少青少年尸骨成灰,酿肥了这片土地。
  
  ①吉尔·德·雷斯(1400-1440),法国元帅,圣女贞德的同僚,1435年退避迪佛日,痴迷于炼金术,手段残酷,致使众多儿童丧生。——译注
  正是通过塞文山区②这种浑身长刺的植物,我才参加了瓦歇的犯罪冒险活动。也正是通过这种与我同名的花树,整个植物世界才与我亲密无问。我看重这一朵朵鲜花,可以不带悲天悯人之心,因为它们与我同属一个家族。倘若也通过它们的引导,我加入了低等植物的行列,我毕竟照样远离了人类③。我心甘情愿沦为乔本蕨类及其赖以生存的沼泽和藻类。
  
  ②就在让·科克托碰见我的同一天,他称我是他的“西班牙热内”。他并不知道这个地方已把我变成了什么模样。——原注
  ③植物学家还发现了“热内”的变种,并命名为“翼状热内”。——原注
  据说,天王星上大气极其沉闷,导致蕨类植物只能爬地蔓生;动物也迫于大气重压而慢吞吞地爬行。我宁可与肚皮终日贴地匍匐爬行的卑贱野兽为伍。倘若灵魂转世允许我到一所新居再生,我必选择这个受人唾骂的星球,与我的苦役犯同类在那里厮守。我混在这群青面獠牙的爬行动物里,追逐着一种悲惨的永恒的死亡,度着暗无天日的时光,树叶一片漆黑,沼泽水深叵测,寒冷刺骨。睡眠与我无缘。相反,我头脑更加清醒,我认清了钝吻鳄笑里藏刀卑鄙无耻的手足情谊。
  我横下心来当小偷,很难确定是在我一生的哪段时刻。只是出于懒散和想入非非,我才被送进了梅特勒轻罪教养所,我本来要在那里一直呆到“21岁”。但我从那里逃了出来,然后参军入伍,服役期限为5年,不过是为了领取入伍补助罢了。但没过几天,我就拎着黑人军官私人的行李箱开了小差。
  有一段时间我以盗窃为生,但我更乐于出卖色相,这样可以更加逍遥自在。我当时20岁。我跑来西班牙之前,已经体验过军队生活的滋味。一身军装给我带来的尊严,被强制远离尘嚣的隔世感,以及当兵职业本身,都给我带来一点安宁——虽然军队紧挨着社会——和自信。我天生就受人欺凌的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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