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男-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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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的人带着你——省得让人把你骗了——听说城里人都好精明的,知道吗?”
我听了更加伤心,对自己如今的遭遇痛心疾首,恨不得操一把菜刀,飞快地跑出去砍掉田健的头。他和田仲秋去过的那几座大城市,都有很好听的名字,但是我记不住——我田小就不喜欢生记硬背,我的父亲也一样。提到见过什么大世面,我的父亲自惭形秽,每次和田仲秋坐在一起喝茶胡侃的时候,田仲秋总要指手划脚,对那些大城市品点一番,“我当年读大学的地方,是咱中国最大的城市,有几百万人口——现在已经不止了,恐怕上千万!我记得学校门口有一座大花园,那么大的花园!啧啧!比咱田家村还要大,里面全是种得花呀草呀,有人浇水,有人给它们理头。人家城市人儿放了学,校门口一溜的小汽车,黑的白的红的,四个橡胶轮子稳稳当当,拉着他们回家吃饭,跟咱一比,真是天上人间呀!”
小叔说话话总是文绉绉的,让我的父亲听了面红耳赤。他说的这些城市的名儿,我父亲记不住,我也记不住,从耳朵里听进去,到了肚子里就成了最容易记的字母A、B、C、D城。这跟父亲嘴里的a、b、c、d村没什么区别,甚至我在梦中的时候,梦到他所说的这些城市——我站在一座田家村没有的巨大的天桥之上,下面是甲壳虫一样拥挤的我从没见过的小汽车,蚂蚁一般的人群,上面是高耸入云的瘦竹竿似的尖顶的楼房,再上面是灰色的呛人的浓密的云彩,我都不觉得这些有什么稀奇。这些东西还没有那冒着热气的锅里的肉骨头对我有吸引力,也比不上屋门口那只老老实实地趴着的大黄狗——它温顺地趴在那里,眯缝着眼睛向着我,好像它也有什么难言之隐,一时间说不出口。
“这天亮得可真快”父亲鼓着通红的眼球,说道。
果然,太阳转眼间就冒出来了,像女人生孩子一样,起先露出了半个头,红红的眉梢挂着些许血丝。随着村子里的公鸡的一声长叫,它憋足了劲儿猛地一蹦,全身就生了出来,带着几条红色的尾巴像个大气球般就升上了东天。不知道那红色的尾巴到底是云彩,还是它身上的脐带。田家村顿时变得阳光普照,成排的房顶上金光闪闪,每个人的脸上都金光闪闪。
我爱的女人潮湿的废铁
天亮了,母亲看了一眼刘燕,哟喝着要洗菜做饭,她提前做好了粥,正准备刷了碗到灶台上,这是田家村每个女人的工作,我的母亲从十五岁嫁到田家村,这里就是她的工作间,三十多年来从未间断,她也不想停止,如果哪一天不再让她在灶间跑来跑去,让她舒舒服服地躺到床上去休息,她一定会疯掉的。这些年来她的嘴巴越来越罗嗦,但是手脚却越来越勤快,一分一秒也不想闲着。她每天早晨六点钟起床,一直忙碌到晚上十二点,风雨无歇。
但是刘燕听了母亲的使唤,却突然全身颤抖,像个小晃啷鼓一样地全身乱颤,嘴里吱吱扭扭地说道:“哎哟!壮壮,我昨天让你早点睡,你偏偏不!怎么样,现在我肚子都痛了,都是你干的好事儿,你这个没良心的,整天只知道折腾人家!害得我现在想干点家务活都没有力气。”
