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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5731-八百万种死法:一人一个活法-第21章

小说: 5731-八百万种死法:一人一个活法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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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斯把你赚的钱全都拿走,”我说,“你会不满吗?”    
    “应该不满吗?”    
    “我不知道。”    
    “反正那不是真钱,”她说,“钱来得容易去得快。否则的话,所有的毒品贩子都可以开证券交易所了。那种钱怎么来的怎么去。”她把两腿放下,端坐在教堂长椅上。“总之,”她说,“我得到了想要的一切。我只想一个人独处。我希望有个像样的地方住,有时间做自己的事。我是说写诗。”    
    “这我理解。”    
    “你知道大部分诗人的经历吗?他们教书,或者从事某个正当职业,要不就玩诗人的游戏,四处朗诵演讲,为申请基金会奖金写计划报告,结识贵人,拍人马屁。我从来不想去干那些狗屁事情,我只想写诗。”    
    “金想要干什么?”    
    “天知道。”    
    “我想她跟某人有私情,并因此被杀。”    
    “那我很安全,”她说,“我跟谁都没关系。当然你也可以说,我跟全人类息息相关。你觉得那会使我身处险境吗?”    
    我不懂她的意思。她闭着眼睛念:“‘任何人的死亡都损及于我,因我与全人类息息相关。’英国诗人约翰·多恩的诗句。你知道她跟别人有什么关系吗?跟谁?”    
    “不知道。”    
    “你看她的死是否也损及于我?我在想我跟她算不算也有关系。我不认识她,并不真的认识她,但我写了一首关于她的诗。”    
    “我能看吗?”    
    “我想可以,但我看不出它能告诉你任何事。我写了首关于北斗七星的诗,但如果真想了解它,就该去找天文学家,而不是我。你知道,诗表现的并非它本身,而是诗人。”    
    “我还是想看看。”    
    这似乎令她很高兴。她走向书桌——那是一个老式掀盖书桌的现代版——马上就找到了。这首诗是以斜体字手抄在一张白色文件纸上。


《八百万种死法》 第四部分房客代理人(1)

    “投稿时我用打字机打出来,”她说,“但我喜欢以这种方式让它们呈现在纸上。这种书写体是我看书自学的,并没有看上去那么难学。”    
    我念道:    
    用牛乳为她沐浴,让这白色流淌    
    牛乳洗礼中的纯洁    
    愈合第一道曙光下出现的裂隙。    
    执起她的手,告诉她无需烦恼,    
    告诉她不必为牛奶哭泣,    
    银色枪筒散射的种子。    
    在研钵中捣碎她的脊骨,    
    将酒瓶砸碎在她脚边,    
    让绿色的玻璃在她手上闪烁。    
    顺其自然吧。    
    让牛乳流淌。    
    让它涌下,涌入那古老草地。    
    我问她是否可以把诗抄到我的笔记本上。她的笑声柔和、欢快:“为什么?诗告诉你谁杀了她?”    
    “我不知道它告诉了我什么。也许抄下来就能悟出它到底说了什么。”    
    “如果悟出它的意思,”她说,“希望你能告诉我。那是一种夸张手法,我大概知道我想写的是什么。不过你不必费心抄诗,你可以把这个拿去。”    
    “别傻了,这是你的。”    
    她摇摇头,“诗还没写完,得再加工。我想把她的眼睛写进去。如果你见过金,一定会注意她的眼睛。”    
    “对。”    
    “我最初想把蓝眼睛和绿玻璃作个比较,所以诗中才有了绿玻璃的意象,但等我写出来时,眼睛不见了。我想之前的草稿里有,但后来删掉了。”她笑起来,“它们转瞬即逝。我把银色、绿色和白色都写到了,却漏掉了眼睛。”她把手搭在我的肩上,低头看诗。“总共多少,十二行?我想至少该有十四行,十四行诗嘛,虽然这些诗行长短不一。我对‘裂隙’这个词也不太确定。或许押半个韵更好。用‘缝隙’,‘空隙’,或别的什么词。”    
    她滔滔不绝说下去,与其说是对我说,不如说是在自言自语,探讨诗中可作修改的地方。“总之拿去吧,”最后她说,“它还远未成型。真好笑,自她遇害之后,我根本没再看这首诗。”    
    “你是在她遇害前写的?”    
    “是啊。虽然我用钢笔抄过一遍,但从没把它看作完成品。我会根据草稿来写完这首诗的。我应该可以再想想哪里该改,哪里保留。如果她没死的话,我还会润饰下去的。”    
    “什么使你停下来呢?是震惊?”    
    “我感到震惊吗?我想大概是吧。‘这也可能发生在我身上’,只是我当然不会相信。就像肺癌,只有别人会得。‘任何人的死亡都损及于我。’金的死损及于我吗?我想没有。我并不像约翰·多恩那样,认为自己跟全人类息息相关。”    
    “那你为什么把诗搁置一边呢?”    
    “我没把它搁置一边,只是放在一边。这是吹毛求疵,是不是?”她考虑了一会儿,“她的死改变了我对她的看法。我想继续写这首诗,但不想把她的死扯进去。诗里的颜色已经够多了,我不想再加进血色。”    
    17    
    我是从莫顿街搭乘出租车到的东十七街唐娜的住处,现在我又搭另一辆到第三十七街金的大楼。付钱给司机时,我才想起还没去银行。明天是星期六,所以整个周末我都得把钱斯的钱拿在手中。除非某个抢匪财星高照。    
    我给门房塞了五美元拿到了金公寓的钥匙,减轻少许负担,还顺口编了一通谎话,说自己是房客代理人。冲那五元钱,他也迫不及待地相信我。我走上电梯,开锁进了房间。    
    警方早就搜过这里。我不知道他们当初想找什么,也不知道他们找到了什么。德金给我看的档案没有太多有价值的信息,但没有人会把留意到的所有细节都记下来。    
    我不知道警察在犯罪现场能发现些什么,也很难判断他们是否顺手牵羊拿走了些什么。有的警察会劫掠死者,这样做也无可厚非,在其他方面这些人也未必就一定不诚实。    
    警察看过太多的死亡和惨状,为了今后继续面对这些,他们往往需要把死者非人性化。我还记得我头一回从旅馆房间抬尸出门的经验。那人吐血而亡,死后多日才被发现。我和一名资深巡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尸体塞入尸袋。下楼时,每下一级楼梯,我的搭档就任由尸袋磕碰一次。就算抬一袋土豆,他也不会如此大意。    
    我还记得旅馆其他房客围观我们的神情,也记得我那搭档如何搜查死者遗物的。他拿出那人仅有的一点现金,仔细数过,然后和我平分。    
    我不想拿。“放进口袋,”他告诉我,“你以为这些钱还会去别的地方吗?总得有人拿。要不就归州政府所有。纽约州拿这四十四元钱有啥用?放进口袋里,然后买块香皂,洗掉手上沾的尸臭。”    
    我把钱放进口袋。后来,我成了那个抬尸体下楼撞楼梯的人,数钱分钱的也是我。    
    风水轮流转。我在想,总有一天,尸袋里的那个人会是我。    
    我在那儿待了一个小时。我查过抽屉和衣橱,不清楚自己想找什么,也没找到什么。要是她有个写满电话号码的小黑本——传说那是应召女郎的生财工具——有人早在我之前就发现它了。我倒不认为她真有这么一个本子。伊莱恩有一本,不过弗兰和唐娜都说自己没有。    
    我没找到任何毒品或吸毒用具,不过这并不证明什么。警察既然会搜刮死人的钱,自然也有可能把毒品据为己有。要不就是钱斯把屋里所有的违禁品拿走了。他说在她死后,他来过公寓一次。不过我注意到,他没拿走非洲面具。它们从墙上怒视着我,无论钱斯找来哪个干劲十足的年轻妓女取代金的位置,它们都要尽自己保卫公寓的本分。    
    霍珀的海报仍挂在音响上方。它也要留下来等待下一位房客?