说着,领了田壮壮回屋去睡了——把门反锁得死死的,关上了窗,拉下了帘子,那绿色的窗帘宛若一块村里放电影的大幕,将里面遮了个严严实实。——看着这些,我正捧着母亲为了抚慰我专门为我烧的米粥喝得津津有味,她用小米温火细细地熬了粥,在粥里加了白糖,甜丝丝地来安抚的肉体。看来,母亲对让我退学的这件事也早有预谋,见到我不高兴地跑到门外头摸大黄狗的屁股,她早就飞快地就烧了两碗热乎乎的粥,亲自捧着放到一张椅子上,又小心地端着椅子挪到屋门口。让我舒服地坐着这里。
这里清风阵阵,太阳初生,粉色的霞光照在脸上,院子里的鸡鸭踱来踱去,伸着脖子,和大黄狗漠然对视着。
我看着田壮壮那屋紧闭着的门,想象着里面现在的情景。这扇门仿佛就是一块巨大的透明的玻璃片,里面的粉色帘子对我来说一点儿用处也没有,我看到他们的身子纠缠在一起了,在那张宽大的木板床上撕咬着、凶猛地战斗着。他们嘴咬着嘴,四条腿绞在一起,分不出到底是谁的腿。我这个好奇的看客分不出,他们自己也分不出。他们在互相挤压,揉搓,他们从彼此的身体里面获取着新鲜的奇异的颤栗的火苗,来融掉自己的身体,来将自己的感观撕成碎片。我似乎听到了刘燕紧咬着嘴唇,从牙缝里喷出来“我要死了,我要死了呀!”这样的因为舒服而产生的无法控制的叫唤。他们身体都是白的,白得像一张纸做的纸人,不断地扭动着弯曲着,看上去马上就要碎开,露出鲜红的肉和更白更坚硬的骨头来。我想象着那张床既开心又痛苦地做起了清晨保健操,四条腿儿吱吱扭扭地不堪重负,摇来摇去。它工作艰巨,而且任务长远。
我觉得田壮壮很笨,虽然这两年他吃得更加肥头大耳——从学校里出来之后,便没有人再骂他,没有人再揍他,但他好像变得越来越胆儿小了——他只知道吃,憨笑着吃,不分东西南北地吃。他在吃上甚至超过了早已闻名田家村的小馋鬼田桐桐。我母亲煮的肉,他老婆煮的肉,还有邻居家喜事丧事煮的肉,他从不缺席,那些用盘子、碗、盆装起来的冒着热气咕嘟咕嘟泛着油花花的肉块,统统进了他的大嘴,那些白花花阴森森的鸡腿骨、带着黑毛的猪蹄子从他的牙齿缝里吐出来,可怜巴巴地丢在地上,让邻居家的大黄狗们叨了去,叨到一处安全的狭小角落,咯咯吱吱地遭受分尸酷刑。
他对于吃肉这一行看来比我还要精通,但是说到男女之事,他田壮壮就不如我田小了——他对付刘燕的招数无非就是咧开了嘴苦丧着脸,对刘燕的挑衅一语不发,实在逼急了,他就哭,像吃肉一样地张大了嘴,唾沫星子乱窜——连大黄狗都讨厌他,恨不得夹着尾巴离家出走——到了晚上抱着刘燕上床。我想象着到了晚上他的笨拙的身体抱着刘燕上床,慌三忙四地脱光了衣服,气喘吁吁地骑上去,一上一下嗷嗷地叫上两嗓子,然后“哎呀妈呀”趴在她身边起不来了。他和刘燕做的这些事,我田小耳朵尖心眼儿灵,虽然看不到但是我就住在隔壁,隔了一扇用钉子钉死的门。在半夜里每当此时,我就偷偷下床,将耳朵贴在门上,蹲在地上舒服惬意地听,像听那来自遥远天空的无线电波一样。我听得非常清楚,我听得面红耳赤,继而便开始不停地想念起芳芳的那正在急速膨胀的胸脯来了。
芳芳,可怜的芳芳。我想起她就觉得自己的童年就要过去了,虽然我已经十八岁,身体的发育像地球的转动一样不可遏止,脖子里长出了枣核一样的骨结,身上像春天的草一样生长出了茂盛的毛——我具备了一个成年男子所有应该具备的东西。我看见女孩子就心烦意乱,她们看见我也心烦意乱。我在学校的院子里喜欢悄悄盯着女厕所,像她们喜欢盯着男厕所一样,我每天在课余时间做着这个动作而且既隐蔽又聪明。但是我还是不喜欢长大,甚至我宁愿再倒着长回去,倒回到可以随便吃肉随便看女人撒尿的真正属于我田小的时代去。为了这个愿望,我宁愿不要媳妇,不到城里面去,不去看大街上花花绿绿的小汽车,也不去睡那些几百米高的大楼房。芳芳告诉我,还是住咱田家村的小平房安全,屋子塌了可以跑出来,地震了也不用怕,刮大风也不用怕,但是住在楼上就没这些保险了,即使砸不死,掉到楼下也得摔死。
在这天晚上,我看得出来,芳芳听到我要退学的消息并不伤心,就像当年我的奶奶死的时候我并不伤心一样,她只是偶感意外,嘴唇稍微一动,露出两颗白牙齿,似乎想要说点儿什么但是最终无语。她穿着一身蓝色的校服,在月光下洁净明亮,头发上夹着一个白色的漂亮发夹,她的嘴上甚至抹了唇膏。我隐约感到这唇膏就是为了我田小而抹的,不是因为女孩子都喜欢抹这个而抹的,因为她故意把嘴轻轻地蹶起来,对着月光,让温柔的月光从她的唇上反射过来,到达我的眼球,然后融化进入我的血液和神经,加速了我的心跳,也坚定了我早有预谋的决心。
村子的边儿上是一条细窄的小路,路边堆满了人头般高的柴火,而且在晚上八九点钟这路上并没有人经过。我说:
“芳芳,过几天我就要走了,到一个大城市里去,你说那里好不好?”
芳芳沉思半晌,看着天上的半弦月说道:“我妈妈说那里的人都很坏,净诓人,专门诓乡下的不懂事的小孩子,像你一样的小孩。”
“他们诓小孩,不会诓我的,我是大人!”说完这两句屁话,她的小表哥当年得意的笑和她娘放狗赶我出来的丑事又浮现眼前,还有那衣服上的破洞,也清晰地浮现眼前,让我觉得在这机会难得的离别之夜,我应该勇敢地做些什么事情,来证明我田小真的成熟了,长大了,是和田壮壮一样的大人了,而且比他勇敢比他有男子气概。
于是我四下观察一番,非常自然迅捷地扑了上去,抱住了芳芳,将她摁到路沟里的柴火堆里——对于这男女之事我没有经验,但是不得不承认,我的学习能力惊人,对那些电视中的情景过目不忘。我平时闲着没事儿在街上乱逛的时候,每看到一个女孩子就想象着她就是我未来的小媳妇,顺从地让我脱光衣服扔到床上,像一块香喷喷的肉骨头似的随我摆布。芳芳的胸脯很小,像两个两毛钱一个小馍头,摸上去热乎乎软绵绵的,她倒在我的身下,看着我强盗似地褪去了她的上衣,目瞪口呆,一时没有反应。干枯的玉米禾叶遮住了她的眼睛,刺痛了我的脸皮儿,但是我毫无感觉,或者说毫不在意,我只担心她裤子上的那条裤腰带——芳芳的那条裤腰带我早有耳闻,是她娘用麻线专门为她弄的,据说就是为了防范我田小。果然,我将芳芳骑在身下,就像幼儿园里的小男孩骑木马一样,两手并用全身发力使劲儿解了四五分钟都没能解开,我用头顶住她的头,用胸脯压住了她的胸脯,任她轻微地挣扎地小声地抗议也不加理会,我的二十个手指头紧张快速地工作,但是很遗憾,始终没能成功。
芳芳突然大声地笑了起来,在我的身子底下,在黑黝黝的柴火堆里。这笑声穿过这堆柴火,在夜空中开心地回荡,像柴火堆里虫子大家族的大合唱一样,那些虫子们也各有欢娱,一点也不比我们人类差,它们高兴的时候也这样笑。“哈哈哈哈——”她笑着,躺着伸直了脖子,双手一推,我就满怀敬佩惭愧之情仰面而倒,失望地坐在了湿润的草丛里,粘乎乎的泥巴粘了我两个巴掌,心中惶恐,差点翻进了沟里。然后我望着芳芳优雅地系上乳罩穿上衣服,又擦了把脸,理了理乱发,一跳一跳地跑了。
在远处,她停下,回过头,高声地对着我喊道:“田小你这个坏蛋,想娶我是不是?那就等