《八百万种死法》 第四部分房客代理人(2)

    这里遍布她的踪迹。当我翻查她梳妆台抽屉和衣橱里衣服的时候,还能闻到她的味道。她的床铺没有整理。我掀起床垫,查看下面。无疑,在我之前已有人这样做过。我什么也没找到,便放下床垫,她刺鼻的香味从皱巴巴的床单漫起,充塞着我的鼻孔。    
    在客厅里,我打开一个壁橱,发现她的毛皮外套、大衣和夹克,还有整整一格的葡萄酒和酒瓶。一瓶两百毫升瓶装的“野火鸡”波本威士忌吸引住我的视线。我发誓我已经品尝到了那浓烈的波本酒味,喉咙感受到吞咽它的感觉,一股热辣流向我的胃,暖意直通足尖和指尖。我关上橱门,穿过房间,坐到沙发上。我本来没想喝酒,几个小时以来也没想过酒,看到烈酒纯属意外。    
    我回到卧室。她的梳妆台上有个首饰盒,我打开查看。有很多耳环,两条项链,一串看上去像是假的的珍珠,几只手镯,其中一个非常迷人,象牙做的,镶边像是金子。另外还有一枚俗气的班级纪念戒指,来自威斯康星州奥克莱尔市拉法雷特高中。戒指是金的,内侧刻有14K字样,掂掂重量想必还值点钱。    
    谁会拿走这些东西?银河旅馆里她的皮包内有些现金,根据档案里记载,大约是四百多元和一些零钱,这钱可能会转交给她威斯康星的父母。但他们会大老远飞来认领她的大衣和毛衣吗?他们会要她的毛皮外套、高中戒指,以及象牙脚环吗?    
    我又待了一会儿,记了一些笔记,克制住不去打开客厅橱门,然后离开那里。我乘电梯到楼下大厅,冲门房挥挥手,对刚进来的房客点点头。那是个老妇人,用一条饰有莱茵石的皮带牵着一条小短毛狗。小狗冲我狂叫,我才想到金的小黑猫下落不明。我没看到它的踪影,浴室里也没见到它的秽物盘。有人把它拿走了。    
    我在街角处拦住一辆出租车,到旅馆门前付车费时,我才发现金的钥匙同我口袋里的零钱混在一起。我忘记把钥匙还给门房,他也没想起跟我要。    
    我有一个口信。乔·德金打过电话,留下警局的号码。我打过去,对方说他出去了,但还会回来。我留下我的姓名和电话。    
    我上楼回房,气喘吁吁,筋疲力尽。我躺下来,但无法休息,控制不住脑中连绵的思绪。我下楼去买了奶酪三明治、法式炸薯条和咖啡。喝了两杯咖啡后,我从口袋掏出唐娜·坎皮恩的诗。诗中有什么东西似乎在召唤着我,但我想不出是什么。我又读了一次。我不懂这诗的意思。从字面上看它该有一定含义。但我总觉得诗里有个东西在向我眨眼示意,意图引我注意,但我头脑不济,无法会意。    
    我走到圣保罗教堂。演讲人在用一种超然的轻松口气讲一个恐怖故事。他的父母都死于酗酒,父亲得了急性胰脏炎,母亲醉酒时自杀。两个兄弟和一个姐妹也相继病死。另一个兄弟因脑水肿还在州立医院接受治疗。    
    “我戒酒几个月之后,”他说,“听说酒精会杀死脑细胞,我开始担心自己可能脑伤严重,所以去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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